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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兰读书时,成绩很一般。
一日,她翻杂志,杂志用两个整版介绍一位诗人。
诗人剃寸头,戴眼镜,T恤衫下的两条胳臂,肱二头肌鼓鼓的。再看他的诗作,才华横溢。逸兰瞬间被吸引了。
这时,逸兰十七岁,高三。对未来,她突然有了清晰的目标——去西北,直指诗人执教的高校。
整整一年,那本杂志都被她压在枕下,她曾指着诗人的照片对闺蜜说:“这个人。我一定要和他谈恋爱。”
竭尽全力,心想事成。这年9月,读会计的逸兰在中文系旁听时遇见诗人。
她还加入学校的诗社,着意研究、模仿诗人的作品。一次,诗社成员郊游,诗人作为嘉宾也参加了,诗社主席介绍到逸兰时,用“小李杜”代称,“李杜”是诗人的笔名。
两年后,逸兰终于和诗人出双入对。
当然是她发起的攻击。她旁听了诗人的所有课,总坐在第一排;她每周都拿着新诗去求教,“有灵气”“用心”,诗人赞她。久而久之,一对一的辅导,诗人爱上了她。
许多年后,逸兰笑称,诗人影响了她一生。
说这话时,逸兰正端坐在茶室的一角,宽袍大袖,皓腕凝雪,澄黄的茶汤被她抛成一条好看的弧线。
其实,逸兰很多地方像诗人的复制品。
和诗人在一起后,逸兰陆续发表诗作,在当地的诗歌圈成了名人;而她毕业,先当会计,彼时,诗人下海,办杂志做主编,她帮着、看着,干脆从业——为避嫌,诗人推荐她去一个朋友那儿当了编辑。
逸兰在新岗位兢兢业业,她的两任领导都对她青眼有加,第一任有一半是为了诗人,另一任则纯为她的工作能力。
逸兰唯一一次挨批,还是和诗人分手时。诗人坦言有了别人,但他没和“别人”分手,也没说要离开逸兰。僵持了半年,逸兰快疯了,一日,在单位,她抓起电话,一边哭一边骂,最后她把话筒掼掉,电话线拽着话机“咣当”落在地上。
“再这样下去,只能走人了。”领导把她叫进办公室。
“走人就走人!”逸兰心情糟到极点,再一想,本来这份工作就是诗人给的,“都还给他!”一个声音对她喊道。
逸兰离职前,将潮湿的手心按在办公桌的左右两角良久,一如多年前,她在诗人的宿舍里嬉笑着模仿他在讲台时的模样。
电脑前的仙人掌,用来练字的字帖、毛笔,诗人送的。
座位隔板上贴着作者、同行的联系方式——他们中的大多数是诗人介绍的。
左侧柜子第三个抽屉里的伞,是上次下雨诗人接她时带来的,他说:“特地多拿一把,放在办公室,留着备用。”那时,他们多么要好,她曾惊叹于他的细心、体贴,全然没想过,这些他也会用在别人身上。
最后。逸兰只用文件袋装走从业以来获得的所有获奖证书。
剪碎诗人所有的领带。逸兰拖着行李去了另一个城市。
从租房到买房,从几人一间的办公室到专享一间,逸兰的这几年,用一句话概括:事业成功,生活孤单。
她和诗人彻底失去了联系。
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之间已无交集。
比如,今天,她收到最新的诗歌年选,第二十四页是她的作品,而扉页的评委名单中,赫然印着“李杜”。
时间治愈一切伤痛,此时的逸兰已不介意提起当年事。
但转角遇到旧爱,哪怕在纸上,她还是有些恍惚,她将自己的名字和“李杜”二字,看了又看不知道他在案头看到她的诗作、她的名字时,有无一样感慨?
