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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药杀虫剂使用广泛,特别是有机磷农药中毒在农村经常发生,有机磷农药中毒发病急,变化快,如抢救不及时可造成患者死亡。现将我院收住126例病人抢救体会报告如下:
1 一般资料
126例病人中,男性37例,女性89例,年龄17~68岁,其中口服中毒123例,皮肤中毒3例;轻度中毒52例,中重毒中毒74例;抢救治愈115例,死亡11例。
2 抢救原则
迅速将毒物排出体外,阻止继续再吸收,早期应用特效解毒剂,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吸氧 。注意保持良好的心肺功能,以利于毒物的排出。
3 治疗
3.1 迅速彻底的清除毒物,对于经皮肤吸收中毒者应脱去衣服,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皮肤、毛发。对于口服中毒者,无论中毒时间长短,均应彻底洗胃,首先选用适当的洗胃液,一般选用2%碳酸氢钠溶液(敌百虫中毒除外),洗胃液温度以接近体温为宜,过热可使胃壁血管扩张加速毒物的吸收,过冷可致寒战,加重病情,影响处置。每次进量不宜太多,一般不超过500ml,洗胃必须彻底,洗胃液必须澄清,无农药味为标准,洗胃结束后给于硫酸镁50g导泻。洗胃结束后一般先留置胃管,有利于简断反复洗胃,并可观察上消化道有无出血及作鼻饲通道。洗胃过程中宜采取头低足高位。
3.2 药物治疗:在洗胃的同时,立即建立两条静脉通道,一条供静脉推注阿托品,一条滴注胆碱酯酶复能剂和补充液体及其他药物。
3.2.1阿托品的应用。有机磷农药中毒时阿托品应用的原则为早期、足量、反复、持续和快速阿托品化,一般认为有机磷农药中毒后24~48小时内为“危险期”。要达到阿托品化,就应争取短时间内迅速达到阿托品化指征,在达到阿托品化后必须维持用药。用药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的皮肤、神志、瞳孔、心率、脉搏、呼吸、血压。达到阿托品化后逐渐减量,不能减量太快或停药,否则易出现“反跳”。在整个抢救病人过程中还必须注意反复持续给药,因阿托品的作用短暂,静脉注射后1~3分钟即可出现作用,8分钟达到高峰,肌肉注射后15分钟作用最强,注射1小时作用开始消失,一般仅维持2~3小时,因此反复持续给药以维持在体内的作用。对于阿托品化的指标应综合判断,不得轻率片面地用1~2个指标来概括一切,对于已用足量阿托品后始终不出现阿托品化指征时,应追其原因,如洗胃不彻底以致毒物继续吸收,合并脑水肿等,否则易造成阿托品中毒。阿托品化的临床表现为:颜面潮红、瞳孔扩大,心率加快、腺体分泌减少、口干、轻度烦躁不安、肺部啰音减少或消失、意识逐渐恢复。患者如果出现谵妄、躁动不安、多语、心率快、体温高达39度以上、瞳孔散大、腹胀、尿潴留,则为阿托品中毒之表现。
3.2.2 碱酯酶复能剂的应用,胆碱酯酶复能剂能使被抑制的胆碱酯酶复活,参加体内水解乙酰胆碱作用,从而解除有机磷中毒症状。复能剂要在中毒头三天内使用,越早越好,否则效果较差。根据胆碱酯酶活力来用药较准确。本药作静脉推注或滴注,若注射快可出现短暂的头晕、视力模糊、复视、恶心等副作用,注射时应缓慢,解磷定用量过大时可抑制呼吸。
3.2.3 对症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主要的死因是肺水肿、呼吸肌麻弊、呼吸中枢衰竭。休克、急性脑水肿、中毒性心肌炎、心脏骤停等均是重要原因。因此,对症治疗应以维持经常心肺功能为重点,保持呼吸道通畅,正确氧疗及应用机械通气。肺水肿用阿托品,休克用升压药,脑水肿应用脱水药和唐皮质激素,按心律失常类型及时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
有机磷农药中毒抢救中洗胃、应用解毒剂、复能剂等固然重要,但忽视其它环节也会失败,应密切观察病情,加强对病人的护理(如对病人脑水肿、肺水肿、尿潴留的护理),故认为综合治疗方能提高抢救成活率。
