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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民商事法律地位在新《公司法》颁布后得到确认,民商事法作为前置法承认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后,刑法作为保障法是否承认一人公司作为单位犯罪主体引起不少争议。一人公司的犯罪主体类型定性的关键在于一人公司的“适格性”把握。结合“二次违法性理论”原理,如果一人公司在公司法上符合公司的适格性要求,又满足刑法上适格性的要求,一人公司则具备单位犯罪的主体资格。而在一人公司适格性受损的情形下又得具体区分是构成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