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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不是唯一的传奇,这在2009年名人堂入选仪式上就可看得出来。成功者只有一个,但对于伟大,不同的人却会有不同的定义。抛开以成败论英雄的论调,斯托克顿、斯隆和大卫·罗宾逊也绝对堪称伟大。
2009年度奈史密斯名人堂仪式上,几位主角都是西装革履亮相。不过和迈克尔·乔丹、大卫·罗宾逊等人的驾轻就熟相比,约翰·斯托克顿就显得浑身不自在,一身三十年前流行的晚礼服配领结打扮,老派到无以复加,不禁让我们想起那个穿着紧身短裤和网球鞋的犹他爵士12号形象。
约翰·斯托克顿
老家伙
这是一个光用数字就能让人肃然起敬的球员。当魔术师职业生涯累计助攻过万时,被认为这将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纪录,但斯托克顿退役时的总助攻数为15806,比上世纪80年代两大擅长组织的传奇球星埃尔文·约翰逊和拉里·伯德加起来还多;上世纪90年代被公认为最优秀的两大外线防守者迈克尔·乔丹、加里·佩顿皆以抢断闻名,但他们俩退役时发现NBA历史抢断第一人依旧是属于斯托克顿的。上面说到的人物,约翰逊2.06米、伯德2.06米、乔丹1.98米、佩顿1.93米,而斯托克顿,是个身高1.85米体重不到80公斤的白人,就算走在大街上,他的瘦弱也绝对不会让人和NBA巨星相联系。
事实上斯托克顿1984年被爵士选中的时候,他也不敢想像自己能成为NBA球员。NBA的一号位向来欢迎风格华丽的天才,从鲍勃·库西的胯下换手到奥斯卡·罗伯特森的全能摇摆,从沃尔特·弗雷泽的街头球风到皮特·马拉维奇假传真投,从魔术师的声东击西到微笑刺客的无限开火权,即便和斯托克顿同时代的凯文·约翰逊、蒂姆·哈达威等人也懂得用开放式进攻的球风博取名利双收,更不用说后辈史蒂夫·纳什、克里斯·保罗这样飞毛快腿了。斯托克顿却是个另类,他就像五十年前篮球教科书里写的那样:手递手传球、单手击地传球、高位挡拆后的分球以及冷不丁的外线投篮。显然学院派的教练都爱这样的球员。UCLA泰斗约翰·伍登说这是他唯一愿意花钱看比赛的NBA球员。带领波特兰开拓者在20世纪70年代末以整体球风斩获冠军的杰克·拉姆齐则认为“约翰是最后的团队球员”。不理解old-school球风的朋友或许会认为如没有了胯下运球、背后传球或是声东击西、三脚猫上篮,控球后卫的作用将大大减少。不过正如萧峰一套太祖长拳打遍聚贤庄一般,到了顶尖境界,简单才是最高效的。且看魔术师职业生涯陆陆续续获得了四次助攻王、罗伯特森7次,即便库西当年也不过连拿8届,但斯托克顿,从1987—88赛季打上主力开始到1996—97赛季这九年光阴里,他从来没有让助攻王旁落。
斯托克顿的伟大在于他的坚持,他十九年职业生涯从来没有离开过盐湖城,能源中心球馆外那尊铜像记录着他的传奇。在职业生涯前三年作为爵士二号控卫上场时间不过20分钟的情况下,斯托克顿的场均助攻依旧在7次上下。打到40岁退役前最后一年,斯托克顿场均7.7次助攻依旧是联盟前五。乔丹当年戏言自己“每节比赛投中四个球,一场比赛自然就是得分王水准的演出”,而斯托克顿也可以这么概括“每场比赛助攻十次,一千五百场比赛下来就是一段传奇”。印象里斯托克顿从来都是战斗到最后的球员,大伙都知道1997年分区决赛这老家伙在查尔斯·巴克利头上的压哨三分帮助球队队史首次杀入总决赛,大伙也许不知道在1998年总决赛乔丹上演完美的最后一投后,这个老家伙又在公牛球迷的欢呼声中一个人带球快速冲到对方底角,在时钟响起前出手三分,球弹筐而出,惊出大家一身冷汗。质疑者或许会咬住斯托克顿球场上的肮脏小动作不放,诚然在他的肘关节、膝关节之下都是亡魂无数,但一来NBA没有加里·莱因克尔(英格兰足球明星,踢球风格十分绅士),二来斯托克顿甚少有恶意伤人之举。把NBA球员当成圣人来要求、来膜拜本身就是一种错误,伟大球员和完人之间也并无等号联系,况且,小动作本来就是老派球员们的专利。
