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少爷与笔、墨、纸、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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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小玖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一缕琴声在暗夜中悠悠响起,稍微沙哑的歌声一唱三叹,细细刻画出诗中女子焦虑的等待情人的心。透过绮窗红帐、珠帘画舫,飘荡在秦淮河,消散在风月场中。
  弹琴的女子低垂着眼,只能看到她长长卷卷的眼睫毛,小巧的瓜子脸抹了淡淡的胭脂,有着淡淡的红晕。十指尖尖,拨弄着琴弦,在唱歌间歇的瞬间,女子会抿着唇弹琴,露出右颊浅浅的酒窝。
  秦淮河的风穿过只有装饰功能的纱窗,撩起房内艳艳红纱,室内金枝花树,烛火通明。中原一剑段知夏单手在扶手上轻轻地打着拍子,身子完全倚在椅背上半眯着眼,似乎完全沉浸在千年前女子的爱情之中。
  珠碎般的相击声,抚开一帘璀璨,青衣小仆端了茶果进来,放在圆桌上,茶盘和红木桌相碰,发出清脆的响声,段知夏受到干扰,微微睁开眼责备般地看了青衣小仆一眼,青衣小仆却没有理他,把茶端至段知夏面前后,便静静地退至房中一角,眼观鼻,鼻观心,不言不语。
  段知夏眼微微一扫,只觉小仆眉清目秀,只是稍嫌冰冷了些。连婢仆也是这般清妙的人物呢,心中只是稍稍滑过这个念头,不过也不过是个小仆而已,并不值得他多费心思猜测。段知夏的心神又被女子的妙琴吸引过去,英俊的脸露出神迷之色。
  等如葱玉指按下最后一个颤音,段知夏张开眼优雅地拍着手笑道:“好词雅曲妙人儿,不愧是十里秦淮第一花魁司徒淼淼,真是闻声知雅意,即使今日段某没有达到目的,听到司徒仙子的琴与歌也不虚此行了。”司徒淼淼抬眼一笑,满室秀华都仿佛黯了一黯,比她的容貌更吸引人的是她柔柔哑哑的嗓子:“段大侠真会说笑,江西乐平的中原一剑千里迢迢来到这里若是只为听淼淼的曲子,岂不让淼淼受宠若惊嘛,淼淼不才,除了会弹曲唱歌以外,还有其他可以为段大侠分忧哦。”
  司徒淼淼媚眼如丝,软腰如柳轻移莲步地走到段知夏身边,食指轻放在他唇上娇嗔地说道。神情既娇媚又无邪。
  段知夏忽然觉得穿着棉衣的身子有些热,有忍不住想脱衣的冲动。
  在身体的热浪来袭之时,他不由得想起前来江宁府时好友的谆谆叮咛,收买笔友会的消息并不难,难的是根据想要消息的机密性所制定的,他必须要过的关!
  他通过朋友的帮忙和乐平笔友会的人搭上了线。他需要买的是某一大帮派的某一重要弟子,不必特别快但是必须要详尽的消息。因为他选择的消息中包括对方惯用的武功和武功的破解方法,所以消息等级属于丙肆级,因此他被人带到江宁府,在指定的茶楼饭庄喝了茶吃了饭后,晚上交了三十金,才准上了秦淮花魁的画舫。但如今被花魁这般浓情蜜意地挑逗着,他是回应还是拒绝才能过得了这个关呢?
