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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还大都停留在以学校为主导的合作形式上,其合作大都处于浅层次阶段或中层次的起步阶段。对此,政府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因为校企合作模式是职业特色形成的核心。
关键词: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 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8)09-151-02
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在冲击、调整、融合之后,已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社会经济的发展所带来的直接结果——整个产业结构的组合与调整。产业结构的变化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支撑,这就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带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高等职业教育要想发展、改革、创新,就必须不断研究企业对所需人才的各种素质要求,并根据企业的需求确定人才培养规格、合作培养模式,为社会培养适销对路、受企业欢迎的人才。只有这样,我国高职院校才能焕发勃勃生机,获得长足的发展。
一、合作程度分析
我国高职院校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总体上来说,多是基于目标导向型的人才培养合作模式,即为满足企业人才质量需要而进行的可以交替的一种实际教育模式。主要是通过高职院校与企业、行业、服务部门等校外机构之间的合作,将学生的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或训练紧密结合起来,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未来劳动者的素质,并增强企业与高职毕业生之间双向选择的可能性,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我国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是应企业人才实际需求而产生的,并按照企业和学校的安排实施、交替进行课堂教学和企业实际操作培训(实训)的教育模式。这也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区别于一般高等教育的核心特点。
据统计,截至2007年,我国有近1200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国家首批立项建设的28所高职院校已与5000多家企业合作建立了530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聘请了5300多位企业技术骨干担任兼职教师;企业一年接受就业毕业生3.5万人。现在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已呈现出众多模式——“零距离对接式”、“捆绑式”、“产学研一体式”、“三对准、四贯通”式、“全方位合作、全过程参与、多形式推進”式,等等。理论上名称繁多,百花争艳,但实际上由于东南沿海、中西部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资源优势的不均等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思想观念、实践观念和实践行动上。科学的实质性的表现大不相同。使得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还大都停留在以学校为主导的校企合作形式上。根据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程度及现状基本可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浅层次合作。学院专业方向基本按企业所需确定,并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建立专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实习指导委员会。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高级技师等为指导委员会成员,与企业签订专业实习协议,逐步形成产学合作体。
如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是当前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在长沙正式挂牌成立,结束了我国还没有一所专门培养安全技术人才高职院校的历史。目前湖南全省2000多家大小煤矿,拥有的采矿、地质、通风、测量、机电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才1200多人。平均每矿不到一人。该学院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合力共建,将重点开办矿山安全、烟花爆竹专业。这就是专业方向按企业所需确定并进行合作的一例。但该合作尚处于浅层次合作的初级阶段。
二是中层次合作。学院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建立横向联合体,成立董事会,形成多元投资主体。争取国内外的企业家、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参加董事会,争取社会各相关行业、企事业以董事单位的身份支持学院发展,并建立由知名专家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教学计划,按岗位群的分类,确定专业能力结构和非专业能力素质的群体要求,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人才培养。
如浙江省目前已组建服装、大港、商贸、金融四个省级职教集团,这些职教集团以一所高职院校为龙头,均有一个以上企业和三所以上中职学校参与。由此可见,浙江省大部分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已处于这个层次的起步阶段,部分院校已经进入合作的深层次阶段了。
三是深层次合作。企业与学院相互渗透,学院针对企业的发展需要设定科研攻关和经济研究方向,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工艺技能、物质产品和经营决策,提高整体效益。企业也主动向学院投资,建立利益共享关系,真正实现“教学一科研一开发”三位一体。学院在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各种技术、营销、管理、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可获得相关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和需求的第一手资料,为课堂教学提供案例,使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
