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苏联的家校合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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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的教育是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部分。我们的子女,这是我们国家未来的公民。他们将要创造历史。我们的子女——这是未来的父亲和母亲,他们也将是自己子女的教育者。我们的子女应长成为优秀的公民,好的父亲和母亲。但这还未包括一切,我们的子女——就是我们的晚景。正确的教育——就是我们幸运的晚景,不好的教育,就是我们未来的悲哀,就是我们自己的眼泪,就是我们对于他人,对于全国的罪过。
  ——A·C·马卡连柯
  
  一、苏联家校合作的背景和目标
  
  苏维埃政府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儿童的家庭教育,苏维埃的家庭教育“经常渴望与学校建立密切联系,经常渴望与教师携手进行教育儿童的工作,这就说明前进的苏维埃家庭的特点。因之,许多父母们的教育兴趣就越出自己的家庭范围。他们了解,在教育自己子女的效果上与教育一校、一班的全部儿童的集体教育的效果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前进的父母以极大的兴趣去研究教育学的一般问题,渴望积极参与全部学校生活,直接帮助教师团体组织的教育工作”〔1〕。这种社会主义社会里学校和家庭所抱的统一的教育目的,决定了学校和家庭在教育儿童方面的富有成效的共同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且在实践中创造了丰富多样的合作方式。
  
  二、苏联家校合作的理论支持
  
  从笔者掌握的资料来看,苏联的家校合作在理论上更多采用的是教育实践家马卡连柯的教育思想,集体主义教育是马卡连柯教育思想的基础和核心,无论是教师的教育、家长的教育,还是家校合作对儿童的教育教程,都应当遵循“在集体中通过集体为集体”的原则。
  在家校合作问题上,他认为,“作为一个整体的、统一的学校集体的学校,对于个别的教师、个别的学生和家庭来说,应当是一个正确的教育组织,具有指导性的教育组织”。〔2〕“我们应当组织家庭教育,而且作为国家教育的代表的学校,应当是组织的基础。学校应当领导家庭”〔3〕,而建立具有统一领导的教师集体与学生集体是保证学校对家庭教育进行有效指导的重要条件,也是保证儿童进行正确教育的前提,“只有当学校是一个统一的完整的集体,懂得对学生要求什么并且坚持这些要求的时候,学校方面对家长的帮助才有可能”〔4〕由此可见,学校组织的统一和完善是进行家校合作的基础和必备条件。
  
  三、苏联家校合作的方式
  
  马卡连柯认为,只有拥有了统一的领导,才能有统一的集体。在苏维埃学校的实践中,学校内部建立了统一的教师集体,拥有共同的教育信念和教育目标,遵守共同的学校纪律,并且学校领导把宣传教育知识和改进学生家长教育相结合,已经形成了一套学校对家长进行工作的固定体系,这些体系的基本环节,便是全校的、班级的家长会议,为家长举行的演讲和教育谈话、班主任和教师对学生家长的个别工作。
  集体工作方式主要包括家长学校、全校和班级的家长会、演讲会、家长代表会议等。
  家长学校苏联学校非常重视家长的教育学知识的普及,他们认为“最完备的社会教育就是学校-家庭教育”〔1〕,尤其重视家长对孩子的早期教育。苏联巴夫雷斯中学的家长学校很有特色,家长们在自己的孩子上学前两年就进家长学校,以至学校到孩子毕业为止。家长学校的心理学和教育学课为250课时,家长学校的学员分为5个班(按他们孩子的年龄划分):(1)学前班(孩子为5-7岁的家长);(2)一、二年级班;(3)三、四年级班;(4)五至七年级班;(5)八至十年级班。每班每月上课两次。上课的基本形式是由校长、教导主任和最有经验的教师讲演和谈话。用心理学和教育学的理论知识联系家庭教育的实际。
  家长会主要包括全校家长会和班级家长会。全校家长会一般在学年初召开,由校长主持,说明学校对家长的工作计划,进行家长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举行针对个别家长的个别咨询会议等;班级家长会议一般由班主任主持,一学季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讨论摆在家长面前的具体的教育问题。
  演讲会 在全校和班级的家长会上举行,由校长、班主任或者具有丰富家庭教育经验的家长们作关于宣传科学教育知识、阐述教育书籍、交流优秀教子经验、讨论关注的教育问题等演讲,旨在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理论及实践能力。
  家长代表会议 主要由热心支持学校工作的家长积极分子出席并发言,由校长或班主任作家庭教育方面的报告或者讨论会,对个别家庭教育问题提出意见或者建议。通过这种会议,家长更深刻和更敏锐地意识到自己教育儿童的责任,更一心一意地去和学校一起进行共同教育儿童的工作。
  个别工作方式包括家访、和家长个别谈话等。
  家访班主任、教导主任、校长都可能去家访,熟悉儿童在家庭的教育条件,更清楚的研究儿童,并能与家长一起共同拟定改进家庭教育实践的方法,为班级家长会议和家长进行教育座谈以及为在家长中组织经验交流提供现实的题目。
  和家长个别谈话包括在家访的同时对于学生的成长和学校环境,生活和学习习惯等进行交流,还包括邀请少数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弱点或者不够好的家长到学校,对于学生的各方面的发展中的问题进行教育和研究,从而提高家长对于家庭教育的理解和认识,学习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能力,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
  