作者单位:264200 威海市经区医院
1 一般资料
126例病人中,男性37例,女性89例,年龄17~68岁,其中口服中毒123例,皮肤中毒3例;轻度中毒52例,中重毒中毒74例;抢救治愈115例,死亡11例。
2 抢救原则
迅速将毒物排出体外,阻止继续再吸收,早期应用特效解毒剂,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吸氧 。注意保持良好的心肺功能,以利于毒物的排出。
3 治疗
3.1 迅速彻底的清除毒物,对于经皮肤吸收中毒者应脱去衣服,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皮肤、毛发。对于口服中毒者,无论中毒时间长短,均应彻底洗胃,首先选用适当的洗胃液,一般选用2%碳酸氢钠溶液(敌百虫中毒除外),洗胃液温度以接近体温为宜,过热可使胃壁血管扩张加速毒物的吸收,过冷可致寒战,加重病情,影响处置。每次进量不宜太多,一般不超过500ml,洗胃必须彻底,洗胃液必须澄清,无农药味为标准,洗胃结束后给于硫酸镁50g导泻。洗胃结束后一般先留置胃管,有利于简断反复洗胃,并可观察上消化道有无出血及作鼻饲通道。洗胃过程中宜采取头低足高位。
3.2 药物治疗:在洗胃的同时,立即建立两条静脉通道,一条供静脉推注阿托品,一条滴注胆碱酯酶复能剂和补充液体及其他药物。
3.2.1阿托品的应用。有机磷农药中毒时阿托品应用的原则为早期、足量、反复、持续和快速阿托品化,一般认为有机磷农药中毒后24~48小时内为“危险期”。要达到阿托品化,就应争取短时间内迅速达到阿托品化指征,在达到阿托品化后必须维持用药。用药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的皮肤、神志、瞳孔、心率、脉搏、呼吸、血压。达到阿托品化后逐渐减量,不能减量太快或停药,否则易出现“反跳”。在整个抢救病人过程中还必须注意反复持续给药,因阿托品的作用短暂,静脉注射后1~3分钟即可出现作用,8分钟达到高峰,肌肉注射后15分钟作用最强,注射1小时作用开始消失,一般仅维持2~3小时,因此反复持续给药以维持在体内的作用。对于阿托品化的指标应综合判断,不得轻率片面地用1~2个指标来概括一切,对于已用足量阿托品后始终不出现阿托品化指征时,应追其原因,如洗胃不彻底以致毒物继续吸收,合并脑水肿等,否则易造成阿托品中毒。阿托品化的临床表现为:颜面潮红、瞳孔扩大,心率加快、腺体分泌减少、口干、轻度烦躁不安、肺部啰音减少或消失、意识逐渐恢复。患者如果出现谵妄、躁动不安、多语、心率快、体温高达39度以上、瞳孔散大、腹胀、尿潴留,则为阿托品中毒之表现。
3.2.2 碱酯酶复能剂的应用,胆碱酯酶复能剂能使被抑制的胆碱酯酶复活,参加体内水解乙酰胆碱作用,从而解除有机磷中毒症状。复能剂要在中毒头三天内使用,越早越好,否则效果较差。根据胆碱酯酶活力来用药较准确。本药作静脉推注或滴注,若注射快可出现短暂的头晕、视力模糊、复视、恶心等副作用,注射时应缓慢,解磷定用量过大时可抑制呼吸。
3.2.3 对症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主要的死因是肺水肿、呼吸肌麻弊、呼吸中枢衰竭。休克、急性脑水肿、中毒性心肌炎、心脏骤停等均是重要原因。因此,对症治疗应以维持经常心肺功能为重点,保持呼吸道通畅,正确氧疗及应用机械通气。肺水肿用阿托品,休克用升压药,脑水肿应用脱水药和唐皮质激素,按心律失常类型及时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
有机磷农药中毒抢救中洗胃、应用解毒剂、复能剂等固然重要,但忽视其它环节也会失败,应密切观察病情,加强对病人的护理(如对病人脑水肿、肺水肿、尿潴留的护理),故认为综合治疗方能提高抢救成活率。
作者单位:264200 威海市经区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