如2006年5月首届中国(深圳)国际职业教育领袖高峰会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收到了三笔捐赠。在教学仪器设备供需交流与新产品发布会上,全球500强企业之一的海德堡印刷设备有限公司、全球最大的包装技术产品制造供应商艾司科包装贸易有限公司、柯达图文影像集团等三家公司向深职院捐赠了价值430万港币的海德堡D146-4数字直接成像印刷机、价值60万欧元的30套包装CAD软件和价值25万人民币的10套preps数字书刊拼版软件。还有十多家深圳及外地企业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签署了多项合作协议。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首次实行自主招生,专业生源火爆,因为该校与海天集团合作开设的“机电一体化专业”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生人数达到了20:1。该院院长说,政府、企业、学校三方合作,创造了办学、育人、就业的“三位合一”的高职教育模式。还有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等知名院校,他们的校企合作已经进入了深层次。
二、当前合作模式种类
根据校企合作中企业参与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1 “企业配合”模式。顾名思义,这种模式中企业处于“配合”的辅助地位,它只是根据学校提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条件或协助完成部分(主要是实践教学环节的)培养任务,主要采取提供教育资源的方式,例如投入设备和资金帮助学校建立校内实训基地,利用企业资源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企业专家兼任学校教师,设立奖学金、奖教金等。人才培养目标和计划主要由学校提出和制定,并承担大部分培养任务。目前,我国多数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中都采用这种合作模式。这与我国高职人才培养中以学校为本的观念直接有关。
如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从企业需求出发,把职业教育的功能定位融入企业价值链,按照企业“订单”培养,使学生实际接触生产一线的职业岗位,由企业师傅和教师配合指导,按照企业标准把握岗位技能要求,用脑同时动手,严格执行岗位技能操作标准和规程。建立《厂校共建协议》、《企业兼职教师评聘制度》,实行“项目协议合同制”。
2 “校企联合培养”模式。这种模式是指在高职人才培养中实行校企联合,共同培养人才。企业不仅参与研究和制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培养方式,而且参与实施与产业部门结合的那部分培养任务。这种模式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部分高等学校做试点,部分高职学 院也参加了试点工作。
如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与台湾成霖集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合作在校内共建“成霖集团教学基地”,还合作开办“成霖机电专业(方向)”、“成霖模具专业(方向)”。目前,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共建的“研发设计中心’?已开始正常运行。
3 “校企实体合作型”模式。这种模式中,参与高职人才培养成为企业的一部分工作和企业份内之事,企业对学校的参与是全方位的整体参与、深层参与,管理上实行一体化管理。如设计、场地、技术、师资、资金等多种形式向高职学院注入股份,进行合作办学,对高职学院承担决策、计划、组织、协调等管理职能,以主人的身份直接参与办学过程和学校人才培养,分享办学效益。这种合作模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避免企业由于追逐利润而出现短视行为,背离学校引入企业参与的初衷,以提高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
如威海职业技术学院靠“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将消耗性实训转化为效益性实训。该校与企业合作建设校办工厂,不仅使1500多名重点专业的学生在校内完成生产性实训,使教师和师傅形成“专兼结合”的教师团队,还实现年销售收入5500多万元,使学院卸下了年均200多万元的实训经费负担,实现了校企双赢。
按照产、学、研合作形式,又可以把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大致分为七种:即“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2+1”模式、“学工交替”模式、全方位合作教育模式、“实训一科研一就业”(三位合一)模式、“双定生”模式、以企业为主的合作模式等。
综上分析,事实上我国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模式,无论归类为几个模式,无论叫做什么名称,大多数合作有一个共同的本质特点:就是仍然归属于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这正反映了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本质问题。其合作大都处于浅层次阶段或中层次的起步阶段,只有个别院校(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等)合作程度较深,处于深层次的初步阶段。
三、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校企合作模式确实是保障高职教育质量和特色的核心关键。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从实践观念到实践活动都存在着重大问题,主要是:
1 观念束缚。无论从政府、行业(企业),还是学校本身,对“校企合作”的客观性、必然性、必要性的理论认识和实践观念,都还处于“虚而不实”阶段。很多企业缺乏长远的成熟的合作教育的思想理念,大多企业只是选择人才,而不参与或很少参与人才的培养;部分企業出于自身经济利益和生产实践等因素的考虑,在出现企业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企业本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矛盾冲突时,把校企合作培训培养学生视为额外负担。
2 政策滞后。虽然现在国家高度重视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成立了校企合作协会,并开展了大规模的试点、试验工作。但还没有建立起权威、完整的校企合作的准则和指导手册。国家还没有出台校企合作的奖励机制,对校企合作中的企业利益保护不够;地方政府还没有建立专门的校企合作的省直机构,负责设计、监督、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很多项目难以获得企业主管单位、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的充分协调;弹性学制没有建立和完善,种种因素制约了校企合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
3 运行不畅:特别是微观的运行制度不够成熟和完善。当与学校现行制度发生碰撞时,显得无能为力。运行的形式单一,大都是建立“校内工业中心”或“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来进行校企合作。
面对上述三大问题,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各高职院校要积极地采取措施,不断加大高职教育的改革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符合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才需求实际的应对之策。只有这样,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才能不断扎实推进,向更深层次的合作发展,使企业、学校、人才真正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进而实现国家的经济腾飞,战略目标的实现。
