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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诗》是苏教版七年级下册“诗词拔萃”单元选入的一篇诗歌。关于这首诗,学生有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也有存疑的地方,笔者曾做过一些梳理、考察,现写下来,以求教于方家。
其一:木兰的生活原型
木兰作为传说中的一位女英雄,原本可以不去追问在历史上是否确有其人。这个问题虽然无关宏旨,但也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明代徐渭在《四声猿传奇》中说:木兰姓花,名木兰,父亲花弧是一个后备军官,大姐花木莲,幼弟花雄,母亲袁姓。从徐文看,木兰不仅确有其人,还有一个完美的家庭。
查阅《古今图书集成》,其中引用《凤阳府志》云:“隋木兰魏氏,亳城东魏村人。隋恭帝时,北方有可汗多事,朝廷募兵,策书十二卷,且坐以名。……代父戍。历十二年,……除尚书,不受,……欲纳之宫中。……以死拒之。……赠将军,谥‘孝烈’。”这段文字的记述,除了后几句“欲纳之宫中”“以死拒之”“赠将军”“谥‘孝烈’”外,与《木兰诗》描绘的故事几乎一模一样。
另据《大清一统志》记载:“木兰颍州谯郡(今安徽亳州)东魏村人。”《亳州志·烈女志》亦证:木兰,亳城东魏村人(今亳州魏园村,其村后墓冢犹存)。学界多认为,这个“木兰魏氏”很可能就是《木兰诗》中的“花木兰”。如果木兰确有其人,那么,她为何姓花而不姓魏呢?20世纪90年代初《武林》杂志有文介绍:花木兰出生在一个武术世家,小时跟随其父仿男儿习武,到二八佳龄时已经武功卓越。因她生得貌美如花,人们才随口叫她“花木兰”的。此说似不足信,暂且存疑。
其二:木兰的缠足问题
“花木兰是否缠足?”这是教学《木兰诗》时学生好奇的又一问题。若是,“代父戍”恐怕难以使人相信;若不是,又有违古代女子缠足的情理。
后人一般认为,缠足之风系南唐后主李煜所兴。据元代陶宗仪所著《辍耕录》记载:“李后主宫嫔窅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窅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由是人皆效之,以纤足为妙。以此知扎脚(即缠足—— 笔者注)自五代以来方为之。”缠足之风至北宋中晚期,在贵族妇女中已较普遍。既如此,在南唐300多年以前的花木兰,当然是天足而非缠足。
1988年,在德安县宝塔乡杨桥村发掘出土的南宋周氏女干尸,距今已有七百多年,是目前为止我国出土女尸中最早的一位缠足妇女。而在此之前出土的,长沙马王堆西汉女尸是天足,分别死于公元543年、548年和576年的三具南北朝女尸,也未见缠足的形迹。
看来,《辍耕录》的记载是可信的。
其三:《木兰诗》的时代
郭茂倩《乐府诗集》所录《木兰诗》,是历代影响最大的版本。而《木兰诗》的时代与作者,自北宋以来,便聚讼不已,今人的论断更趋复杂。
基于《木兰诗》原为民歌、非文人创作的主张,笔者同意将这个问题分为记录时代和形成时代加以讨论。先说记录时代,在《乐府诗集》中,《木兰诗》的题注有“《古今乐录》曰:木兰不知名”一语,有人据此证明,陈代已有著录。而郭茂倩所加按语“歌辞有《木兰》一曲,不知起于何代也”,说明郭氏也不知《木兰》的时代。
至于形成的时代,如果从制度、习俗等方面判断,“市鞍马”是西魏至唐初的制度,“策勋”为唐初的制度,南北朝罕见“军帖”,“点兵”也是唐代的习惯用语,据此判断,《木兰诗》应成诗于西魏至唐初,但也不排除更早成诗,后由唐人润色的可能性。
有人从艺术风格上判断,说“东市买骏马”等四句,可以和汉乐府相媲美,认为《木兰诗》属于北朝民歌。这也很难说。如果是隋或唐初的民歌,因离北朝很近,风格相似,也是有可能的。
胡适还注意到《木兰诗》的文本结构问题,认为原文中应该有大段描写战争的文字,尤其诗中“朔气”等句,明显是后世文人的改作。所以,《木兰诗》的形成时代,至今尚无定论。
其四:《木兰诗》的主题
木兰是我国民间传说中的女英雄,描写其传奇的《木兰诗》,通过她女扮男装、代父从军的故事,表现主人公“机智勇敢的品质”和“爱国精神”。这是好几个版本的语文教学参考书对《木兰诗》主题思想的概括。
《木兰诗》表现的主题是“爱国精神”吗?“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木兰为什么叹息,唐代韦元甫所作另一首《木兰诗》中说得很清楚:“木兰抱杼嗟,借问复为谁?欲闻所戚戚,感激强起颜。老父隶兵籍,气力日衰耗。岂足万里行,有子复尚少。”
笔者认为,木兰女扮男装挺身而出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国家危机时深明大义”的“爱国精神”,而是替老父从军,为幼弟尽孝,说她的行为是“爱国”,则过多地强调了诗歌思想的政治性,当是一种人为的拔高,大可不必。木兰是一个不忘女性本来面貌的女子,原诗最后“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就是卒章显旨的明证。
南北朝时期“民族关系十分紧张,封建割据战争连绵不断,形成长期的混乱局面”,封建地主阶级为维护自己的统治,加强中央集权,实行“府兵制”,下至20岁,上至58岁,都要强制从军,弄得民不聊生,这不能不说是时代的悲剧(引文见陶大镛《社会发展史》,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连年老力衰的“阿爷”也在军籍之中,木兰能爱这样的“国家”吗?
