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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素质是全民素质的总和,提高国民素质,提升国家整体形象,是一个国家蓬勃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针对我国当前国家素质标准缺失,主次错位、措施不力等国家素质培育现状,有步骤、分阶段地采取规范树标、立法保障、培育延伸等方法措施,构建完善国家标准规范,通过立法的方式固化成果,保障效果,重视个性特征和教育培育,加强和深化我国当前全民素质培育活动,提升全民素质,是提升国家素质最有效的方法与途径。
【关键词】国家素质;民族素质;国家规范;现状成因;方法途径
素质,是事业成败与否的关键要素。个人素质的高低,是其成功成才与否的关键;国家全民素质情况,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精神风貌的体现,是其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提高全民素质,提升国家整体素质,是一个国家从胜利走向胜利,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基石。近四十年来,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蓬勃发展,物质文明极大丰富,但不可讳言,在国家经济快速增长过程中,国民素质、国家素质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巨大冲击,欲求尽快实现中国梦、富强梦、民族梦,就必须把提升全民素质作为当前我们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由此可见,加强素质教育,提升全民素质是时代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之后,又一重大工作。但全民素质培养问题是一个全国性、全民性活动,是一个庞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行各业、各个阶层以及整個国家的繁荣稳定和长远发展,不是可以一朝一夕,暴发突击或简单处置的事情,需要我们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找到科学合理的方法途径,才能突出效果质量,达到预期目的,为此,我们不得不探讨国家素质、国家素质规范标准、方法途径问题。
一、关于国家素质
国家素质,是指一个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由国家全体公民共同遵守、长期凝练所形成的,能够代表一个国家的全民整体素质,国家素质就是全民素质的总和,是全民素质的凝结和表象。
过去,人们常常把一个国家的素质都统称为“民族素质”,但一个国家往往由多个民族组成,如果简单的把一个国家的素质单指“民族素质”,从民族学角度讲,有失公允,因为科学地讲,“民族素质”应单指某一民族的素质,而不能代表几个或几十个民族的统一素质①;从国家和谐发展角度讲,有失全局,因为很多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从国际关系角度讲,有失整体,如果说中国把五十六个民族统一起来,可以并称为“中华民族”,那么,日耳曼民族能否代表整个德意志国家?大和民族是否覆盖整个日本国民?美、英、法、意等国家又该统称为什么民族?因此,“民族素质”只能在民族层面,代表一个民族的素质,但作为国际交流层面,必须得提“国家素质”,因为国际交流是国与国之间,而不是民族与民族的国际关系。因此,提国家素质,比提民族素质在国际视野中更具独立性,在民族团结和谐发展中更具兼容性,在统一标准,协调推进中更具整体性。
国家素质是一个国家有别于另一个国家独特的素质特质。比如:德国人的“严谨、认真”②,美国人的“自信、幽默”,英法两国人的“绅士风度”,日本民族的“坚韧、团结”③等。这些特点,无不概括了这些国家各民族人等在不同国际场合所展示出来的鲜明特色,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这就是他们的国家素质,是其国民素质的标志。
国家素质以一个国家为单元来考察,不仅要考虑国家中某一个主要民族的素质,更要考虑到所有民族的整体素质,它不是其中哪一个民族的素质,而是这个国家中所有民族,所有人共同努力,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所形成的、能代表整个国家的素质。一个国家,应该允许不同的民族,根据各民族历史习惯和文化传承,具有自身独有的民族素质,但作为代表一个国家的整体素质,必须在充分尊重各民族素质的基础,根据新的形势和现实要求,拿出统一标准,制订统一规范,要求人人遵守,从而形成自己的国家素质。
国家素质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是国际社会国家交流的名片,素质教育和素质发展是一个国家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无论什么时期,无论何种情况,无论怎样重提素质教育,如何强化素质提升,都不为过,而且,还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民动员,凝练形成我们自己的国家素质,才是实现民族复兴,实现伟大中国梦的本源所在。
