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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随着我国中下企业的日益增多,企业财产管理等问题也随之增加。所以建立一套完善的破产企业五位一体的信访机制是必要的,以确保员工的利益避免矛盾的突出,本文以构建破产企业五位一体的信访稳定机制为重点,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确保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关键词】
构建;五位一体;维稳;机制
0 前言
宿州供电公司成立于1976年,是安徽省电力公司所属的国有中型供电企业,承担着宿州四县一区的供电任务。下辖砀山、萧县、灵璧、泗县、埇桥及宿州农电6个县级供电公司。公司系统共有员工2434人,农电工2564人,固定资产31亿元。市公司本部员工730人,设置职能部室14个,生产单位9个。宿州电网现有220千伏变电站8座、110千伏变电站19座,变电容量2888兆伏安;110千伏及以上线路69条,总长度1443公里。2010年公司实现购网电量43.61亿千瓦时,连续五年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
1 构建破产企业“五位一体”的信访维稳机制的背景
1.1 主多分开的大背景下,部分企业面临破产清算
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主多分开的文件精神,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先后开展了多经企业“三清理一规范”、主多“五分开” 和网省公司层面多经资产处置等主多分开工作,规范了主业职工的持股行为,清退了各级领导干部在关联企业的股权,初步规范了主业与多经企业的资产财务、业务、劳动人事和管理关系。但是,主多分开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带来的企业破产清算,风险和矛盾和信访稳定问题较为突出。煤矸石电厂就是其中较为典型的一例。
1992年8月安徽省电力工业局与宿县人民政府、淮北矿务局等共同发起,在宿县建设煤矸石发电厂(以下简称煤矸石电厂)。2001年以来,随着煤炭销售市场化,原煤价格大幅度上升,煤矸石价格也迅速上涨,因燃料成本大幅上升电厂出现亏损,2008年3月煤矸石电厂因亏损严重被迫停机。截止2010年底,电厂账面净资产为-1100余万元,负债8000余万元,到期银行贷款本息和经营欠款不能按期偿还,职工生活费无资金支付,欠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1000余万元,信访问题和诉讼案件不断。宿州公司在省电力公司的指导下,启动煤矸石电厂破产工作。
1.2 实施企业破产,信访稳定问题较为复杂,矛盾突出
煤矸石电厂有职工235人。从年龄结构上看,40岁以下的201人,占85.5%。从员工分布情况来看,80%以上的员工为地方政府、煤矿系统、电力系统及银行系统职工子弟或亲属,员工之间联系较为紧密。从目前的员工生活情况来看,2008年停产后,陆续有部分有技能的职工再就业,约占25%,这部分员工希望电厂早日破产清算,便于和新的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60%以上的员工处于等待观望状态,其中5%左右的员工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停产后每月400元左右的生活费。从职工的心理预期来看,70%以上的员工认为煤矸石电厂主管单位为供电公司,存在企业重组、恢复生产的可能性。
启动煤矸石电厂破产工作,将带来极大地稳定问题。一是煤矸石电厂员工联系紧密,人员居住较为集中,容易形成统一具体的信访诉求,稍有不慎,极可能引发严重的集体上访和群体事件;二是破产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在短期内结束,煤矸石电厂破产稳定问题有其长期性,容易引发反复上访、长期缠访;三是破产期间的稳定问题是一个较为复杂突出的矛盾,一旦和其他信访风险相结合,如敏感时期、其他改革因素和偶发事件等,极易出现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甚至出现极端事件;四是企业破产问题是一个受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一旦被人利用、借机炒作,不但会使稳定问题更为复杂,还会引发不良的负面舆情,影响企业形象。
2 构建破产企业“五位一体”的信访维稳机制的内涵与特征
2.1 构建破产企业“五位一体”的信访维稳机制的内涵是以依法合规为前提,以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为理论依据,建立风险预警分析、法律宣传疏导、职工安置补偿、突发群体事件处置、内通外联“五位一体”的协同维稳机制,从分析研判破产企业的不稳定因素和各阶段的特点入手,建立事前排查、快速反应、协同联动、依法处置的工作管控机制,从而达到正确预防、处置、化解不稳定事件,确保破产安置稳步推进,确保企业和谐稳定的局面。
2.2 主要特征是建立“五位一体”的信访维稳机制:
一是风险预警分析机制:启动煤矸石电厂破产重组的前期,宿州供电公司指导煤矸石电厂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分析,对煤矸石电厂中层干部、职工的年龄、学历结构,经济状况,再就业情况进行排查,对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逐项分析。制定《煤矸石电厂破产重组稳定预案》,并对组织者等重点人群制定重点稳控措施,对困难职工群众重点帮扶,达到提前分析,正确应对的目的。
