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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从根本上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国务院最近转发了《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将目前的医疗机构分成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大类。按照这一思路,我国县及县以上 15277所医院,乡镇、城市 50600所卫生院和街道医院, 22.93万个诊所、医务室和门诊部,从此进入了以产权改革为着眼点的层次。 实际上,在日渐萎缩的财政补偿下,近些年来,我国公立医院的补偿主体和补偿渠道已呈现多样化了。比如以获得更多补偿为目的的科室承包责任制、选择专家挂号等多种改革办法,以及“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