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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央1号文件继续锁定农业,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为题聚焦“三农”问题,这是继2004年连续第9个以农业为主题的中央1号文件。为什么今年的1号文件把农业科技、农产品供给保障摆上了突出位置?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政策、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還会有哪些难点和热点问题需要我们解决?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
记 者:去年我国粮食总产量首次跨上了1万1千亿斤的新台阶,实现了 “八连增”。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什么中央仍然强调增强农产品持续供给保障能力?
陈锡文:农业农村形势发展越是好,越容易出现麻痹松懈;越是连年增产增收,越容易出现滑坡拐点。我们绝不能因为连续多年增产增收而思想麻痹,绝不能因为农村面貌有所改善而减少投入,绝不能因为农村发展持续向好而工作松懈。去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达11424亿斤,实现了历史罕见的“八连增”,但在粮食大幅增产、其他主要农产品产量也有增加的同时,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却出现波动现象,这表明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供求关系仍然偏紧。今年以至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发展的好势头能否持续?我们能否基本满足主要农产品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这些都是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
从形势变化看,我们近年面临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更为复杂严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稳中求进,必须避免农业出现闪失,避免主要农产品供给出现问题。今年,我们还要召开党的十八大,做好“三农”工作,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对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全局工作、赢得战略主动至关重要。所以,中央强调要把“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这一事关全局的问题作为今年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我国粮食安全的基础并不稳固,在人增、地减和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农产品供求压力不断增大,尽管粮食总产量自2004年以来已连续8年增长,但人均粮食占有量还低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水平。粮食生产的地区结构不平衡,产能越来越向水资源更为短缺的北方地区倾斜,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粮食供求关系,其可持续性如何,令人忧虑。同时,粮食生产的品种结构也不平衡:稻谷尤其是粳稻明显处于紧平衡,玉米目前尚可基本平衡,小麦略有结余,但大豆的供求缺口在持续扩大,进口数量不断增加。目前我国进口的大豆、食用植物油、棉花、食糖等农产品,据保守估计,至少相当于利用了境外6亿亩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这必然导致国家对农产品市场的调控难度加大,甚至导致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安全风险加大;绿豆、大蒜等小品种,除了产量的波动以外,正越来越成为游资炒作的对象,致使它们也越来越具有金融产品的属性;而蔬菜等生鲜产品的价格波动,则除了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之外,还受制于城镇扩张对近郊土地的大量占用。
记 者:今年中央1号文件在全面部署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的过程中,为什么把科技创新作为重点?
陈锡文: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
要稳住2012年农业生产,长期稳定地保障我国粮食和其他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靠继续增加农业水土资源已没有多少余地。我们现在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38亩,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人均淡水资源大约是每年2000立方米多一点。因此,一定要看到土地形势的严峻性,必须确保到2020年耕地的保有量不低于18亿亩,稳步提高土地产出能力。
在人口继续增加、消费水平继续提高、资源有限、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任务加重的背景下,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确保供求基本平衡的难度在持续加大;要素价格快速上升,继续提高农业效益、调动农民积极性,约束极多。按照传统的老路去发展农业,上述的“两难”问题会越来越突出。
要破解农业发展中的“两难”问题,就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使农业增长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轨道上来。但是,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缺乏重大突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利用率较低。数据显示,全国每年登记的农业科技新成果3000多项,但真正转化到生产中的只有40%,而形成规模的则不到30%。另外,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农业科技进步的贡献率去年达到了53.5%,纵向比有很大的进步,但是横向与发达国家70%以上的水平相比,差距还很大。有效灌溉面积所占比重刚刚超过50%,有将近一半的耕地是靠天收成的。特别是种业发展面临竞争力弱、研发能力不强的严峻挑战。农业科技支撑和社会化服务的能力较弱,难以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
总体看,体制和投入是提振我国农业科技的“破冰石”。体制层面,要促进农业科研和生产紧密结合,走出科研只为评职称、出版著作的怪圈,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投入层面,科技创新投入的长效机制能否确立,将是成败的关键。我国研发资金投入占GDP的比重本身就比较低,占农业的比重就更低,所以这次1号文件强调要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提出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要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
解决了体制和投入问题之后,农业技术的成果是要体现在生产上的,是要靠一家一户的农民去运用的,因此还要努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技术素质,让他们能够成为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主人。只有这样,才能使农业科研成果在生产实践中发挥作用。在强化农技推广服务上,今年的1号文件集中推出了“三项政策”,即实现在岗农技推广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平均水平相衔接、201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农业县(市、区、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要培育职业农民、专业农民,让新一代有技术、会经营的农民在农村或者回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现代化经营。1号文件还特别讲到了这一点,今后青年农民回乡创业,包括搞家庭农场,在财税、信贷政策上都要给予相应的支持。
整体看,今年中央把1号文件的主题确定为“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决心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这既抓住了发展要害、回应了基层关切、兼顾了当前长远,又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三农”政策体系。
记 者:此次1号文件的另一亮点是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有关条款,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为什么要提出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要遵循哪些原则?
