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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委员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第一个专门委员会。2001年1月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定设立法制委员会以来,三届法制委员会按照立法法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规定,先后对130多件法规草案进行了260多件次审议,向主任会议及常委会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200多篇,审议结果的报告135篇,较好地履行了对地方性法规统一审议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