  想他段知夏也是江西一大侠,一手君子剑使得出神入化。家世殷实又风流倜傥,在江西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旁人见了他莫不是当菩萨般供着,却从没有想到买个消息还要行路千里,吃喝被人摆布。司徒淼淼虽然委婉待他,但他却时刻想着她的每个动作每个心思会不会是在考验自己而内心戒备着,况且上画舫的三十金够他半年的花销了,如此重金却连许诺的声音都没有听到,让他怎么潇洒得起来。
  趴在段知夏背上,司徒淼淼在他胸口画着圈娇笑道:“段大侠,你有什么烦心事说给淼淼听嘛,也许我能帮你呢。”
  段知夏艰难地舔了舔嘴角,有些把持不住地心神荡了荡,这时司徒淼淼的玉指在他脸上划了一下,嗓子喑哑地说道:“真令人羡慕呢,段大侠武艺高强,模样儿长得又俊,我好喜欢哦。”
  “是……是吗?”段知夏也不是不知风情的男子,他顺势抓住司徒淼淼的手道,“看来你是愿意答应卖我消息了。”见司徒淼淼眼波含羞,段知夏也不由得得意起自己的玉树临风来,姐儿都爱俏,连识人无数的花魁都不例外呢。
  “可以啊,不过我的要价可是很贵哦。”
  “……还……还要价?刚才上船的时候不是已经……”
  “嘻嘻,那是订金而已,我们打探消息也是很辛苦的,吃苦受累不说,有时还会有生命危险哦。”
  “……罗秀颜,御剑门首席大弟子,我想知道他往后一个月的所有消息,以及他剑术上的弱点!”段知夏咬牙说道,不管了,不管多少钱他都要知道这个人的消息,因为一时意气之争,而订下的一个半月后的比武,他不愿输也不能输,他要维持中原一剑的名声!
  “嘻嘻,罗秀颜吗……”司徒淼淼嬉笑着,而这时段知夏突然听到有翅膀拍击的声音,然后脸上暗了一暗,他吃惊地看着室内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的一只黑色的夜枭,遮住了烛火在室内盘旋着,司徒淼淼直起身子欢呼一声道:“是十九啊!”
  十九是谁?段知夏张大眼睛在室内扫了一圈,以为又会骤然出现一人,结果除了一只夜枭外,并没有多出其他东西。
  “十九,过来。”司徒淼淼张开右臂向夜枭叫道。
  段知夏惊讶,莫非她口中的“十九”就是夜枭的名字?
  这时房间里响起另外一个人的声音,有着冷冷脆脆的少年音质:“十九,这里。”
  手从青色窄袖中伸出去,夜枭欢快地鸣叫了一声,缓缓落在青衣小仆肩臂上,翅膀扇了两下然后慢慢收起来。
  “气人,十九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司徒淼淼气恼地嘟着嘴嗔道。
  青衣小仆也不理她,依旧面无表情地从夜枭脚上解下铜套,从里面掏出两寸长的卷纸,小心拉开。
  薄薄小小的纸上只写了几句话,但是青衣小仆看过后,脸色猛然大变,面色青白地捏着纸条,浑身都颤抖起来。司徒淼淼从没见过青衣小仆这般失态的样子,她连忙冲到青衣小仆面前急声道 :“小九,小九,你这是怎么了!是……是什么消息……”
  叫小九的冰冷少年眼睛空空地看向司徒淼淼,“是宝少爷的消息……”
  “宝……宝少爷……他……他遭遇到什么了?”
  “宝少爷,他很好,很好。”冰冷冷的少年突然眯眼笑了起来,却比不笑还冷澈心肺,“那个傻瓜竟然来信说她和慕容家的家主慕容阁结婚了!那个白痴!”
  冰雪少年的厉叫把司徒淼淼震得头脑发蒙,她张口结舌地说道:“什……什么?!”
  夜枭也惊吓得再次飞起,少年几乎是抱头咬牙切齿地恨恨说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都是因为我没有待在宝宝身边的缘故,谁是慕容阁,竟然把宝宝夺走了啊啊啊啊!”
  “宝少爷,是笔友会的宝少爷吗?”段知夏看着陷入狂暴状态的少年迷惑地说道,“宝少爷嫁给慕容阁?莫……莫非慕容家主要娶个男妻?”
