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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拟建的成都-南充高速公路为例,探讨交通污染事故对河流水质影响的风险评价方法。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汽车在桥上翻车引起的水质污染作为风险危害,划分危险河段、监察河段和超标河段3种危害类型,并以危险河段长度作为主要的危害后果,从而可以计算风险评价的重要指标-风险高,实现对高速公路风险评价的定量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