逸兰拨通了他们之间共同朋友的电话。
她问起李杜,对方说:“李杜一直说,在不同场合都说过,你是他见过最有灵气、最用心的。”
评价一如当年。
“他后来总说对不起你……”朋友稍后的话逸兰都自动忽略了。被她忽略的还有朋友对她的恭喜,她的一本新书在图书销售排行榜上创造了佳绩。
“最有灵气,最用心的。”
逸兰想起,诗人第一次这么说时,还是在大学诗社,那一刻,她站在众位女生面前,带着征服的窃喜。
是的,最初,她只为吸引他的注意,才不断写,把自己掏空了写;后来恋爱结束,她发现和诗人在一起时迎合、复制的种种,包括诗、职业、事业、爱好、习惯,早变成她自己的。
朋友问她要不要李杜的手机号,他一笑,“反正,你们现在都还是单身。”
不不不,一句话将逸兰拉回现实,她极力推辞着,仓皇挂断了电话。
几天后,逸兰在茶馆等人。看到一本杂志。
杂志情感信箱里,有女生问专家,怎么解决对前男友的恨。
专家答:“换个角度想,他可能是那个促成你离开故乡,到大城市闯荡的原因,你取得今天的成就。很多因素可能是因为他不经意的促成,他即使不是陪你终老的人,也是你的命运派来渡你的人……”
事实上,这几天,逸兰无时无刻不在想她和诗人的旧事。
这段话让她沉默,她想起一本类似的杂志。
杂志上,那个寸头、戴眼镜的诗人后来真的和她恋爱了——没有他,她也许大学都考不上。也许现在正在某家公司当会计、算着账。
分手后长达一年,她夜夜恸哭到天明,她如碎片,如她亲手剪掉的那些领带。但不可否认,这些年在她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的途中,他曾推过她一把。她因之多看了风景、多体验了精彩。
手起壶倾,姿势娴熟,面前的人问她:“嘿,你什么时候开始精于茶道?”“前男友、一个诗人,他爱喝茶。”“哇!那,写诗也和他有关?”
“是,”逸兰笑着说,“他算是影响了我一生。”
多日来的怨恨也该放下了。
多兰摘自【网易博客】
一日,她翻杂志,杂志用两个整版介绍一位诗人。
诗人剃寸头,戴眼镜,T恤衫下的两条胳臂,肱二头肌鼓鼓的。再看他的诗作,才华横溢。逸兰瞬间被吸引了。
这时,逸兰十七岁,高三。对未来,她突然有了清晰的目标——去西北,直指诗人执教的高校。
整整一年,那本杂志都被她压在枕下,她曾指着诗人的照片对闺蜜说:“这个人。我一定要和他谈恋爱。”
竭尽全力,心想事成。这年9月,读会计的逸兰在中文系旁听时遇见诗人。
她还加入学校的诗社,着意研究、模仿诗人的作品。一次,诗社成员郊游,诗人作为嘉宾也参加了,诗社主席介绍到逸兰时,用“小李杜”代称,“李杜”是诗人的笔名。
两年后,逸兰终于和诗人出双入对。
当然是她发起的攻击。她旁听了诗人的所有课,总坐在第一排;她每周都拿着新诗去求教,“有灵气”“用心”,诗人赞她。久而久之,一对一的辅导,诗人爱上了她。
许多年后,逸兰笑称,诗人影响了她一生。
说这话时,逸兰正端坐在茶室的一角,宽袍大袖,皓腕凝雪,澄黄的茶汤被她抛成一条好看的弧线。
其实,逸兰很多地方像诗人的复制品。
和诗人在一起后,逸兰陆续发表诗作,在当地的诗歌圈成了名人;而她毕业,先当会计,彼时,诗人下海,办杂志做主编,她帮着、看着,干脆从业——为避嫌,诗人推荐她去一个朋友那儿当了编辑。
逸兰在新岗位兢兢业业,她的两任领导都对她青眼有加,第一任有一半是为了诗人,另一任则纯为她的工作能力。
逸兰唯一一次挨批,还是和诗人分手时。诗人坦言有了别人,但他没和“别人”分手,也没说要离开逸兰。僵持了半年,逸兰快疯了,一日,在单位,她抓起电话,一边哭一边骂,最后她把话筒掼掉,电话线拽着话机“咣当”落在地上。
