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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国家各级水利部门对如何搞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提高抗旱抗洪强度,列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纳入水利工作的主要议题,上下各级一致高度重视,不断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理论研究,成效明显,但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因措施不到位、管理有缺陷而引发了各类问题。对此,笔者结合实践,就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一、坚决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全面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的可靠保证,是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根本前提。如果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其他建设管理工作也将无法深入开展。那么,如何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本人认为:一是要不打折扣地贯彻执行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针对当前水利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体制,按照项目类别组建项目法人;二是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资质审查制度,明确项目法人,对没有按照规定要求组建项目法人的不进行有关项目的各种审批工作;三是要按照精、专、严(业务精、专业性强、要求标准严)的原则,严格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配备。
二、完善和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各级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已经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今后,招标投标工作还应坚持不懈地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尽量采取公开招标,严格限制邀请招标,保证优秀的施工企业中标。二是加强标底编制和评标专家的保密性,加大工作力度,做好保密工作,严防人为涉密,对违法违纪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三是进一步完善招标程序,制定先进的评标办法,要积极吸取外行业的先进经验,改进现有的招标程序和评标办法,使其更加合理、规范、科学。
三、健全配置水利建设项目中介服务职能
目前,大多数的水利建设市场特别是县一级水利建设市场中仅有比较完善的监理服务体系,其他如造价咨询、招标投标咨询等方面的中介组织基本上是空白,项目法人单位和施工企业需要这方面服务时只能找政府部门和设计单位,不利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规范运行。因此,应完善水利建设市场的中介服务组织,各级水利部门尤其是县一级水利管理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和制度,规范中介组织的服务与管理。
四、切实加强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管理
建设监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强调市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的机能,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从青岛莱西市看,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水利建设监理工作已经有了很好的发展,监理人员的数量、质量都在不断增长和提高,各种监理制度也正在不断完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监理人员龄化、业务素质较低、机构不尽完善、项目法人对监理工作不重视等。为此,本人建议:首先要继续加大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其次,监理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监理工作属于服务行业,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监理行为要控制在业主的授权范围之内,要以合同为准则,坚持“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三是,要实行“小业主,大监理”,推行全方位监理。四是,各级水利部门要尽快出台和完善监理规范等示范文本,出台监理取费标准、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政策性文件,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为促进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坚持不懈地加大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国家水利部制定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早于1987年8月25日就颁布实施。各级水利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本《规定》要求,完善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使质量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局面。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本人认为:一方面要加深对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是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和项目运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工作渗透到工程的方方面面因此,必须不断完善监督手段,强化管理职能,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另一方面,要强化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各段验收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鉴定意见,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必须由质量监督部门参与处理,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不仅要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而且还要检查督促项目法人单位及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体系及运行状况,树立起质量监督部门在质量管理中的权威性。第三方面,要加强项目检查,积极发挥社会舆论对质量监督的作用,要选择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水平高的专家,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严格履行稽查职责。
综上所述,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无论是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都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施工标准,扎实抓好工程质量,并以严谨的态度,强有力的措施予以执行,共同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圆满完成各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与管理总目标。
一、坚决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全面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的可靠保证,是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根本前提。如果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其他建设管理工作也将无法深入开展。那么,如何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本人认为:一是要不打折扣地贯彻执行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针对当前水利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体制,按照项目类别组建项目法人;二是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资质审查制度,明确项目法人,对没有按照规定要求组建项目法人的不进行有关项目的各种审批工作;三是要按照精、专、严(业务精、专业性强、要求标准严)的原则,严格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配备。
二、完善和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各级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已经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今后,招标投标工作还应坚持不懈地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尽量采取公开招标,严格限制邀请招标,保证优秀的施工企业中标。二是加强标底编制和评标专家的保密性,加大工作力度,做好保密工作,严防人为涉密,对违法违纪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三是进一步完善招标程序,制定先进的评标办法,要积极吸取外行业的先进经验,改进现有的招标程序和评标办法,使其更加合理、规范、科学。
三、健全配置水利建设项目中介服务职能
目前,大多数的水利建设市场特别是县一级水利建设市场中仅有比较完善的监理服务体系,其他如造价咨询、招标投标咨询等方面的中介组织基本上是空白,项目法人单位和施工企业需要这方面服务时只能找政府部门和设计单位,不利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规范运行。因此,应完善水利建设市场的中介服务组织,各级水利部门尤其是县一级水利管理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和制度,规范中介组织的服务与管理。
四、切实加强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管理
建设监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强调市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的机能,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从青岛莱西市看,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水利建设监理工作已经有了很好的发展,监理人员的数量、质量都在不断增长和提高,各种监理制度也正在不断完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监理人员龄化、业务素质较低、机构不尽完善、项目法人对监理工作不重视等。为此,本人建议:首先要继续加大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其次,监理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监理工作属于服务行业,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监理行为要控制在业主的授权范围之内,要以合同为准则,坚持“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三是,要实行“小业主,大监理”,推行全方位监理。四是,各级水利部门要尽快出台和完善监理规范等示范文本,出台监理取费标准、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政策性文件,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为促进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坚持不懈地加大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国家水利部制定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早于1987年8月25日就颁布实施。各级水利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本《规定》要求,完善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使质量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局面。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本人认为:一方面要加深对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是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和项目运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工作渗透到工程的方方面面因此,必须不断完善监督手段,强化管理职能,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另一方面,要强化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各段验收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鉴定意见,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必须由质量监督部门参与处理,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不仅要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而且还要检查督促项目法人单位及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体系及运行状况,树立起质量监督部门在质量管理中的权威性。第三方面,要加强项目检查,积极发挥社会舆论对质量监督的作用,要选择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水平高的专家,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严格履行稽查职责。
综上所述,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无论是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都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施工标准,扎实抓好工程质量,并以严谨的态度,强有力的措施予以执行,共同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圆满完成各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与管理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