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切实加强对我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积极落实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配套扶持政策,确保如期兑付中央银行票据,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04]66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05]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