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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2010年以来,亳州市涡阳县境内连续发生多起异地危险废物倾倒事件,本文以2010年12月份发生的为例,简要还原并分析事件发生的经过,并针对如何加强危废的管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危险废物;非法转移;管理;建议;
中图分类号:X7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9-00-01
一、危废非法倾倒基本情况
2010年12月3日和7日,亳州市环保局先后接到涡阳县环保局、利辛县环保局关于在其辖区内发现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事件的报告。获悉情况后,亳州局立即向市政府和省环保厅紧急报告,并当即安排有关专业人员深入事发现场,协助和指导当地政府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处置及调查取证工作。在涡阳、利辛县境内共计发现1047桶危险废弃物。其中,涡阳县291桶,有10余桶出现泄漏现象,泄流于该县楚店镇徐大村南侧村公路两侧干涸的沟渠内,公路两侧均为农田;利辛县756桶,有390桶已被倾倒在阜涡河汝集段岸边的一个预先挖好的池子内,以及该镇王园村与郑寨村之间的幸福路两侧的生产沟内,倾倒距离约2000米,事故现场散发出强烈的刺鼻气味。经送样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分析,利辛县与涡阳县境内倾倒的危险废物性状相同,其中均含有三乙基胺、甲硫醇—苯并噻唑、硼酸三甲基脂、磷酸三乙基胺、三甲基苯胺、苯并噻唑、硼酸、甲苯、苯酚、对二氯苯、二甲基苯胺等成分复杂的大量有毒有害污染物,多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的危险化学品。
二、危废处置及安全隐患消除
亳州市环保局在相继接到涡阳县、利辛县环保局对有关情况的报告后,立即向安徽省环保厅和亳州市政府作了书面紧急报告。亳州市政府要求迅速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按照亳州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亳州市环保局启动了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专门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并在第一时间安排市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站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和配合涡阳、利辛县政府开展处置工作。在做好全面排查的同时,亳州市政府要求涡阳、利辛县政府采取现场保护措施,设立警示牌、拉警戒线,并安排专人现场看管,防止造成人畜伤害。同时组织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清理,将受污染土壤、作物等进行收集。12月6日晚6时和12月11日凌晨1时,19车总计395吨危险废弃物及受污染土壤被滁州市超越新兴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运走并进行安全处置。
三、案件调查与责任追究
经涡阳县和利辛县公安部门调查得知,这两处化学危险废物均来自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的一家制药厂(此事也得到该制药公司一副总经理的认可)。涡阳县境内的非法倾倒者为楚店镇徐大村村民徐某,利辛县境内的危险废物是由利辛县张村镇任营村在外务工村民任某伙同河南籍民工高某从浙江运到亳州市,任某又将拉往利辛境内的7车物品承包给了汝集镇郑寨村村民杨某,由他负责找人倾倒。目前,公安部门已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依法立案查处;受雇于杨某的4位当地农民也已被治安拘留。鉴于利辛县阜涡河(受污染河段长达10公里,水量高达11万立方米)水样中已出现甲硫醇—苯并噻唑、3—乙基苯并噻唑—硫醇、硫基—苯并噻唑等物质,安徽省环保厅要求利辛县政府采取措施,组织人员在阜涡河下游拦坝阻止河水下流,在河边设立警戒,防止人畜饮用等。
四、加强危废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行为。要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单位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及时地处置或利用。对拒报、谎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和流向,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将危险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单位或个人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在运送过程中丢弃、遗撒危险废物,不按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规范管理,加强源头控制。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置或利用。对拒报、谎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和流向,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将危险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单位或个人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在运送过程中丢弃、遗撒危险废物,不按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企业危险废物的管理行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要有负责人分管,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相关企业应严格对照国家管理规范和技术规定,加强各类废物的鉴别,合理区分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
(四)加强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因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并向所在地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五)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要把危险废物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掌握辖区危险废物的管理状况并强化监管。
(六)依法开展危险废物申报工作,认真制订年度转移计划并交由环保部门审批。危险废物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共同推进危险废物的依法有序管理。
参考文献:
[1]金萍,程君石.合肥市危险废物管理及处置前景初探[J]. 当代建设. 2002(01)
[2]余令玮,曹连宝.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的实践与发展[J]. 环境导报. 2002(01)
[3]邢华,戴綦文,陈庆俊.德国的工业危险废物管理[J]. 环境污染与防治. 2003(04)
