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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规定和根本目标是“民主法制化与法制民主化”。法治与民主相互独立论在历史分析和逻辑论证上存在严重缺陷。现代法治与民主互相依存、互相渗透、互相促进、相互制约。法治先行论混淆了法治同法制的区别。社会主义法治和民主必须同步推进、一体建设。法治进步有赖于民主发展,反之亦然。中国民主法治进步的引擎和关键是党内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