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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国家档案局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档案工作,在对重大建设项目作广泛调研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发布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该标准对建设单位和各参建方在基建档案管理的管理职责、文件的收集与积累、竣工文件的编制要求、审核与验收以及归档范围和对保管期限等做了全方位的规定,为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标准。这个标准的实施,对健全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体制,解决项目文件在形成和积累以及竣工档案在编制过程中的一些质量通病和不规范现象,对规范工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