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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医疗制度改革以来,我国的合作医疗逐渐走上正轨,在近些年里获得了高速的发展。在开展新农合政策之后,参与其中的人数随着时间不断上涨,农村人口的参合积极性以及对新农合的信心都不断提升。但是分析农村医疗状况和新农合的落实情况不难发现,这其中还存在着大量的问题,想要做到突破现状,必须要做出针对性的改变。本文对国内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和改革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应对的措施,希望能为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困境
引言
说起我国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主要通过合作医疗的方式实现制度的落实。国家政策也明确说明,必须要重视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落实。在过去的几年中,重建新合作医疗制度给合作医疗注入了新的活力,推动农村合作医疗实现了快速的发展。随着新农合覆盖面积的逐渐加大,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享受到了医疗保障,很大程度的解决了农村人口治不起病、看不起病的问题。
一、实际改革问题分析
(一)医疗水平不足
调查实际农村医疗状况可以看到,大部分农村地区缺乏合格的医疗条件和资源,乡(镇)卫生所、卫生院等地多数存在着医疗设备简陋、陈旧的问题。这样的医疗条件,处理一些小伤小病还可以,一旦出现急症、危症时就无法提供有效的医疗。大部分在农村卫生所、卫生院就职的医护人员,长期得不到专业的培训和学习,专业能力水平和综合素养都不到位,甚至部分医疗人员没有达到上岗要求。部分基层医生思想道德水平不佳,通过向患者兜售药品、开大处方等不道德的行为谋取私利,引发医疗费用偏高的问题。
(二)逆向选择在新农合中表现突出
所谓逆向选择是指大部分投保了医疗保险的人,本身就具有较高的健康风险。本身健康状况较差的人群,更青睐合作医疗,但是身体状况较好的人群因为可能用到的医疗服务的概率不高,不愿意白白增加花费,反而比较抵触合作医疗。而且,在逆向选择的影响下,部分参合者也有退出合作的可能性。部分参与合作医疗的用户,受外界影响明显,并非是出于主动意愿,当大环境产生变动或者政府不再这般重视合作医疗时,这一部分人群退出的可能性非常大。
(三)报销费用和受益程度难以让农民满意
农民即使参与了新农合,但是在看病时费用方面依旧会有很大的压力,能够报销的部分不多。根据相关规章制度要求,使用了报销目录以外的医疗资源,是不会被报销的。但是调查实际情况发现,不少基层医生开给患者的药,不仅药价较高还不处于目录范围之内,导致看病能被报销的部分不多。落实新农合的主旨,主要是帮助农民更好的应对大病的治疗费、住院费。当参合农民小病居多,极少数大病情况时,大多数农民参合的费用被小部分人使用到,不少农民看到自己没有享受到足够的切实利益,对于参合的信心也会越降越低。
二、突破改革困境的有效措施探究
(一)重点建设监管机构和制度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经过多年的推行已经接近完善,但是农村地区毕竟较为偏远,调查表明监管力度不足是影响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因素之一,应对这一问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是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从第三方的角度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实施监督和管理,尽可能做到监管过程的监督透明,接受广大社会群众的监督;其次是加大对基金的管理力度,合作医疗的基金对农民来说至关重要,也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运行的基础,必须要对其加以重视并严格管理;再次是提高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定点医疗在新农合中至关重要,重点监督医疗机构,提升农村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規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参合农民能够真正享受到高质量的低价医疗服务。最后还要推行信息化的管理模式,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各行各业都在积极进行信息化的转型,建立信息化的农村医疗管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管理的效率,参合者也能够通过信息化的管理系统更好的了解医疗费用的明细、药品价格等,提高农民对参合的信心。
(二)增加资金引进的途径
新农合应用的资金筹集方式综合了个人缴费、集体辅助和政府资助,从根本上说就是将三方的责任和义务综合到了一起。虽然说合作医疗保险的基金应当由多方共同承担,但是毕竟我国不同地区发展情况差异较大,应当以实际经济条件为依据建立合理的筹集标准。此外,还需要增加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稳定性,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尽可能避免受到规则制定人员主观意愿的影响。参与农村医疗合作基金相关规则制定的人员,应当以地方情况为主要依据,通过合理的手段和渠道去筹集更多的资金,提高农村医疗保险基金的稳定性,从而实现提高农民对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信心。
(三)重点建设农村医疗保障的法制
如今尚缺少严谨的法律法规针对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及其运行、监督等多方面的问题。当法律手段不到位时,参合农民的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为了应对这一问题,提高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率,增加农民对这一制度的信任,必须要建立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支持农村医疗保险制度长久运行。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以广大的农村地区作为实施的主体,因此地方政府会相对具有更大的影响力,相应的主导作用也会更有效。除了总体法律法规的建设之外,地方政府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实际情况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细则。通过法律法规保障农村医疗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农村医疗困难、农民无钱治病的问题。真正帮助农民享受到新农合带来的好处,造福广大农民群众,推动国家实现长久发展。
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主旨是帮助农村居民解决治病困难、因病致贫的问题,但是实际制度的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主要问题表现在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差、服务质量低、新农合逆向选择明显、农民受益程度不高等方面。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对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信心,必须要从多方面入手对现状进行改变,通过监管机构与制度体系的建立、增加医疗保障基金筹集途径,建设合理法律法规等方法,能够有效的应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陶鹰.中国医改面面观(之二)——医疗保障制度建设[J].人口与计划生育,2018(05):34-38.
