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本文从纵向和横向侧面,对家庭经营承包制度、农业产业化经营制度、劳动力转移制度、农业保护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与农村发展的关系方面作了一定分析,以期能够更好的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城乡和谐社会。
【关键词】 制度建设;农村发展;研究
中图分类号: F320.3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我国农村改革发展诸多领域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需要化解的深层次矛盾,需要破除的体制机制障碍,作了很明确的制度安排。可见,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已进入了必须依靠制度建设的新阶段,制度建设时促进农村发展的关键因素。
1 家庭经营承包制度是调动农民参与发展的切入点
家庭经营承包制度在保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赋予了微观经济主体以生产经营自主权,调动了微观经济主体的积极性,更加灵活地调整了农村经济结构和农产品结构,以适应市场需求。这种制度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给予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适合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也适应了农产品生产的自然规律和农产品消费的差异性规律,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同时,从山区地理条件来看,更显示出了这种制度的可行性和优势。所以,家庭经营承包制度是促进农村发展的切入点,是改革的首创精神和伟大实践,是对我国经济体制整体改革的一个重大制度性贡献,开启了改革先河的制度创新,它必将显示出更旺盛的生命力。
2 农业产业化经营制度是农民获取经济效益的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涌现出了很多新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一种。随着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产品供给在基本结束长期短缺的局面后,出现了从未想过的“卖难”问题。各级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乡两级政府则急需解决财政收入不足问题,在这一背景下,农业产业化经营应时应运而生。它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依靠各类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以及各种协会组织的带动,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乃至相应的服务紧密地结合起来。有效地解决了家庭承包经营后出现的农产品卖难问题,尤其是订单生产的法律约束,为建立更为紧密的利益连接机制提供支撑,为农民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3 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实现了农民身份的改变
城乡发展理念上的错位,使得政府职能与市场功能、贡献与受益、财权与事权、需求与供给极为不对称,农民增收缓慢、农村面貌改变不大、农业收成不稳。针对劳动生产率水平较低, 农业和农村人口对有限的土地资源形成的巨大压力制约因素, 经过多年来的探索,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加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由“离土”到“离乡”,到大规模向城市流动和跨区流动,推动了农村与城市的双赢。农民身份得到认可,成为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农村而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为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实现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为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提供了前提;就城市而言,农民工承担起了城市绝大部分的脏险苦累工种,农民工的低工资为招商引资和大量企业完成资本积累作出了贡献,也为很多出口导向型企业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支撑。“民工潮”的出现,改变了长期以来在城乡分割的背景下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格局,对于加强工农联系和巩固工农联盟具有重要意义。今后,我们必须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制定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创造条件,解决农民的隐性失业,有效拉动内需,拓宽农民的视野和促进返乡农民的创业,最终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
4 农业保护制度还了“三农”基础的本来地位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相当长时期内,农民通过上缴农业税、工农产品“剪刀差”,低价提供的土地征用,农民工的低工资等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提供了巨额的资本贡献,这种局面已经开始转变。在2004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总书记指出:我国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取消了实行长达2600年的农业税,又陆续取消了屠宰税、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并对农民实行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十七届四中全会更是准确地把握“三农”工作的新要求,明确提出把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要贯穿到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始终,并就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选好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等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举措,这将更加有利于加强党委政府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在农业农村投入、农业补贴、农产品价格保护、金融支持方面得到大大加强,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把农业基础地位夯实、夯牢,为“三农”工作带来新的春天。
5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彰显了农村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从世界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历程及其各种理论分析不难发现,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其发展既决定于它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又受政治制度等其他社会环境的制约,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也是如此。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农村社会事业一直落后与城市,落后于整体经济建设水平。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及50年代的社会主义改造使我国历史发生了重大变革,在这样的典型社会经济背景下,中国城乡开始建立劳动保险、困难补助、生活补贴、社会救助残废军人福利和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由于农村经济处于自然半自然状态,农民对于正规的社会保障并无迫切的要求,而以传统的家庭保障为主,政府救济为辅。1978年,以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出现了新的变迁,农村社会的保障制度处于旧制度瓦解、新制度尚未建立的状态之中,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给农村带来了巨大的人口压力和政治压力。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政府的大力推行,农村社会保障得到了较快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十七届三中全会从战略高度,提出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构想,为今后一个时期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指明了方向,为农村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制度建设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好的农村制度的建立,能降低风险、促进发展,对于农村改革发展具有特殊意义。执行好制度,将是改变农村面貌,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参考文献:
张晓山《全球化与新农村建设》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7.10.01
朱朝枝《农村发展规划》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8.
