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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了来自银行监管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研究院校审议评选出的“2011年度中国银行业十件大事”。银行业总资产超百万亿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传导灵活稳健货币政策,中国农村信用社成立60周年分列前三位。这十件大事分别为:
1、入世十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实力和国际地位显著提高,总资产超百万亿,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过12 %,主要商业银行不良率下1%,全球千家大银行排名破百,与此同时,在华外资银行稳健发展。
得益于中国入世十年来经济稳步向前的良好发展环境,中国银行业“与狼共舞”,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并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综合实力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截至2011年11月,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07.9745万亿元,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12.3%,主要商业银行不良率降为0.95%。2011年7月,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按一级资本排名的2011年“全球千家大银行排名”中,我国共有101家银行入选,较2010年度增加27家,而入世之初只有9家。其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均名列前十。2011年11月4日,中国银行作为新兴经济体国家和地区的唯一入选银行,上榜国际金融监督和咨询机构金融稳定理事会发布的全球29家具有系统性影响力的银行名单,显示出以中国银行为代表的中国银行业日益成为全球金融领域一支重要和活跃的参与力量。
与此同时,在华发展外资银行积极融入本地市场,稳健发展,并与其部分陷于困境的母行形成鲜明对照。截至2011年11月末,外资银行资产总额2.14万亿元,十年间实现了19%的年均复合增长,不良贷款率0.38%,拨备覆盖率251.56%,流动性比例74.72%,平均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8.2%和17.77%。
2、央行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三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年底又适时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传导灵活稳健货币政策,保持合理信贷投放力度和节奏,信贷投向持续优化,有效支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2011年,央行先后6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各0.5个百分点,同时实施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大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达到21.5%,创历史新高;于2月9日、4月6日和7月7日三次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2.75%提高到3.50%,累计上调0.75个百分点,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5.81%提高到6.56%,累计上调0.75个百分点。12月5日,三年来首次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传导灵活稳健货币政策,保持合理信贷投放力度和节奏,信贷投向持续优化,有效支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截至三季度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57.54万亿元,新增6.49万亿元,同比增长16.7%,各季增量分别为2.54万亿元、1.06万亿元、2.89万亿元。其中小企业贷款增量占比稳步提高,“三农”领域贷款增速高于同期,工业及服务业贷款增速有所回落,房地产贷款增速继续下降,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增量占比则大幅提升。
3、隆重纪念中国农村信用社成立60周年,农村金融机构改革持续推进,支持“三农”发展力度不断加强。
2011年11月22日,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在京举行农村信用社60年发展历程暨金融服务产品博览会和纪念农村信用社成立60周年暨支农评先表彰大会,隆重庆祝中国农村信用社成立60周年。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三农”发展力度,中国银监会2月24日印发了《关于全面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新要求,把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作为应尽义务。截至7月,全国所有省份均已提前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通知》,明确从2011年开始,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县域金融机构开展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促进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三农”,着力提高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扩大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服务“三农”的投入力度,不断提升“三农”和县域的金融服务水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工作小组于8月份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截至11月末,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共有3000多家法人机构,资产和负债分别为12.6万亿元和11.6万亿元,居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二位。近8万个网点,近80万名员工,提供了全国近80%的农户贷款,承担了近80%的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机构覆盖重任。
4、中国银监会连续发文,推动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力度,小微企业贷款连续三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的目标。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战略部署,2011年5月25日,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涉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准入、贷款监管指标差异化、专营机构建设等多个方面,明确提出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企业贷款的金融债。为贯彻落实10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有关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等9项措施,10月24日,中国银监会出台《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明确提出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金额500万元以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并在机构准入、专项金融债、贷款风险权重、不良贷款容忍度、贷款收费等方面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出了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
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宏观政策部署和监管要求,加大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服务创新,截至2011年9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4.8万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27.9%,较去年同期增长24.3%,比全部贷款平均增速高8.4个百分点,连续三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5、六部委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支持香港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
2011年8月,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六部委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至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10月13 日,商务部发布《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允许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来华投资。进一步促进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截至2011年9月末,境内代理银行为境外参加银行共开立1149 个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账户余额2025.2亿元,户均余额1.76 亿元;境外企业在境内共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3734个,账户余额867.7亿元,户均余额2324万元。2011年前三个季度,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1.54万亿元,同比增长6.9倍。
香港作为内地最大的外来直接投资者和内地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窗口和桥梁,进一步发展成为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重要平台。2011年3月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公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指出,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2011年前三个季度,经香港银行处理的人民币贸易结算交易金额超过1.3万亿元人民币,占内地人民币贸易结算总额的八成以上。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已开始成形。
6、监管机构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准则新一轮修订,陆续颁布相关指导意见及管理办法,强化银行业监管。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建议的要求,中国银监会等监管机构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准则新一轮修订,完善我国金融业稳健标准。2011年5月3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6月1日颁布了《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8月15日公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陆续对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标准、杠杆率要求等进行了全面规范。
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标准,做好银信合作转表工作,2011年1月,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设置银信合作产品表外转表内进程表,要求督促商业银行资产转表、信托公司压缩银信合作信托贷款业务,清理规范银信合作业务,做好风险防控。
