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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征用权作为一种公权力,是国防征用活动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一国国防公共权力的法律表达,国防公共利益是其存在的"合理内核";私人财产权的当代"扩张",使其与国防征用权客观上发生着冲突,此冲突的实质是其背后国防公共利益与私人个体利益间的冲突。作为两种表达差异的法律权利,两者冲突表象下亦蕴含着平衡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