其实如果提到斯托克顿,不可避免地会说起他的老搭档卡尔·马龙,这两人组成的黑白双煞是史上最好的二人组合,他们的挡拆、他们的默契都是让球迷经久难忘的。稍微说两点,1994—95赛季斯托克顿助攻总数破万的那次进攻,终结者正是马龙,而在同一个赛季里,马龙总得分突破两万大关也正是来源于斯托克顿的助攻。无论斯托克顿还是马龙最终都未能染指奥布莱恩金杯,两人相继十指空空地离开了NBA赛场,这是他们的遗憾,也是NBA的遗憾。斯托克顿入选名人堂的仪式上,马龙因为继父病危并没有来参加,不过之后的晚宴他姗姗来迟。说起来名人堂典礼上还有这么一段小插曲:在几位入选球员的感言中,先发言的大卫·罗宾逊称自己的队友蒂姆·邓肯是史上最伟大的大前锋,随后斯托克顿为老友举旗“罗宾逊和邓肯,尽管我非常尊重你们,但我需要说的是马龙才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大前锋”,台下哄堂大笑。如果熟悉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西部片或是三年前那部《老无所依》,你会发现斯托克顿的这番举动是多么的old-school。
这是一个从任何方面来看都不属于这个时代的老家伙,或许正如卡尔·马龙所言,“绝对不会再有下一个斯托克顿了!”
奈史密斯名人堂有个奇怪的规矩,一个教练至少得执教25年才有资格入围,所以20世纪70年代带领UCLA称霸NCAA篮坛的约翰·伍登直到千禧年才位列仙班,而拉里·布朗、胡比·布朗这两老头儿更是前几年才名留青史,至于今年的入围者,则属于杰里·斯隆。
杰里·斯隆
教父
从某种意义来说,斯隆的入选是一个奇迹,这个老头子没有赢得过总冠军、没有当选过最佳教练、也没有在大学赛场上斩获无数、更没有发明出一套打法而被后世敬仰,在所有名人堂教练中,斯隆是独一份的“四无人员”。但从更主流的观点来看,斯隆的入选却实至名归,这个已经在犹他爵士执教了21个赛季的老头子只有一个赛季胜率在五成以下,他球队六次杀入分区决赛、两次闯入总决赛;他的手下培养出了约翰·斯托克顿、卡尔·马龙两位殿堂球星以及如今的德隆·威廉姆斯和卡洛斯·布泽尔两位当家球员;他是有史以来在同一支NBA球队执教场次最多的教练,比第二名的“红衣主教”奥尔巴赫多了接近50%;他还在深爱的妻子和敬仰的老板纷纷离世后继续坚持战斗在教练的一线岗位上,这本身就是一种奇迹。
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斯隆的传奇执教生涯其实并非起源于爵士,而是母校埃文斯维尔大学。在此之前,他在芝加哥度过了自己职业生涯最辉煌的十年,两度入选全明星赛、六次进入NBA最佳防守阵容。插一句题外话,NBA球员出身的教练前后风格大多迥异:菲尔·杰克逊当年是纽约尼克斯的蓝领,结果当了教练一派三角进攻华丽无比;杰里·斯隆是20世纪70年代初联盟最棒的防守者,但他执教的爵士并不以防守见长。与这两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两位以防守见长的主教练拉里·布朗和格雷格·波波维奇,前者是ABA助攻王出身,后者当年更是美国空军篮球队的得分领袖。说回埃文斯维尔大学的故事,斯隆在上任五天后就提出了辞职,直到名人堂仪式上他才第一次解释了那一次辞职:仅仅因为想家。这件事情有趣的变化是一年后埃文斯维尔大学篮球队所乘坐的飞机失事,全机乘客无一生还,所以斯隆很幸运地躲过了这一劫。斯隆真正来到爵士已经是1988年的事情了,他在赛季中从退休的弗兰克·雷登手中接过了教鞭,然后就在这个位置上待了二十多年。