  四、苏联家校合作的主要负责机构
  
  苏维埃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家校合作共同实现培养伟大的祖国未来公民的工作,建国初苏维埃教育部就强调学校与家庭的友好合作,乃是顺利地对儿童进行教育和教学的必要条件,从早期的“苏维埃之家”就已经设立了家长委员会,专门负责发挥家长们的集体主义精神“和企业的、集体农庄的、机关的、学校的大集体共同组织成一个在道德、政治统一基础上强有力的苏维埃社会”〔2〕,至此以来,家长委员会成为家校合作的主要负责机构。
  家长委员会一般来说,家长委员会成员是在全校第一次的家长会上选举出来的,成员为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积极分子中那些有一些空闲时间、愿意在学校里担当家长团体代表工作重任、社会风貌较好、在学生家长中有一定威信的家长被推选为家长委员会委员,委员的人数不等,各学校根据自身的需要来确定。
  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成功与否,是要看校长和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要看家长委员会的委员与教师和班主任的个人联系,同时也要看家长委员会所有经常活动的小组的有精确组织和有计划的活动而定的。
  家长委员会在自己的工作中遵循着1950年的《关于小学、七年制学校和中学的家长委员会的条例》,常务委员会是家长委员会的执行机关,它根据校长批注的计划而工作。一般常务委员会议在星期六举行。
  家长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之间的职责,是根据如下各部门的工作来分工的:
  1.帮助学校实现一至四年级以及五年级至十年级的普及教育,如号召各界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物质帮助。
  2.在家长中进行教育宣传,在家长中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教育宣传工作——讲座、研究班、小组、团体的代表会议,和家长做个别谈话,供给他们有关儿童教育的专门的书籍,研究学生家庭生活,使家长为他们的学习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3.进行对儿童的课外和校外的工作。
  4.监督学生无论在校内校外执行《学生守则》。
  5.防止学生无人照顾的现象。
  6.组织学生家长在校内值日。
  7.组织学校的教学、总务和卫生的完善设备。
  家长委员会的主席,除了家长委员会全部工作的一般领导之外,还得帮助学校领导进行教育宣传工作,常务委员会的每一个委员,都享有充分的主动权去选择那些能协助学校顺利完成某项工作的家长积极分子来帮助自己。
  从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教育科学院1953-1955年“教育经验交流会”上提出的报告中,可以看出苏维埃学校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奥廖尔市第9中学女教师安·瓦·柯萨列娃的报告列出了该学校从1947—1948学年到1951—1952学年的四年间,历次家长会一共进行了下列各题目的谈话〔1〕:
  在一年级里
  (1)学校和家长在实现普及义务教育法方面的任务,以及家长在教育子女方面的责任。
  (2)学校按照“学生守则”向儿童提出的要求以及父母的任务。
  (3)一年级学生的作息制度。
  (4)关于家庭中的劳动教育。
  (5)关于培养儿童的注意力和勤勉精神。
  (6)家庭在培养儿童苏维埃爱国主义感情方面所起的作用。
  (7)关于儿童在家庭和学校里的体育。
  (8)家庭中应该创造哪些条件来使儿童顺利地做作业。
  在二年级里
  (1)关于培养儿童的整洁性和服从性。
  (2)培养儿童的自觉纪律和文明习惯。
  (3)培养儿童的谦恭品质。
  (4)关于准备儿童入队。
  在三年级里
  (1)“学生守则”以及学生自觉纪律的培养。
  (2)少先队组织在对儿童进行共产主义教育方面的任务。
  (3)培养儿童的苏维埃爱国主义感情。
  (4)如何使儿童养成独立做家庭作业的习惯。
  (5)关于培养儿童爱劳动的品质。
  在四年级里
  (1)如何帮助儿童做家庭作业并养成学习活动中的独立精神。
  (2)关于培养儿童的谦恭品质。
  (3)关于复习大纲的教材和准备考试。
  (4)关于儿童将进入五年级肄业的学校与家长取得联系的意义。
  
