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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说,以刻画上海普通百姓为主。
相比土生土长的上海人,“上海”之于我,更像是一块瑰宝。我曾在很多场合用了“瑰宝”这个词。因为实在想不到其他词汇来代替。我是知青子女,虽说生在上海长在上海,但感觉上毕竟是不同的。那层若即若离的关系,使得这座城市对我来说,更多了一份美感,还有珍惜。我父母二十岁不到便支内去了江西,直至五十多岁回沪。“上海”像个被宠溺的孩子,被他们含在嘴里,抱在怀里,藏在心底,是真真正正的宝贝。几十年后失而复得的宝贝,弥足珍贵。我曾写过一个短篇,讲一个外地知青,身份是大学老师,课上得很棒,很受学生爱戴,在当地也过得不错,却削尖脑袋想调到上海郊区某所普通中学。因为他希望女儿能在上海考大学,更方便也更安全。所以即便职称、待遇大打折扣,也在所不惜。小说写得很心酸,有一点真实的经历在里面。我父亲当时就曾动过这个脑筋,上海的大学每年在江西只招寥寥几名学生,但如果回上海高考的话,情况就要容易得多。几乎对每一个知青来说,最害怕的事就是,子女还要继续留在那片陌生的土地,一代代下去,最后也许就真的回不了上海了,成了外乡人了,豁边了。我父亲为此花了不少心思,但最后因为种种原因还是没成功——只有知青和他们的子女,才会知道做一个上海人是多么不容易。我记得那时,写字台边的墙壁上,贴满了一张张小纸条,“我要考回上海”、“上海,等着我”、“上海真好”、“我们全家人要在上海重聚”……我和妹妹面对面坐着,默默地写作业。放在电影里,这多少有些矫情的画面,却是真得不能再真的现实情境。纸条上的字,稚嫩而直白。时常也有新内容更新,比如“上海的奶油杏肉真好吃,江西吃不到”、“紫雪糕味道嗲”、“上海气候好,不会像南昌这么热”之类。那种氛围,现在想来,其实是有些压抑的,令人紧张的,但却也有别样的感觉。是一种隐忍的努力。咬着牙关的那种。通常当心中有梦想时,是不会觉得辛苦的,反而会更充实。我要感谢这段经历,在我的人生烙上一个与同龄上海人所不同的印记,让我更懂得珍惜现在,珍惜周遭的一切。
也因为这,当我书写上海时,便格外小心翼翼,诚惶诚恐,珍而重之,不敢有丝毫亵渎。很长一段时间里,上海在我心里,是闪着金光的,难以用言语形容。有幸书写这座城市,我希望自己笔下的上海,是真实的、感性的,值得尊敬的。就像我父辈心里的那个“宝贝”,她已不仅仅是一座城市,而更是一个信念、一份希望、一种精神。想到她,整个人便暖了,有力量了。我希望我能写出这种感觉,为所有的上海人,包括土生土长的上海人,以及折腾半辈子好不容易才回来的上海人。上海,真好。
然而,必须承认,上海并不好写。记得小时候看人表演手指穿火,点燃一根蜡烛,手指在火焰中央绕来绕去,却完全不受伤,觉得实在神奇。长大后才知道,火焰上方的温度最高,而中间看似吓人,温度却有限。从这个角度看,如果上海是座不夜城,是个发光体,那么,生活在上海的人们,其实是在光芒中间的,是灯下黑。我们被光芒包裹着。角度造成盲点,容易失焦。一边浸淫在这块土地仿佛连一阵风飘过都有故事的浓郁氛围里,一邊却为找不到下笔的具体切入点而苦恼。太丰富太艳丽,令人眼花繚乱。好像什么都能写,又好像什么都不合适。担心写偏了、写浅了、写漏了、写得雷同了、写得搔不到痒处。正如在许多人眼里,“上海”是有些孤傲的,即便灯火辉煌,仿佛那光芒也是有些清冷的。上海,之于写作者来说,往往也是隔着些什么。只不过,这隔阂不是因为离得太远,而恰恰是因为离得太近。做不到“距离产生美”,偏偏又是“灯下黑”。眼里的上海、想像的上海、笔下的上海,像酒醉后看出的世界,有叠影,灵魂出窍般,捉摸不透,难以界定,教人彷徨。上海该写什么,又该怎么写?这座不夜城该如何在我们这一代人的笔下呈现?