斯隆在爵士百试不爽的绝招就是高位挡拆,当年麾下拥有斯托克顿和马龙这对黄金搭档时,斯隆为二人设计了马龙上线挡人后随即转身向纵深插的战术,结果造就了史上助攻总数第一人和得分总数第二人的传奇;如今麾下只有威廉姆斯、布泽尔和奥库这三人,斯隆又有了新点子,他要求奥库在挡人之后往三分线外扯动发挥自己的外围投篮功夫,而布泽尔一般是向弱侧移动展现自己的中距离单打本领,而威廉姆斯本身拥有比斯托克顿更好的身体素质,所以他自己内突外投也是不错的选择。挡拆并不是一套复杂的战术体系,但斯隆能靠这个取得巨大成功的关键在于权威。众所皆知,一套战术打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球员执行力,斯隆的球队从来没有招摇的大牌球星,他在球队里的权威地位造就了他的高效挡拆。
球场内外的斯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场外温文尔雅几无负面新闻的斯隆一派绅士风度,可是一回到篮球场他就成为了“暴君”。NBA成立以来被判技术犯规最多的人不是拉希德·华莱士,也不是查尔斯·巴克利,更不是丹尼斯·罗德曼,很多人都不会相信这个头衔其实属于斯隆。当然斯隆的攻击目标并不仅仅是裁判,昔日“海军上将”罗宾逊在篮下被马龙一肘撂倒,斯隆大叫让裁判注意罗宾逊已经躺了三秒,违例了,而在己方暂停后,斯隆也会用几乎羞辱性的词语激起球员的斗志。从这一点上,斯隆教练生涯并没有磨平自己昔日的棱角,他依旧强硬地不向任何事物妥协,顺便把自己的强硬传承给麾下的球员。
没有赢得总冠军是斯隆的遗憾,他带领的爵士曾两次涉足总决赛,但无一例外地输给了鼎盛时期的公牛,1998—99赛季本来是最好的机遇,可惜马刺的异军突起还是让斯隆失望。没有赢得过最佳教练奖则是NBA的遗憾,每年投票的记者总是能找出各式各样的借口把斯隆挤出最佳教练的评选,但看看最近十年除去2001年的拉里·布朗和2003年的格雷格·波波维奇外,其他几位获奖者诸如麦克·布朗、拜伦·斯科特、萨姆·米歇尔、麦克·邓利维、道格·里弗斯中谁又敢说自己比斯隆更优秀,更配得上最佳教练的奖项吗?当然,斯隆稳定高效的成绩也是他进入名人堂的条件,他十年如一日的高水准发挥导致他的履历单上没有特别大的起伏,而那些投票的记者一般只会把目光留给那些从1分到10分的飞跃,而无视本身就在100分档次稳定发挥的斯隆。说起来,足球圈里也有斯隆这样在一支球队待了二十多年的主帅,弗格森爵士就已经执掌曼联超过23年了。和弗格森“曼联教父”的身份相似,斯隆也是众望所归的“盐湖城教父”,只要他还在场边指指点点,爵士就绝不会倒下。
说起来若不是卡尔·马龙或是斯科蒂·皮蓬晚退役了一年,今年的名人堂加冕典礼本应该成为20世纪90年代末期两支最强球队芝加哥公牛与犹他爵士之间的同学聚会。不过90年代的末代冠军属于彼时还身处阿拉莫球馆的圣安东尼奥马刺,而在迈克尔·乔丹、约翰·斯托克顿和杰里·斯隆这些大名鼎鼎的名字之后,另外一位奈史密斯名人堂新成员则属于“圣城守护者”大卫·罗宾逊。
大卫·罗宾逊
圣城守护者
没有亲眼目睹过罗宾逊巅峰期的球迷很难想象昔日“海军上将”的神威:当年四大中锋,稚嫩的沙奎尔·奥尼尔和20岁就像40岁一样打球的帕特里克·尤因是一档,而罗宾逊则可以和哈基姆·奥拉朱旺平起平坐。攻守两端统治球场不是简单说说而已,1993—94赛季得分王、1990—91赛季篮板王、1991—92赛季盖帽王,职业生涯21.1分10.6个篮板3.0次盖帽1.4次抢断,在NBA还有一项名叫IBM的单季最佳贡献奖项时,罗宾逊总是最大的赢家,他一共五次夺下桂冠。