  五、苏联家校合作的特点
  
  苏联的家校合作从开始运行阶段,就以共产主义的教育的共同目标下,以学校为中心,旨在提高家长的教育理论和实践知识至上而下进行的,从国家教育部到具体学校的校长、各级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相关的组织机构——家长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社会各界企事业团体及社区组织,都积极投身其中,各司其职,有序合作,推动了这项运动的顺利和快速进展。其主要特点有:
  第一,以学校为领导,以纪律为手段,为家庭教育确定了统一的目标,并与整个国家、学校的教育目标协调一致,有利于学生的成长目标的实现。家长的知识水平和能力决定了家长总是在学校的推动和指导下,才正式参与学校教育的过程。家长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常务委员会遵循校长的指示做事,在课程改革及学校重要的管理事务中,家长大部分处于对学校事务的配合之中,大多数的苏联教育工作者,在纪律问题上比在学业问题上更注意取得家长的合作。
  第二,在对家庭的帮助教育上,主要以集体方式为主,并和个别教育结合起来,这也和马卡连柯的集体主义教育思想相吻合。注重教师集体的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提高,以及对于家长集体的教育效果。
  第三,苏联的家长代表会议、全校及班级的家长会大部分采用“补短教育”,特别是针对某些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由学校相关教育人员(校长、班主任等)对其批评指正,提出意见和建议。
  苏联的家校合作在实施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以学校的权威为中心,“在家庭和学校的关系上似乎非常有利于学校”〔1〕,这在初期的家校合作中,避免了家长对与合作的盲目性和家长素质相对较低带来的种种弊端,但是,从长远来看,中央集权的教育制度决定了对各地各级的教育方针方法的指导,也决定了家长在教育制度上服从于政府权威的态度。这种合作地位上屈从于学校的态度,不利于家长自主性、自发性和创造力的发挥,不利于家长以更独立的身份自由的参与学校事务,也不利于学校管理和教学的更科学有力的发展。
  
  六、苏联家校合作对新中国建国初教育实践的借鉴作用
  
  新中国建立初期,无论是教育理论还是教育实践,都借鉴了苏联的教育模式,一方面,各报纸和杂志大量转载了苏联的教育家马卡连柯的集体主义教育思想、关于儿童教育以及家校合作的理论和实践,另一方面,在实践中,也某种程度上采取了类似的措施,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直到改革开放以后,关于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参与才逐步提到中国的教育实践日程。
  (作者单位系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
  
  参考文献:
  1.捷尔仁斯基等著,王家骧、杨永等译:《家庭与学校》,北京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1951
  2.吴式颖等编:《马卡连柯教育文集》,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1985年12月第一版
  3.恩·斯卡特金编,田怡译:《学校和家庭的合作》,上海:新知识出版社,1958年
  4.〔美〕苏珊·雅各比著:《苏联学校内幕》,辽宁教育学院教研部外语教研室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78年
  5.苏联《家庭与学校》月刊,1951年1月号,王家骧译
  6.苏联《教师报》,1951年1月10日,杨永译
  7.彼夫楚夫等著,章其译:《学校对学生家长的工作》,汉口:湖北人民出版社,1954
  8.季霍米罗娃著,方清仪译:《学校对家庭的工作》,上海:正风出版社,1954
  9.柏·斯库卜斯基等著,培己译:《怎样联系学校和家庭》,上海:启明书局,1953
  10.〔苏联〕片赤尔尼珂娃著,陆庾译:《学校与家庭》,上海:正风出版社,1951
  11.东北新华书店编:《学校与家庭》,〔出版地不详〕,东北新华书店,1950
  12.伊·阿·彼彻尔尼柯娃著,奚建瀛,陈仇译:《儿童·学校·家庭》,北京:大众出版社,1953
  13.恩·依·包德列夫著,田达生,毛国魁,张怀三译:《学校和家庭要怎样教育孩子》,汉口:湖北人民出版社,1955
  14.(苏联)安·谢·马卡连柯著,高天浪译:《儿童教育讲座》,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55
  15.〔苏〕B.A.苏霍姆林斯基著,赵玮、王义高、蔡兴文、纪强译:《帕夫雷什中学》,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3年
  
  注释
  〔1〕捷尔仁斯基等著:《家庭与学校》,王家骧、杨永等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印行,第8页
  〔2〕吴式颖等编:《马卡连柯教育文集》,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1985年12月第一版,第267页
  〔3〕同上,第285页
  〔4〕同上,第287页
  〔1〕〔苏〕B.A.苏霍姆林斯基著,赵玮、王义高、蔡兴文、纪强译:《帕夫雷什中学》,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6页
  〔2〕捷尔仁斯基等著,王家骧、杨永等译:《家庭和学校》,中央人们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印制,第7页
  〔1〕详见恩·斯卡特金编,田怡译:《学校和家庭的合作》,上海:新知识出版社,1958年,第40-41页
  〔1〕〔美〕苏珊·雅各比著:《苏联学校内幕》,辽宁教育学院教研部外语教研室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78年,第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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