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艺术作品的本源》核心是:艺术究竟是什么?以及它为什么是?这个问题从古希腊时代就开始有很多哲学家在思考,并且已经有了很多的解释和结论。而海德格尔却从新的立场上使用新的方法作出了解释和解答。这新的立场是存在主义,而新的方法则是现象学。
【关键词】:艺术本质;艺术作品;物因素
一、关于《艺术作品的本源》
作為存在主义哲学的创始和主要代表之一,海德格尔一生著作丰富,他试图通过其后期代表作之一的《艺术作品的本源》建立其海德格尔艺术哲学、文艺美学的根基。“本源”作为海德格尔美学思想的核心所在, 突破了艺术作品作为一种单纯被感受、被体验的审美对象的局限空间。海德格尔提出了艺术家和艺术作品对等地互为本源的理论,在此基础上艺术家和艺术作品都通过艺术而存在。而艺术这一第三者的存在才是艺术作品的真正本源,如此一来海德格尔的研究就不可能从传统的角度如作品形式的构成、或是艺术家的创作方法、思路等沿着发生学的研究方法路线走下去。艺术与艺术作品互为本源,艺术作品的本源来自于艺术的本质,而艺术的本质蕴含于艺术作品之中,艺术作品成就了艺术家,而同时又是艺术家使作品成为了艺术品,这一切的共同来源就是“艺术”。
二、艺术的本质
一直以来,西方诗学 、美学和艺术哲学将艺术的本质作为一个根本的问题进行着不懈的的追问,如今,“反本质主义” 、“反逻各斯中心主义”者们彻底的否定了这一曾经立足的根本。然而理论本身具有透过现象看本质的属性,因而这一反向运动实际上是对历史的延续。寻找到正确的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方能真正的解决问题。
通常美学研究艺术的本质,有两种方法:一是从广泛的艺术作品中抽象出共同的本质特征,用逻辑方法总结出艺术的定义。但就事先不知道艺术是什么而言,无法把物、日常器具和艺术作品分离开来。二是从一個更高的概念推演出艺术的概念。然而“这种推演事先也己经看到了那样一些规定性,这些规定性必然足以把我们事先就认为是艺术作品的东西呈现给我们”。[1]以上两种寻求“艺术之为艺术”的方式,在海德格尔看来都是“自欺欺人”。海德格尔认为让艺术作品“是其所是”与“如其所是”的东西才能成其为“艺术本质”。艺术作品是个物品,一幅挂在墙上的名画,就像其他一样挂在墙上衣帽,都是“自然现存”的。海德格尔是从存在于艺术作品中必然的“现实性”出发,追寻作品的“物因素”②,从而试图见出作品的作品存在。作为《艺术作品的本源》的主导性问题,追究艺术作品的“物性根基”构成了研究的方向:从“物”到作品。
三、物与作品
在海德格尔哲学中物品被区分为三种,“纯然物”、“器具”、和“艺术作品”。艺术作品除了作为具有“物的属性”的一种存在的物品,还要具备能使其成为艺术作品的其他属性。由此看来,艺术作品是具备了审美价值的属性的一种物品。为了进一步明确艺术作品的“物”的因素,海德格尔分析了流行的三种物的概念。第一,物作为特性的载体。[3]就好比是一块花岗岩,它坚硬、沉重。我们能发觉这块岩石的所有因素。把它们当做这块岩石的识别特征。第二,物是各种感觉的复合体。人与物首先产生存在关系,进一步才是认识。④比如在日常生活经验中,我们首先听到的是汽车声、敲门声,而不是“纯粹”的声波、空气的振动。“物本身要比所有感觉更切近于我们”,换言之,“抽象地听”是不存在的。⑤物是“感觉的复合体”,但这一概念并没有把握到“物的存在”。第三,物是具有形式的质料。海德格尔认为这一“概念机制”适用于包括纯然物与器具的任何的“物”,当然也包括艺术作品。⑥“所以,我们有充足的理由深入而持久地怀疑,这些概念在关于艺术和艺术作品的谈论中能有什么把握能力”。器具和作品都是制成品,但器具和作品相比少了成其艺术的东西,和纯然物相比又多出了“器具因素”,所以“器具”处于“纯然物”与“艺术作品”之间成为某种“半物半作品”的东西。那么分析器具之为器具的“器具因素”,能否作为通达作品的作品存在的“过渡”或“中介”呢?但是困难在于如果我们把一件器具,比方说一双农鞋摆在面前,那么它就只能作为对象性、现成性的“存在者”来显示自身的。无论我们如何科学地考究它的质地、款式、新旧、轻重,乃至掌握制鞋的种种具体工序,都无法把捉到农鞋之为农鞋的“器具存在”,因为在我们这种“考察”中,农鞋之为农鞋的“存在本身”早就抽身远遁。⑦而在《农鞋》这幅艺术作品中,凡高描绘了一个现实的农鞋。问题在于我们是根据什么来认定它是一件艺术作品,并和人们的随意涂鸦区别开来?是因为把农鞋画得如此惟妙惟肖,以至于真假难辨?还是因为它是出自公认的大师手笔?很显然,艺术作品不是因为再现或反映了现实的事物才成为了艺术作品,凡高的油画不是最初给人的印象那样,为了让人更好的认清鞋具这个存在者“是什么”。