二是法律宣传疏导机制:在破产初期,统一煤矸石电厂干部员工的思想认识。组织学习《破产法》和《公司法》等法规文件。召开班组长以上的人员会议,充分分析电厂的经营情况,把煤矸石电厂的现状交给大家,引导职工走依法破产的路。为了保证破产进程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破产程序经煤矸石电厂职代会讨论通过,破产过程依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程序向职工公开,并请煤矸石电厂职工代表全程监督。坚持信息公开,统一破产宣传口径,对外宣传、解释一个声音,减少职工的疑惑、猜疑。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企业破产各阶段职工关心的重要问题,通过召开职工代表会议等形式及时宣传到位。针对不同时期的难点、热点,编印发放宣传材料。
三是职工安置补偿机制:职工安置补偿是破产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公司指导煤矸石电厂破产清算组,按照《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安置方案,安置方案对安置人数、范围、方式、费用来源、社会保障的接续、困难职工的帮扶等作了详细的分析、测算,安置方案尽最大可能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并经煤矸石电厂职代会讨论通过,有效维护了职工稳定。 四是突发群体事件预防处置机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一般有以下几个阶段:起因—诉求—未解决—群体形成—对峙—冲突—处置—平息。群体性事件表面上看是“突发事件”,实际上是矛盾积累在一定阶段的“总暴发”。按照风险管理的理论,根据风险辨识—危机预警—危机应对—事后处置等流程,在每个阶段加以细化分解,达到规避风险和正确处置风险的目的。对于群体性事件,制订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流程方案。根据其发生发展规律主动和提前介入,严格按程序办理,减少工作的被动和损失。
五是内通外联的维稳机制:建立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协同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机制,做到组织保障、协同合作、信息互通、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合力解决突出问题。在保持内部协同贯通的同时,加强外部联络,第一时间与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沟通汇报,反映真实情况,争取理解支持;同时加强与信访、维稳、司法、公安、新闻宣传等部门联系沟通,共同应对,合力处置。复杂群体事件争取政府主导下的各部门协同处置机制。
3 构建破产企业“五位一体”的信访维稳机制的主要做法
3.1 事前充分排查分析,制定信访稳定预案
在启动煤矸石电厂破产工作的前期,宿州公司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对于破产可能引发的信访稳定问题进行排查、分析梳理。工作组分析了破产后的维稳形势,从员工的年龄结构、思想动态、目前的工作生活情况、可能带头组织信访的骨干人员等方面进行细致的排查分析。在充分排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煤矸石电厂破产保持稳定预案,成立维稳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政策宣传、后勤保障等专业工作小组。同时建立信息快速反馈网络,建立由煤矸石电厂原中层干部、部分骨干党员组成的预防网络,收集职工对破产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正面的宣传引导工作,对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特别出现集资上访、群体上访的苗头立即上报。确保对煤矸石电厂破产可能引发的信访风险提前预判、充分分析、应急响应、有效控制。
3.2 明确稳控目标,逐级分解落实信访责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煤矸石电厂破产重组期间的稳定问题,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宿州公司在省电力公司和地方政府的支持、领导下,指导并重点关注煤矸石电厂稳定问题;明丽公司(宿州公司集体企业)作为煤矸石电厂的股东单位和管理单位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直接组织煤矸石电厂破产工作;煤矸石电厂作为稳定问题的主体和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稳定问题的处置。在煤矸石电厂内部,发挥原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党组织的作用,建立三级维稳责任制,厂领导包车间,车间包班组,班组包员工。一方面保证信息畅通,另一方面确保明确责任,分级响应,构筑多道防火墙,妥善解决煤矸石电厂破产期间的稳定问题。
3.3 大力依托政府,形成内通外联的维稳工作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的原则,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破产期间的稳定工作。煤矸石电厂坐落与宿州市埇桥区,原归口埇桥区经信委管理。经供电公司与市委市政府汇报、与埇桥区政府协调。区政府同步成立煤矸石电厂破产工作组织机构,破产清算工作由埇桥区政府牵头,指定一名区领导负责,由区经信委、社保局、法院、明丽公司、煤矸石电厂共同组成破产清算办公室。办公室下设政策咨询解释、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等若干工作组。破产清算组定期向区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及时得到指导和支持,在出现信访与维稳事件,给予及时疏导,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在破产过程中保障基本办公设施正常运转,加强破产过程中的生产、生活的治安保卫工作。与地方公安派出所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3.4 坚持依法合规,保证破产进程公开公正、规范透明
