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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25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32-5281(2015)4
摘要:随着人类社会的发达,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广泛,人们的自我维护、维权意识的持续增强,病人在医院看病会利用法律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护理工作作为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怎样去防范护患纠纷,避免护士的违章违法行为,已成为护理管理者共同关心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急诊护理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且提出相应措施。
关键词:急诊护理;法律问题;问题措施
1、急诊工作中易引发法律的问题
1.1侥幸心理
护士在工作中不主动、不安心、办事意识不足、规范意识不足、交接班意识不强、巡视力度不足、三查七对不够严厉,特别在工作繁忙时,缺少慎独精神,幻有侥幸心理,频频自作主张缩减操作程序,从而引起法律问题。
1.2医嘱欠规范
在临床工作中,常有护士凭经验或不自觉地超越护士职业权限,例如:患者主诉入睡很难入眠、伤口疾苦、高热等,护士觉得麻烦而不扰乱值班医生,擅自做主给患者使用药物,比如止痛剂、镇静剂、退热药等;护士将病情的转变见知给医生后有时医生没能到床前观察患者都会医嘱用药,护士知道非抢救情形下不能实行口头医嘱,但由于与医生太熟碍于情面选择了执行,因此,患者的病情一旦出现转变或者有争议时,而且病历中也没医嘱记录,护士或许会被认定为超越职业权限并且私自对患者进行治疗,由此而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在工作中发觉医嘱中有存在错误时,护理人员须尽快向医生提出并予以纠正,如果继续错误地执行医嘱,给患者造成损害且酿成不良后果,护理人员将与医生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1.3急诊记录的漏记
抢救记录是护理人员对医护人员为患者进行抢救治疗、实施护理以及患者病情动态改变的记录。是护士执行医嘱实施抢救治疗护理的主要依据。在法律上有其不容忽视的重要性,应认真、客观、真实地记录。包括患者来科的时间、状况,采取的抢救方法、护理措施及效果、病情转归等。漏记、错记等均可能成为日后的法律问题。
1.4侵权行为
患者作为特殊的群体,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但护士在履行的过程,倘若不认真会存在侵权行为。
(1)护士在执业的过程,窥察或者有意曝光病人隐私部位,由此而侵犯患者隐私权。如在实行阴部的护理时,没有给其部位遮挡等;
(2)护士在执业的过程,对患者的态度恶劣,由此给患者造成语言的极度刺激,造成患者心理或者行为障碍,同时在急诊抢救病人的过程,由于费用问题耽误患者的抢救时间,因此侵犯了患者的健康生命权;
(3)护士在的过程,尤其在进行损害性操作时,未事先对病人进行宣教、告知,则侵犯了病人的知情权。
1.5知情同意权得不到重视
患者的知情权,是指患者有权知道为其采取治疗、护理等操作的有关信息的权利和有自
愿同意或拒绝接受的权利。患者作为特殊的消费者,有权了解所患疾病的信息、治疗、
护理方案,医务人员有义务将其告知。护士在执行时没有耐心解释,不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进行各项医疗操作将构成知情权、同意权侵犯,因而有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2、急诊工作中法律问题的防范措施
2.1加强工作态度、责任心
护理工作面对的是“人”这一特殊的服务对象,护理过失可直接导致患者痛苦和生命安危,因此护士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极端负责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个患者,这是防止一切差错事故的关键。在护理工作中應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在护理操作过程中切记5个不可:不可随意简化操作程序;不可忽视每一查、每一对;不可存在丝毫的侥幸心理;不可凭借主观经验和估计行事;不可
忽视操作中的病情观察。
2.2正确执行医嘱
护士在临床中一方面要及时、准确地执行医嘱,另一方面,对有疑问的医嘱应问清楚后再执行。在特殊情况下,如:急诊和危重患者抢救时,为了争取时间,医生采取口头医嘱