陈锡文: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对于稳定农村的土地政策和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提出了三件大事。第一件是由国土资源部牵头,完成农村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第二件是由农业部牵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第三件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对土地管理法中涉及征收农民土地条款的修改意见。这三项工作的推进都会为缓解各种各样的农村土地纠纷和矛盾起到重要作用。
近年来,伴随城镇化的推进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在部分地区出现了农村土地纠纷,农民失地造成的社会问题也不断增加。一方面,城市的不断扩张侵蚀着农业用地。以拆除农民住宅、撤并村庄的办法,将农村节约的建设用地用于城镇,固然解决了城镇扩张缺地的问题,但却把諸多的矛盾和冲突留给了乡村和农民。尤其是拆村并居后集中居住的农民,基本没有改变生产方式,但却必须改变生活方式,因而往往陷入收入没有增加而生活费用明显高涨的窘境。有的人因此不得不再次背井离乡外出打工,使新房成为空房。另一方面,有些地方在政府的引导下,大公司和大企业长时间、大面积地租赁农民土地从事经营活动的势头越来越猛。从长期看,这对稳定粮食生产、稳定农村社会结构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到底会产生什么影响,需要认真研究。
对于土地管理,一般要注意四个方面:第一是统筹规划;第二是分类管理;第三是用途管制;第四是严格审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能动摇“用途管制”原则,否则就难以使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涉及全社会发展长远利益的资源得到足够保护。
同时,土地管理必须有利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体地说,第一层含义是必须有利于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第二层含义是在城镇化、工业化的过程中,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真正使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第三层含义是要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建设用地不能突破年度计划。这些关系到能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保障经济安全等工作大局。
事实上,在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就强调,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所产生的增值收益;要精心设计征地制度改革方案,本届政府任期内一定要出台相应法规。
推进集体征地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财产权益的当务之急。要加快构建让农民更多分享农地依法转用后的增值收益的机制,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机制。一方面,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逐步理顺国家对农地征收为建设用地后增值收益的分配关系,使农民在更大程度上分享工业化、城镇化的成果。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作为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另一方面,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以努力实现对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征收耕地的占补平衡,严格宅基地管理并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同时,探索建立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制度,实现集体闲置资产的增值。
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要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问题。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的非公益性项目,应允许继续保留集体土地的性质,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主要是乡镇企业用地),应允许通过有形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平等权益。
记 者:在“三农”政策体系上,过去一直提“支农”,后来提“支农惠农”、“强农惠农”,这次1号文件提升到“强农惠农富农”。 这其中蕴涵着怎样一种政策思路?
陈锡文:这是重中之重战略思想的丰富发展,是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方针的细化和实化,是强化农业基础、惠及农村发展、富裕农民生活的精练表述和精辟概括。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已经出台了很多重大政策,如免除农业税、对农民实行四项生产性直接补贴、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加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较快。但平均数不代表大多数,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能达到和超过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数的只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还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达到这个水平,不同地区之间的差距也很大。农村人口数量庞大,增加农民收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使城乡区域间的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虽然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但是要坚定不移地朝这个方向努力。
经过长期努力,我国扶贫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已经基本上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这意味着我国的农村扶贫工作,已从解决温饱转向了巩固温饱、实现脱贫致富阶段。在高增长、高要求中不断增进农民福祉,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发展成果,是我国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
农民增收难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人口比重的下降明显滞后于农业在GDP中比重的下降。我国的城镇化,要把最大限度吸纳农村人口、拓展农民向非农就业的转移空间作为一大任务,城镇化要“化地”更要“化人”,要让农民变为市民。但是,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我们也一定不能放松新农村建设。因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还会有大量人口生活在农村。根据有关预测,到2030年全国人口可能会达到15亿左右。到那时候我们的城镇化率可能会达到70%,但仍有30%的人生活在农村,也就是4.5亿人。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但从当前的实际状况看,政府对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还有待提高。这方面的制度已经初步建立,关键是要形成对农村教育、医疗、文化和社会保障的投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乡村生产生活的条件改善了,农民得到的实惠更多了,才能逐步缩小乃至最终消除城乡差别。同时,仅靠发展大城市解决不了农民变为市民问题, 因此要合理调整经济布局,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县域经济,为更多农民就近转移创造条件,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使农民分享工业化、城镇化成果。总之,富裕农民的根本出路仍然在于加快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记 者:去年我国粮食总产量首次跨上了1万1千亿斤的新台阶,实现了 “八连增”。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什么中央仍然强调增强农产品持续供给保障能力?