  小九眼神一眯骤然扑向口出轻妄之语的男子,银白色光芒一闪,一柄小刀滑至指间,朝男子英俊面皮划去。他曾得林天宝亲自指点,一招“芳华刹那”已有六分火候,缩地为尺,小九瞬间移至段知夏面前,小刀滑过他右颊然后停在他的咽喉上,饱含威胁地说道:“你刚才说什么?”
  “我……”
  “竟敢污篾宝少爷,你死一百次也不够!”
  “等,等等,我是来买消息的啊……”
  “买消息?”冰冷少年的大眼又眯了起来,他斜睨向司徒淼淼道:“从现在起,笔社拒绝接任何生意,而所有没有接到生意的笔社弟子全都去给我查慕容阁的消息!不得有一丝遗漏!”
  “咦?我……我怎么办?”
  “你?”冰冷少年眯起的眼露出丝丝寒光,他冷声道:“司徒,把这个人打昏好生看着,在我找回宝少爷之前,绝不要有什么奇怪的事情传出去。”
  冰冷少年身形一闪,伸手揽住再次跃下的夜枭,头也不回地朝房外走去,“准备赤鸽传书,通知墨、纸、砚三位社长!”
  珠帘玉脆的声音惊起段知夏的迷思,他看了看已经不见青衣小仆踪影的帘外,又看了看司徒淼淼道:“司……姑娘,这是怎么回事?他……不过是个婢仆而已,怎么这么嚣张!”
  司徒淼淼巧笑盎然地向段知夏翩翩走去,脸上笑容艳丽又欢喜,但是段知夏却感到有些危险地向后靠了靠,感觉嘴内干涩地勉强笑了一笑道:“司……小姐,你……是喜欢在下的容貌吗?”好像不太妙的样子,不知道他现在施展美男计,还来不来得及?
  “对呢,在我眼中段大侠俊俏得就像花儿般。”司徒淼淼浅笑的美丽容颜突然在眼前消失,段知夏只觉颈后一麻一痛,昏迷前只听到她唏嘘的叹息,“可惜九爷看你,不过是杂草而已。”
  
   二、阿叁
  
  扬州城。
  金戈书社。
  上午巳时,书社员工慢慢地打开房门,并在门檐两边上挂起表示正式营业的金字大红灯笼。在门外等了半天的买书人一股脑地想冲进书肆,却在踏进房内的前一刻收住脚,在众人身形微顿之时,从屋内施施然走出来一个身穿青衣、头戴方巾的高大魁梧的年轻人,他静静地在门口一站,狂躁的众人都不由自主地心口一凉,放轻脚步,井然有序地走进书肆。
  和其他书肆不太相同的是,屋里买书的大部分是穿着短襟护胸的江湖人士,而书架上也不是什么四书五经风雅诗文,而是诸如写着《一百个最威风的剑式起手式》、《如意拳经补全版》、《野外求生必备手册》、《如何识药自疗》等等既小且薄并易于携带的简易读本。
  书社里的员工全都是统一的青衫、方巾、白袜、草履打扮,在左胸上都绣有玄色的“纸”字。他们站在柜台里,有的轻声对顾客解释书内的内容,有的即兴演示了一下书内的招式。而最先站在门口的高大魁梧的男子,只是默默地看着书肆内买书的人。
  这时一名衣襟上绣有家族标志,护院打扮的年青男子挑拣了几本《护院须知》的小书,又在别的书架找了找,一直没有找到自己最想买的东西,他看了看还在解答顾客问题的几名员工,好像没有办法插嘴的样子,环视了书肆一遍,年青男子的眼睛最终落在门口面色阴沉的青衣男子身上,犹豫了一下,青年男子心中惴惴地向门口的青衣男子走去。
  “三、三爷,这一期的江湖录还没有到吗?”
  “没。”对年青男子讨好的笑容视而不见的青衣男子一脸别人欠了他三千贯钱一般的表情,阴沉之极。
  “呃,我……我说的不是第十一期,而是原本上个月就得发行的第十期,第十期啊!”