相比以乡村为背景的小说,城市小说从一开始便有它尴尬的地方。气质上看,城市这座水泥森林如何敌得过乡村的自然清癯?同样是苦痛,一个老农民失去土地,在群山环绕间放声一哭,那景象是何等的苍凉悲壮;倘若换成一个工人下岗,痛是痛的,却多少觉得格局不大——这是先天不足。后天上看,城市小说往往容易流于日常化,将生活简单地再现,缺乏进一步地思考与探索;或是为了吸睛好读,将生活中光怪陆离的部分不加提炼,便一股脑地端出来。就内容而言,以写底层与上层为多,要么是水深火热,要么便是纸醉金迷。两者都是重口味。重口味能吊鲜,却也是偷懒的一种。好的小说需要慢火烘焙,该有的材料放齐了,一样不少,拿把小扇子在旁边轻轻摇着,笃笃定定,等滋味一点点从里面渗出来,吊足人的胃口。城市小说的主角,永远都该是占城市百姓绝大多数的那一群,即金字塔中间的那一群。不很富有,却也不至穷困潦倒,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给自足,有苦有乐,有失望甚至绝望,但也有希望。他们是最普通的那一群人,看着最最没有特色,却是最有代表性的城市人群。包括老上海,还有迁移过来的新上海人。
前不久看到一篇关于“70后”作家的评论文章,列举了一些“70后”作家,其中也提到我——“谙熟大上海小市民文化”。这话的意思,应该是说我以创作上海普通百姓生活为主。但让我稍有些纳闷的是,如果换作是写北京日常生活,应该不会有人说是小市民,写广州,也不会这么说。唯独上海人,便被冠以“小市民”。好像已经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上海小市民”,张口便来——作天作地的上海女孩,不够硬气的上海男人,鸽子笼、石库门、穿着睡衣行走的男男女女,门槛精、尖酸会算计,小家小户。这几乎成了一种思维定势。就像春晚小品里那个深入人心的所谓“上海小男人”形象,即便人们知道现实并非如此,上海不是这样,上海人也不是这样,却出于种种原因,更愿意相信或接受那个一鳞半爪、以偏概全的“上海”。这里面除了非上海人对上海人一些根深蒂固的偏见和误会,那些诸如俗气、小家子气等等此类的一些老生常谈之外,我想作为青年作者,我们更应该要考虑的是,当我们书写上海生活、刻画上海百姓的时候,应该如何跳出那个别人或是自己预先所设的框,跳出那些似是而非的所谓的“上海特色”,去寻找更宽泛、更真实、更有意味的上海元素。上海是中国内地最兼具东西文化色彩的一座城市,她的多元性、兼容性,衍生出许许多多不同的点面,排列组合般无穷无尽、耐人寻味。上海是首诗,也是个谜。这绝非一个简简单单的“小”所能概括容纳的。上海人的待人处世,面上是各行各路、冷暖自知,骨子里却是与人为善与世无争的,一团和气,也是大气的、优雅的。上海人的自律、低调、努力、尽责,造就了这座城市独有的品质。但遗憾的是,这些品质在当下的文艺作品中却很少体现——被忽略了,或是被回避了。有关上海的文艺作品里,充斥着怕老婆的“上海男人”、一头卷毛站在弄堂门口咋咋呼呼的“上海婆婆”;上海人的普通话,永远平仄不分;上海人的早饭,永远是泡饭和“四大金刚”;上海人统统生活在石库门弄堂,然后一下子又出现在高档夜店;上海人永远排外,把外地人统称为“乡下人”——写一篇看似很“上海”的小说,其实不难。套公式似的,把一些“上海特色”填充进去,便可以很像那么回事。但这并不是真正的上海。如何掠过那些表象和皮毛,走入上海的内里,挖掘她更深层次的精神和气质,展现这座城市难以言说的魅力,是值得每一个上海作者思考的。