在日本,职业教育被称为“企业眼中的教育”;在德国,职业教育被称为是“企业手中的教育”;在中国,随着校企合作的逐步深入,一系列实际问题的逐步解决,我们相信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必将成为“企业心中的教育”。
(责编 贾伟)
关键词: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 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8)09-151-02
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在冲击、调整、融合之后,已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社会经济的发展所带来的直接结果——整个产业结构的组合与调整。产业结构的变化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支撑,这就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带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高等职业教育要想发展、改革、创新,就必须不断研究企业对所需人才的各种素质要求,并根据企业的需求确定人才培养规格、合作培养模式,为社会培养适销对路、受企业欢迎的人才。只有这样,我国高职院校才能焕发勃勃生机,获得长足的发展。
一、合作程度分析
我国高职院校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总体上来说,多是基于目标导向型的人才培养合作模式,即为满足企业人才质量需要而进行的可以交替的一种实际教育模式。主要是通过高职院校与企业、行业、服务部门等校外机构之间的合作,将学生的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或训练紧密结合起来,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未来劳动者的素质,并增强企业与高职毕业生之间双向选择的可能性,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我国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是应企业人才实际需求而产生的,并按照企业和学校的安排实施、交替进行课堂教学和企业实际操作培训(实训)的教育模式。这也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区别于一般高等教育的核心特点。
据统计,截至2007年,我国有近1200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国家首批立项建设的28所高职院校已与5000多家企业合作建立了530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聘请了5300多位企业技术骨干担任兼职教师;企业一年接受就业毕业生3.5万人。现在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已呈现出众多模式——“零距离对接式”、“捆绑式”、“产学研一体式”、“三对准、四贯通”式、“全方位合作、全过程参与、多形式推進”式,等等。理论上名称繁多,百花争艳,但实际上由于东南沿海、中西部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资源优势的不均等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思想观念、实践观念和实践行动上。科学的实质性的表现大不相同。使得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还大都停留在以学校为主导的校企合作形式上。根据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程度及现状基本可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浅层次合作。学院专业方向基本按企业所需确定,并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建立专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实习指导委员会。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高级技师等为指导委员会成员,与企业签订专业实习协议,逐步形成产学合作体。
如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是当前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在长沙正式挂牌成立,结束了我国还没有一所专门培养安全技术人才高职院校的历史。目前湖南全省2000多家大小煤矿,拥有的采矿、地质、通风、测量、机电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才1200多人。平均每矿不到一人。该学院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合力共建,将重点开办矿山安全、烟花爆竹专业。这就是专业方向按企业所需确定并进行合作的一例。但该合作尚处于浅层次合作的初级阶段。
二是中层次合作。学院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建立横向联合体,成立董事会,形成多元投资主体。争取国内外的企业家、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参加董事会,争取社会各相关行业、企事业以董事单位的身份支持学院发展,并建立由知名专家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教学计划,按岗位群的分类,确定专业能力结构和非专业能力素质的群体要求,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人才培养。
如浙江省目前已组建服装、大港、商贸、金融四个省级职教集团,这些职教集团以一所高职院校为龙头,均有一个以上企业和三所以上中职学校参与。由此可见,浙江省大部分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已处于这个层次的起步阶段,部分院校已经进入合作的深层次阶段了。
三是深层次合作。企业与学院相互渗透,学院针对企业的发展需要设定科研攻关和经济研究方向,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工艺技能、物质产品和经营决策,提高整体效益。企业也主动向学院投资,建立利益共享关系,真正实现“教学一科研一开发”三位一体。学院在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各种技术、营销、管理、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可获得相关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和需求的第一手资料,为课堂教学提供案例,使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
如2006年5月首届中国(深圳)国际职业教育领袖高峰会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收到了三笔捐赠。在教学仪器设备供需交流与新产品发布会上,全球500强企业之一的海德堡印刷设备有限公司、全球最大的包装技术产品制造供应商艾司科包装贸易有限公司、柯达图文影像集团等三家公司向深职院捐赠了价值430万港币的海德堡D146-4数字直接成像印刷机、价值60万欧元的30套包装CAD软件和价值25万人民币的10套preps数字书刊拼版软件。还有十多家深圳及外地企业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签署了多项合作协议。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首次实行自主招生,专业生源火爆,因为该校与海天集团合作开设的“机电一体化专业”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生人数达到了20:1。该院院长说,政府、企业、学校三方合作,创造了办学、育人、就业的“三位合一”的高职教育模式。还有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等知名院校,他们的校企合作已经进入了深层次。
