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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根据空调制冷系统运行场地以及管理方面的特点,其接触制冷剂的承压部件如出现破裂,不但会损坏自身系统,还有可能对附近工作人员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空调制冷系统的压力安全问题通常表现为承压部件出现破裂,进而导致空调功能异常。本文主要分析空调制冷系统承压部件的安规认证监管,以有效预防空调制冷系统承压部件失效。
[关键词]空调;制冷系统;承压部件;安规认证
中图分类号:U463.8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7-0281-01
引言:
随着空调制冷行业小型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各方面条件的修订完善,现代家用空调制冷系统的承压部件相关技术要求也随之发生变化。目前的安规认证监管方式有两种:①修订整机CCC认证、生产许可证监管规则时,要同步实施整机、部件监管制度;②修订相关生产许可证监管规则时,需要考虑小型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管理方面的要求。本文从空调制冷系统压力容器许可证管理谈起。
1.空调制冷系统压力容器许可证管理
早在2010年8月份,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空调制冷行业小型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试行)》的通知,明令规定许可证领取工作需要在印发该通知1年之内完成,该文件主要是针对贯彻落实《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称《容规》。《容规》是针对空调制冷行业使用容积<25L以及直径<150mm的小型压力容器发布的。在原来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中要求“制造压力容器设计压力低于10Mpa,水容积少于25L,最大直径少于150mm的单位,不必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这条规定无效[1]。
目前我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和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联合组建了标准起草小组,并制定出了《制冷装置用小型压力容器》的行业标准,按照中国现行的压力容器法规标准,规定设计出的压力需低于10Mpa,水容积少于25L,且最长直径少于150mm的承压部件,一般不在压力容器的监管范围内。每年空调制冷系统的承压部件达到百万件,生产企业有数百个,将这种产品归入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的范畴,这将对空调制冷行业的管理、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2.CCC认证中承压部件的强度要求
在标准规范性附录EE规定中,承压部件需通过高于运行压力3倍的强度试验,当承压部件可以通过250000周期的交变疲劳试验后,需要进行比最高运行压力高2倍的耐压试验,其屈服度需要达到规定要求,即:钢结构容器强度试验的压力需高出最高运行压力2.7倍,耐压试验压力需高出最高运行压力的1.5倍;而铜结构容器的压力需高出试验强度3倍和耐压试验压力的1.5倍左右。从技术方面分析,通过疲劳试验的部件,仍然可以用于通过高于运行压力2倍的耐压试验[2]。在大多数情况下,材料、结构及工艺各种环节中任何一项环节若出了问题,就不能通过测试。相反,若是达到该水平的承压部件,在预期使用情况下发生强度问题的概率降低,那么机械强度与稳定性可能符合规定要求。很明显,IEC60335-2-40针对制冷系统承压部件方面的强度要求包括覆盖压力容器规范方面的要求,且比前者的要求更严格。
现阶段的GB 4706.32-2004是除湿机、热泵以及空调取得CCC强制认证及生产许可证资格的依据。上述几种产品要获得市场准入资格,其制冷系统的承压部件机械强度必须满足GB 4706.32-2004的相关要求。当满足以后,无论许可条件是否实施,《容规》中要求的所有技术都已经得到满足。即使许可条件中的个别细节和生产许可资格认可规则、CCC认证方面的要求有所不同,但各种监管制度均是源自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中相关要求规定,可以说这些差异只是形式上有所不同,本质都属于相同的质量管理系统。
GB 4706.32-2004中涉及到制冷系统承压部件方面的要求主要引用的是GB 9237-2001的制冷、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方面的要求,其技术指标囊括了即将实施的《容规》方面的要求。但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在实践GB 4706.32-2004的过程中,不管是整机、部件生产企业,还是检测机构,都没有考虑到GB 9237的各种要求,通常情况下把电气性能满足要求就可当作安全性满足要求。只有少数出口到欧盟、北美洲地区的产品要求比较严格,必须对整机、部件的机械强度实施专门检测。
3.CCC认证及空调生产许可证
