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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足球特色幼儿园试点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9〕24号),进一步加强幼儿足球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对幼儿足球工作的研究、指导、评估以及提供咨询服务作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校足办)拟组建全国幼儿足球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并请各地推荐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明确职责。专家委员会是在全国校足办领导下,对幼儿足球工作进行研究、指导、评估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的专家组织。主要任务是接受全国校足办委托,组织和开展幼儿足球推广普及、重要决策前期研究、理论与实践研究,就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等向全国校足办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优化结构。推荐工作本着优化结构、充实力量、好中选优的原则,确保专家委员会组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既要考虑体育、教育领域人员的构成比例,又要注意委员年龄、学校层次和地域分布,可适当推荐学前教育领域的优秀专家。
(三)提升能力。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激发专家委员的积极性,增强工作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心足球事业,师德高尚,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公正。
(二)工作业务熟悉。长期从事体育类、学前教育类等相关专业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熟悉学前教育政策,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造诣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全国或本地区足球或学前教育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或相应行政职务。
(三)年龄健康状况适宜。推荐人选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5周岁,个别资深专家不受此限,身体健康,自愿加入,有精力和时间承担相关工作。
三、推荐办法
(一)省级推荐。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每个省份推荐名额为2名(分为师资培训组、学前教育组、游戏活动组)。推荐人选应由所在单位向本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二)全國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推荐。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教学工作组、训练竞赛组、师资培训组、科研工作组、新闻媒体组、纪律监督组每组推荐名额为2名。
(三)审定公布。省级推荐人选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推荐人选经全国校足办审定后公布。
四、材料报送
请各省(区、市)和推荐单位报送正式推荐公文,同时填写全国幼儿足球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全国幼儿足球专家委员会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并排序,于7月22日前将纸质推荐材料1份报全国校足办,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足球特色幼儿园试点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9〕24号),进一步加强幼儿足球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对幼儿足球工作的研究、指导、评估以及提供咨询服务作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校足办)拟组建全国幼儿足球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并请各地推荐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明确职责。专家委员会是在全国校足办领导下,对幼儿足球工作进行研究、指导、评估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的专家组织。主要任务是接受全国校足办委托,组织和开展幼儿足球推广普及、重要决策前期研究、理论与实践研究,就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等向全国校足办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优化结构。推荐工作本着优化结构、充实力量、好中选优的原则,确保专家委员会组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既要考虑体育、教育领域人员的构成比例,又要注意委员年龄、学校层次和地域分布,可适当推荐学前教育领域的优秀专家。
(三)提升能力。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激发专家委员的积极性,增强工作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心足球事业,师德高尚,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公正。
(二)工作业务熟悉。长期从事体育类、学前教育类等相关专业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熟悉学前教育政策,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造诣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全国或本地区足球或学前教育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或相应行政职务。
(三)年龄健康状况适宜。推荐人选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5周岁,个别资深专家不受此限,身体健康,自愿加入,有精力和时间承担相关工作。
三、推荐办法
(一)省级推荐。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每个省份推荐名额为2名(分为师资培训组、学前教育组、游戏活动组)。推荐人选应由所在单位向本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二)全國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推荐。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教学工作组、训练竞赛组、师资培训组、科研工作组、新闻媒体组、纪律监督组每组推荐名额为2名。
(三)审定公布。省级推荐人选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推荐人选经全国校足办审定后公布。
四、材料报送
请各省(区、市)和推荐单位报送正式推荐公文,同时填写全国幼儿足球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全国幼儿足球专家委员会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并排序,于7月22日前将纸质推荐材料1份报全国校足办,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