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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以往在粤东地区开展的核电项目等重大工程场地的历史地震调查工作的总结,进一步探讨了历史地震调查研究方法的普适性。根据广泛的调查资料和收集到的历史资料,对该地区1067年、1600年、1641年和1895年等重要历史地震参数进行了复核评定。该结果不仅为相关地区开展核电等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提供了科学的基础数据,也为今后修订地震目录准备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