破产清算以《破产法》和《公司法》为依据,确保破产清算程序合法,规范操作。为了保证破产进程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破产程序经煤矸石电厂职代会讨论通过,破产过程依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程序向职工公开,并请煤矸石电厂职工代表全程监督。坚持信息公开,统一破产宣传口径,对外宣传、解释一个声音,减少职工的疑惑、猜疑。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企业破产各阶段职工关心的重要问题,通过召开职工代表会议等形式及时宣传到位。针对不同时期的难点、热点,编印发放宣传材料。为妥善处理煤矸石电厂关闭破产中各类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确保破产工作顺利进行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徽省《信访条例》、有关企业破产的各项规定,妥善处置各类信访事项。
3.5 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的同时,切实维护职工利益
切实维护职工利益是维护稳定的前提,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是保障信访稳定的手段。在破产期间,公司一方面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在破产初期,组织召开班组长以上的人员会议,把煤矸石电厂的现状交给大家,形成“早破早好”的统一认识,引导职工走依法破产的路。同时及时掌握预警信息,最大限度地把群体性事件苗头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因政策解释不慎重、工作方法不当等因素引发群体性事件。另一方面,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多渠道筹措资金,首先保障职工安置费用,注重及时妥善解决职工的合理诉求,尤其对于困难职工及时帮扶。避免使问题积小成大、积少成多,保证职工生活稳定、思想稳定。
3.6 事前预判,积极做好各类突发、群体事件的应对
企业破产是一个较为复杂长期的过程,职工对与破产安置方案的接受也是一个渐进、反复的过程。煤矸石电厂破产期间,职工多次到煤矸石电厂、供电公司、破产清算组、政府部门上访,表达各种诉求,甚至出现群体上访,围堵办公场所的行为。
一年多来,针对破产期间的各类信访事项,宿州供电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积极有效快速处置,尤其是做好各类突发、群体事件的应对。一是把握重点时段。在重大活动和节庆期间,在破产进入关键时间节点期间,根据掌握的情况,提前做出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值班力量,保证联络和信息畅通。二是把握关键人员。根据排查梳理可能会有的牵头组织者,摸清他们的社会关系,按一人一方案做好稳定工作,做到各个击破。三是把握处置原则。坚持“提前预判、快速响应、正确应对、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积极稳妥处置各类信访事项。四是根据需要快速启动稳控预案。在煤矸石电厂职工集体上访的前期,宿州公司快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公司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同时协调联动,成立事态控制处置组、政策对话解答组、后勤保障组、舆情控制组等各个专业小组。并在第一时间向省电力公司、地方政府、信访局、公安局汇报,内通外联、迅速行动、协作配合。确保各专业组第一时间迅速就位,确保群体事件有效控制。
3.7 严格责任追究
凡是对应急处置和维护稳定工作不到位、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视其不同性质和后果追究相应责任。性质严重的,根据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 构建破产企业“五位一体”的信访维稳机制的主要成效
4.1 经济效益
企业破产清算,其处置的成本往往是巨大的,既过多的牵涉了公司的精力,又使企业付出了重大的人、财、物等行政成本。“五位一体”的信访维稳机制,对破产过程中的信访隐患和各类突发问题,有针对性的作出疏导化解等应对措施,同时做好处置准备,做到严密控制、正确应对、精确处置,减少不必要物质成本和行政成本,减少处置不当或失败的风险,确保处置有序有节有效。成果创造以来,公司成功处置煤矸石电厂破产引发的信访问题,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约150万元。
4.2 社会效益
(1)确保了企业安全稳定的局面。构建“五位一体”的信访维稳机制,成功预防和化解了多起突发全体事件,有效保证了公司系统和谐稳定的局面,具有较强的社会效应和示范效应,信访稳定业绩考核在省公司和市政府全部获得满分。近年来,宿州供电公司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先进集体、安徽省电力公司及宿州市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2)为电网企业处企业破产事件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启示。煤矸石电厂是主多分开过程中的破产清算较为典型的一例,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凸显,各类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不断增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概率明显提高。“五位一体”的信访维稳机制的创新和实践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启示。安徽电力信息推广宿州公司工作交流信息:宿州公司稳妥有序开展煤矸石电厂破产工作。
