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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9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第十三条明确指出,要"完善医疗执业保险,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增进医患沟通。"而目前引发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医疗风险带来的无医疗过错的意外伤害。医疗有风险已是社会共识,但目前尚无解决这方面问题的具体办法,也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