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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实际上突破了现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本文在此以广东省为例探讨此类"违法"行为之试点如何成为可能。借助规范分析的方法,通过对广东省政府规章和广东省高院规范性文件解读,指出法院通过"司法审查有限原则"将相应法律风险转嫁政府,而地方政府事实上无需为"违法"试点行为承担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进而为试点营造了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