7、积极配合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综合运用多种金融手段和措施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促进房地产金融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2011年2月12日,中国银监会印发《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信托公司净资本、风险资本计算标准和监管指标做出明确规定,加强对信托公司和房地产信托产品的监管,引导房地产信托市场理性、有序发展。8月4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和重申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信贷支持政策,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信贷支持。截至三季度末,我国房地产贷款增速继续回落,保障房开发贷款增量占比大幅提升,主要金融机构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余额为2808亿元,前三季度累计增加1150亿元,占到同期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量的52.3%,比上半年高出了9个百分点。
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贯彻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通过调整房贷利率、选择性发放多套房贷款、制定贷款投向政策等措施,引导金融资金更多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需求,为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加快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8、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工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要求,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清理规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4月2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工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要求,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十六字方针,以降旧控新为目标,做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通知从新增平台贷款管理到存量平台贷款整改以及平台贷款的风险监测、问责处罚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各级商业银行依据平台公司自身经营性现金流覆盖情况,按照现金流覆盖比例将贷款划分为全覆盖、基本覆盖、半覆盖和无覆盖等四类风险定性,审慎开展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战略合作,加强土地抵押贷款管理,切实根据现金流覆盖情况分类计提风险资本,着力推进平台贷款的退出管理、合同补正、追加抵质押物、增提拨备和提高资本占用成本等任务。目前,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清理规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9、贯彻执行三部委通知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免除部分服务收费,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享有良好基础金融服务的权益。
2011年3月,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自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十一类三十四项服务收费。7月12日,银监会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及收费情况通气会,就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情况、银行服务项目总体情况、服务收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服务和履行社会责任以及舆论监督等方面进行了通报说明。同时首次向社会公布银行服务项目总计1076项,其中个人业务服务项目总计276项,个人有偿服务项目196项,个人免费服务项目为80项,占比29%。7月22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在服务收费方面给消费者以充分知情选择权的自律要求》,从七个方面对会员银行在服务收费方面给消费者以充分知情选择权工作做出了自律规定。全行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各项措施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享有良好基础金融服务的权益。8月3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再紧急下发《关于严格自律、坚决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免除34项服务收费及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要求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服务定价行为,促进银行业中间业务健康发展。
10、监管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机构主要领导相继调整。
2011年10月,因国家金融工作需要,国务院对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三大金融监管机构主要领导做出调整,任命证监会原主席、党委书记尚福林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任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树清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任命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执行董事项俊波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
11月29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相继发布公告称:中国建设银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提名王洪章为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中国农业银行董事会已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蒋超良为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入世十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实力和国际地位显著提高,总资产超百万亿,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过12 %,主要商业银行不良率下1%,全球千家大银行排名破百,与此同时,在华外资银行稳健发展。
得益于中国入世十年来经济稳步向前的良好发展环境,中国银行业“与狼共舞”,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并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综合实力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截至2011年11月,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07.9745万亿元,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12.3%,主要商业银行不良率降为0.95%。2011年7月,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按一级资本排名的2011年“全球千家大银行排名”中,我国共有101家银行入选,较2010年度增加27家,而入世之初只有9家。其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均名列前十。2011年11月4日,中国银行作为新兴经济体国家和地区的唯一入选银行,上榜国际金融监督和咨询机构金融稳定理事会发布的全球29家具有系统性影响力的银行名单,显示出以中国银行为代表的中国银行业日益成为全球金融领域一支重要和活跃的参与力量。
与此同时,在华发展外资银行积极融入本地市场,稳健发展,并与其部分陷于困境的母行形成鲜明对照。截至2011年11月末,外资银行资产总额2.14万亿元,十年间实现了19%的年均复合增长,不良贷款率0.38%,拨备覆盖率251.56%,流动性比例74.72%,平均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8.2%和17.77%。
2、央行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三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年底又适时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传导灵活稳健货币政策,保持合理信贷投放力度和节奏,信贷投向持续优化,有效支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2011年,央行先后6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各0.5个百分点,同时实施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大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达到21.5%,创历史新高;于2月9日、4月6日和7月7日三次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2.75%提高到3.50%,累计上调0.75个百分点,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5.81%提高到6.56%,累计上调0.75个百分点。12月5日,三年来首次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传导灵活稳健货币政策,保持合理信贷投放力度和节奏,信贷投向持续优化,有效支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截至三季度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57.54万亿元,新增6.49万亿元,同比增长16.7%,各季增量分别为2.54万亿元、1.06万亿元、2.89万亿元。其中小企业贷款增量占比稳步提高,“三农”领域贷款增速高于同期,工业及服务业贷款增速有所回落,房地产贷款增速继续下降,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增量占比则大幅提升。
3、隆重纪念中国农村信用社成立60周年,农村金融机构改革持续推进,支持“三农”发展力度不断加强。
2011年11月22日,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在京举行农村信用社60年发展历程暨金融服务产品博览会和纪念农村信用社成立60周年暨支农评先表彰大会,隆重庆祝中国农村信用社成立60周年。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三农”发展力度,中国银监会2月24日印发了《关于全面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新要求,把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作为应尽义务。截至7月,全国所有省份均已提前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通知》,明确从2011年开始,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县域金融机构开展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促进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三农”,着力提高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扩大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服务“三农”的投入力度,不断提升“三农”和县域的金融服务水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工作小组于8月份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截至11月末,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共有3000多家法人机构,资产和负债分别为12.6万亿元和11.6万亿元,居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二位。近8万个网点,近80万名员工,提供了全国近80%的农户贷款,承担了近80%的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机构覆盖重任。