如果这样的从军是“爱国”,那也是封建礼教所提倡的“愚忠”;抑或把“抗胡”当作“爱国”,这更是对“爱国”的一种狭隘理解。在中华民族空前团结的今天,尤其不能作这样的理解。韦元甫在他写的《木兰诗》最后也说:“世有臣子心,能如木兰节。忠孝两不渝,千古之名焉可灭?”这一个“孝”字,正是古人揭示木兰从军的“意义”之所在。
木兰女扮男装、代父从军,确实表现了主人公“机智勇敢的品质”,而说她不爱国就“无从解释”征战中表现英勇、军功卓著的说法,显然有点牵强附会,“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木兰九死一生、荣归故里,应该是残酷的战争中的一个偶然。说其女扮男装体现的就是“爱国精神”,似乎更是无稽之谈。
说到底,木兰被当时的社会所逼,是特殊时代光彩照人的特殊英雄,她在“孝义”面前坚毅果敢、勇于担当,甘愿冒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封建礼教,女扮男装代父从军,当然有“欺君”之嫌,理所当然不会为封建皇权所容,但她还是要替幼弟行孝,是具有中国传统文化色彩的人物。
所以,后来木兰“不用尚书郎,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就容易理解了,这也丝毫没有损害木兰的巾帼英雄形象。
(作者单位:淮安市洪泽县教师研修中心)
其一:木兰的生活原型
木兰作为传说中的一位女英雄,原本可以不去追问在历史上是否确有其人。这个问题虽然无关宏旨,但也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明代徐渭在《四声猿传奇》中说:木兰姓花,名木兰,父亲花弧是一个后备军官,大姐花木莲,幼弟花雄,母亲袁姓。从徐文看,木兰不仅确有其人,还有一个完美的家庭。
查阅《古今图书集成》,其中引用《凤阳府志》云:“隋木兰魏氏,亳城东魏村人。隋恭帝时,北方有可汗多事,朝廷募兵,策书十二卷,且坐以名。……代父戍。历十二年,……除尚书,不受,……欲纳之宫中。……以死拒之。……赠将军,谥‘孝烈’。”这段文字的记述,除了后几句“欲纳之宫中”“以死拒之”“赠将军”“谥‘孝烈’”外,与《木兰诗》描绘的故事几乎一模一样。
另据《大清一统志》记载:“木兰颍州谯郡(今安徽亳州)东魏村人。”《亳州志·烈女志》亦证:木兰,亳城东魏村人(今亳州魏园村,其村后墓冢犹存)。学界多认为,这个“木兰魏氏”很可能就是《木兰诗》中的“花木兰”。如果木兰确有其人,那么,她为何姓花而不姓魏呢?20世纪90年代初《武林》杂志有文介绍:花木兰出生在一个武术世家,小时跟随其父仿男儿习武,到二八佳龄时已经武功卓越。因她生得貌美如花,人们才随口叫她“花木兰”的。此说似不足信,暂且存疑。
其二:木兰的缠足问题
“花木兰是否缠足?”这是教学《木兰诗》时学生好奇的又一问题。若是,“代父戍”恐怕难以使人相信;若不是,又有违古代女子缠足的情理。
后人一般认为,缠足之风系南唐后主李煜所兴。据元代陶宗仪所著《辍耕录》记载:“李后主宫嫔窅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窅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由是人皆效之,以纤足为妙。以此知扎脚(即缠足—— 笔者注)自五代以来方为之。”缠足之风至北宋中晚期,在贵族妇女中已较普遍。既如此,在南唐300多年以前的花木兰,当然是天足而非缠足。
1988年,在德安县宝塔乡杨桥村发掘出土的南宋周氏女干尸,距今已有七百多年,是目前为止我国出土女尸中最早的一位缠足妇女。而在此之前出土的,长沙马王堆西汉女尸是天足,分别死于公元543年、548年和576年的三具南北朝女尸,也未见缠足的形迹。
看来,《辍耕录》的记载是可信的。
其三:《木兰诗》的时代
郭茂倩《乐府诗集》所录《木兰诗》,是历代影响最大的版本。而《木兰诗》的时代与作者,自北宋以来,便聚讼不已,今人的论断更趋复杂。
