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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高原在全国乃至亚洲的生态安全中具有战略地位,但近几十年来该地区的生态环境在逐年恶化。因而,必须制定出符合实际的生态环保法,对这一地区的生态环境予以保护。由于青藏高原的主体民族是藏族,具有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总体精神的生态文化观。并以可持续发展和公众参与原则为集中体现。因而,在青藏高原生态环保立法中,应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主要立法指导思想,以可持续发展和公众参与为主要立法原则,对高原藏族生态文化进行充分吸收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