现阶段,我国实施的空调制冷产品安全监管制度主要以额定制冷量进行划分的,对于额定制冷量很小的产品运用的是CCC强制认证制度,额定制冷量很大的产品采用的是生产许可证制度。从整机生产企业来看,其和运用GB 4706.32新版标准相同。在GB 4706.32的规范性附录要求中有关承压部件机械强度要求的内容,视为与CCC认证、电气安全要求、以及生产许可监管认可规则同等重要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验证了《容规》中相关机械强度各项指标需求[3]。针对《容规》中涉及到工艺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在监管规则的这一关键环节监管中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使得《容规》在材料方面的具体要求需要归入受控原材料、零部件的监管范围后得以满足。
针对承压部件在安全方面的管理,从家用空调制冷产品考虑,用户一般不会自行采购承压部件安装,全部制冷系统部件的选型、装配及质量监控都是由整机生产企业负责,而相对应的承压部件需满足整机生产企业规定的配套方面要求,所有的技术指标符合《容规》中的相关要求。若整机生产企业比GB 4706.32低,相关质量要求需要是承压部件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相反,在符合GB/T 19001有关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监控条件下,相对应的承压部件主要包括机械强度的技术指标、产品质量等各方面的一致性管理都在受控状态。也就是说,即便未实施和《容桂》相对应的许可条件管理,各种承压部件的安全性也应该无条件低于《容规》的有关要求。另外,针对整机选用的获得CQC认证的承压部件,在型式认可测试过程中按照简化检测项目的方法,促使相关的承压部件生产企业主动申请相关质量认证。
空调制冷系统的安全性主要通过承压部件的系统安全特征、保护装置配置以及机械强度等各种措施达到。如单方面解决承压部件机械强度问题而没有解决好系统安全特点、相关保护装置配置等问题,就不能有效确保空调制冷系统的安全系数。由于全部制冷系统部件选型、质量监控以及装配都是由整机生产企业负责的,空调制冷系统的安全特点一般表现为整机的安全性,出现承压部件机械强度不足而导致安全事故的情形很少。因此,这也是很多国外专家没有将最大直径少于150mm,容积少于25L的制冷承压部件归入压力容器管理范围内的重要原因。
4 结束语
总之,在没有发布实施许可条件的情况下,由于当前正在修订的GB 4706.32,明确要求家用空调及类似产品承压部件的机械强度进行适当调整。在这种趋势下,本文主要阐述了空调制冷系统压力容器许可证管理、CCC认证中对于承压部件的强度要求,承压部件的安全管理,空调制冷系统生产许可证的管理等各项内容,以期不断完善空调制冷系统承压部件对于机械强度的要求,使其与安规认证监管方面的要求相吻合。
参考文献
[1] 黄逊青.小型制冷系统承压部件监管面临选择[J].电器,2010,4(11):132-133.
[2] 黄逊青.家用空调制冷系统部件的机械强度设计原理第2部分应力分析与强度要求[J].家电科,2006,2(1):34-35.
[3] 黄逊青.家用空调制冷系统部件低温强度设计条件[J].家电科技,2005,2(2):66-67.
[关键词]空调;制冷系统;承压部件;安规认证
中图分类号:U463.8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7-0281-01
引言:
随着空调制冷行业小型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各方面条件的修订完善,现代家用空调制冷系统的承压部件相关技术要求也随之发生变化。目前的安规认证监管方式有两种:①修订整机CCC认证、生产许可证监管规则时,要同步实施整机、部件监管制度;②修订相关生产许可证监管规则时,需要考虑小型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管理方面的要求。本文从空调制冷系统压力容器许可证管理谈起。
1.空调制冷系统压力容器许可证管理
早在2010年8月份,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空调制冷行业小型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试行)》的通知,明令规定许可证领取工作需要在印发该通知1年之内完成,该文件主要是针对贯彻落实《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称《容规》。《容规》是针对空调制冷行业使用容积<25L以及直径<150mm的小型压力容器发布的。在原来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中要求“制造压力容器设计压力低于10Mpa,水容积少于25L,最大直径少于150mm的单位,不必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这条规定无效[1]。
目前我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和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联合组建了标准起草小组,并制定出了《制冷装置用小型压力容器》的行业标准,按照中国现行的压力容器法规标准,规定设计出的压力需低于10Mpa,水容积少于25L,且最长直径少于150mm的承压部件,一般不在压力容器的监管范围内。每年空调制冷系统的承压部件达到百万件,生产企业有数百个,将这种产品归入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的范畴,这将对空调制冷行业的管理、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2.CCC认证中承压部件的强度要求