“再这样下去,只能走人了。”领导把她叫进办公室。
“走人就走人!”逸兰心情糟到极点,再一想,本来这份工作就是诗人给的,“都还给他!”一个声音对她喊道。
逸兰离职前,将潮湿的手心按在办公桌的左右两角良久,一如多年前,她在诗人的宿舍里嬉笑着模仿他在讲台时的模样。
电脑前的仙人掌,用来练字的字帖、毛笔,诗人送的。
座位隔板上贴着作者、同行的联系方式——他们中的大多数是诗人介绍的。
左侧柜子第三个抽屉里的伞,是上次下雨诗人接她时带来的,他说:“特地多拿一把,放在办公室,留着备用。”那时,他们多么要好,她曾惊叹于他的细心、体贴,全然没想过,这些他也会用在别人身上。
最后。逸兰只用文件袋装走从业以来获得的所有获奖证书。
剪碎诗人所有的领带。逸兰拖着行李去了另一个城市。
从租房到买房,从几人一间的办公室到专享一间,逸兰的这几年,用一句话概括:事业成功,生活孤单。
她和诗人彻底失去了联系。
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之间已无交集。
比如,今天,她收到最新的诗歌年选,第二十四页是她的作品,而扉页的评委名单中,赫然印着“李杜”。
时间治愈一切伤痛,此时的逸兰已不介意提起当年事。
但转角遇到旧爱,哪怕在纸上,她还是有些恍惚,她将自己的名字和“李杜”二字,看了又看不知道他在案头看到她的诗作、她的名字时,有无一样感慨?
逸兰拨通了他们之间共同朋友的电话。
她问起李杜,对方说:“李杜一直说,在不同场合都说过,你是他见过最有灵气、最用心的。”
评价一如当年。
“他后来总说对不起你……”朋友稍后的话逸兰都自动忽略了。被她忽略的还有朋友对她的恭喜,她的一本新书在图书销售排行榜上创造了佳绩。
“最有灵气,最用心的。”
逸兰想起,诗人第一次这么说时,还是在大学诗社,那一刻,她站在众位女生面前,带着征服的窃喜。
是的,最初,她只为吸引他的注意,才不断写,把自己掏空了写;后来恋爱结束,她发现和诗人在一起时迎合、复制的种种,包括诗、职业、事业、爱好、习惯,早变成她自己的。
朋友问她要不要李杜的手机号,他一笑,“反正,你们现在都还是单身。”
不不不,一句话将逸兰拉回现实,她极力推辞着,仓皇挂断了电话。
几天后,逸兰在茶馆等人。看到一本杂志。
杂志情感信箱里,有女生问专家,怎么解决对前男友的恨。
专家答:“换个角度想,他可能是那个促成你离开故乡,到大城市闯荡的原因,你取得今天的成就。很多因素可能是因为他不经意的促成,他即使不是陪你终老的人,也是你的命运派来渡你的人……”
事实上,这几天,逸兰无时无刻不在想她和诗人的旧事。
这段话让她沉默,她想起一本类似的杂志。
杂志上,那个寸头、戴眼镜的诗人后来真的和她恋爱了——没有他,她也许大学都考不上。也许现在正在某家公司当会计、算着账。
分手后长达一年,她夜夜恸哭到天明,她如碎片,如她亲手剪掉的那些领带。但不可否认,这些年在她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的途中,他曾推过她一把。她因之多看了风景、多体验了精彩。
手起壶倾,姿势娴熟,面前的人问她:“嘿,你什么时候开始精于茶道?”“前男友、一个诗人,他爱喝茶。”“哇!那,写诗也和他有关?”
“是,”逸兰笑着说,“他算是影响了我一生。”
多日来的怨恨也该放下了。
多兰摘自【网易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