其实罗宾逊球技上最为人称道之处在于运动能力:若说运动力惊人之辈,NBA可说一抓一大把,单说每年灌篮大赛上那几位弹簧人就足以让我们惊为天人。不过中锋却不是一个习惯体现运动力的位置,传统意义上五号位多是扎实的低位站桩球员,即便有过几个也就是会投投中远距离投篮罢了。但罗宾逊就不一样,他有着不输小前锋的灵活性和2.13米以上的个头,他会从十米开外补防过来送上一记大号火锅,他也会像二号位球员一般在上线横向策动后突然后仰跳投;当他从三分线外持球开始加速突进时,任何人上来都会是一个“mismatch”,当他得到快攻机会,绝对会是一个精彩的一条龙式的爆扣。事实上即便在37岁那年也就是退役前的最后一个赛季,罗宾逊依旧能在总决赛上快下灌篮,数遍如今联盟当打之年的各家中锋,又有几人能够做到这点?所以罗宾逊选秀时就被誉为史上运动能力最强的长人,而如今我们还打算将史上相对于所在位置运动能力最强者的头衔颁发给他。
必须要承认的是,罗宾逊的职业生涯有着太多的争议。首先罗宾逊是在同等级中锋对抗中吃亏最多的球员:1988年汉城奥运会美国和前苏联的半决赛最后时刻,罗宾逊先是被萨博尼斯在头顶上抢走进攻篮板后劈头盖脸地爆扣,接下来自己上篮时又被赏了一记火锅,这样的羞辱性打击还没有结束,比赛结束前萨博尼斯又用一次越过罗宾逊的补扣完成了对美国的致命一击。1994—95赛季西区决赛,罗宾逊遭遇奥拉朱旺领衔的休斯敦火箭,结果被大梦以65%的命中率场均轰下35.3分12.5个篮板4.17次封盖,目送火箭晋级的同时,罗宾逊还成为了奥拉朱旺著名的梦幻步视频中的反面配角。罗宾逊职业生涯前后水准下降之快也是被很多人小看之处,在1996—97赛季的伤病后,这个传奇中锋身手就大打折扣,短短几年间就滑落至平均水准之下。与同期的几个对手相比,36岁时罗宾逊的表现是12.2分8.3个篮板、尤因17.3分9.9个篮板2.6次盖帽、奥拉朱旺18.9分9.6个篮板2.5次盖帽、奥尼尔17.8分8.4个篮板,孰优孰劣已经很明显了。另外罗宾逊季后赛水准下滑严重也是不争事实,他14年职业生涯季后赛场均不过18.1分10.6个篮板,比之常规赛明显低了一个档次。在罗宾逊拿到得分王的1993—94赛季,马刺首轮被常规赛战绩不如自己的爵士3比1轻松淘汰,而在罗宾逊当选常规赛MVP的1994—95赛季,正如前面所言,62胜的马刺西区决赛上输给了47胜的火箭,气得队友丹尼斯·罗德曼大吐三字经。
当然,以上这些依旧瑕不掩瑜。这个在海军服役两年后才加盟NBA的1987年状元从一入联盟就让球迷们大吃一惊,罗宾逊新秀赛季让马刺赢了56场球,而一年前这支球队是一支21胜61负的鱼腩。罗宾逊职业生涯14年间,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德州小城圣安东尼奥,而在这十四年间他所在的球队也常年累月位居联盟前列。1992年梦之队初立,不过才在NBA打了三年球的罗宾逊就应招入队,并在队内和老大哥尤因平分先发中锋一职;而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上,罗宾逊又是梦三队得分最多的球员;再加上1988年汉城的不愉快经历,罗宾逊已是美国篮球近代史上唯一连续参加三届奥运会的球员。当然罗宾逊的伟大并不是只体现在履历丰富,他的荣誉室里还摆着常规赛最佳球员、最佳防守球员和最佳新秀等个人最高奖项和两枚总冠军戒指,虽然后者有一大半功劳要归功于小弟蒂姆·邓肯,但无论1998—99赛季总决赛上15.8分10.0个篮板2.4次盖帽的表现还是2002—03赛季最后一战中13分17个篮板2次盖帽击溃篮网捧杯后退役的完美收场,罗宾逊都完全配得上这两次冠军。1989年是他的到来让马刺起步,而后他用自己的巅峰时期将马刺送向中兴,1997年是他的伤病让球队拥有了抽中状元签的机会,圣安东尼奥媒体最近披露若不是罗宾逊加盟后带动的球市上扬,这支球队当年很可能会搬出德州的地盘。