相比土生土长的上海人,“上海”之于我,更像是一块瑰宝。我曾在很多场合用了“瑰宝”这个词。因为实在想不到其他词汇来代替。我是知青子女,虽说生在上海长在上海,但感觉上毕竟是不同的。那层若即若离的关系,使得这座城市对我来说,更多了一份美感,还有珍惜。我父母二十岁不到便支内去了江西,直至五十多岁回沪。“上海”像个被宠溺的孩子,被他们含在嘴里,抱在怀里,藏在心底,是真真正正的宝贝。几十年后失而复得的宝贝,弥足珍贵。我曾写过一个短篇,讲一个外地知青,身份是大学老师,课上得很棒,很受学生爱戴,在当地也过得不错,却削尖脑袋想调到上海郊区某所普通中学。因为他希望女儿能在上海考大学,更方便也更安全。所以即便职称、待遇大打折扣,也在所不惜。小说写得很心酸,有一点真实的经历在里面。我父亲当时就曾动过这个脑筋,上海的大学每年在江西只招寥寥几名学生,但如果回上海高考的话,情况就要容易得多。几乎对每一个知青来说,最害怕的事就是,子女还要继续留在那片陌生的土地,一代代下去,最后也许就真的回不了上海了,成了外乡人了,豁边了。我父亲为此花了不少心思,但最后因为种种原因还是没成功——只有知青和他们的子女,才会知道做一个上海人是多么不容易。我记得那时,写字台边的墙壁上,贴满了一张张小纸条,“我要考回上海”、“上海,等着我”、“上海真好”、“我们全家人要在上海重聚”……我和妹妹面对面坐着,默默地写作业。放在电影里,这多少有些矫情的画面,却是真得不能再真的现实情境。纸条上的字,稚嫩而直白。时常也有新内容更新,比如“上海的奶油杏肉真好吃,江西吃不到”、“紫雪糕味道嗲”、“上海气候好,不会像南昌这么热”之类。那种氛围,现在想来,其实是有些压抑的,令人紧张的,但却也有别样的感觉。是一种隐忍的努力。咬着牙关的那种。通常当心中有梦想时,是不会觉得辛苦的,反而会更充实。我要感谢这段经历,在我的人生烙上一个与同龄上海人所不同的印记,让我更懂得珍惜现在,珍惜周遭的一切。
也因为这,当我书写上海时,便格外小心翼翼,诚惶诚恐,珍而重之,不敢有丝毫亵渎。很长一段时间里,上海在我心里,是闪着金光的,难以用言语形容。有幸书写这座城市,我希望自己笔下的上海,是真实的、感性的,值得尊敬的。就像我父辈心里的那个“宝贝”,她已不仅仅是一座城市,而更是一个信念、一份希望、一种精神。想到她,整个人便暖了,有力量了。我希望我能写出这种感觉,为所有的上海人,包括土生土长的上海人,以及折腾半辈子好不容易才回来的上海人。上海,真好。
然而,必须承认,上海并不好写。记得小时候看人表演手指穿火,点燃一根蜡烛,手指在火焰中央绕来绕去,却完全不受伤,觉得实在神奇。长大后才知道,火焰上方的温度最高,而中间看似吓人,温度却有限。从这个角度看,如果上海是座不夜城,是个发光体,那么,生活在上海的人们,其实是在光芒中间的,是灯下黑。我们被光芒包裹着。角度造成盲点,容易失焦。一边浸淫在这块土地仿佛连一阵风飘过都有故事的浓郁氛围里,一邊却为找不到下笔的具体切入点而苦恼。太丰富太艳丽,令人眼花繚乱。好像什么都能写,又好像什么都不合适。担心写偏了、写浅了、写漏了、写得雷同了、写得搔不到痒处。正如在许多人眼里,“上海”是有些孤傲的,即便灯火辉煌,仿佛那光芒也是有些清冷的。上海,之于写作者来说,往往也是隔着些什么。只不过,这隔阂不是因为离得太远,而恰恰是因为离得太近。做不到“距离产生美”,偏偏又是“灯下黑”。眼里的上海、想像的上海、笔下的上海,像酒醉后看出的世界,有叠影,灵魂出窍般,捉摸不透,难以界定,教人彷徨。上海该写什么,又该怎么写?这座不夜城该如何在我们这一代人的笔下呈现?
