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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长达一年新三板金融企业的自查整改宽限期正式迎来收官。但正如市场所预期,并非所有类金融企业都能如期按要求披露自查结果,而这在全国股转系统《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的八项细化要求的私募领域里,表现尤为突出。
记者统计发现,截至5月27日,仅有12家新三板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私募机构”)发布了是否符合《通知》新增挂牌条件的自查报告。其中,包括拥湾资产在内,有3家机构选择了在5月27日当天“临场交卷”。
4家机构“临场交卷”
2016年5月27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通知》,在此前规定的基础上,对私募机构新增8个方面的新三板挂牌条件,例如,管理费收入与业绩报酬之和须占收入来源的80%以上;持续运营5年以上,且至少存在一支管理基金已实现退出;创业投资类私募机构最近3年年均实缴资产管理规模在20亿元以上,私募股权类私募机构最近3年年均实缴资产管理规模在50亿元以上;已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并合规运作、信息填报和更新及时准确。
按《通知》要求,挂牌私募机构和主办券商需要双双提交自查报告与核查报告。今年5月27日,在《通知》整改宽限期到期的最后一天,银纪资产、拥湾资产、苏河汇3家私募机构及相关主办券商踩点披露了自查、核查报告。由此,在28家新三板私募机构中,完整提交自查报告的挂牌私募数量共有12家。
“不少私募机构显然还不满足要求,或者此前在整改过程中一直存在拖延,但是大限日到了,所以有的机构加班加点地在最后一刻提交报告,也是正常的。”一位参与某私募机构有关类金融要求核查的券商人士称。
“有意思的是,部分券商、私募提交报告的时间并不一致,与它们对于自查核查的态度不同有关系。”上述参与核查的券商人士称,一些券商希望尽早反馈,但挂牌私募则想再等等;甚至存在有的券商早早进行了核查,而挂牌私募一直不积极自查的情况。
面对是否履行新三板私募机构自查、核查要求的矛盾,一些业内人士也颇感无奈。“《通知》新增要求的口径是比较严格的,许多类金融企业也不知道怎么办,不少私募可能也没太在意,所以就一直拖着。”中泰证券一位新三板业务人士表示,这也是一些公司没法也没有提交的原因。
亦有業内人士认为,在失去行业所觊觎的“LP(有限合伙人)份额转股”功能后,多数私募机构也对新三板失去了兴趣,因此是否满足要求也变得“无足轻重”。“其实私募机构挂牌新三板,很大程度上是想模仿九鼎股份的‘LP份额置换股份’模式。但目前这种套路被叫停了,私募机构对新三板的期待也越来越有限。所以,不少机构可能索性把这个自查的事的放在了一边。”北京一家私募机构市场总监表示。
部分机构选择被摘牌
全国股转系统对于不满足要求的私募机构,是有着清晰的处理预期的。《通知》明确,“不符合新增挂牌条件的的,应当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年内进行整改,未按期整改的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摘牌。”
有知情人士透露,目前监管层内部也在就存量挂牌私募机构的界定、处置方案进行讨论。不过,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不合格以及未按要求提交自查报告的私募被摘牌的概率仍然较高。
“之前《通知》已经明确过对不满足几项规则的要予以摘牌了,如果这时候再开口子,将会让监管政策的威信大打折扣。”上述参与核查的券商人士坦言,而且,这对于一些尽量满足监管要求的私募机构来说,也不公平。
记者注意到,面对金融类企业的严格监管预期,踩点交卷的苏河汇选择了放弃私募业务,其自查报告中称,会将自身直接管理的私募基金转让,且已于3月提交了私募管理人注销申请。“这是保住新三板壳的一种方式,说明苏河汇还是比较看中新三板市场的。”前述中泰证券人士称。
与苏河汇不同,不满足管理规模要求的拥湾资产则做出类似“承诺”的表达称,今年下半年将与相关上市公司共同发起产业并购基金;而在整改期结束后,全国股转系统将允许私募机构适度再融资,加之拥湾资产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获取的收益,公司“规模会实现迅速扩张”,并在未来三年规模将符合监管要求。
事实上,拥湾资产和监管要求的标准相差甚远。根据《通知》要求,股权投资私募机构的年均资产规模须在50亿元以上;而截至2016年底,拥湾资产的实缴管理规模不足5亿元。
“这种承诺及自查结论很有可能意义不大,仅仅是一种形式上对自查要求的满足。”上述中泰证券人士称,“因为50亿元已经明确了是对最近3年这个时间点;你如果说未来三年或是以后三年,显然是答非所问。”
此外,也有部分私募机构在“答考”途中选择了放弃并另寻他路。例如,合晟资产的主办券商日信证券早在去年《通知》下发不足一个月时,就出具了核查报告。今年年初,合晟资产却宣布拟从中路股份等股东手中以3.1亿元购买瑞龙期货的全资控股权。在业内看来,合晟资产此举是试图实现向非私募机构转型。但截至目前,上述筹划也尚未完成。于是,在5月27日到来之前,合晟资产5月12日公告宣布摘牌。