随着我国中下企业的日益增多,企业财产管理等问题也随之增加。所以建立一套完善的破产企业五位一体的信访机制是必要的,以确保员工的利益避免矛盾的突出,本文以构建破产企业五位一体的信访稳定机制为重点,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确保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关键词】
构建;五位一体;维稳;机制
0 前言
宿州供电公司成立于1976年,是安徽省电力公司所属的国有中型供电企业,承担着宿州四县一区的供电任务。下辖砀山、萧县、灵璧、泗县、埇桥及宿州农电6个县级供电公司。公司系统共有员工2434人,农电工2564人,固定资产31亿元。市公司本部员工730人,设置职能部室14个,生产单位9个。宿州电网现有220千伏变电站8座、110千伏变电站19座,变电容量2888兆伏安;110千伏及以上线路69条,总长度1443公里。2010年公司实现购网电量43.61亿千瓦时,连续五年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
1 构建破产企业“五位一体”的信访维稳机制的背景
1.1 主多分开的大背景下,部分企业面临破产清算
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主多分开的文件精神,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先后开展了多经企业“三清理一规范”、主多“五分开” 和网省公司层面多经资产处置等主多分开工作,规范了主业职工的持股行为,清退了各级领导干部在关联企业的股权,初步规范了主业与多经企业的资产财务、业务、劳动人事和管理关系。但是,主多分开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带来的企业破产清算,风险和矛盾和信访稳定问题较为突出。煤矸石电厂就是其中较为典型的一例。
1992年8月安徽省电力工业局与宿县人民政府、淮北矿务局等共同发起,在宿县建设煤矸石发电厂(以下简称煤矸石电厂)。2001年以来,随着煤炭销售市场化,原煤价格大幅度上升,煤矸石价格也迅速上涨,因燃料成本大幅上升电厂出现亏损,2008年3月煤矸石电厂因亏损严重被迫停机。截止2010年底,电厂账面净资产为-1100余万元,负债8000余万元,到期银行贷款本息和经营欠款不能按期偿还,职工生活费无资金支付,欠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1000余万元,信访问题和诉讼案件不断。宿州公司在省电力公司的指导下,启动煤矸石电厂破产工作。
1.2 实施企业破产,信访稳定问题较为复杂,矛盾突出
煤矸石电厂有职工235人。从年龄结构上看,40岁以下的201人,占85.5%。从员工分布情况来看,80%以上的员工为地方政府、煤矿系统、电力系统及银行系统职工子弟或亲属,员工之间联系较为紧密。从目前的员工生活情况来看,2008年停产后,陆续有部分有技能的职工再就业,约占25%,这部分员工希望电厂早日破产清算,便于和新的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60%以上的员工处于等待观望状态,其中5%左右的员工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停产后每月400元左右的生活费。从职工的心理预期来看,70%以上的员工认为煤矸石电厂主管单位为供电公司,存在企业重组、恢复生产的可能性。
启动煤矸石电厂破产工作,将带来极大地稳定问题。一是煤矸石电厂员工联系紧密,人员居住较为集中,容易形成统一具体的信访诉求,稍有不慎,极可能引发严重的集体上访和群体事件;二是破产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在短期内结束,煤矸石电厂破产稳定问题有其长期性,容易引发反复上访、长期缠访;三是破产期间的稳定问题是一个较为复杂突出的矛盾,一旦和其他信访风险相结合,如敏感时期、其他改革因素和偶发事件等,极易出现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甚至出现极端事件;四是企业破产问题是一个受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一旦被人利用、借机炒作,不但会使稳定问题更为复杂,还会引发不良的负面舆情,影响企业形象。
2 构建破产企业“五位一体”的信访维稳机制的内涵与特征
2.1 构建破产企业“五位一体”的信访维稳机制的内涵是以依法合规为前提,以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为理论依据,建立风险预警分析、法律宣传疏导、职工安置补偿、突发群体事件处置、内通外联“五位一体”的协同维稳机制,从分析研判破产企业的不稳定因素和各阶段的特点入手,建立事前排查、快速反应、协同联动、依法处置的工作管控机制,从而达到正确预防、处置、化解不稳定事件,确保破产安置稳步推进,确保企业和谐稳定的局面。
2.2 主要特征是建立“五位一体”的信访维稳机制:
一是风险预警分析机制:启动煤矸石电厂破产重组的前期,宿州供电公司指导煤矸石电厂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分析,对煤矸石电厂中层干部、职工的年龄、学历结构,经济状况,再就业情况进行排查,对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逐项分析。制定《煤矸石电厂破产重组稳定预案》,并对组织者等重点人群制定重点稳控措施,对困难职工群众重点帮扶,达到提前分析,正确应对的目的。
二是法律宣传疏导机制:在破产初期,统一煤矸石电厂干部员工的思想认识。组织学习《破产法》和《公司法》等法规文件。召开班组长以上的人员会议,充分分析电厂的经营情况,把煤矸石电厂的现状交给大家,引导职工走依法破产的路。为了保证破产进程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破产程序经煤矸石电厂职代会讨论通过,破产过程依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程序向职工公开,并请煤矸石电厂职工代表全程监督。坚持信息公开,统一破产宣传口径,对外宣传、解释一个声音,减少职工的疑惑、猜疑。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企业破产各阶段职工关心的重要问题,通过召开职工代表会议等形式及时宣传到位。针对不同时期的难点、热点,编印发放宣传材料。
