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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耕女织是考虑体力、环境等因素的效率安排,而生产力大幅度提高的现代社会使得男女的分工模式更为复杂和多元。细分婚姻中男女双方的权责和分工是一项耗费巨大而且得不偿失的事情。
话说织女下凡嫁与牛郎,从此男耕女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用劳动果实换来幸福生活。牛郎和织女隔壁有户人家,姓刘,刘生娶的媳妇是闺名唤做晓梅的,这刘氏出自邻村大户张员外家的侧室,从小娇生惯养、生活诸多挑剔,嫁人后更是两手不沾阳春水。
刘氏很是看不惯织女,常常串门唠叨,说织女又要织布又要做饭洗衣,而牛郎只是种地,太亏了。一天两天没什么问题,几个月下来,织女的心态终有变化,似乎也觉得自己的确太累了。于是常常给牛郎眼色看,还学会了和邻家妇人打牌、聊天、懒做家务。有一日,牛郎下地回来,见锅台冷清,织女不知又何处去,一时怒从心中来。所谓怒气是加速剂,待织女晚上回来之后,牛郎的“小火”已经变成“大火”,二人理论,一言不合便动起手来,织女委屈万分更羞怒交加,于是回了天宫的娘家。
……
原本牛郎织女传说反映的是典型的农耕社会形态里人们简单美好的祈愿,我的篡改当然很无聊,如同很多人会觉得有人正二八经地把所谓家务活价值化作为两会提案是很“雷人”的话题一样。但是“雷”问题却可以有不简单的答案。我们不妨思考一下,男方是否要为女方的家务活予以金钱上的补偿?
男女双方通过婚姻组建一个家庭,手续只是办简单的一张证书而已,但这一纸证明其实是包含了一系列的内容,包括社会责任的变化、双方的生理满足、物质和金钱的共享……当然,也包括洗衣服搞卫生做饭这些家务劳动。这些复杂繁琐的内容大多数属于无法列出明细条款的,比如谁做家务谁挣钱等等。
农耕社会相对固定的男耕女织模式,是考虑体力、环境等因素的效率安排,而生产力大幅度提高的现代社会使得男女的分工模式更为复杂和多元。细分婚姻中男女双方的权责和分工是一项耗费巨大而且得不偿失的事情。
熟悉新制度经济学的人,由此会想起企业这个词。
新古典理论教科书里说企业是将投入品转化为产出品的实体,然而这并没有解释企业为何产生等问题。既然市场价格机制可以自动协调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和需求,为何仍存在企业这样内部不运用价格机制的组织呢?我们知道,企业里头有计件工人,也有计时文员、经理人,他们不是到市场上和客户直接交易,而是通过企业这个实体,把一堆人组合在一起,在企业内部,指令替代了市场。科斯的“为何有企业”的发问,是现代制度经济学的发端。
学术史上的解释林林总总,很多经济学家作出了贡献,当然都是围绕着交易费用展开。如果每个人都直接和其他人交易,交易次数将会大增。流水线上,后一工序的人从前一工序买来半成品,加工一道工序之后,又卖给下一个工序的人,这样交易量的暴增,增加了成本,也极大增加了发现最终产品价格的困难,企业应运而生——如张五常教授所云,这其实便是通过一种合约替代另一种合约。
类似的分析,当然可以用到家庭上。
在现代社会,婚姻需要男女双方的同意,无需也无法一一罗列所有的付出和收益。于是乎,用一纸婚书这种简单的合约替代了一系列错综复杂变化多端的合约。如果真如某代表提案那样,立法规定要男方为女方的家务活进行补偿,那么,即便是简单如牛郎织女那样的家庭,男方是否也会说自己种地有收成增加了织女的福利要她为此补偿呢?法律要将触手肆无忌惮伸到每一个家庭的琐碎生活中去吗?
要知道,这样是对婚姻合约结构的一种破坏,平添社会交易费用。这和立法规定最低工资、约束计件工资道理是一样的,当然,某代表的提案大家都知道其实只是两会的花絮和噱头而已,然而对企业的约束,包括那些干预企业合约安排的譬如立法制定最低工资、约束计件工资的行为,却常会得到人们的支持和喝彩,这又是何故呢?
