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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一般说来,语言学研究的具体对象是储存在每个人脑子里的社会产物,即语言;在另一方面,我们一般又是通过文字来认识语言的。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而作为法语这门语言外衣的正字法也在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展,帮助我们更深层次地了解法语。
【关键词】语言;文字;符号;法语正字法;改革;法兰西学院
引言
据对中国知网的统计,国内以法语正字法为题作的论文并不是很多,比起语言学其他研究领域成果相对少得多。B.F.加克在1957年第9期的《文字改革》上发表了题为法语正字法的基本原则的期刊,概述了法语正字法的发展历史,然后是李秀琴在《国外语言学》1991年第3期上发表的法语正字法改革——法国面临的棘手问题。因个人能力和时间有限,本文试从文字与语言的关系简单探讨法语正字法的合理性。
一、语言与文字
在谈到法语正字法之前,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下文字与语言的关系。
(一)语言的特征
首先我们可以说,语言是言语活动的社会部分,个人以外的东西;个人不能独自创造语言,也不能改变语言。语言符号虽然主要是心理的,但它并不是抽象的概念;语言经集体的同意而得到认可,并存在于我们的脑子里。
其次,语言的符号可以说都是可以捉摸的,可以通过文字把它们固定在约定俗成的形象中。根据费尔迪南·德·索绪尔的说法,我们可以把语言中的音响形象译成固定的视觉形象,而每个音响形象是若干为数有限的要素或音位的总和,这些我们可以在文字中用相应数量的符号表示它们。由此,文字具有存在的价值。正是这种把有关语言的事实固定下来的可能性使得一部词典或者一本语法能够成为语言的忠实代表。
(二)文字表现语言
我们有许多语言,通过对它们进行观察和比较,我们可以从中概括出具有普遍性的东西。而且,我们认识语言一般是通过文字这种直观的方式。比如研究我们的母语-汉语,我们也常需要借助很多文献资料。如果是一种离我们的生活比较遥远的语言,我们更需要求助于各种书写的证据,特别是对于现在已经不存在的语言更是需要这样。
而一直以来,在我们心中,文字在语言中确实具有很高的地位。词的书写形式可以使人更深地感受它的永恒性和稳定性,比起语音更适合于长久地构成语言表面上的统一性,更易于为人所掌握。而且在大多数人的脑子里,视觉形象也比音响形象更为清晰和持久。我们在学校里也是按照书本和通过书本来进行教学的,也就是文学语言,它有自己的语法。另一方面,无规矩不成方圆,语言显然要受法规的支配,我们使用语言需要严格遵守成文的规则-正字法。由此可见正字法有其存在的价值。
(三)语言独立于文字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文字虽可以延缓语言的变化,但没有文字,语言也是可以独立存在的,即我们有时也并非一定得拿文字或一定得拿某个文字即正字法来表达某种语言意义。据可靠资料,有些很细微的语言事实是不依赖任何符号记录的帮助而被保存下来的。
二、语言与正字法
(一)法语正字法的发展
所谓正字法,就是文字的形体标准和使用规范,对拼音文字来讲,又称级字法、拼写法、拼音。简单地说,法语正字法就是严谨规范的法语拼写。
法语文字的严谨性得益于以下两方面。首先在1539年,法国国王法兰索瓦一世颁布维雷·戈特莱法令,法语正式取代拉丁语成为了法国官方语言,法语的正字法也由此诞生。其次就是法兰西学院的存在。法兰西学院由时任宰相、枢机主教黎塞留于1635年成立,并于1637年在国民议会注册备案。长久以来,法兰西学院一直在有条不紊地运作,其使命在于定义标准的法语,为法语制定各种规则,保持法语的纯净性以及使法语能够被广泛理解与接受。到了17世纪,随着法兰西学院所定制的标准的推行,现代法语正字法的国家标准逐步形成了。1835年,随着《法兰西学术院词典》第六版的面世,法语正字法的变革基本确定了现代法语的形态。
(二)语言与正字法的调和与冲突
随着语言的不断发展,文字有时会出现停滞不前的倾向,且某些写法也会变得不符合于它所应该表现的东西。在某个时期合理的记音形式,在另一个时期就变得不合理了。有时人们为了适应发音上的变化而改变书写符号,但后面人们又放弃了。而且人们对书写形式的部分改变也会对文字体系本身产生反作用,即让某些书写形式获得了与它所构成的要素无关的意义与价值。鉴于此,瑞士语言学家费尔迪南·德·索绪尔给我们举了个例子:为什么我们的发音fè和mè写成了fait(事实)和mais(但是),而法语的c却又有s的价值。
同时,当一个民族在向另一个民族借用它的词语时,且此时我们本民族的书写体系也完成不了这个表达任务时,我们就不得已借助了一些随机应变的做法,比如用两个字母表示一个声音。比如在法语中,人们借助ch来表示虚音∫。
