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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中国古代,“孝”论的产生、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从自发、自觉到强化、定型的过程。可以说,孔子“孝”论的基本内容,更有原汁原味,涵盖了我们今天倡导的孝行的各个方面,如讲求赡养和敬事合一,注重和谐,重视孝行的自主、自觉、自律。“孝”是儒家伦理道德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范畴,也是具有大众性和民间性的一个道德理念。自古至今,它一直作为中华民族崇尚的美德,构成中国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
关键词:儒家;孝;当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B2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10-0132-01
一、孝道的产生和发展
“孝”字,从语源学意义上说,其基本含义是敬老爱老、事亲善行。《说文》:“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孝经·圣治章》说:“父子之道,天性也。”《吕氏春秋·节丧篇》云:“孝子之重其亲也,慈亲之爱其子也,痛于肌肤,性也。”朱熹认为:“能事父孝,则事天之理自然明;能事母孝,则事地之理自然察。”由此看来,伦理道德观念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级的产物。
二、孔子“孝”论内容及其分析
父母是子女的生命之源。儿女要学会珍惜自己的生命,提高修养,建立功业,让父母安心并且得以骄傲,是孝道的最终归宿。孔子还要求人们做地道的孝子,即所谓:“生事受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孔子的思想优势在于,他不但教育子女要好好的的孝敬父母,而且还教导子女如何对待活着的双亲和死去的双亲。孔子告诫人们不能一味的顺从父母,当父母出现错误的时候,作为子女应该进行劝导,即便父母不能接受,也不能不尊敬父母与其大喊大叫。对待丧事孔子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即说,生前要礼待父母,父母死后要按礼的规矩安葬父母。父母死了,我们要痛苦,要悲伤,吃好穿好也高兴不起来,悲痛无以言表。教民要从孝开始,孝悌之道可以移于治国之道。
三、孔子“孝”论的当代价值及不足
(一)孔子孝论的当代价值
1、孔子“孝”论对维护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独特作用当今,我国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这是一个矛盾比较集中、各种文化相互激荡的阶段。人们对家庭责任感缺乏,对社会义务感缺乏,对国家和民族热情之爱缺乏。家庭是物质资料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的基本单位,父母不仅仅是给予了儿女的生命,而且在长期的生活中,也回形成很深厚的感情,这些情感都是人类心中最自然的感情。儿女孝敬父母家庭才会和睦相处,社会才会和谐安宁,这样经济才会迅速的发展繁荣,从而国家才可以更加强盛。
2、孔子“孝”论对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从我国现阶段的情况来看,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的改革开放,使以前的一些旧道德很难得以适应,所以我们要重新塑造我们的道德伦理精神,从而适应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孔子“孝”论中重根源、主入世的精神,对加强中华各民族的团结,齐心协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着溯宗归祖和凝聚性的作用。
(二)孔子“孝”论的不足
孔子“孝”的思想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我们有着深厚的影响,但其也有不足之处。孔子倡导“孝敬”有一含义就是“无违”,即不违背父母的意愿,尽力事亲,让父母高兴。这似乎就透露着一种盲目性的“愚孝”思想,在当今社会,对待父母的过失,应该委婉耐心的劝止,而不是一味的顺从,最后反而达不到我们想要的和谐家庭。还有孔子对待父母死后守孝三年的礼仪,在现在社会生活中还保留着相当的部分,但对于守孝时间的限度,我想每个人心中也是不一样的,有些事情不取决于形式,我们应该把更多的精力和感情放在父母生前,父母死后给我们留下的东西,相信只有个人心里才体会的到。根据《孔子家语》记载,孔子生三岁而父亲叔梁纥死,所以孔子没有来得及对父亲尽孝道。而对于母亲颜徵在,根据《孔子世家补订》记载,是在孔子二十四岁时候死的(另据钱穆先生考证,孔子之母死应在孔子十七岁之前),恐怕那个时候的孔子并未真正懂得孝,而且时间过短,所以对母亲行孝的程度也不会特别深。有一段历史记载可以佐证:“孔子要绖,季氏飨士,孔子与往。阳虎绌曰:‘季氏飨士,非敢飨子也。’孔子由是退。”这段记载说明,尽管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而孝是礼的一部分,孔子既然不完全懂礼,也存在对孝的认识不够的可能性。所以,孔子对孝的认识不足,且实践不足。由于孔子自己对于孝的实践不足,所以有些东西自己不能肯定,只能根据他的日常的观察,观察社会上的事情以及弟子们的行为,并从弟子的实践中和自己的观察中归纳,所以不能给出很确切的定义。而实践又是处于主观和客观交汇处,孔子道出如何是孝的方式并非是他自己亲自实践,最终却根据弟子们的情况要求弟子们实践,才有了对孝的不同的要求。所以,孔子口中的孝是一些很有主观性的东西,况且很多事情只是被孔子赋予了“孝”的含义。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孔子的孝缺乏自身的真实实践,孔子对于孝的观念存在想象成分与不合理成分。这是孔子论孝的先天不足。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行孝是每个人天经地义的事情。很难设想一个连父母都不爱的人能够主动地爱别人、主动地帮助别人、能够有效地融入集体而为社会所接纳。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作者简介:关斐(1985— ),女,河北人,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院马列部伦理学专业,哲学硕士,研究方向:伦理学原理。
参考文献:
[1]林园茜.传统孝道之审视[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5,8.