话说织女下凡嫁与牛郎,从此男耕女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用劳动果实换来幸福生活。牛郎和织女隔壁有户人家,姓刘,刘生娶的媳妇是闺名唤做晓梅的,这刘氏出自邻村大户张员外家的侧室,从小娇生惯养、生活诸多挑剔,嫁人后更是两手不沾阳春水。
刘氏很是看不惯织女,常常串门唠叨,说织女又要织布又要做饭洗衣,而牛郎只是种地,太亏了。一天两天没什么问题,几个月下来,织女的心态终有变化,似乎也觉得自己的确太累了。于是常常给牛郎眼色看,还学会了和邻家妇人打牌、聊天、懒做家务。有一日,牛郎下地回来,见锅台冷清,织女不知又何处去,一时怒从心中来。所谓怒气是加速剂,待织女晚上回来之后,牛郎的“小火”已经变成“大火”,二人理论,一言不合便动起手来,织女委屈万分更羞怒交加,于是回了天宫的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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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牛郎织女传说反映的是典型的农耕社会形态里人们简单美好的祈愿,我的篡改当然很无聊,如同很多人会觉得有人正二八经地把所谓家务活价值化作为两会提案是很“雷人”的话题一样。但是“雷”问题却可以有不简单的答案。我们不妨思考一下,男方是否要为女方的家务活予以金钱上的补偿?
男女双方通过婚姻组建一个家庭,手续只是办简单的一张证书而已,但这一纸证明其实是包含了一系列的内容,包括社会责任的变化、双方的生理满足、物质和金钱的共享……当然,也包括洗衣服搞卫生做饭这些家务劳动。这些复杂繁琐的内容大多数属于无法列出明细条款的,比如谁做家务谁挣钱等等。
农耕社会相对固定的男耕女织模式,是考虑体力、环境等因素的效率安排,而生产力大幅度提高的现代社会使得男女的分工模式更为复杂和多元。细分婚姻中男女双方的权责和分工是一项耗费巨大而且得不偿失的事情。
熟悉新制度经济学的人,由此会想起企业这个词。
新古典理论教科书里说企业是将投入品转化为产出品的实体,然而这并没有解释企业为何产生等问题。既然市场价格机制可以自动协调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和需求,为何仍存在企业这样内部不运用价格机制的组织呢?我们知道,企业里头有计件工人,也有计时文员、经理人,他们不是到市场上和客户直接交易,而是通过企业这个实体,把一堆人组合在一起,在企业内部,指令替代了市场。科斯的“为何有企业”的发问,是现代制度经济学的发端。
学术史上的解释林林总总,很多经济学家作出了贡献,当然都是围绕着交易费用展开。如果每个人都直接和其他人交易,交易次数将会大增。流水线上,后一工序的人从前一工序买来半成品,加工一道工序之后,又卖给下一个工序的人,这样交易量的暴增,增加了成本,也极大增加了发现最终产品价格的困难,企业应运而生——如张五常教授所云,这其实便是通过一种合约替代另一种合约。
类似的分析,当然可以用到家庭上。
在现代社会,婚姻需要男女双方的同意,无需也无法一一罗列所有的付出和收益。于是乎,用一纸婚书这种简单的合约替代了一系列错综复杂变化多端的合约。如果真如某代表提案那样,立法规定要男方为女方的家务活进行补偿,那么,即便是简单如牛郎织女那样的家庭,男方是否也会说自己种地有收成增加了织女的福利要她为此补偿呢?法律要将触手肆无忌惮伸到每一个家庭的琐碎生活中去吗?
要知道,这样是对婚姻合约结构的一种破坏,平添社会交易费用。这和立法规定最低工资、约束计件工资道理是一样的,当然,某代表的提案大家都知道其实只是两会的花絮和噱头而已,然而对企业的约束,包括那些干预企业合约安排的譬如立法制定最低工资、约束计件工资的行为,却常会得到人们的支持和喝彩,这又是何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