作者简介:李玲(1969年2月——),女,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从事环境监察工作,已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篇。
关键词:危险废物;非法转移;管理;建议;
中图分类号:X7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9-00-01
一、危废非法倾倒基本情况
2010年12月3日和7日,亳州市环保局先后接到涡阳县环保局、利辛县环保局关于在其辖区内发现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事件的报告。获悉情况后,亳州局立即向市政府和省环保厅紧急报告,并当即安排有关专业人员深入事发现场,协助和指导当地政府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处置及调查取证工作。在涡阳、利辛县境内共计发现1047桶危险废弃物。其中,涡阳县291桶,有10余桶出现泄漏现象,泄流于该县楚店镇徐大村南侧村公路两侧干涸的沟渠内,公路两侧均为农田;利辛县756桶,有390桶已被倾倒在阜涡河汝集段岸边的一个预先挖好的池子内,以及该镇王园村与郑寨村之间的幸福路两侧的生产沟内,倾倒距离约2000米,事故现场散发出强烈的刺鼻气味。经送样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分析,利辛县与涡阳县境内倾倒的危险废物性状相同,其中均含有三乙基胺、甲硫醇—苯并噻唑、硼酸三甲基脂、磷酸三乙基胺、三甲基苯胺、苯并噻唑、硼酸、甲苯、苯酚、对二氯苯、二甲基苯胺等成分复杂的大量有毒有害污染物,多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的危险化学品。
二、危废处置及安全隐患消除
亳州市环保局在相继接到涡阳县、利辛县环保局对有关情况的报告后,立即向安徽省环保厅和亳州市政府作了书面紧急报告。亳州市政府要求迅速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按照亳州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亳州市环保局启动了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专门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并在第一时间安排市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站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和配合涡阳、利辛县政府开展处置工作。在做好全面排查的同时,亳州市政府要求涡阳、利辛县政府采取现场保护措施,设立警示牌、拉警戒线,并安排专人现场看管,防止造成人畜伤害。同时组织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清理,将受污染土壤、作物等进行收集。12月6日晚6时和12月11日凌晨1时,19车总计395吨危险废弃物及受污染土壤被滁州市超越新兴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运走并进行安全处置。
三、案件调查与责任追究
经涡阳县和利辛县公安部门调查得知,这两处化学危险废物均来自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的一家制药厂(此事也得到该制药公司一副总经理的认可)。涡阳县境内的非法倾倒者为楚店镇徐大村村民徐某,利辛县境内的危险废物是由利辛县张村镇任营村在外务工村民任某伙同河南籍民工高某从浙江运到亳州市,任某又将拉往利辛境内的7车物品承包给了汝集镇郑寨村村民杨某,由他负责找人倾倒。目前,公安部门已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依法立案查处;受雇于杨某的4位当地农民也已被治安拘留。鉴于利辛县阜涡河(受污染河段长达10公里,水量高达11万立方米)水样中已出现甲硫醇—苯并噻唑、3—乙基苯并噻唑—硫醇、硫基—苯并噻唑等物质,安徽省环保厅要求利辛县政府采取措施,组织人员在阜涡河下游拦坝阻止河水下流,在河边设立警戒,防止人畜饮用等。
四、加强危废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行为。要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单位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及时地处置或利用。对拒报、谎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和流向,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将危险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单位或个人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在运送过程中丢弃、遗撒危险废物,不按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规范管理,加强源头控制。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置或利用。对拒报、谎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和流向,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将危险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单位或个人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在运送过程中丢弃、遗撒危险废物,不按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企业危险废物的管理行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要有负责人分管,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相关企业应严格对照国家管理规范和技术规定,加强各类废物的鉴别,合理区分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
(四)加强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因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并向所在地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五)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要把危险废物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掌握辖区危险废物的管理状况并强化监管。
(六)依法开展危险废物申报工作,认真制订年度转移计划并交由环保部门审批。危险废物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共同推进危险废物的依法有序管理。
参考文献:
[1]金萍,程君石.合肥市危险废物管理及处置前景初探[J]. 当代建设. 2002(01)
[2]余令玮,曹连宝.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的实践与发展[J]. 环境导报. 2002(01)
[3]邢华,戴綦文,陈庆俊.德国的工业危险废物管理[J]. 环境污染与防治. 2003(04)
作者简介:李玲(1969年2月——),女,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从事环境监察工作,已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