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下旅游型特色小镇建设运营阶段行政法律风险分析及应对策略

来源 :中国商论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ucky19841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PPP项目落地率不高的各种风险引起了利益相关方和研究该领域学者的重视,并且PPP模式在特色小镇建设当中的运用风险类别不计其数、产生机理各不相同。笔者通过文献阅读分析、专家咨询了解到,PPP模式下旅游型特色小镇建设运营阶段的行政法律风险系数较高。基于此,本文在专业分析基础上提出应对策略,从而使旅游小镇PPP项目建设运营能够更好地规避风险。
  关键词:PPP;特色小镇;行政法律风险;乡村振兴;贫困人口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1)06(b)--03
  在大力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特色小镇PPP项目是战略实施的重要一步。然而,由于PPP模式在我国特色小镇建设中的运用年限较短,并未形成成熟的运作机制,参与主体对重大风险的防范能力较弱。政府既是直接参与方,也是执行监督者,其双重身份使得相关行政法律风险成为项目建设运营中的重大风险之一。
  目前已有研究主要是针对基础设施建设领域PPP项目的风险管理,而对于特色小镇PPP项目中行政法律风险进行分析与应对的十分稀少。基于上述背景,本文将对行政法律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产生机理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这不仅有助于通过风险应对来降低社会资本的投资风险,提高PPP项目的实际落地率,也有助于为社会资本方在后续特色小镇PPP项目运营阶段的参与提供指导。
  1 PPP项目行政法律风险识别及特征
  风险的产生通常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并在实务操作中引发风险事故。本文通过文献搜集整理和专家访谈识别出在特色小镇建设运营阶段的法律风险点。然后,依据行政法律风险是否能为PPP项目合同法律关系所调整,将特色小镇PPP项目建设运营阶段的行政法律风险分为外部行政法律风险、内部行政法律风险。分类内容及其具体表现形式,如表1所示。
  2 PPP项目外部行政法律风险
  PPP外部行政法律风险,是指不能由PPP项目合同法律关系所约束调整的政府方行为产生的法律风险。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政府干预风险以及权力寻租等政府腐败风险。
  2.1 权力寻租等政府腐败风险
  2.1.1 权力寻租等政府腐败风险分析
  权力寻租实质上是权力物化,其必然导向权力腐败问题。它具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政府方利用职务便利,积极谋划“设租”行为。在PPP项目中,通常由财政部对PPP项目的定价机制、付费机制以及项目补贴进行指導规划。就政府付费的财政资金问题,在合同签订时就已经明确约定,当项目进入运营阶段,政府方应当诚实守信,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支付项目公司相应的价款。然而,实际情况中存在部分政府拖延或不按约付费等情形,这种政府信用的缺失增加了PPP项目融资困难的可能,不合理地加重社会资本方的风险,即社会资本方迫于时间、金钱成本的压力,只得向政府方行贿。同时,也存在政府官员挪用、侵占财政资金致使项目无法正常运营的情形。
  二是配套体制不健全,“官商勾结”寻租。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的初步阶段,由此产生了配套制度跟进不及时的问题。个别政府方负责人乃至某些社会资本方利用这方面的漏洞,通过“官商勾结”,从中谋取一系列的不正当利益。在PPP项目中,政府扮演监管者角色,而社会资本则是被监管的对象,政府方对项目的考核对社会资本方的经济效益产生很大影响。有时,为隐瞒项目在运营阶段中存在的违法行为,社会资本方可能会向政府方负责人行贿,从而逃避法律责任。
  2.1.2 权力寻租等政府腐败风险应对策略
  从源头治理来看,要进一步推动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使政府的权力行使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这并不意味着政府管理职能的萎缩,而是打造一种“有限政府”,使市场竞争机制更为充分地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首先,变革完善PPP监督体制。一方面,通过出台相应的法规条例,明确界定监督主体的职责,由此确立健康合理的监督体系;另一方面,要使监督内容具体化。监督主体应对项目实施动态监管办法,对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的每一个环节制定更加细化的规范。其次,建立完备的PPP项目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公开,推动项目运作更加阳光透明,使政府方在项目中的权力行使受到社会各界的监督,由此减少信息不对称,大大遏制权钱交易在暗处滋生。