基于《木兰诗》原为民歌、非文人创作的主张,笔者同意将这个问题分为记录时代和形成时代加以讨论。先说记录时代,在《乐府诗集》中,《木兰诗》的题注有“《古今乐录》曰:木兰不知名”一语,有人据此证明,陈代已有著录。而郭茂倩所加按语“歌辞有《木兰》一曲,不知起于何代也”,说明郭氏也不知《木兰》的时代。
至于形成的时代,如果从制度、习俗等方面判断,“市鞍马”是西魏至唐初的制度,“策勋”为唐初的制度,南北朝罕见“军帖”,“点兵”也是唐代的习惯用语,据此判断,《木兰诗》应成诗于西魏至唐初,但也不排除更早成诗,后由唐人润色的可能性。
有人从艺术风格上判断,说“东市买骏马”等四句,可以和汉乐府相媲美,认为《木兰诗》属于北朝民歌。这也很难说。如果是隋或唐初的民歌,因离北朝很近,风格相似,也是有可能的。
胡适还注意到《木兰诗》的文本结构问题,认为原文中应该有大段描写战争的文字,尤其诗中“朔气”等句,明显是后世文人的改作。所以,《木兰诗》的形成时代,至今尚无定论。
其四:《木兰诗》的主题
木兰是我国民间传说中的女英雄,描写其传奇的《木兰诗》,通过她女扮男装、代父从军的故事,表现主人公“机智勇敢的品质”和“爱国精神”。这是好几个版本的语文教学参考书对《木兰诗》主题思想的概括。
《木兰诗》表现的主题是“爱国精神”吗?“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木兰为什么叹息,唐代韦元甫所作另一首《木兰诗》中说得很清楚:“木兰抱杼嗟,借问复为谁?欲闻所戚戚,感激强起颜。老父隶兵籍,气力日衰耗。岂足万里行,有子复尚少。”
笔者认为,木兰女扮男装挺身而出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国家危机时深明大义”的“爱国精神”,而是替老父从军,为幼弟尽孝,说她的行为是“爱国”,则过多地强调了诗歌思想的政治性,当是一种人为的拔高,大可不必。木兰是一个不忘女性本来面貌的女子,原诗最后“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就是卒章显旨的明证。
南北朝时期“民族关系十分紧张,封建割据战争连绵不断,形成长期的混乱局面”,封建地主阶级为维护自己的统治,加强中央集权,实行“府兵制”,下至20岁,上至58岁,都要强制从军,弄得民不聊生,这不能不说是时代的悲剧(引文见陶大镛《社会发展史》,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连年老力衰的“阿爷”也在军籍之中,木兰能爱这样的“国家”吗?
如果这样的从军是“爱国”,那也是封建礼教所提倡的“愚忠”;抑或把“抗胡”当作“爱国”,这更是对“爱国”的一种狭隘理解。在中华民族空前团结的今天,尤其不能作这样的理解。韦元甫在他写的《木兰诗》最后也说:“世有臣子心,能如木兰节。忠孝两不渝,千古之名焉可灭?”这一个“孝”字,正是古人揭示木兰从军的“意义”之所在。
木兰女扮男装、代父从军,确实表现了主人公“机智勇敢的品质”,而说她不爱国就“无从解释”征战中表现英勇、军功卓著的说法,显然有点牵强附会,“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木兰九死一生、荣归故里,应该是残酷的战争中的一个偶然。说其女扮男装体现的就是“爱国精神”,似乎更是无稽之谈。
说到底,木兰被当时的社会所逼,是特殊时代光彩照人的特殊英雄,她在“孝义”面前坚毅果敢、勇于担当,甘愿冒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封建礼教,女扮男装代父从军,当然有“欺君”之嫌,理所当然不会为封建皇权所容,但她还是要替幼弟行孝,是具有中国传统文化色彩的人物。
所以,后来木兰“不用尚书郎,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就容易理解了,这也丝毫没有损害木兰的巾帼英雄形象。
(作者单位:淮安市洪泽县教师研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