二、我国国家素质现状及成因分析
中国是世界上古老的文明古国之一,从古至今,道、法、儒等诸子百家思想在不同时期、不同朝代浸淫了当时国民的思想。纵观整个历史,无论历朝历代,没有哪一个时期缺失了一种思想的导向,一种精神的约束。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和独具特色的“国家素质”。尧舜时期的“禅让民主”,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汉武时期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隋唐时期的“包容、开放”,宋朝及以后的“宋朱理学”,民国时期的“三民主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等主流思想主导着时代的发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凸显出了时代的素质要求。最为重要的是,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凝练形成了“仁义礼智信、温良恭谦让、忠孝勇恭廉”的全民素质道德基准,不管是哪一个民族,哪一个时期都能够遵守,也必须遵行。几千年来,我国各族人等都普遍遵守这个标准,不断地把历史推向前进。
但在市场经济大潮下,在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背景下,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或多或少的淡化了起码的道德标准,忽略了基本的素质要求,只要能发展经济,国家干部可以贪污腐败,以假乱真,粉饰太平;只要能发展经济,普通个人都可以尔虞我诈、卖主求荣,谎言满天飞,假货遍地流,严重扰乱了人们的思想视听,干扰了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我国著名学者杨叔子把我国当前国民素质现状概括为“五精五荒”,即精于科学,荒于人学;精于电脑,荒于人脑;精于网情,荒于人情;精于商品,荒于人品;精于权力,荒于道力④,比较全面客观地勾画出了国民素质现状。许多人在经济浪潮面前,迷失了发展方向,偏离了正确轨道,荒废了优良的传统美德,丢失了赖以生存发展的素质根基,其原因主要在于: (一)标准混乱,无所适从
综合起来看,中国历史延续发展的几千年,在不同历史时期,都树立了自己的道德标准和规范,时至今日,各种各样的道德标准多种多样,琳琅满目,诸如《三字经》、《弟子规》;诸如“仁义礼智信、温良恭谦让、忠孝勇恭廉”;诸如今天的“爱国守节、恒信笃定、蓬勃向上、诚实守信、融达和谐”等多种道德标准,这些标准经过上千年的历史洗练,传承至今,不可谓不精到,不可谓不适宜,但问题就在于,如此众多的素质标准,现代的人们应该遵循哪些?应该如何遵守?或更好的去遵行?这里就缺乏一个把古代文明与现代社会糅合起来的道德素质标准。西方发达国家提倡“博爱、自由、民主、平等”⑤,简简单单八个字,一句话,着着实实影响了西方国家发展几百年。相比较而言,我国的道德标准就过多过泛,过细过繁,同时缺乏一个统一的全民标准,缺乏一定层面的约束与规范,致使全体国民分不清主次,无所适从,不知道孰重孰轻,不明白谁先谁后,尤其是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快速发展的当代社会,在传统与现实,道德与法制,人情与规定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国民素质问题,亟待国家代表整个民族树立一个起码的素质标准,如果继续一成不变地依照文明传承,或简单的杂糅一些现代的东西,没有系统体系,没有现实创新的规范标准,如想提高全民素质,提升国家形象,其效果是不言而喻的。
(二)主次错位,机制缺失
这里,我们需要讨论一个问题,提高全民素质,应该是自下而上,还是应该自上而下的问题。不容质疑,全民素质提升的主体应该在于“民”,只要每一个国民的素质好了,整个国民素质、国家素质就自然而然地好起来了,因此,把倡议国民自觉地加强素质培育,提升自我素质作为提升整个国民素质的前提,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模式。但是,如果国家没有一种素质好坏的评判标准,没有一个行为行事的规范准则,国民怎么知道孰优孰劣,孰好孰坏?又如何能保证所有国民素质发展方向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因此,提升全民素质,其主体还应在于国家,在于国家素质。如果国家建立健全了国家素质标准规范,构建了全面、系统的素质培育体系,明确了操作规则和行事准则,一方面,通过国家强化培训和约束,另一方面,通过国民自身,对照标准,努力培育,国民素质提升既明确又见效,良好的全民素质就会自然形成。事实上,当前的素质教育状态多数是依赖于民,寄望于民,希望他们自觉自愿的好起来,而忽视了统一标准的作用和约束的力量,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教育培育管理机制,任其自由发展,因此,也就看不到效果。
(三)措施不力,效果不明