罗宾逊并没有达到乔丹、拉塞尔或是贾巴尔这般高度,但无论球技还是人品,他都无愧“伟大”二字。
2009年度奈史密斯名人堂仪式上,几位主角都是西装革履亮相。不过和迈克尔·乔丹、大卫·罗宾逊等人的驾轻就熟相比,约翰·斯托克顿就显得浑身不自在,一身三十年前流行的晚礼服配领结打扮,老派到无以复加,不禁让我们想起那个穿着紧身短裤和网球鞋的犹他爵士12号形象。
约翰·斯托克顿
老家伙
这是一个光用数字就能让人肃然起敬的球员。当魔术师职业生涯累计助攻过万时,被认为这将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纪录,但斯托克顿退役时的总助攻数为15806,比上世纪80年代两大擅长组织的传奇球星埃尔文·约翰逊和拉里·伯德加起来还多;上世纪90年代被公认为最优秀的两大外线防守者迈克尔·乔丹、加里·佩顿皆以抢断闻名,但他们俩退役时发现NBA历史抢断第一人依旧是属于斯托克顿的。上面说到的人物,约翰逊2.06米、伯德2.06米、乔丹1.98米、佩顿1.93米,而斯托克顿,是个身高1.85米体重不到80公斤的白人,就算走在大街上,他的瘦弱也绝对不会让人和NBA巨星相联系。
事实上斯托克顿1984年被爵士选中的时候,他也不敢想像自己能成为NBA球员。NBA的一号位向来欢迎风格华丽的天才,从鲍勃·库西的胯下换手到奥斯卡·罗伯特森的全能摇摆,从沃尔特·弗雷泽的街头球风到皮特·马拉维奇假传真投,从魔术师的声东击西到微笑刺客的无限开火权,即便和斯托克顿同时代的凯文·约翰逊、蒂姆·哈达威等人也懂得用开放式进攻的球风博取名利双收,更不用说后辈史蒂夫·纳什、克里斯·保罗这样飞毛快腿了。斯托克顿却是个另类,他就像五十年前篮球教科书里写的那样:手递手传球、单手击地传球、高位挡拆后的分球以及冷不丁的外线投篮。显然学院派的教练都爱这样的球员。UCLA泰斗约翰·伍登说这是他唯一愿意花钱看比赛的NBA球员。带领波特兰开拓者在20世纪70年代末以整体球风斩获冠军的杰克·拉姆齐则认为“约翰是最后的团队球员”。不理解old-school球风的朋友或许会认为如没有了胯下运球、背后传球或是声东击西、三脚猫上篮,控球后卫的作用将大大减少。不过正如萧峰一套太祖长拳打遍聚贤庄一般,到了顶尖境界,简单才是最高效的。且看魔术师职业生涯陆陆续续获得了四次助攻王、罗伯特森7次,即便库西当年也不过连拿8届,但斯托克顿,从1987—88赛季打上主力开始到1996—97赛季这九年光阴里,他从来没有让助攻王旁落。
斯托克顿的伟大在于他的坚持,他十九年职业生涯从来没有离开过盐湖城,能源中心球馆外那尊铜像记录着他的传奇。在职业生涯前三年作为爵士二号控卫上场时间不过20分钟的情况下,斯托克顿的场均助攻依旧在7次上下。打到40岁退役前最后一年,斯托克顿场均7.7次助攻依旧是联盟前五。乔丹当年戏言自己“每节比赛投中四个球,一场比赛自然就是得分王水准的演出”,而斯托克顿也可以这么概括“每场比赛助攻十次,一千五百场比赛下来就是一段传奇”。印象里斯托克顿从来都是战斗到最后的球员,大伙都知道1997年分区决赛这老家伙在查尔斯·巴克利头上的压哨三分帮助球队队史首次杀入总决赛,大伙也许不知道在1998年总决赛乔丹上演完美的最后一投后,这个老家伙又在公牛球迷的欢呼声中一个人带球快速冲到对方底角,在时钟响起前出手三分,球弹筐而出,惊出大家一身冷汗。质疑者或许会咬住斯托克顿球场上的肮脏小动作不放,诚然在他的肘关节、膝关节之下都是亡魂无数,但一来NBA没有加里·莱因克尔(英格兰足球明星,踢球风格十分绅士),二来斯托克顿甚少有恶意伤人之举。把NBA球员当成圣人来要求、来膜拜本身就是一种错误,伟大球员和完人之间也并无等号联系,况且,小动作本来就是老派球员们的专利。