三是职工安置补偿机制:职工安置补偿是破产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公司指导煤矸石电厂破产清算组,按照《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安置方案,安置方案对安置人数、范围、方式、费用来源、社会保障的接续、困难职工的帮扶等作了详细的分析、测算,安置方案尽最大可能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并经煤矸石电厂职代会讨论通过,有效维护了职工稳定。 四是突发群体事件预防处置机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一般有以下几个阶段:起因—诉求—未解决—群体形成—对峙—冲突—处置—平息。群体性事件表面上看是“突发事件”,实际上是矛盾积累在一定阶段的“总暴发”。按照风险管理的理论,根据风险辨识—危机预警—危机应对—事后处置等流程,在每个阶段加以细化分解,达到规避风险和正确处置风险的目的。对于群体性事件,制订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流程方案。根据其发生发展规律主动和提前介入,严格按程序办理,减少工作的被动和损失。
五是内通外联的维稳机制:建立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协同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机制,做到组织保障、协同合作、信息互通、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合力解决突出问题。在保持内部协同贯通的同时,加强外部联络,第一时间与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沟通汇报,反映真实情况,争取理解支持;同时加强与信访、维稳、司法、公安、新闻宣传等部门联系沟通,共同应对,合力处置。复杂群体事件争取政府主导下的各部门协同处置机制。
3 构建破产企业“五位一体”的信访维稳机制的主要做法
3.1 事前充分排查分析,制定信访稳定预案
在启动煤矸石电厂破产工作的前期,宿州公司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对于破产可能引发的信访稳定问题进行排查、分析梳理。工作组分析了破产后的维稳形势,从员工的年龄结构、思想动态、目前的工作生活情况、可能带头组织信访的骨干人员等方面进行细致的排查分析。在充分排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煤矸石电厂破产保持稳定预案,成立维稳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政策宣传、后勤保障等专业工作小组。同时建立信息快速反馈网络,建立由煤矸石电厂原中层干部、部分骨干党员组成的预防网络,收集职工对破产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正面的宣传引导工作,对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特别出现集资上访、群体上访的苗头立即上报。确保对煤矸石电厂破产可能引发的信访风险提前预判、充分分析、应急响应、有效控制。
3.2 明确稳控目标,逐级分解落实信访责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煤矸石电厂破产重组期间的稳定问题,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宿州公司在省电力公司和地方政府的支持、领导下,指导并重点关注煤矸石电厂稳定问题;明丽公司(宿州公司集体企业)作为煤矸石电厂的股东单位和管理单位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直接组织煤矸石电厂破产工作;煤矸石电厂作为稳定问题的主体和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稳定问题的处置。在煤矸石电厂内部,发挥原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党组织的作用,建立三级维稳责任制,厂领导包车间,车间包班组,班组包员工。一方面保证信息畅通,另一方面确保明确责任,分级响应,构筑多道防火墙,妥善解决煤矸石电厂破产期间的稳定问题。
3.3 大力依托政府,形成内通外联的维稳工作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的原则,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破产期间的稳定工作。煤矸石电厂坐落与宿州市埇桥区,原归口埇桥区经信委管理。经供电公司与市委市政府汇报、与埇桥区政府协调。区政府同步成立煤矸石电厂破产工作组织机构,破产清算工作由埇桥区政府牵头,指定一名区领导负责,由区经信委、社保局、法院、明丽公司、煤矸石电厂共同组成破产清算办公室。办公室下设政策咨询解释、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等若干工作组。破产清算组定期向区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及时得到指导和支持,在出现信访与维稳事件,给予及时疏导,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在破产过程中保障基本办公设施正常运转,加强破产过程中的生产、生活的治安保卫工作。与地方公安派出所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3.4 坚持依法合规,保证破产进程公开公正、规范透明