  2.2 政府干预风险
  2.2.1 政府干预风险分析
  政府干预本身是调节市场决定资源配置不足的补充手段,其不能被视为危害PPP项目发展的因素。当政府方的干预行为处于合法合规、克制有度、科学有效的范围时,便可以对项目各阶段的运行起到协调统一的作用。但是当行政干预于法无据、于事无度时,便会滋生出许多问题阻碍项目发展。
  但在目前PPP模式实践中,由于法律制度的缺位,政府方在PPP项目中的职能权限、角色分工没有得到明确界定。政府虽然和社会资本方一样,是规则的遵守者,但同时又能够对规则的制定享有决策权;政府既是PPP项目参与主体,但同时也肩负着监督考核的职能,这就使得政府干预的限度很难控制在合理科学的范围内。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针对PPP项目出台了管理条例和实施办法。然而基层人民政府也会通过一些政策变更不当干预项目的运营。另一方面,根据项目合同的约定,政府方要积极履行在PPP项目中提供公共服务的义务,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与社会资本方处于平等地位的一方主体,然而现行法对政府在运营阶段的权限并没有划分出具体明确的范围。在缺乏健全法制约束的情况下,决策者与执行者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将会导致权力的滥用。
  另外,在PPP项目运营阶段,政府方作为项目的参与主体,对项目进行付费或补贴;但同时项目的付费机制又以绩效考核为参考,即政府方在此时又成为监督者,这使得政府方进行干预时难以合理作出利益分配。
  2.2.2 政府干预风险应对   首先,需要明确规定政府方在PPP项目各阶段的职能权限。政府方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对项目各阶段进行适度干预调控,以来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其次,需要构建起多层次的PPP项目管理体系。在肯定政府制度单一化的弊端后,就能发现基于PPP项目是市场经济产物的属性,构建起以项目各参与主体为导向的共治体系更能促进PPP模式的健康发展。在完成项目公司内部自我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项目主体间的相互协调与监督,推进PPP项目行业自治组织的培育。通过贯彻中心多元化治理模式,使得政府作为民商事主体的平等性、合作性的色彩更充分彰显出来。
  3 PPP项目内部行政法律风险
  PPP项目内部行政法律风险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政府信用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获取。这两方面风险的产生主要因为是项目相关行政法规存在缺陷,或是行政主体本身不作为。从风险的不同特征,可从以下角度对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策略。
  3.1 政府信用风险
  3.1.1 政府信用风险分析
  政府信用是大多数PPP项目都可能面临的风险,政府方作为项目参与主体之一,本身所具有的地位属性使得政府方与社会公众、社会资本等多个方面存在钩稽关系,成为各关系中的责任主体。所以,PPP项目所面临的政府信用风险产生机理也存在多方面的因素。
  一是社会公众民意,在特色小镇的建设中,会涉及土地征用、环境改造、产业开发等多个方面,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直接影响的是当地民众,他们的监督和维权意识若与政府原有的承诺对立,则会直接造成PPP项目中政府义务的履行。
  二是政府方违规承诺、不主动作为。首先,政府方在招标社会资本方初期,为了提高社会资本方参与的积极性,不惜承诺超越实施能力范围内的条件,无论这些条件是由政府方主动提出,还是社会资本方不合规的诉求,急于引入社会资本而签订的都会使得项目条约不能实现。其次,政府对项目所提供的资源配置,如相关补贴付费,若政府在项目运营阶段本身财力有限,则无法实现承诺。最后,政府方对项目审批、相关条款的履行不作为,也是政府失信的常见表现。
  三是新官不理旧账。鉴于特色小镇的特色,一般建设周期较为漫长,所以常有参与项目政府方的领导出现换届,而如果新任领导班子对于PPP项目的前期承诺不予认可或实现,使得项目直接停止,这也增加了项目行政的法律风险。
  3.1.2 政府信用风险应对策略
  从政府信用风险的不同产生机理来看,为了降低或者规避此类風险,项目参与主体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应对风险:
  首先,在签订合同初期,政府与社会资本应当在保证合同条款的可实现性、合法合规性的条件下,签订政府资源配置相关合同条款,并且,政府方应当对此及时主动作为;其次,对于政府方不主动作为的,应当与政府方进行积极协商,协商不成的,保证政府方违约成本高于履约成本,对政府的失信行为加大惩戒力度;再次,应当广泛征收项目建设地当地社会公众的意见,合理听取民意,在保障当地公众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项目建设运营;最后,对于项目中政府方的新旧领导班子之间的任务交接应当顺利完成,在项目合同中约定对于政府换届所带来的项目执行风险应对方法。
  3.2 土地使用权获取风险
  3.2.1 土地使用权获取风险分析
  在特色小镇PPP项目的建设中,土地资源的投入尤为重要,土地使用权是否合法获取以及对于土地的使用是否妥当问题一直是项目的重大风险之一。
  首先,在以出让的方式交付使用权时,如果不经过正常的招、拍、挂程序,政府通过让渡收益或者减少收益的形式,虽然会使得社会资本方得到更多的利益,提高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的积极性,但是却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其次,如果政府方经过正常的出让程序,由于特色小镇的建设对于土地面积大小的使用有较高的需求,所以会出现出让金使得政府参与PPP项目出资的股权比例超过50%的风险产生。如果以划拨的方式交付土地使用权,以国内为例,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于划拨项目用地的管理,如今的划拨用地范围正在缩小,造成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更加难以获取,而旅游型特色小镇PPP项目类型更是难以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要求。最后,在土地征拆过程中,未能与项目建设当地政府办充分协商致使年度土地利用指标与供应指标不一致,不能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3.2.2 土地使用权获取风险应对策略
  为了应对该风险,首先,在旅游型特色小镇PPP项目建设规划中,对于小镇建设项目土地的用途做出明确的划分,划分出哪些土地使用权的获取适合于出让,哪些适合于划拨。其次,再根据不同的交付方式,将出让金以作价出资的股权比例控制在50%以内,将原定为以出让形式交付然而超过控制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部分改为以划拨的形式交付。再次,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时,应当明确规定好小镇建设当中对于土地的使用权限,社会资本方不得将涉及该项目的土地转为他用或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最后,在项目建设用地前期应当进行总体规划,积极协商,配合当地街道办进行土地征拆工作及征拆手续办理,保障年度土地利用指标与供应指标一致。
  4 结语
  权力寻租等腐败问题风险、政府以裁判者身份进行干预风险,要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市场机制,项目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完善PPP项目监督体系;而涉及的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政府作为参与方对项目的补贴付费,建设用地使用权获取产生的风险,应当强调PPP项目合同中条款约定的合理性、合法性。不仅要从PPP项目合同签订源头来规避风险的产生,更要从事后合同条款的落实来防范风险。
  当然,对于实际中不同的特色小镇建设运营期间所产生的行政法律风险不止于此,本文中所分析的主要是具有共性的、高风险系数的行政法律风险。实操中,更应当基于项目特色,积极防范化解具体的风险,才能使得特色小镇PPP项目的建设运营产生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李敏.PPP模式的法律风险及其规制[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2(02).
  李金龙,丁欣.PPP项目存在的腐败风险及其防范初探[J].当代经济管理,2018(04).
  覃林卉.PPP项目中政府管制的模式选择[J].公民与法(法学版),2015(11).
  杨彬权,王周户.论我国PPP行政法规制框架之构建[J].河北法学,2018,31(03).
  张峥.怎样斩断权力寻租链条[J].人民论坛,2017(10).
  朱东阳.特色小镇PPP项目主要法律风险识别和防范——以社会资本方为视角[J].改革與开放,2017(15).