而对于法语使用者来说,法语拼写是相当困难的。曾经有过这样一段论述:法语的“拼写”是如此困难,以致于最有经验的作家、最博学的大学教员也无把握而需时时查阅词典以进行核实。法语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有些字母会带个小帽子或梳个小辫子,即法语的开音符、闭音符、长音符、分音符和软音符。某些改革派极力要求取消长音符号和重复的辅音字母,以减少法语拼写中的不规则现象。而有些人则主张法语拼写完全语音化,减少电脑软件制作、人机对话等难度。但从某方面来看,正是因为这些特殊的“小帽子”、“小辫子”,而成全了法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
总之,法语和正字法不和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应对这一问题,适度的正字法改革是有必要的。法国在1990年进行了历史上最近一次正字法改革。这一次正字法改革涉及约数千个单词,旨在取缔与发音不一致的单词拼写,减少不规则的拼写形式,以及简化某些单词的拼写。2007年,法国教育部又在官方通讯中提出要以新正字法为参考标准。
三、结语
由此,我们到底应该怎么看待“正字法”,如何改革“正字法”呢。我想借用一位著名法兰西学院院士的一句话来说明上述情况中的正字法,当然对语言和文字也具有同样的意义,“Qui réforme une orthographe?Ni le gouvernement, ni les syndicats, ni un comité, ni mê-me l’Académie ! C’est le peuple !”(“谁来改革正字法?不是政府,不是工会,不是某个委员会。甚至也不是法兰西学院。而是人民。”) 无论是正字法,还是语言和文字,它们都是由人民所创造,其形成与改革应适应于时代发展潮流,并在社会发展中受到人民启发与验证,并最终服务于人民。
【参考文献】
[1]B.F.加克.法语正字法的基本原则[J].文字改革,1957(9).
[2]曹德明.现代法语词汇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4.
[4]李俊凯.近代法语正字法历程及1990年的正字改革解读[J].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2).
[5]李秀琴.法语正字法改革——法国面临的棘手问题[J].国外语言学, 1991(3).
[6]李秀琴. Précis de lexicologie fran?aise[M].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5.
[7][瑞士]费尔迪南·德·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高名凯,译.商务印书馆,1999.
【关键词】语言;文字;符号;法语正字法;改革;法兰西学院
引言
据对中国知网的统计,国内以法语正字法为题作的论文并不是很多,比起语言学其他研究领域成果相对少得多。B.F.加克在1957年第9期的《文字改革》上发表了题为法语正字法的基本原则的期刊,概述了法语正字法的发展历史,然后是李秀琴在《国外语言学》1991年第3期上发表的法语正字法改革——法国面临的棘手问题。因个人能力和时间有限,本文试从文字与语言的关系简单探讨法语正字法的合理性。
一、语言与文字
在谈到法语正字法之前,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下文字与语言的关系。
(一)语言的特征
首先我们可以说,语言是言语活动的社会部分,个人以外的东西;个人不能独自创造语言,也不能改变语言。语言符号虽然主要是心理的,但它并不是抽象的概念;语言经集体的同意而得到认可,并存在于我们的脑子里。
其次,语言的符号可以说都是可以捉摸的,可以通过文字把它们固定在约定俗成的形象中。根据费尔迪南·德·索绪尔的说法,我们可以把语言中的音响形象译成固定的视觉形象,而每个音响形象是若干为数有限的要素或音位的总和,这些我们可以在文字中用相应数量的符号表示它们。由此,文字具有存在的价值。正是这种把有关语言的事实固定下来的可能性使得一部词典或者一本语法能够成为语言的忠实代表。
(二)文字表现语言
我们有许多语言,通过对它们进行观察和比较,我们可以从中概括出具有普遍性的东西。而且,我们认识语言一般是通过文字这种直观的方式。比如研究我们的母语-汉语,我们也常需要借助很多文献资料。如果是一种离我们的生活比较遥远的语言,我们更需要求助于各种书写的证据,特别是对于现在已经不存在的语言更是需要这样。
而一直以来,在我们心中,文字在语言中确实具有很高的地位。词的书写形式可以使人更深地感受它的永恒性和稳定性,比起语音更适合于长久地构成语言表面上的统一性,更易于为人所掌握。而且在大多数人的脑子里,视觉形象也比音响形象更为清晰和持久。我们在学校里也是按照书本和通过书本来进行教学的,也就是文学语言,它有自己的语法。另一方面,无规矩不成方圆,语言显然要受法规的支配,我们使用语言需要严格遵守成文的规则-正字法。由此可见正字法有其存在的价值。