[2]缪辉.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探究[J].科技经济导刊,2018,26(05):153-154.
[3]王磊.当前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开封大学学报,2017,31(01):15-16.
关键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困境
引言
说起我国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主要通过合作医疗的方式实现制度的落实。国家政策也明确说明,必须要重视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落实。在过去的几年中,重建新合作医疗制度给合作医疗注入了新的活力,推动农村合作医疗实现了快速的发展。随着新农合覆盖面积的逐渐加大,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享受到了医疗保障,很大程度的解决了农村人口治不起病、看不起病的问题。
一、实际改革问题分析
(一)医疗水平不足
调查实际农村医疗状况可以看到,大部分农村地区缺乏合格的医疗条件和资源,乡(镇)卫生所、卫生院等地多数存在着医疗设备简陋、陈旧的问题。这样的医疗条件,处理一些小伤小病还可以,一旦出现急症、危症时就无法提供有效的医疗。大部分在农村卫生所、卫生院就职的医护人员,长期得不到专业的培训和学习,专业能力水平和综合素养都不到位,甚至部分医疗人员没有达到上岗要求。部分基层医生思想道德水平不佳,通过向患者兜售药品、开大处方等不道德的行为谋取私利,引发医疗费用偏高的问题。
(二)逆向选择在新农合中表现突出
所谓逆向选择是指大部分投保了医疗保险的人,本身就具有较高的健康风险。本身健康状况较差的人群,更青睐合作医疗,但是身体状况较好的人群因为可能用到的医疗服务的概率不高,不愿意白白增加花费,反而比较抵触合作医疗。而且,在逆向选择的影响下,部分参合者也有退出合作的可能性。部分参与合作医疗的用户,受外界影响明显,并非是出于主动意愿,当大环境产生变动或者政府不再这般重视合作医疗时,这一部分人群退出的可能性非常大。
(三)报销费用和受益程度难以让农民满意
农民即使参与了新农合,但是在看病时费用方面依旧会有很大的压力,能够报销的部分不多。根据相关规章制度要求,使用了报销目录以外的医疗资源,是不会被报销的。但是调查实际情况发现,不少基层医生开给患者的药,不仅药价较高还不处于目录范围之内,导致看病能被报销的部分不多。落实新农合的主旨,主要是帮助农民更好的应对大病的治疗费、住院费。当参合农民小病居多,极少数大病情况时,大多数农民参合的费用被小部分人使用到,不少农民看到自己没有享受到足够的切实利益,对于参合的信心也会越降越低。
二、突破改革困境的有效措施探究
(一)重点建设监管机构和制度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经过多年的推行已经接近完善,但是农村地区毕竟较为偏远,调查表明监管力度不足是影响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因素之一,应对这一问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是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从第三方的角度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实施监督和管理,尽可能做到监管过程的监督透明,接受广大社会群众的监督;其次是加大对基金的管理力度,合作医疗的基金对农民来说至关重要,也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运行的基础,必须要对其加以重视并严格管理;再次是提高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定点医疗在新农合中至关重要,重点监督医疗机构,提升农村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規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参合农民能够真正享受到高质量的低价医疗服务。最后还要推行信息化的管理模式,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各行各业都在积极进行信息化的转型,建立信息化的农村医疗管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管理的效率,参合者也能够通过信息化的管理系统更好的了解医疗费用的明细、药品价格等,提高农民对参合的信心。
(二)增加资金引进的途径
新农合应用的资金筹集方式综合了个人缴费、集体辅助和政府资助,从根本上说就是将三方的责任和义务综合到了一起。虽然说合作医疗保险的基金应当由多方共同承担,但是毕竟我国不同地区发展情况差异较大,应当以实际经济条件为依据建立合理的筹集标准。此外,还需要增加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稳定性,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尽可能避免受到规则制定人员主观意愿的影响。参与农村医疗合作基金相关规则制定的人员,应当以地方情况为主要依据,通过合理的手段和渠道去筹集更多的资金,提高农村医疗保险基金的稳定性,从而实现提高农民对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信心。
(三)重点建设农村医疗保障的法制
如今尚缺少严谨的法律法规针对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及其运行、监督等多方面的问题。当法律手段不到位时,参合农民的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为了应对这一问题,提高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率,增加农民对这一制度的信任,必须要建立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支持农村医疗保险制度长久运行。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以广大的农村地区作为实施的主体,因此地方政府会相对具有更大的影响力,相应的主导作用也会更有效。除了总体法律法规的建设之外,地方政府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实际情况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细则。通过法律法规保障农村医疗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农村医疗困难、农民无钱治病的问题。真正帮助农民享受到新农合带来的好处,造福广大农民群众,推动国家实现长久发展。
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主旨是帮助农村居民解决治病困难、因病致贫的问题,但是实际制度的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主要问题表现在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差、服务质量低、新农合逆向选择明显、农民受益程度不高等方面。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对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信心,必须要从多方面入手对现状进行改变,通过监管机构与制度体系的建立、增加医疗保障基金筹集途径,建设合理法律法规等方法,能够有效的应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陶鹰.中国医改面面观(之二)——医疗保障制度建设[J].人口与计划生育,2018(05):34-38.
[2]缪辉.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探究[J].科技经济导刊,2018,26(05):153-154.
[3]王磊.当前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开封大学学报,2017,31(01):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