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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办联合发布的《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2007年的工作部署,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办定于2007年7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以下简称“定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