我国针对国民素质的教育和提升,历来大多沿用传统的说教方式,标准制度不可谓不多,宣传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没有具体的约束和管控措施,也可以说,即使有机制和措施,但仍然缺乏执行的方法手段、力度强度,这是导致我国素质训育长期努力而不见效果的关键原因。因为没有管控,遵不遵行都一样;因为没有措施,正不正确都一样。尤其是在道德素质范畴,我国的管控力度明显不够,当问题出来之后,大多都结于道德谴责,或是民间消化,显然达不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一次错了,下次还会错;一个人错了,其他人也会错,反正都没有多大后果,如此以往,国民素质不是得到了提升,相反,会走向混乱或退化。
二、国家规范是提升国家素质的前提和保障
这里的国家规范,主要是指国家素质规范,就是要求通过国家层面,在全民素质培育领域内制订国家素质标准,建立健全国家素质系统体系,明确全民行为规范与准则,让全民知道,行事有方向,行为有准则,行动有后果,提升有路径。
俗话说:“无以规矩不成方圆。”从人的生物学角度来说,人也是需要有一定的限制与约束,才能沿着一定的方向健康前进的。因此,没有一定的道德标准与尺度,人就会迷失方向,误入歧途;纲举目张,没有素质规范的系统体系,人们就找不到素质提升的方法与路径。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道德规范,就像航行失去了方向,射手失去了目标一样,国民的素质训育活动,就失去了参照,显而易见,国家素质就很难形成,国民素质就得不到应有的提高。
完善国家素质规范的关键,一是在于形成国家素质的系统体系,要以建立健全国家素质标准为主线,以构建各行业、群体、层次、类别等相应标准为架构,以完善各种考评机制为抓手,以强制措施和责任后果为保障,从总体设计,到行为规范;从全民标准,到行业要求;从当前需求,到未来发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覆盖,制订形成一部独具中国特色的国家素质标准大典,以供全民及国家遵照执行。二是在于落实强制措施,用多种方式来规范国民行为,提升素质。三是要有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国家素质规范的顶层设计、实施推行、整理修订等具体事务,确保整个素质训育活动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提升国家素质的方法与途径
力求全面提升国家素质,必须从源头抓起,从建立国家规范、国家标准做起,以国家素质规范来树立全民道德素质标准;必须建立健全个人素质档案,重视每一个人的素质培养过程和经历,变化和效果;必须以立法为手段,固化国家素质标准,促进和保障素质训育活动的成效;必须重视人性特点和个性差异,重视人的思想意识、理念观念对人的行为习惯的较大影响作用,强化素质教育的作用功能,多角度、多层次、多手段完善国家素质提升的方法与途径,促进全民国家素质的全面提升。
(一)规范树标
国民个人素质往往不是单一个体独立形成的,它常常受着传统文化、周边环境、国家政策、時代形势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国家政策形势的导向和影响尤其重要,有什么样的时代主题,人们就会有什么样的素质取向,因为,一个人无论他受到多么良好的传统教育,有多深的文化底蕴,但他始终是生活在一个时代之中,就必须符合时代的要求,听从时代的召唤,服从时代的主题,因此,国家的素质标准,是形成国民整体素质的前提和基础,国家道德素质标准允许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都会影响和限制每一个国民的思想和行为,就这一层面来讲,制订国家全民素质标准,规范全民素质行为,是提升全民整体素质及国家素质的先决条件。 国家素质标准的制订,应该体现出它的独特性,有本国特点,突出本国特质;应该体现出它的公允性,既能得到本国国民的普遍欢迎和认同,又能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许;应该体现出它的融合性,应充分考虑到历史文明传承和时代社会(含国际社会)主题这两个要素,既要批判的繼承吸收优秀的传统文化精华,又要把时代的主题和要求有机的融合其中,使其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应该体现出它的普适性,因为,国家标准是面向全体国民,要求全民遵照执行,因此,在内容上,应该简洁明了,无论哪种文化层次,一读就懂,一看便知。在形式上,应该易记上口,随时都可以口述全文;应该体现出它的恒定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长期保持不变,有利于良好素质的渐进固化,切忌朝令夕改、频繁变动,而导致大家无所适从。
(二)建档固本
就是要求建立健全公民个人素质档案,通过现代科技,搭建公民素质网络平台,对公民的各项素质活动进行客观真实记录,形成素质积分,公民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但凡有违国家素质标准的行为,网络平台都会记录下他的素质得分,大到违法、违纪,小到欺诈、违章等行为,并把素质积分作为每一个人开展各种社会活动的基础依据,比如申请救助、获取职位、晋级授奖、商业活动等都要首先参看其素质积分状况。这种网络档案,也就是一个人的素质名片,是他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的通行证,以此来维护国家素质标准推行效果,巩固素质培育成果。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和案例,也经历过多年的实践检验,证明了这种方式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我们可以把它借鉴过来,再融入中国元素,同样不失为一种良好的素质提升方法。
