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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加拿大各地区的学费政策差别很大,但整体上由于政府拨款的下降,学费标准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学生资助以贷款为主,尤其是一些放松学费管制的专业,学费水平急剧增长,毕业生的债务负担加重。
[关键词] 加拿大 高等教育 学费政策
加拿大共有157所公立大学和有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75所公立专科学院和其他类型的没有学位授予权的高校。2004-2005学年,共有78.5万名四年制全日制大学生。2004年,加拿大为13.5万名学士、2.6万名硕士和4 000名博士授予了学位。2003年,加拿大的专科学校共有78.6万名全日制和兼读制学生注册。
加拿大联邦政府不设教育部,因而没有全国统一的教育体制。在分权的联邦制下,1867年的加拿大《宪法》规定:每个省都可以制定自己的教育法。近几年来,加拿大的部分地区开始对全部或部分专业放松学费管制,导致学费水平急剧增长,也有部分地区开始强化学费管制,学费水平有所降低。本文将主要以人口最多、经济最发达的安大略省(Ontario,位于加拿大中东部)为例对加拿大的学费标准、学生资助和财政拨款以及放松学费管制等学费政策进行分析。
一、学费标准
尽管加拿大高等教育学费多年来一直处于上升态势,但1970和1980年代经过通货膨胀调整的平均学费水平是下降的,从1990年开始才大大高于一般物价水平的增长。1990-1991到2003-2004学年间,本科生的平均学费提高了近180%。以安大略省为例,2003年其本科生的学费在各省中处于第二高的地位,仅次于新斯科舍(Nova Scotia)。1993~2003年,安大略本科生的平均学费从2 076加元增加到4 923加元,比全国平均水平多了1 000加元,10年间增加了137%,居各省之最(同一时期加拿大全国的平均学费提高了99%)。2002-2003学年和2003-2004学年,安大略省的学费增长了15.5%。
二、学生资助
加拿大的学生财政资助由联邦和省政府共同负责,包括贷款、补助和税收扣除。2003年,联邦和省政府学生资助的总额为44亿加元。
加拿大政府通过大学生贷款计划向学生提供政府负担一部分利息的贷款。一般要求学生在毕业6个月后开始偿还贷款。加拿大的学生贷款项目(Canada Student Loans Program)加上各地方政府的贷款和无息贷款每年可向35万名大学生提供资助。加拿大千禧年奖学金基金会(Canada Millenium Scholarship Foundation)每年向10万名大学生提供总额2.85亿加元的奖学金。另外,学生父母还可以根据加拿大储蓄补助项目(Canada Savings Grant Program)得到一部分储蓄补贴。
近年来高等教育的税收扣除有所增加,2004年联邦政府为此花费13亿加元,省一级政府在税收扣除上的税式支出也达到7.5亿加元。收入在3万加元(个人收入为中等水平)以上的人中有50%可以获得税收扣除,收入超过5万加元的人中有25%的人可以获得税收扣除。
联邦-省学生贷款项目是学生财政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贷款限额已多年未提高了,由于学费的急剧增长,现在已经远远不能弥补学生接受大学教育的成本。
过去30多年来,加拿大政府一直尝试实施按收入比例偿还型(Income Contingent Repayment,ICR)学生贷款,但加拿大人仍然对此持拒绝态度。
由于加拿大人的反对,1995年,联邦政府搁置了这一提案。加拿大媒体有关报道尖锐地指出政府实施ICR的目的是为了毫不掩饰地提高学费。安大略政府1997年再一次提议实施ICR,并削减20%的高等教育资金,但大部分高校和许多省拒绝了这一计划。由于加拿大学生的持续反对,20世纪90年代加拿大政府没能实施ICR。不少加拿大学者认为,过去的经验和国际证据说明,这并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方法。政府自己削减高等教育资金而又想通过ICR来解决资金危机问题,不仅会导致终身债务负担和入学障碍的增加,而且政府还必须为减少和消除学生债务而进行学生负债管理及其他措施,这将不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改善高等教育融资体制。
三、预算拨款的下降和放松学费管制
加拿大各地区高等教育财政政策差异很大,但从高校收入来源来看,整体趋势是预算拨款下降,学费收入增加。高等教育财政投资的下降,不仅影响了国内学生的学费水平,也影响了加拿大的留学生学费水平。