  青衣男子像看傻瓜一样地看了护院男子一眼,“就是第十期没有……因为还没有印刷。”当然第十一期更不可能出现。
  “为什么?”青年护院口中充满浓浓的失望之情,第九期江湖录已经出来快一个半月了啊!
  “会长偷懒,没钱,没印。”
  青年护院张大嘴巴,脸白白地用袖口擦了擦额角的细汗道:“真、真是有个性的会长啊,那、那么我可以问一下,下期将要出什么内容吗?”
  阴阴地看了护院一眼,“问这个做什么,谁让你问的?”
  “啊,啊。”又忍不住抹了抹头上的汗,青年护院说道 :“私、私人好奇而已。其、其实也是主人让我问的,他对上一期那些被毒尊下了毒的人的下落很关切耶,比如说琴尊会不会被觊觎她美色的人卖掉啊、金尊会不会被无赖欺负啊、慕容家主会不会被嫉妒他的人杀死啊等等等等,不止是我,大家都很好奇呢。”
  “哦?”阴沉男子黑色的瞳孔闪过一道亮色,点头道,“原来大家的兴趣都在这里啊。”
  “对啊,那可以透露一点咪……”
  青年护卫还要套近乎地上前,突然听到书肆内一声大叫:“三爷,有人撕书——”
  青衣男子阴邪的眼眸一扫,柜台内一名青衫员工指着呆在角落书架边的一个落魄文生道:“三爷,就是那个穿褐衣……”
  话音未落,阴沉男子已经绕过众多看书人冲到落魄文生身边,话也不说一句地手指扣向他拿书的腕脉。文生目露惊讶之色,猝不及防地翻转手掌急急挣脱,阴沉男子冷哼一声,手指手肘变幻十几种变化,和魁梧身躯不符的灵巧擒拿手敲开文生防护,一掌抓住文生衣襟,移影换位地又闪过众多看书人,用力把他甩出门外。
  众人只看到一抹淡淡青影闪过,惊诧还不及,阴沉男子已单膝跪压在文生胸口,弯腰迫近文生的脸,手掌斜斜劈下,阴邪无情地说道:“敢撕我金戈书社的书,杀了你!”
  那些书都是要卖钱的,卖了钱要印书的,印了书还要卖钱的!这家伙竟然敢打他钱的主意,根本就是活够了!
  “三爷,手下留情!”
  随着一声大叫,刚才指证文生撕书的年轻社员扣着一个矮个小胖子磕磕绊绊地跑过来道:“三……三爷,你……你怎么那么心急,撕书的不是他,而是他遮住的这个矮胖子啊!”
  阴沉男子看了看身下露出愤怒目光的文生,又看了看被他外露的杀意吓坐在地上的矮胖子,先是迷惑,后来摸着头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就像阳光刺破乌云,洒下金色的光线一般,竟然是让人想不到的阳光纯良。
  “呵呵,对不起呢……”
  而这时,只听围观的人发出小小的惊呼声,一只血红羽毛的鸽子扑闪着翅膀落在青衣男子的头上。
  游庭信步,顾盼生姿。
  
  三、捌鸹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天山雪域。
  飞天蛇吴天和梨花枪樊伟已经在雪白的天地里打了三天了。
  飞天蛇使一把长鞭,鞭灵动如蛇,而比他使得出神入化的鞭子更厉害的就是他独步天下的轻功。
  梨花枪使的就是一把长枪,枪身柔软可曲,却又不畏刀伤剑砍。枪为刀、枪、剑、棍四大器械的“百兵之王”。而樊伟更是枪中王者。
