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文章选择了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证人概念进行比较这一切入点,从两个方面探讨了对抗制诉讼模式下证人的程序角色,既探讨了证人作为法庭信息来源的传统角色,又论说了证人在对抗制下成为控辩双方进行争斗的有力工具的这样一种特殊角色。其价值在于,有助于更深刻地理解美国刑事诉讼程序中所采用的交叉询问的质证方式,恰恰是证人所扮演的程序角色,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美国刑事程序的质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