  Abstract: All kinds of risks caused by the low landing rate of PPP projects have attracted the attention of stakeholders and scholars in this field, and the application of PPP mod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characteristic towns has countless risk categories and different generation mechanisms. Through literature analysis and expert consultation, the author learned that the administrative legal risk coefficient in the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stage of tourist-oriented characteristic towns under the PPP model is relatively high. Based on thi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on the basis of professional analysis, so that the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of PPP project in tourism town can better reduce and avoid risks.
  Keywords: PPP; featured town; administrative legal risk; rural revitalization; poor population
其他文献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对于果蔬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加大。但山西省果蔬农产品出现流通滞后,果蔬在流通过程中损耗严重,品质难以保证等问题。因此,优化物流模式,解决果蔬农产品物流模式存在的问题,对于提高山西省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山西省果蔬农产品物流模式为研究对象,分析了目前存在的果蔬农产品物流模式,以及现行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从“互联网+”的角度
大国点名。十年一次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布。从首次公布的数据看,喜忧参半,三喜三忧。喜的是:其一,我国总人口仍在正增长。“七普”显示,全国人口共14.1178亿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的13.3972亿人相比,增加7206万人,增长5.38%,年平均增长率为0.53%,这打破了先前一些人对中国人口增长已掉头向下的判断。其二,我国仍处在劳动力红利期。
金融深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并非单向作用而是相互作用的,且处在不断调整变化当中。本文分析了金融深化与经济发展耦合作用机理,并基于2005—2017年湖南省及中部六省的面板数据,测度两者间的耦合协调度,探究其时空的变化特征。研究发现:(1)湖南省经济与金融深化发展水平、协调指数都不高,均值为0.3左右,呈上升趋势,2014年后金融深化水平快速提升,显著超过经济发展水平。(2)湖南省的耦合协调度基本与中部地区趋同并保持缓慢爬升趋势,从中度失调衰退水平上升到轻度失调阶段,最后在2017年步入基本协调发展阶段。
摘 要:共生融资是当前工业园区内企业进行融资的新型模式,可以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资金不足以及信息不对称等融资难问题。首先,本文分析了工业园区企业共生融资的必要性;其次,提出了当前工业园区企业进行融资的难点;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工业园区企业共生融资模式的优化策略,进而改善工业园区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供一些可行性的参考建议。  关键词:工业园区;企业共生;融资模式;中小企业;信贷  中图分类号:F
摘 要:乡村旅游是旅游需求转型和促进乡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提高乡村经济水平、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法国乡村旅游的发展为案例,通过借鉴法国乡村旅游成熟的经营模式和先进经验,结合中国乡村旅游现存问题,思考研究未来中国乡村旅游可实践的方向,为国内乡村旅游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借鉴。  关键词:法国;乡村旅游;乡村振兴;借鉴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
浙江人口的当前年龄结构,具有“孩子少、劳动年龄人口多,老年人也多”的特点。集聚内陆地区人口,是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一项重要任务浙江本省籍常住人口的少子化和老龄化大大高于全国平均,跨省流动人口已成为推动浙江发展的重要因素。增强集聚能力,服务新浙江人,也是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方面。
摘要:在长期实践中,美国探索建立起一套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处置机制。其中,底特律市和杰斐逊郡债务危机处置案例是美国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处置的典型案例。美国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处置机制主要遵循商業性债务关系处理原则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原则。联邦政府、州政府、联邦破产法院在危机处置中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近年来,美国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处置的主要经验受到欧洲国家的关注,即明确建立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处置机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
摘 要:近年来,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有关的投资风险案件越来越多,在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规范与管理上,银保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旨在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进行全面监管。同时,对商业银行而言,“理财新规”的实施,更需要商业银行从理财产品设计、投研能力、理财子公司管理等方面进行主动转型来应对挑战。  关键词:理财新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转型应对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
本文以CNKI数据库2009年至2020年9月21日500篇高被引创业板论文为研究对象,采用Citespace可视化软件,对国内创业板研究现状及动态演变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国内创业板的主要研
本文基于“深港通”开通这一准自然实验,以2009—2019年深交所深港通标的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双重差分法,研究了资本市场开放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深港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