  雪白的雪地上,樊伟一身白衣,手中长枪枪头为百炼钢刃,枪头下缀着红艳艳的缨穗。樊伟单足一扫,地上冰雪弥漫,樊伟同时提起长枪,闪电般穿过雪雾,点向飞天蛇。
  飞天蛇单足一点,轻飘飘地向后纵去,抬手扬起鞭子缠向樊伟持枪手臂,他的双眼在雪地视目太久,已有些损伤,他偏于轻灵快速的打法,而打了三天,飞天蛇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樊伟的身体是好一点,但是并没有比他好多少。
  飞天蛇,梨花枪,排名在六十名上下的年轻一辈的俊材,不知为何从五年前开始交恶,每一年都会进行一次生死比赛。初时几场传了出去,比武当天两个人就像被观赏的两只猴子似的,因此后来几年,两人比武就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清静的地点,这次更绝,他们选择了不会有人登顶的天山雪域。
  而两人打了三天还是没分胜负,但是如果要继续再打的话,他们也许会埋骨在此也说不定。
  他们年少英俊,并不想这么早死,但是要说出低头认输的话,比杀了他们还难受。
  风并没有吹过来,腾跳的飞天蛇小心地避开梨花枪的偷袭,并瞅准机会向樊伟的要害甩出一鞭。身子只觉疲累,并不觉得冷。
  会死在这里吗?当身上挨了第十七鞭的时候,樊伟这样想,毕竟这里是鸟都飞绝的天山雪域啊!
  等等,天空上正在接近的那个是什么?
  鸽子,竟然还是个红红的鸽子。并没有在意飞天蛇和梨花枪因为比武而激荡开来的力场,落在两人不远处的一个土包子上,红鸽“咕咕”叫了两声,用爪子用力在土堆上扒了扒,只听一声闷哼,突然一个高个子男人从雪堆里蹦了出来,带出丝丝寒气。
  飞天蛇和梨花枪骤然停住攻击彼此,戒备森严地看向突然出现的高个子男人。
  他们在决斗之初早已仔细确定附近方圆五里没有任何生息,那么,这个高个男子怎么会凭空出现的?
  像是知道他们两人的想法般,高大消瘦的男子面无表情地说道:“我是用土遁。”
  男子有一张端正严肃认真的脸,黑黑的脸庞上还有细碎的雪屑,他穿了一身贴身玄衣,袖口和小腿都有护腕护膝包着,更显身材精瘦。在微弱的阳光下,雪地上映出淡淡黑影,明明是一个大活人,气息却像一抹幽魂,令人琢磨不透。
  飞天蛇和梨花枪惊疑不定地看着黑衣人,不明白他此时在这里出现的目的。
  莫非是要等待他们两人争斗得两败俱伤之时,他坐收渔翁之利?
  “既然被你们发现了,那就没有办法了。”
  黑衣人没有任何表情地,手伸向衣襟内,不知道要掏什么东西。莫非终于决定要杀掉他们两人?梨花枪一扭身子和飞天蛇站个并排,两人互点了一下头,决定先把这个来历不明居心叵测的人合力干掉之后,才继续他们之间的恩怨。
  飞天蛇先进攻,他一点脚尖,箭矢一般冲到黑衣人面前,鞭影齐舞,竟是使用近身攻击封住黑衣人所有退路,而梨花枪一提长枪,手挽个圈花,如龙旋风一般旋转着挑向黑衣人胸前要害,两人只是初次合作,竟是天衣无缝的默契。
  “咦,你们这是做什么?”