(三)立法保障
立法,是一种提高全民素质,巩固素质成果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无数次科学实验表明,没有限制,没有后果,任何一种动物都可以为所欲为,任性发展,人是动物的一种,如果没有规范和约束,没有强制的手段和措施,那么,就不会有今天的文明。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规范的标准和约束的强度问题。纵观国际社会,诸如美、英、德、法、日等综合实力较强,国家素质较高的国家,基本上都选择了立法这种有效方法来规范他们的国民素质。通过立法,来增强国家素质标准的执行力度,通过立法,来保证国家素质标准的执行效果。国家素质的形成和提升,必须走立法之路,把道德法庭列入法院的一个专门机构,从民事法庭中剥离出来,与其它法庭并列起来,专门审理道德素质方面比较重大的案件,国家素质标准就是其法律条文,依照案件处理程序进行依法处理,以此才能推进和保障全民素质培养的进程和效果。我国虽然对公民道德素质也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但大多是单一的、零星的,至今都没有专门的、统一的国家素质法规和行为准则,因此,我国的素质立法还任重道远,但势在必行。
(四)培育延伸
人的素质培育活动,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东西,通过立法和素质建档的方式落实国家素质标准,强化提升全民素质的方式手段固然重要,但还必须要求我们每一个人,从意识形态、观念理念等方面进行深刻领会和清醒认识,才能达到治标治本,标本兼治的目的。因此,必须加强全民的素质教育活动,把国家素质标准规范渗透到各个教育领域,尤其要加强学校素质培育活动,从学生抓起,从娃娃抓起,引导教化国民,使其“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能够比较清楚的知道提高个人素质和提升国家素质的目的意义、方法途径、价值作用,让其从情感角度和内心深处欣然接受,共鸣共响,把外部因素“要我提高素质”,转变而成,从自身内因上“我要提高素质”,从被动转为主动,由消极转化为积极,自觉遵循国家素质标准,践行国家素质要求,把素质教育从一个领域到几个领域,从一代人到几代人逐渐延伸开来,代代相传,良性循环,从而塑造全新的人、全新的国家,不断推动各项建设进程和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1]都永浩.民族素质论〔M〕.哈尔滨出版社,2003.7
[2]朱建国.德国人的文明素质〔J〕.观察与思考,2006.10.1
[3]唐向红.日本文化与日本经济发展关系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2.5.1
[4]杨叔子.现代大学与人文教育〔J〕.高等教育研究,1999.4
[5]石国亮.西方国家意识形态渗透战略的历史逻辑与战略沉思〔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7.11
[6]赵迎先.略论我国大学创新性人才之培养.创新科技导报.2011年20期
【关键词】国家素质;民族素质;国家规范;现状成因;方法途径
素质,是事业成败与否的关键要素。个人素质的高低,是其成功成才与否的关键;国家全民素质情况,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精神风貌的体现,是其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提高全民素质,提升国家整体素质,是一个国家从胜利走向胜利,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基石。近四十年来,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蓬勃发展,物质文明极大丰富,但不可讳言,在国家经济快速增长过程中,国民素质、国家素质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巨大冲击,欲求尽快实现中国梦、富强梦、民族梦,就必须把提升全民素质作为当前我们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由此可见,加强素质教育,提升全民素质是时代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之后,又一重大工作。但全民素质培养问题是一个全国性、全民性活动,是一个庞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行各业、各个阶层以及整個国家的繁荣稳定和长远发展,不是可以一朝一夕,暴发突击或简单处置的事情,需要我们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找到科学合理的方法途径,才能突出效果质量,达到预期目的,为此,我们不得不探讨国家素质、国家素质规范标准、方法途径问题。
一、关于国家素质
国家素质,是指一个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由国家全体公民共同遵守、长期凝练所形成的,能够代表一个国家的全民整体素质,国家素质就是全民素质的总和,是全民素质的凝结和表象。