4、中国银监会连续发文,推动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力度,小微企业贷款连续三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的目标。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战略部署,2011年5月25日,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涉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准入、贷款监管指标差异化、专营机构建设等多个方面,明确提出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企业贷款的金融债。为贯彻落实10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有关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等9项措施,10月24日,中国银监会出台《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明确提出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金额500万元以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并在机构准入、专项金融债、贷款风险权重、不良贷款容忍度、贷款收费等方面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出了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
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宏观政策部署和监管要求,加大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服务创新,截至2011年9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4.8万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27.9%,较去年同期增长24.3%,比全部贷款平均增速高8.4个百分点,连续三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5、六部委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支持香港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
2011年8月,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六部委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至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10月13 日,商务部发布《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允许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来华投资。进一步促进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截至2011年9月末,境内代理银行为境外参加银行共开立1149 个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账户余额2025.2亿元,户均余额1.76 亿元;境外企业在境内共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3734个,账户余额867.7亿元,户均余额2324万元。2011年前三个季度,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1.54万亿元,同比增长6.9倍。
香港作为内地最大的外来直接投资者和内地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窗口和桥梁,进一步发展成为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重要平台。2011年3月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公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指出,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2011年前三个季度,经香港银行处理的人民币贸易结算交易金额超过1.3万亿元人民币,占内地人民币贸易结算总额的八成以上。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已开始成形。
6、监管机构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准则新一轮修订,陆续颁布相关指导意见及管理办法,强化银行业监管。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建议的要求,中国银监会等监管机构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准则新一轮修订,完善我国金融业稳健标准。2011年5月3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6月1日颁布了《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8月15日公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陆续对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标准、杠杆率要求等进行了全面规范。
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标准,做好银信合作转表工作,2011年1月,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设置银信合作产品表外转表内进程表,要求督促商业银行资产转表、信托公司压缩银信合作信托贷款业务,清理规范银信合作业务,做好风险防控。
7、积极配合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综合运用多种金融手段和措施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促进房地产金融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2011年2月12日,中国银监会印发《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信托公司净资本、风险资本计算标准和监管指标做出明确规定,加强对信托公司和房地产信托产品的监管,引导房地产信托市场理性、有序发展。8月4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和重申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信贷支持政策,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信贷支持。截至三季度末,我国房地产贷款增速继续回落,保障房开发贷款增量占比大幅提升,主要金融机构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余额为2808亿元,前三季度累计增加1150亿元,占到同期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量的52.3%,比上半年高出了9个百分点。
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贯彻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通过调整房贷利率、选择性发放多套房贷款、制定贷款投向政策等措施,引导金融资金更多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需求,为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加快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8、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工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要求,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清理规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4月2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工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要求,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十六字方针,以降旧控新为目标,做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通知从新增平台贷款管理到存量平台贷款整改以及平台贷款的风险监测、问责处罚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各级商业银行依据平台公司自身经营性现金流覆盖情况,按照现金流覆盖比例将贷款划分为全覆盖、基本覆盖、半覆盖和无覆盖等四类风险定性,审慎开展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战略合作,加强土地抵押贷款管理,切实根据现金流覆盖情况分类计提风险资本,着力推进平台贷款的退出管理、合同补正、追加抵质押物、增提拨备和提高资本占用成本等任务。目前,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清理规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9、贯彻执行三部委通知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免除部分服务收费,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享有良好基础金融服务的权益。
2011年3月,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自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十一类三十四项服务收费。7月12日,银监会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及收费情况通气会,就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情况、银行服务项目总体情况、服务收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服务和履行社会责任以及舆论监督等方面进行了通报说明。同时首次向社会公布银行服务项目总计1076项,其中个人业务服务项目总计276项,个人有偿服务项目196项,个人免费服务项目为80项,占比29%。7月22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在服务收费方面给消费者以充分知情选择权的自律要求》,从七个方面对会员银行在服务收费方面给消费者以充分知情选择权工作做出了自律规定。全行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各项措施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享有良好基础金融服务的权益。8月3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再紧急下发《关于严格自律、坚决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免除34项服务收费及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要求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服务定价行为,促进银行业中间业务健康发展。
10、监管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机构主要领导相继调整。
2011年10月,因国家金融工作需要,国务院对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三大金融监管机构主要领导做出调整,任命证监会原主席、党委书记尚福林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任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树清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任命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执行董事项俊波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
11月29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相继发布公告称:中国建设银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提名王洪章为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中国农业银行董事会已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蒋超良为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