如果是这样,那么照相术都远远胜过任何一位美术大师的画笔。“作品决不是对那些时时现存手边的个别存在者的再现,恰恰相反,它是对物的普遍本质的再现”。⑧换言之,让农鞋作为农鞋的存在进入了“无蔽”之中,让“物因素”或“物存在”成为自身,才保证了这幅画的艺术本质。海德格尔认为流行的物概念,并不能把握与切中艺术作品的“物因素”或“物存在”。尽管艺术作品的“物的属性”是不能否定的,但是并不以作为作品的“物性根基”的方式归属于作品。通过分析,艺术作品不是加上“审美价值”的器具,物也不是减去了“有用性”和“制作过程”的器具。从艺术作品的“物的属性”入手,用流行的物概念来把握艺术作品的本质,这种考察并没有让作品以作品方式现身,而是把艺术作品当作器具来追问。
艺术作品的“本源”是在作品中反映出存在者的“存在”,“艺术作品以自己的方式开启存在者之存在”。⑨真理不是认识论上正确命题,真理之为真理是乃是“自由”,即“让存在”。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把艺术本质“先行”定义为“就是真理自行设置入作品中”。
参考文献:
[1]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林中路》,第1页。
[2]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林中路》,第2、3页。
[3]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林中路》,第6页。
[4]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林中路》,第10页。
[5]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林中路》,第11页。
[6]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林中路》,第12页。
[7]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林中路》,第19页。
[8]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林中路》,第22页。
[9]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林中路》,第25页。
【关键词】:艺术本质;艺术作品;物因素
一、关于《艺术作品的本源》
作為存在主义哲学的创始和主要代表之一,海德格尔一生著作丰富,他试图通过其后期代表作之一的《艺术作品的本源》建立其海德格尔艺术哲学、文艺美学的根基。“本源”作为海德格尔美学思想的核心所在, 突破了艺术作品作为一种单纯被感受、被体验的审美对象的局限空间。海德格尔提出了艺术家和艺术作品对等地互为本源的理论,在此基础上艺术家和艺术作品都通过艺术而存在。而艺术这一第三者的存在才是艺术作品的真正本源,如此一来海德格尔的研究就不可能从传统的角度如作品形式的构成、或是艺术家的创作方法、思路等沿着发生学的研究方法路线走下去。艺术与艺术作品互为本源,艺术作品的本源来自于艺术的本质,而艺术的本质蕴含于艺术作品之中,艺术作品成就了艺术家,而同时又是艺术家使作品成为了艺术品,这一切的共同来源就是“艺术”。
二、艺术的本质
一直以来,西方诗学 、美学和艺术哲学将艺术的本质作为一个根本的问题进行着不懈的的追问,如今,“反本质主义” 、“反逻各斯中心主义”者们彻底的否定了这一曾经立足的根本。然而理论本身具有透过现象看本质的属性,因而这一反向运动实际上是对历史的延续。寻找到正确的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方能真正的解决问题。
通常美学研究艺术的本质,有两种方法:一是从广泛的艺术作品中抽象出共同的本质特征,用逻辑方法总结出艺术的定义。但就事先不知道艺术是什么而言,无法把物、日常器具和艺术作品分离开来。二是从一個更高的概念推演出艺术的概念。然而“这种推演事先也己经看到了那样一些规定性,这些规定性必然足以把我们事先就认为是艺术作品的东西呈现给我们”。[1]以上两种寻求“艺术之为艺术”的方式,在海德格尔看来都是“自欺欺人”。海德格尔认为让艺术作品“是其所是”与“如其所是”的东西才能成其为“艺术本质”。艺术作品是个物品,一幅挂在墙上的名画,就像其他一样挂在墙上衣帽,都是“自然现存”的。海德格尔是从存在于艺术作品中必然的“现实性”出发,追寻作品的“物因素”②,从而试图见出作品的作品存在。作为《艺术作品的本源》的主导性问题,追究艺术作品的“物性根基”构成了研究的方向:从“物”到作品。
三、物与作品