二、当前合作模式种类
根据校企合作中企业参与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1 “企业配合”模式。顾名思义,这种模式中企业处于“配合”的辅助地位,它只是根据学校提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条件或协助完成部分(主要是实践教学环节的)培养任务,主要采取提供教育资源的方式,例如投入设备和资金帮助学校建立校内实训基地,利用企业资源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企业专家兼任学校教师,设立奖学金、奖教金等。人才培养目标和计划主要由学校提出和制定,并承担大部分培养任务。目前,我国多数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中都采用这种合作模式。这与我国高职人才培养中以学校为本的观念直接有关。
如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从企业需求出发,把职业教育的功能定位融入企业价值链,按照企业“订单”培养,使学生实际接触生产一线的职业岗位,由企业师傅和教师配合指导,按照企业标准把握岗位技能要求,用脑同时动手,严格执行岗位技能操作标准和规程。建立《厂校共建协议》、《企业兼职教师评聘制度》,实行“项目协议合同制”。
2 “校企联合培养”模式。这种模式是指在高职人才培养中实行校企联合,共同培养人才。企业不仅参与研究和制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培养方式,而且参与实施与产业部门结合的那部分培养任务。这种模式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部分高等学校做试点,部分高职学 院也参加了试点工作。
如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与台湾成霖集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合作在校内共建“成霖集团教学基地”,还合作开办“成霖机电专业(方向)”、“成霖模具专业(方向)”。目前,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共建的“研发设计中心’?已开始正常运行。
3 “校企实体合作型”模式。这种模式中,参与高职人才培养成为企业的一部分工作和企业份内之事,企业对学校的参与是全方位的整体参与、深层参与,管理上实行一体化管理。如设计、场地、技术、师资、资金等多种形式向高职学院注入股份,进行合作办学,对高职学院承担决策、计划、组织、协调等管理职能,以主人的身份直接参与办学过程和学校人才培养,分享办学效益。这种合作模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避免企业由于追逐利润而出现短视行为,背离学校引入企业参与的初衷,以提高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
如威海职业技术学院靠“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将消耗性实训转化为效益性实训。该校与企业合作建设校办工厂,不仅使1500多名重点专业的学生在校内完成生产性实训,使教师和师傅形成“专兼结合”的教师团队,还实现年销售收入5500多万元,使学院卸下了年均200多万元的实训经费负担,实现了校企双赢。
按照产、学、研合作形式,又可以把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大致分为七种:即“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2+1”模式、“学工交替”模式、全方位合作教育模式、“实训一科研一就业”(三位合一)模式、“双定生”模式、以企业为主的合作模式等。
综上分析,事实上我国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模式,无论归类为几个模式,无论叫做什么名称,大多数合作有一个共同的本质特点:就是仍然归属于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这正反映了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本质问题。其合作大都处于浅层次阶段或中层次的起步阶段,只有个别院校(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等)合作程度较深,处于深层次的初步阶段。
三、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校企合作模式确实是保障高职教育质量和特色的核心关键。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从实践观念到实践活动都存在着重大问题,主要是:
1 观念束缚。无论从政府、行业(企业),还是学校本身,对“校企合作”的客观性、必然性、必要性的理论认识和实践观念,都还处于“虚而不实”阶段。很多企业缺乏长远的成熟的合作教育的思想理念,大多企业只是选择人才,而不参与或很少参与人才的培养;部分企業出于自身经济利益和生产实践等因素的考虑,在出现企业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企业本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矛盾冲突时,把校企合作培训培养学生视为额外负担。
2 政策滞后。虽然现在国家高度重视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成立了校企合作协会,并开展了大规模的试点、试验工作。但还没有建立起权威、完整的校企合作的准则和指导手册。国家还没有出台校企合作的奖励机制,对校企合作中的企业利益保护不够;地方政府还没有建立专门的校企合作的省直机构,负责设计、监督、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很多项目难以获得企业主管单位、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的充分协调;弹性学制没有建立和完善,种种因素制约了校企合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
3 运行不畅:特别是微观的运行制度不够成熟和完善。当与学校现行制度发生碰撞时,显得无能为力。运行的形式单一,大都是建立“校内工业中心”或“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来进行校企合作。
面对上述三大问题,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各高职院校要积极地采取措施,不断加大高职教育的改革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符合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才需求实际的应对之策。只有这样,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才能不断扎实推进,向更深层次的合作发展,使企业、学校、人才真正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进而实现国家的经济腾飞,战略目标的实现。
在日本,职业教育被称为“企业眼中的教育”;在德国,职业教育被称为是“企业手中的教育”;在中国,随着校企合作的逐步深入,一系列实际问题的逐步解决,我们相信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必将成为“企业心中的教育”。
(责编 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