  光听黑衣人的声音语气应该是极为惊诧的,可是看他的脸还是没有任何表情,显得极为诡异。而他说了八个字后,不知用了什么奇诡的身法竟然退出两人的包围圈,踏雪无痕。
  他手中拿出来的也不是什么歹毒的暗器,而是正常的纸和笔,“我是笔友会墨社长捌鸹,来这里只是观战,没有恶意。”
  而他头上有着赤色羽翅的血鸽听他自报姓名后便叫了一声,似有催促之意。
  笔友会?飞天蛇暗暗心惊,就是那个以揭露各大门派和各成名的武林人士之间发生的八卦事件为卖点,并把武林人的武器和武功作些乱七八糟排名的那个无聊组织吗?他也曾经看过一两期江湖录,因为那里有他的介绍,虽然里面详细记载了他的从师历程、武术门派、入排行榜理由,但是因为他的资料也不是什么大的秘密,当时心中虽然有些惊讶和不舒服,但也没有放在心上。
  偷看梨花枪一眼,发现他面色凝重地盯着黑衣人,全身戒备。因为他不尽信对方身份,也摸不透对方来意。
  黑衣人对周身剑拔弩张的气氛根本没有放在心上,似乎只要他表明了身份便算是打了招呼,他拿起笔,面无表情地对两人说道:“因为有人想问你们比武后谁胜谁负的问题,这三天我已经看得一清二楚,谁的武艺高些我已经明了,但是还有许多江湖录的读者对你们为什么交恶而有很大的疑问,那么可以告诉我你们为什么会这样吗?”
  “……”飞天蛇和梨花枪瞪大眼睛看向黑衣人,这是他们自己的私事,为何要告诉这个面部表情匮乏的家伙?况且只是要看他们比武谁胜谁负,就把自己埋在雪下三天,怎么会有这么无聊……又可怕的人!
  他们终于明白江湖录上那些表明独家报道的各大高手比武的结果是怎么来的了。
  “我知道你们不好意思开口,但是读者们已经票选了几个答案供你们选择:第一为色,人不风流枉少年嘛;第二为财,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第三为气,意气之争酿成大仇;第四为酒,酒助狂态,挑衅生事。不过看你们年龄相当、容貌上佳、家底殷实、风度修养都不错,为财为气为酒都有些牵强,应该能够成为好友的你们必定是为了争夺美女才会弄得反目成仇吧。嗯,知道了,果真是红颜祸水呢!”
  飞天蛇和梨花枪眼眨也不眨地看着黑衣人,这次却是为了他用严肃的脸说出这般八卦的流言。
  “既然是为色的话,我可以问一下那个美人是谁吗?能让两大青年高手这般青睐有加,到底是青家纯善的青惟水还是李家可爱的李思慈呢,或者是罗家娇美的罗蝶?”
  飞天蛇和梨花枪暗自心惊,行走江湖时,这几个大小姐都和他们两人相处过,而且都互有好感,竟然连这种事情都被他查了出来。
  “嗯,到底是谁呢,或者根本就不写明让读者们猜测去呢?那么我还想问你们一句,你们以后会成为朋友吗?有三成读者希望你们不打不相识,成为好友,但有七成读者却希望你们还是宿敌,一年一次的决斗也希望你们改为一年两次,并强烈要求地点定在武功微弱者也可以参观的地方。”
  飞天蛇恼道:“谁会听那些读者瞎说,我不……”
  “哦,明白了。”黑衣人截断飞天蛇的话在本子上写写画画地道,“原来你并不打算回应读者的期待而想和梨花枪成为好友啊,梨花枪你呢?”
  梨花枪看看黑衣人又看看飞天蛇,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呀!
  “哦,我明白了。”黑衣人又在本子上画来画去,“梨花枪太害羞了,其实你也想和飞天蛇成为朋友对吗?唉,虽然让七成的读者失望了,但是我却偏好不打不相识的令人感动的友情呢。”
  你到底明白什么了!梨花枪瞪眼看着黑衣人!
  赤鸽又叫了一声,黑衣人把笔和本子又放到衣襟内对两人说道:“总部在催我回去呢。放心,我会把你们两人的事情如实让老壹写成江湖录头条的,名字就叫‘浴火后的诚挚友谊’,那么再见了,和你们聊天很开心呢。”
  话音才落,只见黑衣人黑影一闪,已经飘向西方,只见一抹黑点瞬间从眼前消失,飞天蛇惊出一身冷汗,这黑衣人的轻功竟然比他还厉害,幸亏对方没有恶意,要是有杀意的话,他和梨花枪两个人……
  “对了,他最后说了什么?”飞天蛇突然反应过来地惊叫道,“要把我们的事写成头条……我们并不是为了色才决斗的啊!”应该说他们根本没有机会说明原由,所有都是黑衣人想当然记下的。
  梨花枪瞪他,“你要是把真正的原因说出来我让你生不如死!”
