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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关贸总协定创设的"不违法之诉",是WTO争端解决机制最富特色的内容之一.根据关贸总协定第23条第1(b)款,一缔约方的措施即使不与协定相冲突,只要对另一缔约方依协定享有的利益造成抵销或损害,后者便可诉诸争端解决程序.其规定的模糊性和被滥用的可能使"不违法之诉"成为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本文试图分析"不违法之诉"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可能给争端解决机制乃至整个WTO体制带来的负面影响,并对如何限制"不违法之诉"的适用,以确保W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