其实如果提到斯托克顿,不可避免地会说起他的老搭档卡尔·马龙,这两人组成的黑白双煞是史上最好的二人组合,他们的挡拆、他们的默契都是让球迷经久难忘的。稍微说两点,1994—95赛季斯托克顿助攻总数破万的那次进攻,终结者正是马龙,而在同一个赛季里,马龙总得分突破两万大关也正是来源于斯托克顿的助攻。无论斯托克顿还是马龙最终都未能染指奥布莱恩金杯,两人相继十指空空地离开了NBA赛场,这是他们的遗憾,也是NBA的遗憾。斯托克顿入选名人堂的仪式上,马龙因为继父病危并没有来参加,不过之后的晚宴他姗姗来迟。说起来名人堂典礼上还有这么一段小插曲:在几位入选球员的感言中,先发言的大卫·罗宾逊称自己的队友蒂姆·邓肯是史上最伟大的大前锋,随后斯托克顿为老友举旗“罗宾逊和邓肯,尽管我非常尊重你们,但我需要说的是马龙才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大前锋”,台下哄堂大笑。如果熟悉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西部片或是三年前那部《老无所依》,你会发现斯托克顿的这番举动是多么的old-school。
这是一个从任何方面来看都不属于这个时代的老家伙,或许正如卡尔·马龙所言,“绝对不会再有下一个斯托克顿了!”
奈史密斯名人堂有个奇怪的规矩,一个教练至少得执教25年才有资格入围,所以20世纪70年代带领UCLA称霸NCAA篮坛的约翰·伍登直到千禧年才位列仙班,而拉里·布朗、胡比·布朗这两老头儿更是前几年才名留青史,至于今年的入围者,则属于杰里·斯隆。
杰里·斯隆
教父
从某种意义来说,斯隆的入选是一个奇迹,这个老头子没有赢得过总冠军、没有当选过最佳教练、也没有在大学赛场上斩获无数、更没有发明出一套打法而被后世敬仰,在所有名人堂教练中,斯隆是独一份的“四无人员”。但从更主流的观点来看,斯隆的入选却实至名归,这个已经在犹他爵士执教了21个赛季的老头子只有一个赛季胜率在五成以下,他球队六次杀入分区决赛、两次闯入总决赛;他的手下培养出了约翰·斯托克顿、卡尔·马龙两位殿堂球星以及如今的德隆·威廉姆斯和卡洛斯·布泽尔两位当家球员;他是有史以来在同一支NBA球队执教场次最多的教练,比第二名的“红衣主教”奥尔巴赫多了接近50%;他还在深爱的妻子和敬仰的老板纷纷离世后继续坚持战斗在教练的一线岗位上,这本身就是一种奇迹。
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斯隆的传奇执教生涯其实并非起源于爵士,而是母校埃文斯维尔大学。在此之前,他在芝加哥度过了自己职业生涯最辉煌的十年,两度入选全明星赛、六次进入NBA最佳防守阵容。插一句题外话,NBA球员出身的教练前后风格大多迥异:菲尔·杰克逊当年是纽约尼克斯的蓝领,结果当了教练一派三角进攻华丽无比;杰里·斯隆是20世纪70年代初联盟最棒的防守者,但他执教的爵士并不以防守见长。与这两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两位以防守见长的主教练拉里·布朗和格雷格·波波维奇,前者是ABA助攻王出身,后者当年更是美国空军篮球队的得分领袖。说回埃文斯维尔大学的故事,斯隆在上任五天后就提出了辞职,直到名人堂仪式上他才第一次解释了那一次辞职:仅仅因为想家。这件事情有趣的变化是一年后埃文斯维尔大学篮球队所乘坐的飞机失事,全机乘客无一生还,所以斯隆很幸运地躲过了这一劫。斯隆真正来到爵士已经是1988年的事情了,他在赛季中从退休的弗兰克·雷登手中接过了教鞭,然后就在这个位置上待了二十多年。