,护士应复述一遍,当医生确认无误后护士才可执行操作;在抢救工作结束后,护士应叮嘱医生在短时间内补记医嘱,不可无故拖延、涂改和更改医嘱;如发现医嘱有疑义,应及时与医生取得联系,并出示抢救中的原始记录加以确认和对照,这是行使护士合法权益的体现。
2.3做好详细记录
护士在护理行为中要做好记录,特别是关键性的护理操作要留有护理记录。如在院前急救行为中,要准确真实完整记录接听电话的时间、求救地址、电话号码及到达现场时间等。病人是否来院诊治都应让病人签字。对于一些创伤性操作,病人是否同意做,都应做好记录,让病人签字。如对于自杀患者口服药物中毒,来院洗胃时,又诉说未服药,拒绝洗胃,遇到此种情况,一定要详细真实记录,并让患者或家属签字。再如在院前急救时,有时接诊病人要求转往他院诊治,对此,在出诊记录中应该详细记录。而对于一些无主病人的救治,更应准确真实详细记录病人的情况,除记录病情外,还应记录病人随身物品等。如病人能签字最好,若无法签字时,医护人员至少两人以上在记录上签字。接诊涉嫌刑事案件的病人要及时上报公安部门。
2.4加强法制观念
在护理行为中,一直强调医疗服务以“病人为中心”。重点着力解决病人的痛苦,挽救病人的生命,忽视了在医疗行为中的法律问题。而急诊护士面临突发事件或接诊急危重病人多,在实行“举证倒置”的新形势下,若不加强法律学习,不规范护理行为,即易引起护理纠纷,导致病人上诉法院。因此,护士在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一定要加强法律学习,以法履职,尽心尽责,为病人提供服务,确保病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3、结语
随着人们对法律知识了解的提升,医护人员的医疗护理中,不但要提供高超的医疗技术及服务,更要增强自己的法律知识,一定要确保患者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要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在工作中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并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技术水平,才能尽可能避免医患纠纷,营造医患和谐氛围。
参考文献
[1] 宗家惠.护理行为涉及的法律问题与对策[J].新医学学刊.2008.5(11)
[2] 胡榴珍.胡雅华.蔡宝生.护士行为中的法律责任及防范对策[J].中国民康医学.2010.22(4)
[3] 田丹生.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5.21(4)
摘要:随着人类社会的发达,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广泛,人们的自我维护、维权意识的持续增强,病人在医院看病会利用法律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护理工作作为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怎样去防范护患纠纷,避免护士的违章违法行为,已成为护理管理者共同关心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急诊护理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且提出相应措施。
关键词:急诊护理;法律问题;问题措施
1、急诊工作中易引发法律的问题
1.1侥幸心理
护士在工作中不主动、不安心、办事意识不足、规范意识不足、交接班意识不强、巡视力度不足、三查七对不够严厉,特别在工作繁忙时,缺少慎独精神,幻有侥幸心理,频频自作主张缩减操作程序,从而引起法律问题。
1.2医嘱欠规范
在临床工作中,常有护士凭经验或不自觉地超越护士职业权限,例如:患者主诉入睡很难入眠、伤口疾苦、高热等,护士觉得麻烦而不扰乱值班医生,擅自做主给患者使用药物,比如止痛剂、镇静剂、退热药等;护士将病情的转变见知给医生后有时医生没能到床前观察患者都会医嘱用药,护士知道非抢救情形下不能实行口头医嘱,但由于与医生太熟碍于情面选择了执行,因此,患者的病情一旦出现转变或者有争议时,而且病历中也没医嘱记录,护士或许会被认定为超越职业权限并且私自对患者进行治疗,由此而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在工作中发觉医嘱中有存在错误时,护理人员须尽快向医生提出并予以纠正,如果继续错误地执行医嘱,给患者造成损害且酿成不良后果,护理人员将与医生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1.3急诊记录的漏记
抢救记录是护理人员对医护人员为患者进行抢救治疗、实施护理以及患者病情动态改变的记录。是护士执行医嘱实施抢救治疗护理的主要依据。在法律上有其不容忽视的重要性,应认真、客观、真实地记录。包括患者来科的时间、状况,采取的抢救方法、护理措施及效果、病情转归等。漏记、错记等均可能成为日后的法律问题。