过去,人们常常把一个国家的素质都统称为“民族素质”,但一个国家往往由多个民族组成,如果简单的把一个国家的素质单指“民族素质”,从民族学角度讲,有失公允,因为科学地讲,“民族素质”应单指某一民族的素质,而不能代表几个或几十个民族的统一素质①;从国家和谐发展角度讲,有失全局,因为很多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从国际关系角度讲,有失整体,如果说中国把五十六个民族统一起来,可以并称为“中华民族”,那么,日耳曼民族能否代表整个德意志国家?大和民族是否覆盖整个日本国民?美、英、法、意等国家又该统称为什么民族?因此,“民族素质”只能在民族层面,代表一个民族的素质,但作为国际交流层面,必须得提“国家素质”,因为国际交流是国与国之间,而不是民族与民族的国际关系。因此,提国家素质,比提民族素质在国际视野中更具独立性,在民族团结和谐发展中更具兼容性,在统一标准,协调推进中更具整体性。
国家素质是一个国家有别于另一个国家独特的素质特质。比如:德国人的“严谨、认真”②,美国人的“自信、幽默”,英法两国人的“绅士风度”,日本民族的“坚韧、团结”③等。这些特点,无不概括了这些国家各民族人等在不同国际场合所展示出来的鲜明特色,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这就是他们的国家素质,是其国民素质的标志。
国家素质以一个国家为单元来考察,不仅要考虑国家中某一个主要民族的素质,更要考虑到所有民族的整体素质,它不是其中哪一个民族的素质,而是这个国家中所有民族,所有人共同努力,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所形成的、能代表整个国家的素质。一个国家,应该允许不同的民族,根据各民族历史习惯和文化传承,具有自身独有的民族素质,但作为代表一个国家的整体素质,必须在充分尊重各民族素质的基础,根据新的形势和现实要求,拿出统一标准,制订统一规范,要求人人遵守,从而形成自己的国家素质。
国家素质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是国际社会国家交流的名片,素质教育和素质发展是一个国家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无论什么时期,无论何种情况,无论怎样重提素质教育,如何强化素质提升,都不为过,而且,还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民动员,凝练形成我们自己的国家素质,才是实现民族复兴,实现伟大中国梦的本源所在。
二、我国国家素质现状及成因分析
中国是世界上古老的文明古国之一,从古至今,道、法、儒等诸子百家思想在不同时期、不同朝代浸淫了当时国民的思想。纵观整个历史,无论历朝历代,没有哪一个时期缺失了一种思想的导向,一种精神的约束。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和独具特色的“国家素质”。尧舜时期的“禅让民主”,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汉武时期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隋唐时期的“包容、开放”,宋朝及以后的“宋朱理学”,民国时期的“三民主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等主流思想主导着时代的发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凸显出了时代的素质要求。最为重要的是,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凝练形成了“仁义礼智信、温良恭谦让、忠孝勇恭廉”的全民素质道德基准,不管是哪一个民族,哪一个时期都能够遵守,也必须遵行。几千年来,我国各族人等都普遍遵守这个标准,不断地把历史推向前进。
但在市场经济大潮下,在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背景下,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或多或少的淡化了起码的道德标准,忽略了基本的素质要求,只要能发展经济,国家干部可以贪污腐败,以假乱真,粉饰太平;只要能发展经济,普通个人都可以尔虞我诈、卖主求荣,谎言满天飞,假货遍地流,严重扰乱了人们的思想视听,干扰了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我国著名学者杨叔子把我国当前国民素质现状概括为“五精五荒”,即精于科学,荒于人学;精于电脑,荒于人脑;精于网情,荒于人情;精于商品,荒于人品;精于权力,荒于道力④,比较全面客观地勾画出了国民素质现状。许多人在经济浪潮面前,迷失了发展方向,偏离了正确轨道,荒废了优良的传统美德,丢失了赖以生存发展的素质根基,其原因主要在于: (一)标准混乱,无所适从