以安大略为例,安大略政府目前的高等教育生均支出是加拿大各省中最低的,从1990年的生均9 093加元下降到2001年的5 948加元(以2002年的币值计算)。为了继续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大学管理者不得不寻求替代性的资金来源,而其中最主要的是提高学费。1990年学费占安大略各高校日常经营成本的22%,到2001年这一比例上升到41%。整体上看,1990年,加拿大各高校学费平均占大学日常经营成本的17%,到2004年,大多数省的学费占大学日常经营成本的30%以上。2004-2005学年,全国两年制专科学校大学生的学费平均约占高校总成本的11.5%,而四年制高校的大学生的学费约占高校总成本的22.4%。
留学生学费政策的变化也是加拿大政府削减对高等教育财政预算的结果。1970年代末以前,加拿大留学生的学费与国内居民相同。在1976年联邦对省的转移支付谈判期间,政府认为对留学生实施高于国内学生学费标准的政策对各省来说将是节约高等教育财政资金的一种可接受的方式。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许多省政府缩减或取消了以前为留学生提供资金的资助项目。到1982年,除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ritish Columbia)、萨斯喀彻温省(Saskatchewan)、马尼托巴省(Manitoba)和纽芬兰省(Newfoundland)外,其他省都开始对留学生收取高于国内学生的学费,其中安大略省的收费为6 960加元(以2002年的货币价值计算为12 550加元)。1993~2003年间留学生的学费平均增长了60%,最近几年来留学生的学费增长得尤其快。2002年,留学研究生的平均学费达到10 181加元,超过加拿大公民最高学费的2倍。在一些大学,留学研究生一年的学费达到2.6万加元,医学和法律等专业达到2.8万加元。
政府和高校都知道高学费是不受学生和其家庭欢迎的。但是,由于留学生对加拿大的政治影响较小,所以不少省政府放任大学将来自留学生的学费收入视为政府拨款的替代性资金。现在已经有加拿大学者认为高学费最终将威胁到加拿大未来吸引和留住有才华的留学生的能力。
近几年来,一些地区开始全部或部分放松对高等教育的学费管制,如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全部放松了对学费的管制,安大略省放松了对部分专业的学费管制。
从全世界目前的学费管制政策来看,虽然有些国家较少对研究生和留学生的学费进行管制,但几乎所有国家对国内本科生(甚至私立高校的本科生,如菲律宾)的学费都进行了某种程度的管制。从新西兰和加拿大的学费管制改革历程来看,放松学费管制在短期内还难以取代学费管制政策。
3. 按收入比例偿还型学生贷款是否是一种适用于所有国家的学费政策
按收入比例偿还型学生贷款是根据大学毕业生的收入状况按比例归还的,是符合控制风险、适合“还贷能力”原则的。自澳大利亚于1989年成功实施以按收入比例偿还型学生贷款为主要内容的高等教育贡献计划(Higher Education Contribution Scheme,HECS)后,按收入比例偿还型学生贷款在其他国家也陆续实施,如新西兰(1991年)、智利(1994年)、南非(1996年)、英国(2005年)和泰国(2006年)。目前我国也有不少研究者建议将这一政策引入高等教育领域。
著名的高等教育财政专家约翰斯通指出,不管是传统的学生贷款,还是按收入比例偿还型这一非传统学生贷款,都不能掩盖学费的真相和最终影响,这些形式从本质上讲仍旧属于学生的债务问题,尤其是后者,它们只是不按固定的程序和定期偿还金额来要求学生偿还,而要求学生按照毕业后收入的比例来偿还贷款。但是,债务毕竟是债务,即使按未来收入的一定比例来偿还,一大笔债务仍然是令人生畏的,尤其对那些一开始就犹豫不决的人来说更是如此。同时,约翰斯通还从毕业生的工作变换和收入申报系统的不完善等角度指出了按收入比例偿还型学生贷款在发展中国家适用的局限性。
参考资料
1 Hepburn,C. The increasing cost of university:is it fair for lower-income familier? Canadian Student Review:Spring 2006
2 CMEC (Council of Ministers of Education, Canada) Education in Canada (2005), http://www.cmec.ca/international/educationcanada.en.pdf
3 LaRocque,N. Setting Higher Education Tuition Fees:Lessons from Down Under,Fraser Forum,2003-9-15
4 Time to wise up on post-secondary education in Canada,TD Economics Special Report,March 15,2004,http://www.td.com/economic
5 University tuition fees in Canada,2003—The declining affordability of higher education,CAUT Education Review,Vol. 5,No.1