1.4侵权行为
患者作为特殊的群体,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但护士在履行的过程,倘若不认真会存在侵权行为。
(1)护士在执业的过程,窥察或者有意曝光病人隐私部位,由此而侵犯患者隐私权。如在实行阴部的护理时,没有给其部位遮挡等;
(2)护士在执业的过程,对患者的态度恶劣,由此给患者造成语言的极度刺激,造成患者心理或者行为障碍,同时在急诊抢救病人的过程,由于费用问题耽误患者的抢救时间,因此侵犯了患者的健康生命权;
(3)护士在的过程,尤其在进行损害性操作时,未事先对病人进行宣教、告知,则侵犯了病人的知情权。
1.5知情同意权得不到重视
患者的知情权,是指患者有权知道为其采取治疗、护理等操作的有关信息的权利和有自
愿同意或拒绝接受的权利。患者作为特殊的消费者,有权了解所患疾病的信息、治疗、
护理方案,医务人员有义务将其告知。护士在执行时没有耐心解释,不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进行各项医疗操作将构成知情权、同意权侵犯,因而有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2、急诊工作中法律问题的防范措施
2.1加强工作态度、责任心
护理工作面对的是“人”这一特殊的服务对象,护理过失可直接导致患者痛苦和生命安危,因此护士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极端负责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个患者,这是防止一切差错事故的关键。在护理工作中應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在护理操作过程中切记5个不可:不可随意简化操作程序;不可忽视每一查、每一对;不可存在丝毫的侥幸心理;不可凭借主观经验和估计行事;不可
忽视操作中的病情观察。
2.2正确执行医嘱
护士在临床中一方面要及时、准确地执行医嘱,另一方面,对有疑问的医嘱应问清楚后再执行。在特殊情况下,如:急诊和危重患者抢救时,为了争取时间,医生采取口头医嘱
,护士应复述一遍,当医生确认无误后护士才可执行操作;在抢救工作结束后,护士应叮嘱医生在短时间内补记医嘱,不可无故拖延、涂改和更改医嘱;如发现医嘱有疑义,应及时与医生取得联系,并出示抢救中的原始记录加以确认和对照,这是行使护士合法权益的体现。
2.3做好详细记录
护士在护理行为中要做好记录,特别是关键性的护理操作要留有护理记录。如在院前急救行为中,要准确真实完整记录接听电话的时间、求救地址、电话号码及到达现场时间等。病人是否来院诊治都应让病人签字。对于一些创伤性操作,病人是否同意做,都应做好记录,让病人签字。如对于自杀患者口服药物中毒,来院洗胃时,又诉说未服药,拒绝洗胃,遇到此种情况,一定要详细真实记录,并让患者或家属签字。再如在院前急救时,有时接诊病人要求转往他院诊治,对此,在出诊记录中应该详细记录。而对于一些无主病人的救治,更应准确真实详细记录病人的情况,除记录病情外,还应记录病人随身物品等。如病人能签字最好,若无法签字时,医护人员至少两人以上在记录上签字。接诊涉嫌刑事案件的病人要及时上报公安部门。
2.4加强法制观念
在护理行为中,一直强调医疗服务以“病人为中心”。重点着力解决病人的痛苦,挽救病人的生命,忽视了在医疗行为中的法律问题。而急诊护士面临突发事件或接诊急危重病人多,在实行“举证倒置”的新形势下,若不加强法律学习,不规范护理行为,即易引起护理纠纷,导致病人上诉法院。因此,护士在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一定要加强法律学习,以法履职,尽心尽责,为病人提供服务,确保病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3、结语
随着人们对法律知识了解的提升,医护人员的医疗护理中,不但要提供高超的医疗技术及服务,更要增强自己的法律知识,一定要确保患者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要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在工作中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并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技术水平,才能尽可能避免医患纠纷,营造医患和谐氛围。
参考文献
[1] 宗家惠.护理行为涉及的法律问题与对策[J].新医学学刊.2008.5(11)
[2] 胡榴珍.胡雅华.蔡宝生.护士行为中的法律责任及防范对策[J].中国民康医学.2010.22(4)
[3] 田丹生.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