综合起来看,中国历史延续发展的几千年,在不同历史时期,都树立了自己的道德标准和规范,时至今日,各种各样的道德标准多种多样,琳琅满目,诸如《三字经》、《弟子规》;诸如“仁义礼智信、温良恭谦让、忠孝勇恭廉”;诸如今天的“爱国守节、恒信笃定、蓬勃向上、诚实守信、融达和谐”等多种道德标准,这些标准经过上千年的历史洗练,传承至今,不可谓不精到,不可谓不适宜,但问题就在于,如此众多的素质标准,现代的人们应该遵循哪些?应该如何遵守?或更好的去遵行?这里就缺乏一个把古代文明与现代社会糅合起来的道德素质标准。西方发达国家提倡“博爱、自由、民主、平等”⑤,简简单单八个字,一句话,着着实实影响了西方国家发展几百年。相比较而言,我国的道德标准就过多过泛,过细过繁,同时缺乏一个统一的全民标准,缺乏一定层面的约束与规范,致使全体国民分不清主次,无所适从,不知道孰重孰轻,不明白谁先谁后,尤其是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快速发展的当代社会,在传统与现实,道德与法制,人情与规定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国民素质问题,亟待国家代表整个民族树立一个起码的素质标准,如果继续一成不变地依照文明传承,或简单的杂糅一些现代的东西,没有系统体系,没有现实创新的规范标准,如想提高全民素质,提升国家形象,其效果是不言而喻的。
(二)主次错位,机制缺失
这里,我们需要讨论一个问题,提高全民素质,应该是自下而上,还是应该自上而下的问题。不容质疑,全民素质提升的主体应该在于“民”,只要每一个国民的素质好了,整个国民素质、国家素质就自然而然地好起来了,因此,把倡议国民自觉地加强素质培育,提升自我素质作为提升整个国民素质的前提,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模式。但是,如果国家没有一种素质好坏的评判标准,没有一个行为行事的规范准则,国民怎么知道孰优孰劣,孰好孰坏?又如何能保证所有国民素质发展方向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因此,提升全民素质,其主体还应在于国家,在于国家素质。如果国家建立健全了国家素质标准规范,构建了全面、系统的素质培育体系,明确了操作规则和行事准则,一方面,通过国家强化培训和约束,另一方面,通过国民自身,对照标准,努力培育,国民素质提升既明确又见效,良好的全民素质就会自然形成。事实上,当前的素质教育状态多数是依赖于民,寄望于民,希望他们自觉自愿的好起来,而忽视了统一标准的作用和约束的力量,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教育培育管理机制,任其自由发展,因此,也就看不到效果。
(三)措施不力,效果不明
我国针对国民素质的教育和提升,历来大多沿用传统的说教方式,标准制度不可谓不多,宣传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没有具体的约束和管控措施,也可以说,即使有机制和措施,但仍然缺乏执行的方法手段、力度强度,这是导致我国素质训育长期努力而不见效果的关键原因。因为没有管控,遵不遵行都一样;因为没有措施,正不正确都一样。尤其是在道德素质范畴,我国的管控力度明显不够,当问题出来之后,大多都结于道德谴责,或是民间消化,显然达不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一次错了,下次还会错;一个人错了,其他人也会错,反正都没有多大后果,如此以往,国民素质不是得到了提升,相反,会走向混乱或退化。
二、国家规范是提升国家素质的前提和保障
这里的国家规范,主要是指国家素质规范,就是要求通过国家层面,在全民素质培育领域内制订国家素质标准,建立健全国家素质系统体系,明确全民行为规范与准则,让全民知道,行事有方向,行为有准则,行动有后果,提升有路径。
俗话说:“无以规矩不成方圆。”从人的生物学角度来说,人也是需要有一定的限制与约束,才能沿着一定的方向健康前进的。因此,没有一定的道德标准与尺度,人就会迷失方向,误入歧途;纲举目张,没有素质规范的系统体系,人们就找不到素质提升的方法与路径。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道德规范,就像航行失去了方向,射手失去了目标一样,国民的素质训育活动,就失去了参照,显而易见,国家素质就很难形成,国民素质就得不到应有的提高。
完善国家素质规范的关键,一是在于形成国家素质的系统体系,要以建立健全国家素质标准为主线,以构建各行业、群体、层次、类别等相应标准为架构,以完善各种考评机制为抓手,以强制措施和责任后果为保障,从总体设计,到行为规范;从全民标准,到行业要求;从当前需求,到未来发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覆盖,制订形成一部独具中国特色的国家素质标准大典,以供全民及国家遵照执行。二是在于落实强制措施,用多种方式来规范国民行为,提升素质。三是要有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国家素质规范的顶层设计、实施推行、整理修订等具体事务,确保整个素质训育活动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提升国家素质的方法与途径
力求全面提升国家素质,必须从源头抓起,从建立国家规范、国家标准做起,以国家素质规范来树立全民道德素质标准;必须建立健全个人素质档案,重视每一个人的素质培养过程和经历,变化和效果;必须以立法为手段,固化国家素质标准,促进和保障素质训育活动的成效;必须重视人性特点和个性差异,重视人的思想意识、理念观念对人的行为习惯的较大影响作用,强化素质教育的作用功能,多角度、多层次、多手段完善国家素质提升的方法与途径,促进全民国家素质的全面提升。
(一)规范树标