陈锡文:农业农村形势发展越是好,越容易出现麻痹松懈;越是连年增产增收,越容易出现滑坡拐点。我们绝不能因为连续多年增产增收而思想麻痹,绝不能因为农村面貌有所改善而减少投入,绝不能因为农村发展持续向好而工作松懈。去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达11424亿斤,实现了历史罕见的“八连增”,但在粮食大幅增产、其他主要农产品产量也有增加的同时,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却出现波动现象,这表明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供求关系仍然偏紧。今年以至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发展的好势头能否持续?我们能否基本满足主要农产品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这些都是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
从形势变化看,我们近年面临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更为复杂严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稳中求进,必须避免农业出现闪失,避免主要农产品供给出现问题。今年,我们还要召开党的十八大,做好“三农”工作,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对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全局工作、赢得战略主动至关重要。所以,中央强调要把“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这一事关全局的问题作为今年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我国粮食安全的基础并不稳固,在人增、地减和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农产品供求压力不断增大,尽管粮食总产量自2004年以来已连续8年增长,但人均粮食占有量还低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水平。粮食生产的地区结构不平衡,产能越来越向水资源更为短缺的北方地区倾斜,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粮食供求关系,其可持续性如何,令人忧虑。同时,粮食生产的品种结构也不平衡:稻谷尤其是粳稻明显处于紧平衡,玉米目前尚可基本平衡,小麦略有结余,但大豆的供求缺口在持续扩大,进口数量不断增加。目前我国进口的大豆、食用植物油、棉花、食糖等农产品,据保守估计,至少相当于利用了境外6亿亩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这必然导致国家对农产品市场的调控难度加大,甚至导致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安全风险加大;绿豆、大蒜等小品种,除了产量的波动以外,正越来越成为游资炒作的对象,致使它们也越来越具有金融产品的属性;而蔬菜等生鲜产品的价格波动,则除了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之外,还受制于城镇扩张对近郊土地的大量占用。
记 者:今年中央1号文件在全面部署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的过程中,为什么把科技创新作为重点?
陈锡文: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
要稳住2012年农业生产,长期稳定地保障我国粮食和其他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靠继续增加农业水土资源已没有多少余地。我们现在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38亩,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人均淡水资源大约是每年2000立方米多一点。因此,一定要看到土地形势的严峻性,必须确保到2020年耕地的保有量不低于18亿亩,稳步提高土地产出能力。
在人口继续增加、消费水平继续提高、资源有限、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任务加重的背景下,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确保供求基本平衡的难度在持续加大;要素价格快速上升,继续提高农业效益、调动农民积极性,约束极多。按照传统的老路去发展农业,上述的“两难”问题会越来越突出。
要破解农业发展中的“两难”问题,就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使农业增长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轨道上来。但是,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缺乏重大突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利用率较低。数据显示,全国每年登记的农业科技新成果3000多项,但真正转化到生产中的只有40%,而形成规模的则不到30%。另外,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农业科技进步的贡献率去年达到了53.5%,纵向比有很大的进步,但是横向与发达国家70%以上的水平相比,差距还很大。有效灌溉面积所占比重刚刚超过50%,有将近一半的耕地是靠天收成的。特别是种业发展面临竞争力弱、研发能力不强的严峻挑战。农业科技支撑和社会化服务的能力较弱,难以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
总体看,体制和投入是提振我国农业科技的“破冰石”。体制层面,要促进农业科研和生产紧密结合,走出科研只为评职称、出版著作的怪圈,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投入层面,科技创新投入的长效机制能否确立,将是成败的关键。我国研发资金投入占GDP的比重本身就比较低,占农业的比重就更低,所以这次1号文件强调要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提出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要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
解决了体制和投入问题之后,农业技术的成果是要体现在生产上的,是要靠一家一户的农民去运用的,因此还要努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技术素质,让他们能够成为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主人。只有这样,才能使农业科研成果在生产实践中发挥作用。在强化农技推广服务上,今年的1号文件集中推出了“三项政策”,即实现在岗农技推广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平均水平相衔接、201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农业县(市、区、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要培育职业农民、专业农民,让新一代有技术、会经营的农民在农村或者回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现代化经营。1号文件还特别讲到了这一点,今后青年农民回乡创业,包括搞家庭农场,在财税、信贷政策上都要给予相应的支持。
整体看,今年中央把1号文件的主题确定为“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决心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这既抓住了发展要害、回应了基层关切、兼顾了当前长远,又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三农”政策体系。
记 者:此次1号文件的另一亮点是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有关条款,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为什么要提出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要遵循哪些原则?
