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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每年将对上一学年度全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进行抽检。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抽检比例为10%左右,抽检论文从国家图书馆直接调取;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负责组织,抽检比例为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