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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决定今年6月在天津共同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本次大赛分为中职组和高职组,中职组设计算机应用技术技能、烹饪技能、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技能、美发与形象设计技能、会计技能、护理技能等12个专业类别的45个比赛项目。高职组设制造与工程技术、电子信息与通信技术、艺术创作与社会服务、农业等4类专业类别10个比赛项目。参赛选手必须是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在籍学生,并且通过当地选拔赛产生。
大赛期间还将同时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作品展洽会” “中高职协调发展座谈会” “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暨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四周年成果展示会” “第九届全国职业教育现代技术装备展览会”和“民族地区职业院校学生才艺展示”等活动。
本次大赛分为中职组和高职组,中职组设计算机应用技术技能、烹饪技能、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技能、美发与形象设计技能、会计技能、护理技能等12个专业类别的45个比赛项目。高职组设制造与工程技术、电子信息与通信技术、艺术创作与社会服务、农业等4类专业类别10个比赛项目。参赛选手必须是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在籍学生,并且通过当地选拔赛产生。
大赛期间还将同时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作品展洽会” “中高职协调发展座谈会” “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暨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四周年成果展示会” “第九届全国职业教育现代技术装备展览会”和“民族地区职业院校学生才艺展示”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