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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花几百元从QQ好友购得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试题及答案,而后在网上兜售。
蔡某系86年出生的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人,大学专科文化,由于文化程度高,且家中又开设有网吧,对电脑方面的知识和技术十分内行,整天游荡在网上猎取一些资讯,且对一些偏门歪道非常熟络,比如网上可以购到各类考卷和答案,其早就知悉。
2011年至2012年间,得知网上QQ好友“风云教育”有办法弄到英语四、六级考试题目和答案,蔡某便在芗城区国道南路水利新村1幢的住处内,通过互联网向“风云教育”索要启封前的英语四、六级的答案,次日,“风云教育”便的向蔡某网传了上述的答案,以及部分试题的图片。收到试卷答案后,蔡某便向“风云教育”网友汇去400元的购卷费。
随后,蔡某便在网上进行叫卖,结果需求者众多。为方便需求者汇款,蔡某以炒股为名,骗在其家中网吧内打工的的李某办了一张建行银行卡,而后让购买者将钱款汇入该帐户内,购买者每次汇入1000至1200元不等的钱款,最后汇入款达58217.63元。
案发后,经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发函请示鉴定,结果是:从蔡某QQ空间提取的2012年6月、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试卷答案与标准答案部分一致,所提取的试卷图片为真实试卷内容。
2013年1月15日,蔡某被警方刑事拘留,1月24日转取保候审。
【评析】
对于本案蔡某是否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检方和辨方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蔡某不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即辨方意见: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蔡某事实上贩卖的是国家英语考试四六级的答案,答案并不是国家秘密,虽然同时从上家那里拿到了部分和试题内容相符的文档或图片,但是其主观上并没有获取国家秘密的故意,且从上家获取的文档和图片经鉴定只是部分和国家英语考试四六级的试卷内容一致,故其不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蔡某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笔者同意这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教育部《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关于“启用之前”一词的解释,即,启用之前”意即“启封并使用完毕之前”,特指考生按规定结束考试离开考场之前的时间段,考试启用之前的试题为国家秘密。
这里所说的“国家秘密”,在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第二条已有明确规定,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违反上规定,将会触犯到刑律,受到刑事追究。
蔡某获取的和试卷内容相关的文档虽然只是部分和试卷内容一致,但是其获取的图片为他人利用摄像设备偷拍的试卷照片,而后传给他,故被告人蔡某获取的为属于“启用之前”属于国家秘密的国家英语考试四、六级试卷,客观上实施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故被告人蔡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蔡某然是以贩卖国家英语考试四、六级答案为目的,但其同时获取了属于国家秘密的试卷内容,用来放在QQ空间内获取购买答案人员的信任,故其主观上存在着获取国家秘密的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以上的司法解释,每年一度国家统一安排的四六级考试,当属于“国家秘密”。因此,贩卖四六级考试试题及答案的,即可构成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将会被国家司法机关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予以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对被告人蔡某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蔡某在英语四六级考试结束前非法获取被定级为“国家秘密”的考试试题,获取的行为属于“启用之前”属于国家秘密的国家英语考试四、六级试卷,客观上实施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故被告人蔡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2014年1月9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蔡某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综述】
从相关的媒体报道可以看出,当前,由于一些保管试卷的部门和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国家保密制度,或是玩忽职守,或是利益熏心,或是故意泄漏国家秘密,导致不断有各种试卷流露出来,,散发到网上,如国家公务员、英语四六级、专八、研究生考试等,都有人在网上公然叫卖,此类不法行为严重损害了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所以,相关试卷保管部门应加强对考试试卷和答案的保密和监管,严肃追查各种泄密、窃密的不法行为,确保各类考试安全保密。另外,也应加大对保密法律法规的宣传,以警示购卷者不应通过不法渠道获取属于国家秘密的试卷和答案等相关资料。
(作者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福建 漳州 363000)
花几百元从QQ好友购得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试题及答案,而后在网上兜售。
蔡某系86年出生的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人,大学专科文化,由于文化程度高,且家中又开设有网吧,对电脑方面的知识和技术十分内行,整天游荡在网上猎取一些资讯,且对一些偏门歪道非常熟络,比如网上可以购到各类考卷和答案,其早就知悉。
2011年至2012年间,得知网上QQ好友“风云教育”有办法弄到英语四、六级考试题目和答案,蔡某便在芗城区国道南路水利新村1幢的住处内,通过互联网向“风云教育”索要启封前的英语四、六级的答案,次日,“风云教育”便的向蔡某网传了上述的答案,以及部分试题的图片。收到试卷答案后,蔡某便向“风云教育”网友汇去400元的购卷费。
随后,蔡某便在网上进行叫卖,结果需求者众多。为方便需求者汇款,蔡某以炒股为名,骗在其家中网吧内打工的的李某办了一张建行银行卡,而后让购买者将钱款汇入该帐户内,购买者每次汇入1000至1200元不等的钱款,最后汇入款达58217.63元。
案发后,经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发函请示鉴定,结果是:从蔡某QQ空间提取的2012年6月、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试卷答案与标准答案部分一致,所提取的试卷图片为真实试卷内容。
2013年1月15日,蔡某被警方刑事拘留,1月24日转取保候审。
【评析】
对于本案蔡某是否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检方和辨方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蔡某不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即辨方意见: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蔡某事实上贩卖的是国家英语考试四六级的答案,答案并不是国家秘密,虽然同时从上家那里拿到了部分和试题内容相符的文档或图片,但是其主观上并没有获取国家秘密的故意,且从上家获取的文档和图片经鉴定只是部分和国家英语考试四六级的试卷内容一致,故其不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蔡某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笔者同意这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教育部《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关于“启用之前”一词的解释,即,启用之前”意即“启封并使用完毕之前”,特指考生按规定结束考试离开考场之前的时间段,考试启用之前的试题为国家秘密。
这里所说的“国家秘密”,在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第二条已有明确规定,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违反上规定,将会触犯到刑律,受到刑事追究。
蔡某获取的和试卷内容相关的文档虽然只是部分和试卷内容一致,但是其获取的图片为他人利用摄像设备偷拍的试卷照片,而后传给他,故被告人蔡某获取的为属于“启用之前”属于国家秘密的国家英语考试四、六级试卷,客观上实施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故被告人蔡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蔡某然是以贩卖国家英语考试四、六级答案为目的,但其同时获取了属于国家秘密的试卷内容,用来放在QQ空间内获取购买答案人员的信任,故其主观上存在着获取国家秘密的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以上的司法解释,每年一度国家统一安排的四六级考试,当属于“国家秘密”。因此,贩卖四六级考试试题及答案的,即可构成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将会被国家司法机关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予以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对被告人蔡某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蔡某在英语四六级考试结束前非法获取被定级为“国家秘密”的考试试题,获取的行为属于“启用之前”属于国家秘密的国家英语考试四、六级试卷,客观上实施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故被告人蔡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2014年1月9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蔡某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综述】
从相关的媒体报道可以看出,当前,由于一些保管试卷的部门和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国家保密制度,或是玩忽职守,或是利益熏心,或是故意泄漏国家秘密,导致不断有各种试卷流露出来,,散发到网上,如国家公务员、英语四六级、专八、研究生考试等,都有人在网上公然叫卖,此类不法行为严重损害了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所以,相关试卷保管部门应加强对考试试卷和答案的保密和监管,严肃追查各种泄密、窃密的不法行为,确保各类考试安全保密。另外,也应加大对保密法律法规的宣传,以警示购卷者不应通过不法渠道获取属于国家秘密的试卷和答案等相关资料。
(作者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福建 漳州 3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