“如果是现金收购期货公司,那么挂牌对合晟资产的意义也十分有限,相反还很容易被困住手脚。”一位接近瑞龙期货人士称,“摘牌并不意味着合晟资产就会放弃对瑞龙期货的收购,这个运作很有可能摘牌后再进行。反之,运作期货公司后再进行挂牌,反而是符合监管要求的,因为期货公司毕竟是个持牌机构。”
记者统计发现,截至5月27日,仅有12家新三板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私募机构”)发布了是否符合《通知》新增挂牌条件的自查报告。其中,包括拥湾资产在内,有3家机构选择了在5月27日当天“临场交卷”。
4家机构“临场交卷”
2016年5月27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通知》,在此前规定的基础上,对私募机构新增8个方面的新三板挂牌条件,例如,管理费收入与业绩报酬之和须占收入来源的80%以上;持续运营5年以上,且至少存在一支管理基金已实现退出;创业投资类私募机构最近3年年均实缴资产管理规模在20亿元以上,私募股权类私募机构最近3年年均实缴资产管理规模在50亿元以上;已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并合规运作、信息填报和更新及时准确。
按《通知》要求,挂牌私募机构和主办券商需要双双提交自查报告与核查报告。今年5月27日,在《通知》整改宽限期到期的最后一天,银纪资产、拥湾资产、苏河汇3家私募机构及相关主办券商踩点披露了自查、核查报告。由此,在28家新三板私募机构中,完整提交自查报告的挂牌私募数量共有12家。
“不少私募机构显然还不满足要求,或者此前在整改过程中一直存在拖延,但是大限日到了,所以有的机构加班加点地在最后一刻提交报告,也是正常的。”一位参与某私募机构有关类金融要求核查的券商人士称。
“有意思的是,部分券商、私募提交报告的时间并不一致,与它们对于自查核查的态度不同有关系。”上述参与核查的券商人士称,一些券商希望尽早反馈,但挂牌私募则想再等等;甚至存在有的券商早早进行了核查,而挂牌私募一直不积极自查的情况。
面对是否履行新三板私募机构自查、核查要求的矛盾,一些业内人士也颇感无奈。“《通知》新增要求的口径是比较严格的,许多类金融企业也不知道怎么办,不少私募可能也没太在意,所以就一直拖着。”中泰证券一位新三板业务人士表示,这也是一些公司没法也没有提交的原因。
亦有業内人士认为,在失去行业所觊觎的“LP(有限合伙人)份额转股”功能后,多数私募机构也对新三板失去了兴趣,因此是否满足要求也变得“无足轻重”。“其实私募机构挂牌新三板,很大程度上是想模仿九鼎股份的‘LP份额置换股份’模式。但目前这种套路被叫停了,私募机构对新三板的期待也越来越有限。所以,不少机构可能索性把这个自查的事的放在了一边。”北京一家私募机构市场总监表示。
部分机构选择被摘牌
全国股转系统对于不满足要求的私募机构,是有着清晰的处理预期的。《通知》明确,“不符合新增挂牌条件的的,应当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年内进行整改,未按期整改的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摘牌。”
有知情人士透露,目前监管层内部也在就存量挂牌私募机构的界定、处置方案进行讨论。不过,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不合格以及未按要求提交自查报告的私募被摘牌的概率仍然较高。
“之前《通知》已经明确过对不满足几项规则的要予以摘牌了,如果这时候再开口子,将会让监管政策的威信大打折扣。”上述参与核查的券商人士坦言,而且,这对于一些尽量满足监管要求的私募机构来说,也不公平。
记者注意到,面对金融类企业的严格监管预期,踩点交卷的苏河汇选择了放弃私募业务,其自查报告中称,会将自身直接管理的私募基金转让,且已于3月提交了私募管理人注销申请。“这是保住新三板壳的一种方式,说明苏河汇还是比较看中新三板市场的。”前述中泰证券人士称。
与苏河汇不同,不满足管理规模要求的拥湾资产则做出类似“承诺”的表达称,今年下半年将与相关上市公司共同发起产业并购基金;而在整改期结束后,全国股转系统将允许私募机构适度再融资,加之拥湾资产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获取的收益,公司“规模会实现迅速扩张”,并在未来三年规模将符合监管要求。
事实上,拥湾资产和监管要求的标准相差甚远。根据《通知》要求,股权投资私募机构的年均资产规模须在50亿元以上;而截至2016年底,拥湾资产的实缴管理规模不足5亿元。
“这种承诺及自查结论很有可能意义不大,仅仅是一种形式上对自查要求的满足。”上述中泰证券人士称,“因为50亿元已经明确了是对最近3年这个时间点;你如果说未来三年或是以后三年,显然是答非所问。”
此外,也有部分私募机构在“答考”途中选择了放弃并另寻他路。例如,合晟资产的主办券商日信证券早在去年《通知》下发不足一个月时,就出具了核查报告。今年年初,合晟资产却宣布拟从中路股份等股东手中以3.1亿元购买瑞龙期货的全资控股权。在业内看来,合晟资产此举是试图实现向非私募机构转型。但截至目前,上述筹划也尚未完成。于是,在5月27日到来之前,合晟资产5月12日公告宣布摘牌。
“如果是现金收购期货公司,那么挂牌对合晟资产的意义也十分有限,相反还很容易被困住手脚。”一位接近瑞龙期货人士称,“摘牌并不意味着合晟资产就会放弃对瑞龙期货的收购,这个运作很有可能摘牌后再进行。反之,运作期货公司后再进行挂牌,反而是符合监管要求的,因为期货公司毕竟是个持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