破产清算以《破产法》和《公司法》为依据,确保破产清算程序合法,规范操作。为了保证破产进程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破产程序经煤矸石电厂职代会讨论通过,破产过程依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程序向职工公开,并请煤矸石电厂职工代表全程监督。坚持信息公开,统一破产宣传口径,对外宣传、解释一个声音,减少职工的疑惑、猜疑。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企业破产各阶段职工关心的重要问题,通过召开职工代表会议等形式及时宣传到位。针对不同时期的难点、热点,编印发放宣传材料。为妥善处理煤矸石电厂关闭破产中各类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确保破产工作顺利进行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徽省《信访条例》、有关企业破产的各项规定,妥善处置各类信访事项。
3.5 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的同时,切实维护职工利益
切实维护职工利益是维护稳定的前提,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是保障信访稳定的手段。在破产期间,公司一方面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在破产初期,组织召开班组长以上的人员会议,把煤矸石电厂的现状交给大家,形成“早破早好”的统一认识,引导职工走依法破产的路。同时及时掌握预警信息,最大限度地把群体性事件苗头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因政策解释不慎重、工作方法不当等因素引发群体性事件。另一方面,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多渠道筹措资金,首先保障职工安置费用,注重及时妥善解决职工的合理诉求,尤其对于困难职工及时帮扶。避免使问题积小成大、积少成多,保证职工生活稳定、思想稳定。
3.6 事前预判,积极做好各类突发、群体事件的应对
企业破产是一个较为复杂长期的过程,职工对与破产安置方案的接受也是一个渐进、反复的过程。煤矸石电厂破产期间,职工多次到煤矸石电厂、供电公司、破产清算组、政府部门上访,表达各种诉求,甚至出现群体上访,围堵办公场所的行为。
一年多来,针对破产期间的各类信访事项,宿州供电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积极有效快速处置,尤其是做好各类突发、群体事件的应对。一是把握重点时段。在重大活动和节庆期间,在破产进入关键时间节点期间,根据掌握的情况,提前做出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值班力量,保证联络和信息畅通。二是把握关键人员。根据排查梳理可能会有的牵头组织者,摸清他们的社会关系,按一人一方案做好稳定工作,做到各个击破。三是把握处置原则。坚持“提前预判、快速响应、正确应对、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积极稳妥处置各类信访事项。四是根据需要快速启动稳控预案。在煤矸石电厂职工集体上访的前期,宿州公司快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公司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同时协调联动,成立事态控制处置组、政策对话解答组、后勤保障组、舆情控制组等各个专业小组。并在第一时间向省电力公司、地方政府、信访局、公安局汇报,内通外联、迅速行动、协作配合。确保各专业组第一时间迅速就位,确保群体事件有效控制。
3.7 严格责任追究
凡是对应急处置和维护稳定工作不到位、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视其不同性质和后果追究相应责任。性质严重的,根据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 构建破产企业“五位一体”的信访维稳机制的主要成效
4.1 经济效益
企业破产清算,其处置的成本往往是巨大的,既过多的牵涉了公司的精力,又使企业付出了重大的人、财、物等行政成本。“五位一体”的信访维稳机制,对破产过程中的信访隐患和各类突发问题,有针对性的作出疏导化解等应对措施,同时做好处置准备,做到严密控制、正确应对、精确处置,减少不必要物质成本和行政成本,减少处置不当或失败的风险,确保处置有序有节有效。成果创造以来,公司成功处置煤矸石电厂破产引发的信访问题,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约150万元。
4.2 社会效益
(1)确保了企业安全稳定的局面。构建“五位一体”的信访维稳机制,成功预防和化解了多起突发全体事件,有效保证了公司系统和谐稳定的局面,具有较强的社会效应和示范效应,信访稳定业绩考核在省公司和市政府全部获得满分。近年来,宿州供电公司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先进集体、安徽省电力公司及宿州市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2)为电网企业处企业破产事件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启示。煤矸石电厂是主多分开过程中的破产清算较为典型的一例,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凸显,各类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不断增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概率明显提高。“五位一体”的信访维稳机制的创新和实践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启示。安徽电力信息推广宿州公司工作交流信息:宿州公司稳妥有序开展煤矸石电厂破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