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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前,一个朋友为了帮助她成就事业,赊给了她47万元的货物,12年中,她的朋友曾两次催要这笔货款,她都因种种原因没有偿还。躲避与自责的矛盾心里一直困扰着她,12年后的一天,当冰冷的手铐拷住她的时候,悔恨的泪水模糊了的她的双眼。然而,一切都将等待法律的制裁。
2006年4月20日19时许,李秀丽又忐忑不安地躺在床上,那47万还没还呢,也不知道胡哥现在过得怎么样了?这个在她脑海中出现千百坎的念头又浮现了;“唉,先过自己的生活,别想那么多了,睡吧!”想着想着,她进入丁梦乡。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使她从睡梦中惊醒,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义和路派出所的民警出现在她的面前,因涉嫌诈骗,她被带回了派出所。
4月24日,山西省警方赶到长春市将李秀丽带回山西进一步审查。在此之前,记者采访了已被公安机关羁押的李秀丽。
精明能干率先致富
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李秀丽在长春市的一家石油化工厂上班,由于表现很出色,她很快当上了一名跑外的业务员,那个时候业务员是很吃香的活儿,总是在外面跑来跑去的,时间比较自由。而且还有红包可收,认识的人也多。
20多岁的李秀丽十分得意,加之有一个对自己知疼知热的丈夫,一个出生不久、美丽可爱的小女儿,李秀丽觉得自己很幸福。
李秀丽所在的单位和山西的一家石油公司有业务往来,李秀丽每年都要去山西十多次。由于工作努力,她表现得很不错,也赚到了很多钱。她家的生活水平一下子有了提高,成了远近闻名“万元户”。
遇到“贵人”商海掘金
在去山西的日子里,李秀丽和山西那家石油公司的胡姓业务员联系密切,两人脾气相投,虽然是一男一女,但他们却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每次李秀丽到山西去的时候,胡某都会带着她到处游玩。其间,她还去过胡某的家,胡某的家住在山西省某县的农村,家里条件不是很好,也是一步步靠自己才在山西“混”出个模样来的。1994年,很大一部分企业没能经受住改革大潮的考验,纷纷转制或倒闭。李秀丽所在的单位也没有逃脱这个厄运,经营状况越来越糟。
眼见别人的生活比自己过得更好,李秀丽坐不住了,她想要靠自己的能力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时候淘到自己的第一桶金。
很快,李秀丽想到了自己的出路,她要在自己熟悉的领域里干出一番事业来,经过仔细计算,她准备开一家润滑油厂,但那需要五六十万元的资金,对她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很快,她想到了好朋友胡某,为此,李秀丽亲自去了一趟山西,见到了胡某。胡某热情地接待了她,李秀丽说明来意后,胡某看到两人交情的份上。决定帮助李秀丽。
李秀丽回长春时间不长,胡某如约给她发来四车润滑油的原材料,每车45吨,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这些原材料约合人民币47万元。原材料发来后,李秀丽在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租了一个厂房,买了两个油罐,厂子就算是办起来了。
在此期间,胡某来过长春一次,给李秀丽的厂子提了很多意见。由于当时正处在创业时期,胡某提过贷款的事,但李秀丽当时根本没有能力还钱,胡某也没遁着她要钱。
商海拼搏亦沉亦浮
时光很快到了1999年,李秀丽已在商海中打拼了五个年头,谈起自己经商的成败,李秀丽说:“这些年,我也不知道算是成功还是失败,那个时候,都是‘三角债’,一家欠一家的钱,货到是都卖出去了,可到手的钱却没有多少,基本都是以物抵债,我小姑子对我经商是这样评价的‘你这些年的买卖算是白做了,钱到是没赚到多少,破铜烂铁却整回来不少。’我记得那些年光是车我就要回来五六辆,然后自己再把这些车卖了,要是能卖个好价的话还算能赚到钱。有时候就是赔钱,但车也行明,要回来多少是多少呗,不然全都赔里了。”
在这五年里,胡某没找过李秀丽要钱,但李秀丽心里总觉得这件事自己办得不光彩,可手里一直没有那么多的钱,“就对付着过吧,到哪天是哪天,没钱他也不能逼命吧”,这样的想法一次次在李秀丽脑中闪现。
2000年,胡莱派杨某来到长春,找到李秀丽索要货款,李秀丽当时想还钱,但苦于手中没有那么一大笔钱,李秀丽拖了杨某十余天,杨某无奈之下离开了长春市。
又躲又藏逃避债务
2001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规模开发,李秀丽的厂子倒闭了?到目前为止,还有很多厂家欠李秀丽钱,她说:“那些钱摹本就都没影儿了,算算也有一二十万吧,有些地方都黄了,负责人都找不到,欠我钱的都是外地的单位或个人,根本没法要。”厂子倒闭后,李秀丽离开了原住地,她到东环城路上开了一家小吃部,虽然赚不了多少钱,但生活过得还算可以。
