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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痕迹检验技术是基于现代检验学理论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一种刑事科学技术,它的出现极大了提高了案件侦破的效率和途径,在基层公安机关案件侦破中是不可缺少的手段。手印痕迹检验作为痕迹检验技术的常用技术,经过多年的发展其已经成为刑事侦查工作开展中侦查破案的重要手段之一。
[关键词]公安 痕迹 手印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3-0255-01
1 前言
在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下,少数嫌疑人铤而走险以身犯案,仍有大量的嫌疑人作案后在潜逃,对我国社会发展、稳定、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带来了威胁,所以不断提高刑事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对各类专业的认识和研究,提高案件侦破效率,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意义重大。
犯罪嫌疑人在现场作案过程中以及在作案离开现场后都会遗留大量的痕迹,如脚印痕迹、手印痕迹、衣物痕迹等,而这些遗留痕迹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现实存在着具体的、内在的客观事实,而手印痕迹是这些遗留痕迹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大量的案件侦破实践经验显示,手印痕迹是遗留痕迹中出现频率最高的种类之一,尤其是犯罪嫌疑人在现场中遗留的指纹痕迹,所以基层公安机关痕迹技术人员通过对犯罪嫌疑人作案现场遗留的手印痕迹的发现、识别、提取,并通过手印检验技术对指纹进行系统的分析,为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犯罪线索的提取、破案方向的选择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同时通过指纹痕迹的检验大大的缩小了案件侦查的范围,提高了案件侦破的效率。
2 手印痕迹提取常用方法
2.1 照相法
案件发生后到达现场的痕迹技术专业人员在现场发现手印后,要对手印进行马上拍照,这样就可以将现场的手印保存在原始状态,同时还可以保证现场手印的清晰度,避免遭受到破坏,所以要想清晰、有效的提取现场手印,照相法是首选方法之一。
2.2 提取原物法
现场发现的手印经分析判断认为可能为嫌疑人所留,现场又没有进行显现的条件和环境,或是为了长期保存原始物证,可以采取提取原物的方法,提取原物必须做好法律程序和文书档案,便于后期归还物证和法庭诉讼证据使用。
2.3 胶带粘取法
胶带粘取法是基层现场勘查中最常使用的固定、提取粉末和熏染法显现出手印的方法。使用此种方法需注意的是,提取手印应立刻在衬纸背面或物证袋外注明案由、发案时间、地点以及手印遗留的具体位置以便于列入现场勘查库信息。
2.4 其他方法
静电复印法主要适用于现场发现的灰尘手印,提取后拍照固定或用塑料薄膜覆盖长期保存。除了以上提取方法以外还有碘熏法,硝酸银法,荧光试剂法等非常规处理方法,这些方法都有相对使用的条件和限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灵活开展。
3 手印痕迹的作用
手印痕迹检验所指的就是通过对犯罪案件现场相关手印的勘查、识别、提取最终取样的一个过程,主要要求有被提取的手印要與现场遗留的手印痕迹保持一致,同时在手印提取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痕迹检验技术标准来执行。每个人手印的指纹信息都是不尽相同的,同时手印信息也是个人所无法改变的,是每个人所特有的特征所在,所以通过手印痕迹检验技术可以正确的提取犯罪嫌疑人的指纹,最终通过指纹特征来为案件的侦查工作提供依据,缩小侦查范围,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这也是手印痕迹检验技术给刑事科学技术、案件侦破带来的意义所在。第一,通过手印痕迹检验刑事科学技术可以为案件侦查找到突破口,可以为案件侦查提供必要的线索和证据。案件发生以后,痕迹技术人员对案发现场进行详细、系统的勘查,而通过手印痕迹检验可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遗留在案发现场的信息,如现场附近的进出情况、翻动情况、破坏手段工具等信息。
手印检验的结论可以为诉讼、审判提供证据。在目前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依审判为中心的司法转变后,手印检验鉴定专业越来越成为重要的诉讼证据。从犯罪现场勘查中提取的的手印作为一种最为重要的诉讼依据,在取证的过程中必须要保存完好,同时要保证法律程序的合法性,这样在进行诉讼审判的过程中才能保证证据本身的合法性,才能将手印检验的结论为审判服务。
4 结语
总之,在各种不同物体上显现手印,必须根据物体不同种类,采用不同方法才能奏效。我们应根据“触物留痕”这一特点,针对犯罪现场的变化、变化情况,以严谨科学态度,遵循一定的工作原则,运用适当的方法进行现场勘查工作,手印显现应注意多种显现方法互相配合,以提高指纹显现技术增强现场指纹提取质量。我们应借推行“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新机制的东风,使指纹技术工作进一步发挥培育新的破案增长点作用,强力推动刑事科学技术新的发展。基层手印检验工作也是如此,必须提前掌握技术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有的放矢、从容布局,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手印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才能给侦查破案的破解提供更有效的依据。
参考文献
[1] 钟新文.犯罪现场上工具痕迹利用率偏低原因及对策[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1998,(2).
[2] 王跃,李志洪,杨欢燕.显现热教纸上的汗潜手印[J],刑事技术,2004年03期.
[3] 季素云,高立新,张令福.手印学与化学[J],临沂师专学报,1996年03期,28-30.
[4] 马洪臣,浅谈痕迹的分析和利用[J],刑事技术,2001年06期.