在标准规范性附录EE规定中,承压部件需通过高于运行压力3倍的强度试验,当承压部件可以通过250000周期的交变疲劳试验后,需要进行比最高运行压力高2倍的耐压试验,其屈服度需要达到规定要求,即:钢结构容器强度试验的压力需高出最高运行压力2.7倍,耐压试验压力需高出最高运行压力的1.5倍;而铜结构容器的压力需高出试验强度3倍和耐压试验压力的1.5倍左右。从技术方面分析,通过疲劳试验的部件,仍然可以用于通过高于运行压力2倍的耐压试验[2]。在大多数情况下,材料、结构及工艺各种环节中任何一项环节若出了问题,就不能通过测试。相反,若是达到该水平的承压部件,在预期使用情况下发生强度问题的概率降低,那么机械强度与稳定性可能符合规定要求。很明显,IEC60335-2-40针对制冷系统承压部件方面的强度要求包括覆盖压力容器规范方面的要求,且比前者的要求更严格。
现阶段的GB 4706.32-2004是除湿机、热泵以及空调取得CCC强制认证及生产许可证资格的依据。上述几种产品要获得市场准入资格,其制冷系统的承压部件机械强度必须满足GB 4706.32-2004的相关要求。当满足以后,无论许可条件是否实施,《容规》中要求的所有技术都已经得到满足。即使许可条件中的个别细节和生产许可资格认可规则、CCC认证方面的要求有所不同,但各种监管制度均是源自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中相关要求规定,可以说这些差异只是形式上有所不同,本质都属于相同的质量管理系统。
GB 4706.32-2004中涉及到制冷系统承压部件方面的要求主要引用的是GB 9237-2001的制冷、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方面的要求,其技术指标囊括了即将实施的《容规》方面的要求。但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在实践GB 4706.32-2004的过程中,不管是整机、部件生产企业,还是检测机构,都没有考虑到GB 9237的各种要求,通常情况下把电气性能满足要求就可当作安全性满足要求。只有少数出口到欧盟、北美洲地区的产品要求比较严格,必须对整机、部件的机械强度实施专门检测。
3.CCC认证及空调生产许可证
现阶段,我国实施的空调制冷产品安全监管制度主要以额定制冷量进行划分的,对于额定制冷量很小的产品运用的是CCC强制认证制度,额定制冷量很大的产品采用的是生产许可证制度。从整机生产企业来看,其和运用GB 4706.32新版标准相同。在GB 4706.32的规范性附录要求中有关承压部件机械强度要求的内容,视为与CCC认证、电气安全要求、以及生产许可监管认可规则同等重要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验证了《容规》中相关机械强度各项指标需求[3]。针对《容规》中涉及到工艺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在监管规则的这一关键环节监管中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使得《容规》在材料方面的具体要求需要归入受控原材料、零部件的监管范围后得以满足。
针对承压部件在安全方面的管理,从家用空调制冷产品考虑,用户一般不会自行采购承压部件安装,全部制冷系统部件的选型、装配及质量监控都是由整机生产企业负责,而相对应的承压部件需满足整机生产企业规定的配套方面要求,所有的技术指标符合《容规》中的相关要求。若整机生产企业比GB 4706.32低,相关质量要求需要是承压部件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相反,在符合GB/T 19001有关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监控条件下,相对应的承压部件主要包括机械强度的技术指标、产品质量等各方面的一致性管理都在受控状态。也就是说,即便未实施和《容桂》相对应的许可条件管理,各种承压部件的安全性也应该无条件低于《容规》的有关要求。另外,针对整机选用的获得CQC认证的承压部件,在型式认可测试过程中按照简化检测项目的方法,促使相关的承压部件生产企业主动申请相关质量认证。
空调制冷系统的安全性主要通过承压部件的系统安全特征、保护装置配置以及机械强度等各种措施达到。如单方面解决承压部件机械强度问题而没有解决好系统安全特点、相关保护装置配置等问题,就不能有效确保空调制冷系统的安全系数。由于全部制冷系统部件选型、质量监控以及装配都是由整机生产企业负责的,空调制冷系统的安全特点一般表现为整机的安全性,出现承压部件机械强度不足而导致安全事故的情形很少。因此,这也是很多国外专家没有将最大直径少于150mm,容积少于25L的制冷承压部件归入压力容器管理范围内的重要原因。
4 结束语
总之,在没有发布实施许可条件的情况下,由于当前正在修订的GB 4706.32,明确要求家用空调及类似产品承压部件的机械强度进行适当调整。在这种趋势下,本文主要阐述了空调制冷系统压力容器许可证管理、CCC认证中对于承压部件的强度要求,承压部件的安全管理,空调制冷系统生产许可证的管理等各项内容,以期不断完善空调制冷系统承压部件对于机械强度的要求,使其与安规认证监管方面的要求相吻合。
参考文献
[1] 黄逊青.小型制冷系统承压部件监管面临选择[J].电器,2010,4(11):132-133.
[2] 黄逊青.家用空调制冷系统部件的机械强度设计原理第2部分应力分析与强度要求[J].家电科,2006,2(1):34-35.
[3] 黄逊青.家用空调制冷系统部件低温强度设计条件[J].家电科技,2005,2(2):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