  原因就是五年前,才出道的飞天蛇见到才出道的梨花枪,以为他是女扮男装地多说了一句话:“咦,这个小姑娘好漂亮!”
  这就是交恶的真相。
  其实做朋友也不错呢,看向梨花枪即使生气也依旧漂亮的脸庞,飞天蛇暗暗地想。
  
   四、老壹
  
  东京。
  凤来仪酒楼。
  午时三分。
  酒楼内已经坐满了食客,伙计跑堂的满酒楼地转悠,楼内全是小二唱菜名和招呼的声音。
  相比起来,二楼雅座就清静得多了,食客也相对少一点。
  这时又有两人轻轻地走上楼来,楼上食客好奇地看了两眼,走在前面的是一个扎着两条冲天小辫的小姑娘,穿着粗布花袄,虽破旧些,却干净清爽,两只眼睛圆圆大大闪闪亮亮的显得极为机灵。
  小姑娘的手中攥着一截碧绿竹棍,棍的另一头握在一个瞎眼老头手中,老头身着布满补丁的文士衫,到也干干净净的不惹人嫌。不过这两个人的打扮实在不像是能坐上二楼吃饭的人。
  这时小二端了把椅子过来,瞎眼老头颤巍巍地解开右手抱着的布包,里面是一把七弦古琴,众人这才知道,原来这像祖孙的两人是到酒楼卖唱的。
  有的食客见小女孩轻巧伶俐的模样,便忍不住心中怜悯地点了几首歌,小姑娘的嗓子脆生生甜蜜蜜的,平常的小曲从她的口中唱出来就是不一般的好听。
  楼上食客都不由自主地放慢吃饭的速度,沉浸在小姑娘纯净的嗓音中。
  一只血色翅膀的鸽子从窗外噗噗地飞进都没有人在意,而鸽子也不怕人,扇着翅膀落在了瞎眼琴师的头上。
  小姑娘的歌声骤停,她惊讶叫道:“壹爷爷,是赤鸽令。”
  琴师也停下操琴,双眼一翻,只见眼白,“谁下的令?”
  小姑娘从血鸽腿上退下铜套,一伸手放了鸽子,打开铜套里面的纸看了一眼,吞入口中道:“是九爷下的,说宝少爷被困慕容家,让我们速速赶去湘南。”
  “慕容家族?”琴师脸色一亮,嘿嘿笑道,“我的直觉告诉我这绝对是个不同寻常的消息。嘿嘿,足可当下一期江湖录的头条。”
  小姑娘急得跺脚,“壹爷爷,你怎么还这般漫不经心的模样?你宝少爷出事了。”
  “对啊,所以才是大消息。”瞎眼琴师抱着琴站起身来,依旧是卑微地微驼着背,听歌的食客见唱到一半就不再唱歌的小姑娘突然说话,还以为她在介绍歌意,后来感觉不对时,就听瞎眼琴师说了一句“走了”,就拉起小姑娘从最靠近他的窗户跃了下去。
  众位食客大惊,全跑到临街的窗边向下看,却见两人毫发无损地站在大街中央,小姑娘仰头笑吟吟脆生生地道:“谢谢各位爷赏脸听歌,下半个曲子有缘再唱给大家听吧。”
  不一会工夫,祖孙两人便隐入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之中,不见踪影。
  “嘿嘿,不知道读者喜欢的是爱情版、友情版、仇杀版,还是报复版的囚禁式,呵呵。”
  盲眼琴师抱着琴走在路上诡异轻笑。
  小姑娘悄悄抹了抹手背上的鸡皮疙瘩说道:“壹爷爷,宝少爷是男的,怎么会有爱情版?”