作者简介
王兆栋(1974-),男,山西祁县人,山西省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痕迹检验、刑事照相工作。
刘翔(1982-),男,广西武宣人,广西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痕迹检验专业工作。
[关键词]公安 痕迹 手印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3-0255-01
1 前言
在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下,少数嫌疑人铤而走险以身犯案,仍有大量的嫌疑人作案后在潜逃,对我国社会发展、稳定、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带来了威胁,所以不断提高刑事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对各类专业的认识和研究,提高案件侦破效率,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意义重大。
犯罪嫌疑人在现场作案过程中以及在作案离开现场后都会遗留大量的痕迹,如脚印痕迹、手印痕迹、衣物痕迹等,而这些遗留痕迹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现实存在着具体的、内在的客观事实,而手印痕迹是这些遗留痕迹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大量的案件侦破实践经验显示,手印痕迹是遗留痕迹中出现频率最高的种类之一,尤其是犯罪嫌疑人在现场中遗留的指纹痕迹,所以基层公安机关痕迹技术人员通过对犯罪嫌疑人作案现场遗留的手印痕迹的发现、识别、提取,并通过手印检验技术对指纹进行系统的分析,为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犯罪线索的提取、破案方向的选择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同时通过指纹痕迹的检验大大的缩小了案件侦查的范围,提高了案件侦破的效率。
2 手印痕迹提取常用方法
2.1 照相法
案件发生后到达现场的痕迹技术专业人员在现场发现手印后,要对手印进行马上拍照,这样就可以将现场的手印保存在原始状态,同时还可以保证现场手印的清晰度,避免遭受到破坏,所以要想清晰、有效的提取现场手印,照相法是首选方法之一。
2.2 提取原物法
现场发现的手印经分析判断认为可能为嫌疑人所留,现场又没有进行显现的条件和环境,或是为了长期保存原始物证,可以采取提取原物的方法,提取原物必须做好法律程序和文书档案,便于后期归还物证和法庭诉讼证据使用。
2.3 胶带粘取法
胶带粘取法是基层现场勘查中最常使用的固定、提取粉末和熏染法显现出手印的方法。使用此种方法需注意的是,提取手印应立刻在衬纸背面或物证袋外注明案由、发案时间、地点以及手印遗留的具体位置以便于列入现场勘查库信息。
2.4 其他方法
静电复印法主要适用于现场发现的灰尘手印,提取后拍照固定或用塑料薄膜覆盖长期保存。除了以上提取方法以外还有碘熏法,硝酸银法,荧光试剂法等非常规处理方法,这些方法都有相对使用的条件和限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灵活开展。
3 手印痕迹的作用
手印痕迹检验所指的就是通过对犯罪案件现场相关手印的勘查、识别、提取最终取样的一个过程,主要要求有被提取的手印要與现场遗留的手印痕迹保持一致,同时在手印提取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痕迹检验技术标准来执行。每个人手印的指纹信息都是不尽相同的,同时手印信息也是个人所无法改变的,是每个人所特有的特征所在,所以通过手印痕迹检验技术可以正确的提取犯罪嫌疑人的指纹,最终通过指纹特征来为案件的侦查工作提供依据,缩小侦查范围,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这也是手印痕迹检验技术给刑事科学技术、案件侦破带来的意义所在。第一,通过手印痕迹检验刑事科学技术可以为案件侦查找到突破口,可以为案件侦查提供必要的线索和证据。案件发生以后,痕迹技术人员对案发现场进行详细、系统的勘查,而通过手印痕迹检验可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遗留在案发现场的信息,如现场附近的进出情况、翻动情况、破坏手段工具等信息。
手印检验的结论可以为诉讼、审判提供证据。在目前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依审判为中心的司法转变后,手印检验鉴定专业越来越成为重要的诉讼证据。从犯罪现场勘查中提取的的手印作为一种最为重要的诉讼依据,在取证的过程中必须要保存完好,同时要保证法律程序的合法性,这样在进行诉讼审判的过程中才能保证证据本身的合法性,才能将手印检验的结论为审判服务。
4 结语
总之,在各种不同物体上显现手印,必须根据物体不同种类,采用不同方法才能奏效。我们应根据“触物留痕”这一特点,针对犯罪现场的变化、变化情况,以严谨科学态度,遵循一定的工作原则,运用适当的方法进行现场勘查工作,手印显现应注意多种显现方法互相配合,以提高指纹显现技术增强现场指纹提取质量。我们应借推行“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新机制的东风,使指纹技术工作进一步发挥培育新的破案增长点作用,强力推动刑事科学技术新的发展。基层手印检验工作也是如此,必须提前掌握技术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有的放矢、从容布局,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手印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才能给侦查破案的破解提供更有效的依据。
参考文献
[1] 钟新文.犯罪现场上工具痕迹利用率偏低原因及对策[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1998,(2).
[2] 王跃,李志洪,杨欢燕.显现热教纸上的汗潜手印[J],刑事技术,2004年03期.
[3] 季素云,高立新,张令福.手印学与化学[J],临沂师专学报,1996年03期,28-30.
[4] 马洪臣,浅谈痕迹的分析和利用[J],刑事技术,2001年06期.
作者简介
王兆栋(1974-),男,山西祁县人,山西省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痕迹检验、刑事照相工作。
刘翔(1982-),男,广西武宣人,广西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痕迹检验专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