提起那段开小吃部的生活,李秀丽说:“那几年,心里总觉得是个事,做生意的时候,听到客人谈论有关债务的话题,我就想起自己欠入钱的事。那可是40多万啊,不是一笔小数目,但迫于生活的压力,我想到还钱的事的时间不是很多。”
2002年初,李秀丽的小吃部由于经营不善开不下去了,她把小吃部兑出后;在社会上闲散了一段时间。
李秀丽一直不敢回到原住地,因为当时钱不够,她怕被胡某找到让她还钱。在之后的一年时间内,李秀丽分别到几个地方找过工作,也和朋友一起”对缝”,赚了些钱。就这样,她半躲半藏地过了几年。胡某也一直没有找到她,她也从来未主动去找过胡某。
欠债不还以为躲过
1996年,李秀丽和她的丈夫因为感情问题离了婚,那个时候也正是她开始创业的时候,她一个人带着十几岁的女儿生活。”当时我过得很苦,不仅是生活上过得苦,情感方面也很苦,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过日子,唉,别提那日子是怎么过的了,现在好了,女儿大学毕业了,也有了工作,不必再由我操心了。”说到她的家庭时,李秀丽的眼睛湿润了。婚姻破裂之后,李秀丽面对的压力加大了,她的性格也慢慢地发生了变化。“还钱?唉,那时候的事儿太多了,慢慢也冲淡了我对这方面的想法。”
2005年,李秀丽的女儿大学毕业后,和男朋友一起承包了某大学校园内的浴池,直没有什么事干的李秀丽也到这个浴池帮忙。生活慢慢变得有条理了,条件也比以前更好了。—李秀丽在该学校附近租了一处房子住,为了方便照顾自己80岁的父亲,她把父亲也接到了自己的住处。有了“新生活”的李秀丽慢慢变得安逸起来,而正是在此时,手铐戴在了她的手腕上。
已被通缉自己不知
2003年,胡某多方寻找李秀丽都没有找到,接近10年的时间,李秀丽一直都没还钱,胡某便到山西省公安机关报了案。很快,山西省警方在网上通缉李秀丽。
今年年初,朝阻区公安分局义和路派出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对管内入口信息进行了清查,清查过程中发观管内居民李秀丽是一名网上通缉人员。民警经进一步工作得知,李秀丽很多年不在,该派出所管内居住,致使线索一时中断,派出所民警没有放弃。经过进—步工作,最警很快获悉李秀丽的女儿承包了一个浴池,并得知李秀丽就在那个浴池帮忙。
4月20日晚,民警找到李秀丽的住处,将其抓捕归案。非法的、不管占有财物后作何用途,都符合合伺诈骗罪主观方面的特征。
在合同诈骗犯罪中,诈骗故意产生的时间既可能是行为人实施行为的最初,也可能产生于其行为的过程中。
按照诈骗故意产生的时间可将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故意划分为行为初产生的故窝和行为中产生的故意。具体表现形式为:(1)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就有非法占有目的,故意以欺骗手段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从而骗取对方数额较木的财物;(2)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但是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从而产生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故意。(3)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在实践中只要行为人存在携款或者携物逃匿行为,即可认定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利用合同诈骗的行为人在不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后,往往会设法逃避责任,对方无法挽回遭受的损失,这种情况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合同诈骗故意。
李秀丽的行为在客观上非法占有了胡某价值47万元的货物,主观上符合诈骗罪构成的要件。可以看出,李秀丽对法律并不了解,尤其是经济类犯罪,她虽然在商海闯了几年,但由于对法律的不了解,导致自己触犯了法律。
记者感言
一个带着女儿苦苦生活10年的妇女,由于对法律知识的缺失,让她失去了正确的人生方向。
不能不说,这是一个典型案例,在她创业的那个年代,产生很多暴发户,人们对法律的意识都是相当淡薄的,有研究表明,40岁至50岁的人经济类犯罪在不断升高,他们往往“胆大心细”、“敢作敢为”,以自己的思战”着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