  “呵呵,男的,呵呵。”
  盲眼琴师越笑越诡异,“负责贩卖消息的小玖太过冰冷;负责发行江湖录的阿叁太过贪财,负责追踪消息的捌鸹太过八卦……他们全都个性太强,每次总惹到一堆麻烦,只有负责润笔,整集编写消息的我才深得笔友会的真髓,韬光养晦,不惹人注意。所以这次一定还是我先赶到宝少爷身边,呵呵,这次消息是我稳拿了。”
  小琴看着无耻笑着的盲眼琴师,韬光养晦?不知道每年有多少人被江湖录上声情并茂的消息误导,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想知道主笔是谁,想杀掉他泄愤,要是壹爷不想办法韬光养晦的话早被人干掉了,根本没有什么资格说别人好不好 ?
  而盲眼琴师继续对小女孩谆谆教导着:“小琴,你要记住,我鄙视夸大的报道。因为我要的是——非常非常夸张的煽动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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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2日 星期四    书房的门悄悄地、轻轻地裂开小小的缝隙。  书桌前,公米虫全神贯注地正在上网。  蓦然,母米虫横空出世,“我回来了!吓到了吧?哇哈哈!”  “你回来啦,亲爱的。”  公米虫很配合地努力做出受惊的表情,其实早八百年就看见那五只涂蓝色指甲油的脚趾泄露在门缝里。  “嗯,嗯。”母米虫将头左甩右甩。  “脖子不舒服吗?要不要按摩?”公米虫殷勤地将手搭上母米虫肩膀,准备施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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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阅读    走过迢迢银汉的浪漫,走过十五明月的团圆,等待在前面的又是硕谷丰登的十月。十一长假好读书    有一些故事,当你用言语简单地概括,那么它就失去了它的生命,一如《若星汉天空》。这里描述的并非是谁怎样成为征服者,也没有人得到完整的胜利,那是两个种族、两个人、甚至是两个灵魂之间的抗争,没有所谓的正义与邪恶。魔王与英雄,都被战争所需要,或者说,后者对前者的需要,更加迫切。  所以有魔族战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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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坏一坏,一死一伤;好一好,两败俱伤。  餐桌之上两个陌生男女被三姑六婆围着,三言两语就决定了以后的命运,所以相亲草率不得,必须要十二万分的隆之重之才是正道。  今天,结罗就要去赴这样一场战争,在出门之前,她抿了下艳红的嘴唇,看着镜子里浑身靓丽的女子。  她今年二十五岁,算得上清秀美女,品行端正,事业也还可以,能独立供小套房,在这都市成群白领里却也不算十分杰出。年纪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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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夏天,他不知道那个夏天发生了什么。  风扇呼呼地转,一圈又一圈,让人有些头晕。偶尔想想要是它突然掉下来把前面那个谁的头发刮平后会怎样,然后忍不住偷偷地微笑一下。  一连打了几个哈欠,告别热泪盈眶,因为眼泪已经自己掉了下来。  热得有些心烦,手指不经心地在墙壁上弹起了钢琴。  偶尔飞进来一只蜜蜂,让女生们尖叫一下,兴奋一下大脑神经。而我只是缩了缩身子,心里想着不要靠近我就好。听起来或许有些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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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做梦,特别是白日梦。我一直在做着爱情的寻访,又屡屡因失望而舍弃它。事实上我从不拒绝每一次不期而遇的爱恋,我是在钢筋水泥的都市里寻找梦想中古典浪漫纯美凄凉的爱情。  认识明轩的时候,正是我一生中最低迷的日子。  那时的我正于一场长久而绝望的感情中逃离出来,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我只是城市里最平常的一个异乡女孩,在生存的压力背后,渐渐从风花雪月里淡漠出来,学会了沉默和忍耐。  我在这里找到的第一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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