相比以乡村为背景的小说,城市小说从一开始便有它尴尬的地方。气质上看,城市这座水泥森林如何敌得过乡村的自然清癯?同样是苦痛,一个老农民失去土地,在群山环绕间放声一哭,那景象是何等的苍凉悲壮;倘若换成一个工人下岗,痛是痛的,却多少觉得格局不大——这是先天不足。后天上看,城市小说往往容易流于日常化,将生活简单地再现,缺乏进一步地思考与探索;或是为了吸睛好读,将生活中光怪陆离的部分不加提炼,便一股脑地端出来。就内容而言,以写底层与上层为多,要么是水深火热,要么便是纸醉金迷。两者都是重口味。重口味能吊鲜,却也是偷懒的一种。好的小说需要慢火烘焙,该有的材料放齐了,一样不少,拿把小扇子在旁边轻轻摇着,笃笃定定,等滋味一点点从里面渗出来,吊足人的胃口。城市小说的主角,永远都该是占城市百姓绝大多数的那一群,即金字塔中间的那一群。不很富有,却也不至穷困潦倒,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给自足,有苦有乐,有失望甚至绝望,但也有希望。他们是最普通的那一群人,看着最最没有特色,却是最有代表性的城市人群。包括老上海,还有迁移过来的新上海人。
前不久看到一篇关于“70后”作家的评论文章,列举了一些“70后”作家,其中也提到我——“谙熟大上海小市民文化”。这话的意思,应该是说我以创作上海普通百姓生活为主。但让我稍有些纳闷的是,如果换作是写北京日常生活,应该不会有人说是小市民,写广州,也不会这么说。唯独上海人,便被冠以“小市民”。好像已经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上海小市民”,张口便来——作天作地的上海女孩,不够硬气的上海男人,鸽子笼、石库门、穿着睡衣行走的男男女女,门槛精、尖酸会算计,小家小户。这几乎成了一种思维定势。就像春晚小品里那个深入人心的所谓“上海小男人”形象,即便人们知道现实并非如此,上海不是这样,上海人也不是这样,却出于种种原因,更愿意相信或接受那个一鳞半爪、以偏概全的“上海”。这里面除了非上海人对上海人一些根深蒂固的偏见和误会,那些诸如俗气、小家子气等等此类的一些老生常谈之外,我想作为青年作者,我们更应该要考虑的是,当我们书写上海生活、刻画上海百姓的时候,应该如何跳出那个别人或是自己预先所设的框,跳出那些似是而非的所谓的“上海特色”,去寻找更宽泛、更真实、更有意味的上海元素。上海是中国内地最兼具东西文化色彩的一座城市,她的多元性、兼容性,衍生出许许多多不同的点面,排列组合般无穷无尽、耐人寻味。上海是首诗,也是个谜。这绝非一个简简单单的“小”所能概括容纳的。上海人的待人处世,面上是各行各路、冷暖自知,骨子里却是与人为善与世无争的,一团和气,也是大气的、优雅的。上海人的自律、低调、努力、尽责,造就了这座城市独有的品质。但遗憾的是,这些品质在当下的文艺作品中却很少体现——被忽略了,或是被回避了。有关上海的文艺作品里,充斥着怕老婆的“上海男人”、一头卷毛站在弄堂门口咋咋呼呼的“上海婆婆”;上海人的普通话,永远平仄不分;上海人的早饭,永远是泡饭和“四大金刚”;上海人统统生活在石库门弄堂,然后一下子又出现在高档夜店;上海人永远排外,把外地人统称为“乡下人”——写一篇看似很“上海”的小说,其实不难。套公式似的,把一些“上海特色”填充进去,便可以很像那么回事。但这并不是真正的上海。如何掠过那些表象和皮毛,走入上海的内里,挖掘她更深层次的精神和气质,展现这座城市难以言说的魅力,是值得每一个上海作者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