斯隆在爵士百试不爽的绝招就是高位挡拆,当年麾下拥有斯托克顿和马龙这对黄金搭档时,斯隆为二人设计了马龙上线挡人后随即转身向纵深插的战术,结果造就了史上助攻总数第一人和得分总数第二人的传奇;如今麾下只有威廉姆斯、布泽尔和奥库这三人,斯隆又有了新点子,他要求奥库在挡人之后往三分线外扯动发挥自己的外围投篮功夫,而布泽尔一般是向弱侧移动展现自己的中距离单打本领,而威廉姆斯本身拥有比斯托克顿更好的身体素质,所以他自己内突外投也是不错的选择。挡拆并不是一套复杂的战术体系,但斯隆能靠这个取得巨大成功的关键在于权威。众所皆知,一套战术打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球员执行力,斯隆的球队从来没有招摇的大牌球星,他在球队里的权威地位造就了他的高效挡拆。
球场内外的斯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场外温文尔雅几无负面新闻的斯隆一派绅士风度,可是一回到篮球场他就成为了“暴君”。NBA成立以来被判技术犯规最多的人不是拉希德·华莱士,也不是查尔斯·巴克利,更不是丹尼斯·罗德曼,很多人都不会相信这个头衔其实属于斯隆。当然斯隆的攻击目标并不仅仅是裁判,昔日“海军上将”罗宾逊在篮下被马龙一肘撂倒,斯隆大叫让裁判注意罗宾逊已经躺了三秒,违例了,而在己方暂停后,斯隆也会用几乎羞辱性的词语激起球员的斗志。从这一点上,斯隆教练生涯并没有磨平自己昔日的棱角,他依旧强硬地不向任何事物妥协,顺便把自己的强硬传承给麾下的球员。
没有赢得总冠军是斯隆的遗憾,他带领的爵士曾两次涉足总决赛,但无一例外地输给了鼎盛时期的公牛,1998—99赛季本来是最好的机遇,可惜马刺的异军突起还是让斯隆失望。没有赢得过最佳教练奖则是NBA的遗憾,每年投票的记者总是能找出各式各样的借口把斯隆挤出最佳教练的评选,但看看最近十年除去2001年的拉里·布朗和2003年的格雷格·波波维奇外,其他几位获奖者诸如麦克·布朗、拜伦·斯科特、萨姆·米歇尔、麦克·邓利维、道格·里弗斯中谁又敢说自己比斯隆更优秀,更配得上最佳教练的奖项吗?当然,斯隆稳定高效的成绩也是他进入名人堂的条件,他十年如一日的高水准发挥导致他的履历单上没有特别大的起伏,而那些投票的记者一般只会把目光留给那些从1分到10分的飞跃,而无视本身就在100分档次稳定发挥的斯隆。说起来,足球圈里也有斯隆这样在一支球队待了二十多年的主帅,弗格森爵士就已经执掌曼联超过23年了。和弗格森“曼联教父”的身份相似,斯隆也是众望所归的“盐湖城教父”,只要他还在场边指指点点,爵士就绝不会倒下。
说起来若不是卡尔·马龙或是斯科蒂·皮蓬晚退役了一年,今年的名人堂加冕典礼本应该成为20世纪90年代末期两支最强球队芝加哥公牛与犹他爵士之间的同学聚会。不过90年代的末代冠军属于彼时还身处阿拉莫球馆的圣安东尼奥马刺,而在迈克尔·乔丹、约翰·斯托克顿和杰里·斯隆这些大名鼎鼎的名字之后,另外一位奈史密斯名人堂新成员则属于“圣城守护者”大卫·罗宾逊。
大卫·罗宾逊
圣城守护者
没有亲眼目睹过罗宾逊巅峰期的球迷很难想象昔日“海军上将”的神威:当年四大中锋,稚嫩的沙奎尔·奥尼尔和20岁就像40岁一样打球的帕特里克·尤因是一档,而罗宾逊则可以和哈基姆·奥拉朱旺平起平坐。攻守两端统治球场不是简单说说而已,1993—94赛季得分王、1990—91赛季篮板王、1991—92赛季盖帽王,职业生涯21.1分10.6个篮板3.0次盖帽1.4次抢断,在NBA还有一项名叫IBM的单季最佳贡献奖项时,罗宾逊总是最大的赢家,他一共五次夺下桂冠。