【关键词】 制度建设;农村发展;研究
中图分类号: F320.3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我国农村改革发展诸多领域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需要化解的深层次矛盾,需要破除的体制机制障碍,作了很明确的制度安排。可见,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已进入了必须依靠制度建设的新阶段,制度建设时促进农村发展的关键因素。
1 家庭经营承包制度是调动农民参与发展的切入点
家庭经营承包制度在保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赋予了微观经济主体以生产经营自主权,调动了微观经济主体的积极性,更加灵活地调整了农村经济结构和农产品结构,以适应市场需求。这种制度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给予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适合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也适应了农产品生产的自然规律和农产品消费的差异性规律,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同时,从山区地理条件来看,更显示出了这种制度的可行性和优势。所以,家庭经营承包制度是促进农村发展的切入点,是改革的首创精神和伟大实践,是对我国经济体制整体改革的一个重大制度性贡献,开启了改革先河的制度创新,它必将显示出更旺盛的生命力。
2 农业产业化经营制度是农民获取经济效益的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涌现出了很多新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一种。随着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产品供给在基本结束长期短缺的局面后,出现了从未想过的“卖难”问题。各级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乡两级政府则急需解决财政收入不足问题,在这一背景下,农业产业化经营应时应运而生。它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依靠各类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以及各种协会组织的带动,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乃至相应的服务紧密地结合起来。有效地解决了家庭承包经营后出现的农产品卖难问题,尤其是订单生产的法律约束,为建立更为紧密的利益连接机制提供支撑,为农民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3 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实现了农民身份的改变
城乡发展理念上的错位,使得政府职能与市场功能、贡献与受益、财权与事权、需求与供给极为不对称,农民增收缓慢、农村面貌改变不大、农业收成不稳。针对劳动生产率水平较低, 农业和农村人口对有限的土地资源形成的巨大压力制约因素, 经过多年来的探索,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加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由“离土”到“离乡”,到大规模向城市流动和跨区流动,推动了农村与城市的双赢。农民身份得到认可,成为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农村而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为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实现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为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提供了前提;就城市而言,农民工承担起了城市绝大部分的脏险苦累工种,农民工的低工资为招商引资和大量企业完成资本积累作出了贡献,也为很多出口导向型企业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支撑。“民工潮”的出现,改变了长期以来在城乡分割的背景下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格局,对于加强工农联系和巩固工农联盟具有重要意义。今后,我们必须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制定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创造条件,解决农民的隐性失业,有效拉动内需,拓宽农民的视野和促进返乡农民的创业,最终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
4 农业保护制度还了“三农”基础的本来地位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相当长时期内,农民通过上缴农业税、工农产品“剪刀差”,低价提供的土地征用,农民工的低工资等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提供了巨额的资本贡献,这种局面已经开始转变。在2004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总书记指出:我国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取消了实行长达2600年的农业税,又陆续取消了屠宰税、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并对农民实行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十七届四中全会更是准确地把握“三农”工作的新要求,明确提出把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要贯穿到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始终,并就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选好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等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举措,这将更加有利于加强党委政府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在农业农村投入、农业补贴、农产品价格保护、金融支持方面得到大大加强,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把农业基础地位夯实、夯牢,为“三农”工作带来新的春天。
5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彰显了农村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从世界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历程及其各种理论分析不难发现,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其发展既决定于它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又受政治制度等其他社会环境的制约,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也是如此。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农村社会事业一直落后与城市,落后于整体经济建设水平。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及50年代的社会主义改造使我国历史发生了重大变革,在这样的典型社会经济背景下,中国城乡开始建立劳动保险、困难补助、生活补贴、社会救助残废军人福利和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由于农村经济处于自然半自然状态,农民对于正规的社会保障并无迫切的要求,而以传统的家庭保障为主,政府救济为辅。1978年,以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出现了新的变迁,农村社会的保障制度处于旧制度瓦解、新制度尚未建立的状态之中,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给农村带来了巨大的人口压力和政治压力。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政府的大力推行,农村社会保障得到了较快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十七届三中全会从战略高度,提出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构想,为今后一个时期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指明了方向,为农村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制度建设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好的农村制度的建立,能降低风险、促进发展,对于农村改革发展具有特殊意义。执行好制度,将是改变农村面貌,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参考文献:
张晓山《全球化与新农村建设》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7.10.01
朱朝枝《农村发展规划》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