在海德格尔哲学中物品被区分为三种,“纯然物”、“器具”、和“艺术作品”。艺术作品除了作为具有“物的属性”的一种存在的物品,还要具备能使其成为艺术作品的其他属性。由此看来,艺术作品是具备了审美价值的属性的一种物品。为了进一步明确艺术作品的“物”的因素,海德格尔分析了流行的三种物的概念。第一,物作为特性的载体。[3]就好比是一块花岗岩,它坚硬、沉重。我们能发觉这块岩石的所有因素。把它们当做这块岩石的识别特征。第二,物是各种感觉的复合体。人与物首先产生存在关系,进一步才是认识。④比如在日常生活经验中,我们首先听到的是汽车声、敲门声,而不是“纯粹”的声波、空气的振动。“物本身要比所有感觉更切近于我们”,换言之,“抽象地听”是不存在的。⑤物是“感觉的复合体”,但这一概念并没有把握到“物的存在”。第三,物是具有形式的质料。海德格尔认为这一“概念机制”适用于包括纯然物与器具的任何的“物”,当然也包括艺术作品。⑥“所以,我们有充足的理由深入而持久地怀疑,这些概念在关于艺术和艺术作品的谈论中能有什么把握能力”。器具和作品都是制成品,但器具和作品相比少了成其艺术的东西,和纯然物相比又多出了“器具因素”,所以“器具”处于“纯然物”与“艺术作品”之间成为某种“半物半作品”的东西。那么分析器具之为器具的“器具因素”,能否作为通达作品的作品存在的“过渡”或“中介”呢?但是困难在于如果我们把一件器具,比方说一双农鞋摆在面前,那么它就只能作为对象性、现成性的“存在者”来显示自身的。无论我们如何科学地考究它的质地、款式、新旧、轻重,乃至掌握制鞋的种种具体工序,都无法把捉到农鞋之为农鞋的“器具存在”,因为在我们这种“考察”中,农鞋之为农鞋的“存在本身”早就抽身远遁。⑦而在《农鞋》这幅艺术作品中,凡高描绘了一个现实的农鞋。问题在于我们是根据什么来认定它是一件艺术作品,并和人们的随意涂鸦区别开来?是因为把农鞋画得如此惟妙惟肖,以至于真假难辨?还是因为它是出自公认的大师手笔?很显然,艺术作品不是因为再现或反映了现实的事物才成为了艺术作品,凡高的油画不是最初给人的印象那样,为了让人更好的认清鞋具这个存在者“是什么”。如果是这样,那么照相术都远远胜过任何一位美术大师的画笔。“作品决不是对那些时时现存手边的个别存在者的再现,恰恰相反,它是对物的普遍本质的再现”。⑧换言之,让农鞋作为农鞋的存在进入了“无蔽”之中,让“物因素”或“物存在”成为自身,才保证了这幅画的艺术本质。海德格尔认为流行的物概念,并不能把握与切中艺术作品的“物因素”或“物存在”。尽管艺术作品的“物的属性”是不能否定的,但是并不以作为作品的“物性根基”的方式归属于作品。通过分析,艺术作品不是加上“审美价值”的器具,物也不是减去了“有用性”和“制作过程”的器具。从艺术作品的“物的属性”入手,用流行的物概念来把握艺术作品的本质,这种考察并没有让作品以作品方式现身,而是把艺术作品当作器具来追问。
艺术作品的“本源”是在作品中反映出存在者的“存在”,“艺术作品以自己的方式开启存在者之存在”。⑨真理不是认识论上正确命题,真理之为真理是乃是“自由”,即“让存在”。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把艺术本质“先行”定义为“就是真理自行设置入作品中”。
参考文献:
[1]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林中路》,第1页。
[2]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林中路》,第2、3页。
[3]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林中路》,第6页。
[4]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林中路》,第10页。
[5]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林中路》,第11页。
[6]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林中路》,第12页。
[7]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林中路》,第19页。
[8]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林中路》,第22页。
[9]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林中路》,第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