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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推动新兴社会形态的产生,人类进入网络社会发展阶段。当前,我国网络社会治理面临多重障碍,传统社会治理模式不能适应网络社会的治理需求,民主、开放、多元共治的治理机制亟待构建。法律规制和社会文化塑造是网络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二者相互交融、互为促进。法律规制需要顺应社会文化发展趋势,网络文化发展强调法律意识强化,促使制度的外部约束内化为社会个体的内心认知并主动接受,构建法律规制和文化塑造良性互动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