其实罗宾逊球技上最为人称道之处在于运动能力:若说运动力惊人之辈,NBA可说一抓一大把,单说每年灌篮大赛上那几位弹簧人就足以让我们惊为天人。不过中锋却不是一个习惯体现运动力的位置,传统意义上五号位多是扎实的低位站桩球员,即便有过几个也就是会投投中远距离投篮罢了。但罗宾逊就不一样,他有着不输小前锋的灵活性和2.13米以上的个头,他会从十米开外补防过来送上一记大号火锅,他也会像二号位球员一般在上线横向策动后突然后仰跳投;当他从三分线外持球开始加速突进时,任何人上来都会是一个“mismatch”,当他得到快攻机会,绝对会是一个精彩的一条龙式的爆扣。事实上即便在37岁那年也就是退役前的最后一个赛季,罗宾逊依旧能在总决赛上快下灌篮,数遍如今联盟当打之年的各家中锋,又有几人能够做到这点?所以罗宾逊选秀时就被誉为史上运动能力最强的长人,而如今我们还打算将史上相对于所在位置运动能力最强者的头衔颁发给他。
必须要承认的是,罗宾逊的职业生涯有着太多的争议。首先罗宾逊是在同等级中锋对抗中吃亏最多的球员:1988年汉城奥运会美国和前苏联的半决赛最后时刻,罗宾逊先是被萨博尼斯在头顶上抢走进攻篮板后劈头盖脸地爆扣,接下来自己上篮时又被赏了一记火锅,这样的羞辱性打击还没有结束,比赛结束前萨博尼斯又用一次越过罗宾逊的补扣完成了对美国的致命一击。1994—95赛季西区决赛,罗宾逊遭遇奥拉朱旺领衔的休斯敦火箭,结果被大梦以65%的命中率场均轰下35.3分12.5个篮板4.17次封盖,目送火箭晋级的同时,罗宾逊还成为了奥拉朱旺著名的梦幻步视频中的反面配角。罗宾逊职业生涯前后水准下降之快也是被很多人小看之处,在1996—97赛季的伤病后,这个传奇中锋身手就大打折扣,短短几年间就滑落至平均水准之下。与同期的几个对手相比,36岁时罗宾逊的表现是12.2分8.3个篮板、尤因17.3分9.9个篮板2.6次盖帽、奥拉朱旺18.9分9.6个篮板2.5次盖帽、奥尼尔17.8分8.4个篮板,孰优孰劣已经很明显了。另外罗宾逊季后赛水准下滑严重也是不争事实,他14年职业生涯季后赛场均不过18.1分10.6个篮板,比之常规赛明显低了一个档次。在罗宾逊拿到得分王的1993—94赛季,马刺首轮被常规赛战绩不如自己的爵士3比1轻松淘汰,而在罗宾逊当选常规赛MVP的1994—95赛季,正如前面所言,62胜的马刺西区决赛上输给了47胜的火箭,气得队友丹尼斯·罗德曼大吐三字经。
当然,以上这些依旧瑕不掩瑜。这个在海军服役两年后才加盟NBA的1987年状元从一入联盟就让球迷们大吃一惊,罗宾逊新秀赛季让马刺赢了56场球,而一年前这支球队是一支21胜61负的鱼腩。罗宾逊职业生涯14年间,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德州小城圣安东尼奥,而在这十四年间他所在的球队也常年累月位居联盟前列。1992年梦之队初立,不过才在NBA打了三年球的罗宾逊就应招入队,并在队内和老大哥尤因平分先发中锋一职;而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上,罗宾逊又是梦三队得分最多的球员;再加上1988年汉城的不愉快经历,罗宾逊已是美国篮球近代史上唯一连续参加三届奥运会的球员。当然罗宾逊的伟大并不是只体现在履历丰富,他的荣誉室里还摆着常规赛最佳球员、最佳防守球员和最佳新秀等个人最高奖项和两枚总冠军戒指,虽然后者有一大半功劳要归功于小弟蒂姆·邓肯,但无论1998—99赛季总决赛上15.8分10.0个篮板2.4次盖帽的表现还是2002—03赛季最后一战中13分17个篮板2次盖帽击溃篮网捧杯后退役的完美收场,罗宾逊都完全配得上这两次冠军。1989年是他的到来让马刺起步,而后他用自己的巅峰时期将马刺送向中兴,1997年是他的伤病让球队拥有了抽中状元签的机会,圣安东尼奥媒体最近披露若不是罗宾逊加盟后带动的球市上扬,这支球队当年很可能会搬出德州的地盘。
罗宾逊并没有达到乔丹、拉塞尔或是贾巴尔这般高度,但无论球技还是人品,他都无愧“伟大”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