国民个人素质往往不是单一个体独立形成的,它常常受着传统文化、周边环境、国家政策、時代形势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国家政策形势的导向和影响尤其重要,有什么样的时代主题,人们就会有什么样的素质取向,因为,一个人无论他受到多么良好的传统教育,有多深的文化底蕴,但他始终是生活在一个时代之中,就必须符合时代的要求,听从时代的召唤,服从时代的主题,因此,国家的素质标准,是形成国民整体素质的前提和基础,国家道德素质标准允许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都会影响和限制每一个国民的思想和行为,就这一层面来讲,制订国家全民素质标准,规范全民素质行为,是提升全民整体素质及国家素质的先决条件。 国家素质标准的制订,应该体现出它的独特性,有本国特点,突出本国特质;应该体现出它的公允性,既能得到本国国民的普遍欢迎和认同,又能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许;应该体现出它的融合性,应充分考虑到历史文明传承和时代社会(含国际社会)主题这两个要素,既要批判的繼承吸收优秀的传统文化精华,又要把时代的主题和要求有机的融合其中,使其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应该体现出它的普适性,因为,国家标准是面向全体国民,要求全民遵照执行,因此,在内容上,应该简洁明了,无论哪种文化层次,一读就懂,一看便知。在形式上,应该易记上口,随时都可以口述全文;应该体现出它的恒定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长期保持不变,有利于良好素质的渐进固化,切忌朝令夕改、频繁变动,而导致大家无所适从。
(二)建档固本
就是要求建立健全公民个人素质档案,通过现代科技,搭建公民素质网络平台,对公民的各项素质活动进行客观真实记录,形成素质积分,公民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但凡有违国家素质标准的行为,网络平台都会记录下他的素质得分,大到违法、违纪,小到欺诈、违章等行为,并把素质积分作为每一个人开展各种社会活动的基础依据,比如申请救助、获取职位、晋级授奖、商业活动等都要首先参看其素质积分状况。这种网络档案,也就是一个人的素质名片,是他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的通行证,以此来维护国家素质标准推行效果,巩固素质培育成果。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和案例,也经历过多年的实践检验,证明了这种方式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我们可以把它借鉴过来,再融入中国元素,同样不失为一种良好的素质提升方法。
(三)立法保障
立法,是一种提高全民素质,巩固素质成果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无数次科学实验表明,没有限制,没有后果,任何一种动物都可以为所欲为,任性发展,人是动物的一种,如果没有规范和约束,没有强制的手段和措施,那么,就不会有今天的文明。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规范的标准和约束的强度问题。纵观国际社会,诸如美、英、德、法、日等综合实力较强,国家素质较高的国家,基本上都选择了立法这种有效方法来规范他们的国民素质。通过立法,来增强国家素质标准的执行力度,通过立法,来保证国家素质标准的执行效果。国家素质的形成和提升,必须走立法之路,把道德法庭列入法院的一个专门机构,从民事法庭中剥离出来,与其它法庭并列起来,专门审理道德素质方面比较重大的案件,国家素质标准就是其法律条文,依照案件处理程序进行依法处理,以此才能推进和保障全民素质培养的进程和效果。我国虽然对公民道德素质也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但大多是单一的、零星的,至今都没有专门的、统一的国家素质法规和行为准则,因此,我国的素质立法还任重道远,但势在必行。
(四)培育延伸
人的素质培育活动,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东西,通过立法和素质建档的方式落实国家素质标准,强化提升全民素质的方式手段固然重要,但还必须要求我们每一个人,从意识形态、观念理念等方面进行深刻领会和清醒认识,才能达到治标治本,标本兼治的目的。因此,必须加强全民的素质教育活动,把国家素质标准规范渗透到各个教育领域,尤其要加强学校素质培育活动,从学生抓起,从娃娃抓起,引导教化国民,使其“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能够比较清楚的知道提高个人素质和提升国家素质的目的意义、方法途径、价值作用,让其从情感角度和内心深处欣然接受,共鸣共响,把外部因素“要我提高素质”,转变而成,从自身内因上“我要提高素质”,从被动转为主动,由消极转化为积极,自觉遵循国家素质标准,践行国家素质要求,把素质教育从一个领域到几个领域,从一代人到几代人逐渐延伸开来,代代相传,良性循环,从而塑造全新的人、全新的国家,不断推动各项建设进程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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