(三)语言独立于文字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文字虽可以延缓语言的变化,但没有文字,语言也是可以独立存在的,即我们有时也并非一定得拿文字或一定得拿某个文字即正字法来表达某种语言意义。据可靠资料,有些很细微的语言事实是不依赖任何符号记录的帮助而被保存下来的。
二、语言与正字法
(一)法语正字法的发展
所谓正字法,就是文字的形体标准和使用规范,对拼音文字来讲,又称级字法、拼写法、拼音。简单地说,法语正字法就是严谨规范的法语拼写。
法语文字的严谨性得益于以下两方面。首先在1539年,法国国王法兰索瓦一世颁布维雷·戈特莱法令,法语正式取代拉丁语成为了法国官方语言,法语的正字法也由此诞生。其次就是法兰西学院的存在。法兰西学院由时任宰相、枢机主教黎塞留于1635年成立,并于1637年在国民议会注册备案。长久以来,法兰西学院一直在有条不紊地运作,其使命在于定义标准的法语,为法语制定各种规则,保持法语的纯净性以及使法语能够被广泛理解与接受。到了17世纪,随着法兰西学院所定制的标准的推行,现代法语正字法的国家标准逐步形成了。1835年,随着《法兰西学术院词典》第六版的面世,法语正字法的变革基本确定了现代法语的形态。
(二)语言与正字法的调和与冲突
随着语言的不断发展,文字有时会出现停滞不前的倾向,且某些写法也会变得不符合于它所应该表现的东西。在某个时期合理的记音形式,在另一个时期就变得不合理了。有时人们为了适应发音上的变化而改变书写符号,但后面人们又放弃了。而且人们对书写形式的部分改变也会对文字体系本身产生反作用,即让某些书写形式获得了与它所构成的要素无关的意义与价值。鉴于此,瑞士语言学家费尔迪南·德·索绪尔给我们举了个例子:为什么我们的发音fè和mè写成了fait(事实)和mais(但是),而法语的c却又有s的价值。
同时,当一个民族在向另一个民族借用它的词语时,且此时我们本民族的书写体系也完成不了这个表达任务时,我们就不得已借助了一些随机应变的做法,比如用两个字母表示一个声音。比如在法语中,人们借助ch来表示虚音∫。
而对于法语使用者来说,法语拼写是相当困难的。曾经有过这样一段论述:法语的“拼写”是如此困难,以致于最有经验的作家、最博学的大学教员也无把握而需时时查阅词典以进行核实。法语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有些字母会带个小帽子或梳个小辫子,即法语的开音符、闭音符、长音符、分音符和软音符。某些改革派极力要求取消长音符号和重复的辅音字母,以减少法语拼写中的不规则现象。而有些人则主张法语拼写完全语音化,减少电脑软件制作、人机对话等难度。但从某方面来看,正是因为这些特殊的“小帽子”、“小辫子”,而成全了法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
总之,法语和正字法不和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应对这一问题,适度的正字法改革是有必要的。法国在1990年进行了历史上最近一次正字法改革。这一次正字法改革涉及约数千个单词,旨在取缔与发音不一致的单词拼写,减少不规则的拼写形式,以及简化某些单词的拼写。2007年,法国教育部又在官方通讯中提出要以新正字法为参考标准。
三、结语
由此,我们到底应该怎么看待“正字法”,如何改革“正字法”呢。我想借用一位著名法兰西学院院士的一句话来说明上述情况中的正字法,当然对语言和文字也具有同样的意义,“Qui réforme une orthographe?Ni le gouvernement, ni les syndicats, ni un comité, ni mê-me l’Académie ! C’est le peuple !”(“谁来改革正字法?不是政府,不是工会,不是某个委员会。甚至也不是法兰西学院。而是人民。”) 无论是正字法,还是语言和文字,它们都是由人民所创造,其形成与改革应适应于时代发展潮流,并在社会发展中受到人民启发与验证,并最终服务于人民。
【参考文献】
[1]B.F.加克.法语正字法的基本原则[J].文字改革,1957(9).
[2]曹德明.现代法语词汇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4.
[4]李俊凯.近代法语正字法历程及1990年的正字改革解读[J].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2).
[5]李秀琴.法语正字法改革——法国面临的棘手问题[J].国外语言学, 1991(3).
[6]李秀琴. Précis de lexicologie fran?aise[M].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5.
[7][瑞士]费尔迪南·德·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高名凯,译.商务印书馆,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