6 [美]约翰斯通. 高等教育财政:问题与出路.沈红,李红桃译.[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 311-312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经济学院)
责任编辑 谢建华
[关键词] 加拿大 高等教育 学费政策
加拿大共有157所公立大学和有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75所公立专科学院和其他类型的没有学位授予权的高校。2004-2005学年,共有78.5万名四年制全日制大学生。2004年,加拿大为13.5万名学士、2.6万名硕士和4 000名博士授予了学位。2003年,加拿大的专科学校共有78.6万名全日制和兼读制学生注册。
加拿大联邦政府不设教育部,因而没有全国统一的教育体制。在分权的联邦制下,1867年的加拿大《宪法》规定:每个省都可以制定自己的教育法。近几年来,加拿大的部分地区开始对全部或部分专业放松学费管制,导致学费水平急剧增长,也有部分地区开始强化学费管制,学费水平有所降低。本文将主要以人口最多、经济最发达的安大略省(Ontario,位于加拿大中东部)为例对加拿大的学费标准、学生资助和财政拨款以及放松学费管制等学费政策进行分析。
一、学费标准
尽管加拿大高等教育学费多年来一直处于上升态势,但1970和1980年代经过通货膨胀调整的平均学费水平是下降的,从1990年开始才大大高于一般物价水平的增长。1990-1991到2003-2004学年间,本科生的平均学费提高了近180%。以安大略省为例,2003年其本科生的学费在各省中处于第二高的地位,仅次于新斯科舍(Nova Scotia)。1993~2003年,安大略本科生的平均学费从2 076加元增加到4 923加元,比全国平均水平多了1 000加元,10年间增加了137%,居各省之最(同一时期加拿大全国的平均学费提高了99%)。2002-2003学年和2003-2004学年,安大略省的学费增长了15.5%。
二、学生资助
加拿大的学生财政资助由联邦和省政府共同负责,包括贷款、补助和税收扣除。2003年,联邦和省政府学生资助的总额为44亿加元。
加拿大政府通过大学生贷款计划向学生提供政府负担一部分利息的贷款。一般要求学生在毕业6个月后开始偿还贷款。加拿大的学生贷款项目(Canada Student Loans Program)加上各地方政府的贷款和无息贷款每年可向35万名大学生提供资助。加拿大千禧年奖学金基金会(Canada Millenium Scholarship Foundation)每年向10万名大学生提供总额2.85亿加元的奖学金。另外,学生父母还可以根据加拿大储蓄补助项目(Canada Savings Grant Program)得到一部分储蓄补贴。
近年来高等教育的税收扣除有所增加,2004年联邦政府为此花费13亿加元,省一级政府在税收扣除上的税式支出也达到7.5亿加元。收入在3万加元(个人收入为中等水平)以上的人中有50%可以获得税收扣除,收入超过5万加元的人中有25%的人可以获得税收扣除。
联邦-省学生贷款项目是学生财政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贷款限额已多年未提高了,由于学费的急剧增长,现在已经远远不能弥补学生接受大学教育的成本。
过去30多年来,加拿大政府一直尝试实施按收入比例偿还型(Income Contingent Repayment,ICR)学生贷款,但加拿大人仍然对此持拒绝态度。
由于加拿大人的反对,1995年,联邦政府搁置了这一提案。加拿大媒体有关报道尖锐地指出政府实施ICR的目的是为了毫不掩饰地提高学费。安大略政府1997年再一次提议实施ICR,并削减20%的高等教育资金,但大部分高校和许多省拒绝了这一计划。由于加拿大学生的持续反对,20世纪90年代加拿大政府没能实施ICR。不少加拿大学者认为,过去的经验和国际证据说明,这并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方法。政府自己削减高等教育资金而又想通过ICR来解决资金危机问题,不仅会导致终身债务负担和入学障碍的增加,而且政府还必须为减少和消除学生债务而进行学生负债管理及其他措施,这将不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改善高等教育融资体制。
三、预算拨款的下降和放松学费管制
加拿大各地区高等教育财政政策差异很大,但从高校收入来源来看,整体趋势是预算拨款下降,学费收入增加。高等教育财政投资的下降,不仅影响了国内学生的学费水平,也影响了加拿大的留学生学费水平。
以安大略为例,安大略政府目前的高等教育生均支出是加拿大各省中最低的,从1990年的生均9 093加元下降到2001年的5 948加元(以2002年的币值计算)。为了继续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大学管理者不得不寻求替代性的资金来源,而其中最主要的是提高学费。1990年学费占安大略各高校日常经营成本的22%,到2001年这一比例上升到41%。整体上看,1990年,加拿大各高校学费平均占大学日常经营成本的17%,到2004年,大多数省的学费占大学日常经营成本的30%以上。2004-2005学年,全国两年制专科学校大学生的学费平均约占高校总成本的11.5%,而四年制高校的大学生的学费约占高校总成本的22.4%。
