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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政令或契约以碑刻或铭鼎的方式公布于众,使民周知的做法渊源久远。整体而言,西汉以前,法律的公布主要是铭金;到了两汉,随着铁器的普及等物质技术的提高,刻石开始占据主导地位,但并未完全取代前者。汉代以后,铭金纪法再难以见于史籍,刻石仍在中国古代的法律传播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对中国后世的法制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