陈锡文: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对于稳定农村的土地政策和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提出了三件大事。第一件是由国土资源部牵头,完成农村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第二件是由农业部牵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第三件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对土地管理法中涉及征收农民土地条款的修改意见。这三项工作的推进都会为缓解各种各样的农村土地纠纷和矛盾起到重要作用。
近年来,伴随城镇化的推进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在部分地区出现了农村土地纠纷,农民失地造成的社会问题也不断增加。一方面,城市的不断扩张侵蚀着农业用地。以拆除农民住宅、撤并村庄的办法,将农村节约的建设用地用于城镇,固然解决了城镇扩张缺地的问题,但却把諸多的矛盾和冲突留给了乡村和农民。尤其是拆村并居后集中居住的农民,基本没有改变生产方式,但却必须改变生活方式,因而往往陷入收入没有增加而生活费用明显高涨的窘境。有的人因此不得不再次背井离乡外出打工,使新房成为空房。另一方面,有些地方在政府的引导下,大公司和大企业长时间、大面积地租赁农民土地从事经营活动的势头越来越猛。从长期看,这对稳定粮食生产、稳定农村社会结构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到底会产生什么影响,需要认真研究。
对于土地管理,一般要注意四个方面:第一是统筹规划;第二是分类管理;第三是用途管制;第四是严格审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能动摇“用途管制”原则,否则就难以使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涉及全社会发展长远利益的资源得到足够保护。
同时,土地管理必须有利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体地说,第一层含义是必须有利于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第二层含义是在城镇化、工业化的过程中,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真正使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第三层含义是要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建设用地不能突破年度计划。这些关系到能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保障经济安全等工作大局。
事实上,在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就强调,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所产生的增值收益;要精心设计征地制度改革方案,本届政府任期内一定要出台相应法规。
推进集体征地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财产权益的当务之急。要加快构建让农民更多分享农地依法转用后的增值收益的机制,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机制。一方面,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逐步理顺国家对农地征收为建设用地后增值收益的分配关系,使农民在更大程度上分享工业化、城镇化的成果。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作为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另一方面,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以努力实现对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征收耕地的占补平衡,严格宅基地管理并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同时,探索建立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制度,实现集体闲置资产的增值。
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要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问题。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的非公益性项目,应允许继续保留集体土地的性质,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主要是乡镇企业用地),应允许通过有形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平等权益。
记 者:在“三农”政策体系上,过去一直提“支农”,后来提“支农惠农”、“强农惠农”,这次1号文件提升到“强农惠农富农”。 这其中蕴涵着怎样一种政策思路?
陈锡文:这是重中之重战略思想的丰富发展,是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方针的细化和实化,是强化农业基础、惠及农村发展、富裕农民生活的精练表述和精辟概括。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已经出台了很多重大政策,如免除农业税、对农民实行四项生产性直接补贴、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加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较快。但平均数不代表大多数,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能达到和超过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数的只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还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达到这个水平,不同地区之间的差距也很大。农村人口数量庞大,增加农民收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使城乡区域间的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虽然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但是要坚定不移地朝这个方向努力。
经过长期努力,我国扶贫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已经基本上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这意味着我国的农村扶贫工作,已从解决温饱转向了巩固温饱、实现脱贫致富阶段。在高增长、高要求中不断增进农民福祉,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发展成果,是我国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
农民增收难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人口比重的下降明显滞后于农业在GDP中比重的下降。我国的城镇化,要把最大限度吸纳农村人口、拓展农民向非农就业的转移空间作为一大任务,城镇化要“化地”更要“化人”,要让农民变为市民。但是,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我们也一定不能放松新农村建设。因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还会有大量人口生活在农村。根据有关预测,到2030年全国人口可能会达到15亿左右。到那时候我们的城镇化率可能会达到70%,但仍有30%的人生活在农村,也就是4.5亿人。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但从当前的实际状况看,政府对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还有待提高。这方面的制度已经初步建立,关键是要形成对农村教育、医疗、文化和社会保障的投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乡村生产生活的条件改善了,农民得到的实惠更多了,才能逐步缩小乃至最终消除城乡差别。同时,仅靠发展大城市解决不了农民变为市民问题, 因此要合理调整经济布局,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县域经济,为更多农民就近转移创造条件,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使农民分享工业化、城镇化成果。总之,富裕农民的根本出路仍然在于加快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