留学生学费政策的变化也是加拿大政府削减对高等教育财政预算的结果。1970年代末以前,加拿大留学生的学费与国内居民相同。在1976年联邦对省的转移支付谈判期间,政府认为对留学生实施高于国内学生学费标准的政策对各省来说将是节约高等教育财政资金的一种可接受的方式。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许多省政府缩减或取消了以前为留学生提供资金的资助项目。到1982年,除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ritish Columbia)、萨斯喀彻温省(Saskatchewan)、马尼托巴省(Manitoba)和纽芬兰省(Newfoundland)外,其他省都开始对留学生收取高于国内学生的学费,其中安大略省的收费为6 960加元(以2002年的货币价值计算为12 550加元)。1993~2003年间留学生的学费平均增长了60%,最近几年来留学生的学费增长得尤其快。2002年,留学研究生的平均学费达到10 181加元,超过加拿大公民最高学费的2倍。在一些大学,留学研究生一年的学费达到2.6万加元,医学和法律等专业达到2.8万加元。
政府和高校都知道高学费是不受学生和其家庭欢迎的。但是,由于留学生对加拿大的政治影响较小,所以不少省政府放任大学将来自留学生的学费收入视为政府拨款的替代性资金。现在已经有加拿大学者认为高学费最终将威胁到加拿大未来吸引和留住有才华的留学生的能力。
近几年来,一些地区开始全部或部分放松对高等教育的学费管制,如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全部放松了对学费的管制,安大略省放松了对部分专业的学费管制。
从全世界目前的学费管制政策来看,虽然有些国家较少对研究生和留学生的学费进行管制,但几乎所有国家对国内本科生(甚至私立高校的本科生,如菲律宾)的学费都进行了某种程度的管制。从新西兰和加拿大的学费管制改革历程来看,放松学费管制在短期内还难以取代学费管制政策。
3. 按收入比例偿还型学生贷款是否是一种适用于所有国家的学费政策
按收入比例偿还型学生贷款是根据大学毕业生的收入状况按比例归还的,是符合控制风险、适合“还贷能力”原则的。自澳大利亚于1989年成功实施以按收入比例偿还型学生贷款为主要内容的高等教育贡献计划(Higher Education Contribution Scheme,HECS)后,按收入比例偿还型学生贷款在其他国家也陆续实施,如新西兰(1991年)、智利(1994年)、南非(1996年)、英国(2005年)和泰国(2006年)。目前我国也有不少研究者建议将这一政策引入高等教育领域。
著名的高等教育财政专家约翰斯通指出,不管是传统的学生贷款,还是按收入比例偿还型这一非传统学生贷款,都不能掩盖学费的真相和最终影响,这些形式从本质上讲仍旧属于学生的债务问题,尤其是后者,它们只是不按固定的程序和定期偿还金额来要求学生偿还,而要求学生按照毕业后收入的比例来偿还贷款。但是,债务毕竟是债务,即使按未来收入的一定比例来偿还,一大笔债务仍然是令人生畏的,尤其对那些一开始就犹豫不决的人来说更是如此。同时,约翰斯通还从毕业生的工作变换和收入申报系统的不完善等角度指出了按收入比例偿还型学生贷款在发展中国家适用的局限性。
参考资料
1 Hepburn,C. The increasing cost of university:is it fair for lower-income familier? Canadian Student Review:Spring 2006
2 CMEC (Council of Ministers of Education, Canada) Education in Canada (2005), http://www.cmec.ca/international/educationcanada.en.pdf
3 LaRocque,N. Setting Higher Education Tuition Fees:Lessons from Down Under,Fraser Forum,2003-9-15
4 Time to wise up on post-secondary education in Canada,TD Economics Special Report,March 15,2004,http://www.td.com/economic
5 University tuition fees in Canada,2003—The declining affordability of higher education,CAUT Education Review,Vol. 5,No.1
6 [美]约翰斯通. 高等教育财政:问题与出路.沈红,李红桃译.[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 311-312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经济学院)
责任编辑 谢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