[2]王美凤.先秦儒家伦理思想研究[D].西北大学.2001.
[3]江林.《诗经》与宗周礼乐文明[D].浙江大学.2004.
[4]高立梅.儒家“仁义”思想的形成及其意义[D].陕西师范大学.2003.
关键词:儒家;孝;当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B2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10-0132-01
一、孝道的产生和发展
“孝”字,从语源学意义上说,其基本含义是敬老爱老、事亲善行。《说文》:“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孝经·圣治章》说:“父子之道,天性也。”《吕氏春秋·节丧篇》云:“孝子之重其亲也,慈亲之爱其子也,痛于肌肤,性也。”朱熹认为:“能事父孝,则事天之理自然明;能事母孝,则事地之理自然察。”由此看来,伦理道德观念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级的产物。
二、孔子“孝”论内容及其分析
父母是子女的生命之源。儿女要学会珍惜自己的生命,提高修养,建立功业,让父母安心并且得以骄傲,是孝道的最终归宿。孔子还要求人们做地道的孝子,即所谓:“生事受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孔子的思想优势在于,他不但教育子女要好好的的孝敬父母,而且还教导子女如何对待活着的双亲和死去的双亲。孔子告诫人们不能一味的顺从父母,当父母出现错误的时候,作为子女应该进行劝导,即便父母不能接受,也不能不尊敬父母与其大喊大叫。对待丧事孔子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即说,生前要礼待父母,父母死后要按礼的规矩安葬父母。父母死了,我们要痛苦,要悲伤,吃好穿好也高兴不起来,悲痛无以言表。教民要从孝开始,孝悌之道可以移于治国之道。
三、孔子“孝”论的当代价值及不足
(一)孔子孝论的当代价值
1、孔子“孝”论对维护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独特作用当今,我国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这是一个矛盾比较集中、各种文化相互激荡的阶段。人们对家庭责任感缺乏,对社会义务感缺乏,对国家和民族热情之爱缺乏。家庭是物质资料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的基本单位,父母不仅仅是给予了儿女的生命,而且在长期的生活中,也回形成很深厚的感情,这些情感都是人类心中最自然的感情。儿女孝敬父母家庭才会和睦相处,社会才会和谐安宁,这样经济才会迅速的发展繁荣,从而国家才可以更加强盛。
2、孔子“孝”论对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从我国现阶段的情况来看,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的改革开放,使以前的一些旧道德很难得以适应,所以我们要重新塑造我们的道德伦理精神,从而适应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孔子“孝”论中重根源、主入世的精神,对加强中华各民族的团结,齐心协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着溯宗归祖和凝聚性的作用。
(二)孔子“孝”论的不足
孔子“孝”的思想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我们有着深厚的影响,但其也有不足之处。孔子倡导“孝敬”有一含义就是“无违”,即不违背父母的意愿,尽力事亲,让父母高兴。这似乎就透露着一种盲目性的“愚孝”思想,在当今社会,对待父母的过失,应该委婉耐心的劝止,而不是一味的顺从,最后反而达不到我们想要的和谐家庭。还有孔子对待父母死后守孝三年的礼仪,在现在社会生活中还保留着相当的部分,但对于守孝时间的限度,我想每个人心中也是不一样的,有些事情不取决于形式,我们应该把更多的精力和感情放在父母生前,父母死后给我们留下的东西,相信只有个人心里才体会的到。根据《孔子家语》记载,孔子生三岁而父亲叔梁纥死,所以孔子没有来得及对父亲尽孝道。而对于母亲颜徵在,根据《孔子世家补订》记载,是在孔子二十四岁时候死的(另据钱穆先生考证,孔子之母死应在孔子十七岁之前),恐怕那个时候的孔子并未真正懂得孝,而且时间过短,所以对母亲行孝的程度也不会特别深。有一段历史记载可以佐证:“孔子要绖,季氏飨士,孔子与往。阳虎绌曰:‘季氏飨士,非敢飨子也。’孔子由是退。”这段记载说明,尽管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而孝是礼的一部分,孔子既然不完全懂礼,也存在对孝的认识不够的可能性。所以,孔子对孝的认识不足,且实践不足。由于孔子自己对于孝的实践不足,所以有些东西自己不能肯定,只能根据他的日常的观察,观察社会上的事情以及弟子们的行为,并从弟子的实践中和自己的观察中归纳,所以不能给出很确切的定义。而实践又是处于主观和客观交汇处,孔子道出如何是孝的方式并非是他自己亲自实践,最终却根据弟子们的情况要求弟子们实践,才有了对孝的不同的要求。所以,孔子口中的孝是一些很有主观性的东西,况且很多事情只是被孔子赋予了“孝”的含义。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孔子的孝缺乏自身的真实实践,孔子对于孝的观念存在想象成分与不合理成分。这是孔子论孝的先天不足。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行孝是每个人天经地义的事情。很难设想一个连父母都不爱的人能够主动地爱别人、主动地帮助别人、能够有效地融入集体而为社会所接纳。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作者简介:关斐(1985— ),女,河北人,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院马列部伦理学专业,哲学硕士,研究方向:伦理学原理。
参考文献:
[1]林园茜.传统孝道之审视[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5,8.
[2]王美凤.先秦儒家伦理思想研究[D].西北大学.2001.
[3]江林.《诗经》与宗周礼乐文明[D].浙江大学.2004.
[4]高立梅.儒家“仁义”思想的形成及其意义[D].陕西师范大学.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