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叶炜《福地》的多层时间隐喻和 女性身体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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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家族史与中国乡村的历史变迁、现代中国政治进程叠合起来,是近百年来众多长篇小说的基本框架。这是历史语境的自然限定,也与绝大多数作家都有着从乡村迁居城市又终生回望乡村的个体成长史和主体精神史背景密不可分。叙述乡村实际上是在回溯自我,从这个角度说,所有的乡村叙事都包含了民族寓言的预设。
  叶炜的长篇新作《福地》,作为他“乡土中国”三部曲的收官之作,自有其个体创作史意味;这部作品放在百年乡土叙事图景中,价值如何?我觉得,至少要从以下三个角度对《福地》进行深入剖析和评价,才能判定它对于作者本人、对于一个世纪以来中国乡土叙事的独特意义。
  首先,值得肯定的是小说对于故事发生地的文化渊源追溯,即中国乡村因为战争、饥荒等重大变故而长途流徙,既像种子一样随风撒向不知名的异地,又因为在不知名的某个异地入土生根发芽乃至于卓然繁衍,那原本无名的土地因此而有名,最终成就了中华民族这个“共名”。由“嘛庄”到“麻庄”的名称变迁,折射出以土为生依天而生聚族而存的乡村文化机理,自然而混沌,厚朴而平凡。这种乡村发生史,对于整部小说叙事来说,是一个颇具匠心的设计,因为麻庄有了数百年的历史,一直平稳度日,到了风云激荡的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逐步被纳入清晰而残酷的现代政治变迁,原有的乡村文化秩序与观念内核都产生裂变。由异地迁徙而来,形成安稳定居的态势,再次沦入血与火的炼狱,麻庄的子孙再次流徙四方。这样一部乡村文化变迁史,本是乡村子弟的坎坷生存史。一颗种子落于此地,是种子的福气,这块土地因为有了一个村庄的繁衍而变成福地,人与地相互依存,承受福也承担祸,承载生也承续死,“福祸相依”的古老哲理闪烁其间。这种整体象征内涵的寄寓,表明叶炜的文化视野更为开阔,其文化反思的深度与力度也明显增强了;就这种整体象征对于中国乡土叙事的价值来说,它将启发作家在展开乡村现代变迁画卷的时候,还必须深究乡村的前史,把乡村的迁徙历程渗透进入小说叙事之中,作为一种必要的背景,能够大大丰富文本精神空间的深度。人们常常用漂泊流浪之类的词语指称农民或乡村子弟的生存方式,那多出于写作者的自我咂摸,对于绝大多数扎根土地的农民及其子孙来说,他们渴望安居,哪怕不得不迁徙他乡,也还是以安居乐业为归宿的。因此,观察和书写乡村的时候,不能不认真思考迁徙与安居对于乡村和农民的意义,只有这样,才能深切地理解现代情境中农民子弟为土地和乡村所付出的东西是何等沉重,土地与乡村给予他们的精神重负是何等沉重,他们被迫离开祖先开始定居的土地与乡村时,心情是何等沉重。“人与地”的关系,成就了极为复杂的农业中国文化心理机制,是文学屡说还休又屡屡诉说的话题。
  其次,必须指出的是《福地》对于乡村文化变迁采用的四层时间隐喻,是这部作品最有特色的结构方式,也是比叶炜《富矿》《后土》都更精致的叙事设计。第一层隐喻是借用干支纪年法把全书分成60卷,起于武昌事变的辛亥年,终于1995年,这体现了古老中国的时间循环观念,又融入了世界一体的公元纪年,中国与世界既对话又独立前行的图景呼之欲出。这种时间隐喻应该追溯到现代小说的发轫期,反映了处于世界格局之中的国人心中无法排除又急于摆脱的生存焦虑。鲁迅在《狂人日记》中的运用非常典型:某君昆仲“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暗示了一种个体生命时间;文言小序结束时有“七年四月二日识”,指的是身处的民国纪年;小说结尾题“一九一八年四月”,则对应着世界时间。人在家国秩序中有明确的时间归属,一旦进入个体生命轨道,则顿然失序,只有昼与夜的循环,甚至连昼夜的界限都不清晰,“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这样的表述实在是令读者惊心动魄的。“忧愤深广”四个字实在是鲁迅的灵魂吐露。个体与家国与世界是叠合的,现代中国的乡土叙事基本都采取类似的家国同构叙事策略,其实不是作家跳不出窠臼,而是缘于百年来中国人无法回避的这种现实情境。《福地》毕竟问世于乡村已经相对宁静的当下,所以采用干支纪年作为全书主框架,中国的现实情境自然成为小说叙事的主体,焦虑渐隐而显深沉恢宏气度。
  第二层时间隐喻在于,各卷都选择“辰时”“未时”“子时”作为事件发生和推演的时段标志,不注日月而仅标时刻,显然是在暗示乡村世界日复一日的沉缓进程,每一被叙述的时刻与事件因而都指向乡村的日月和年轮,混沌之中显示出清晰的进向,这正是乡村文化的基本特征。尤其是第一卷名“辛亥”,始于辰时,新的生命诞生,而大清的龙旗开始陨落,空中云团的争斗正是这种寓意;终于子时,应该取意于《庄子·齐物论》“方生方死,方生方死”的辩证内涵,对于整部小说叙事的个人命运、家族命运、村庄命运、国族命运都具有相应的象征所指。四个孩子的名字是福禄寿喜,象征了传统的乡村期待,也暗示了这种期待暂有所获终将损失,求福者祸事不断,求禄者奔窜四方,求寿者宦海跌宕,求喜者惨怛难言,都和“子时”的寓意隐相应和。这种叙事设计也使人想起艾克玛托夫的《一日长于百年》,那部书代表着“小型化史诗”的叙事特色,即把大容量的历史内容框限在较小的篇幅之中,把宏大的历史时间与空间设置为浓淡不同的背景,而将主要笔墨聚焦在主人公的平凡世界中,历史重担具体显形为普通人的日常起居、生老病死与情仇爱恨。从史学观念对文学叙事理念的影响而言,叶炜这部小说显然还得益于年鉴学派的基本理论,关注升斗细民的日常生活,关切其中蕴含的精神理路。
  第三层时间隐喻在万家的第三代,分别命名为春夏秋冬,只有万秋还在延续家族血脉,其他的同代人都来自另外的血缘,这似乎是带有荒谬色彩的隐喻,乡村文化的正宗血统虽然还在,却已落在台湾,就像麻庄的第一代先人那样,飘落在远离故乡的异地。在已经成为家族故乡的麻庄,各种姓氏杂沓登场,春秋仍在流转,正如万春之死和被弃的孩子成为万秋,也正如本是万家子弟的人成为王和,成为杀人的罪犯。这一层时间隐喻里面似乎还蕴含着更为微妙的东西,万家正宗的血脉越来越弱,新的血脉进入万家的谱系,这种情况不能不指向一个沉重的话题:文化发展与乡村繁衍的路向究竟是万流归宗式的丰富壮大,还是鸠占鹊巢式的生灭兴替?万姓的家长名为仁义,除去抗御外侮的行为还能显示出“仁义”二字的担当之外,其霸占民女、与其他乡村上层人物共结权力网络的行为,则是对“仁义”的嘲谑,他的远祖享受民女初夜权,明显加强了对于“仁义”(也就是儒家道德文化具体显形的乡村文化)的批判意味。他的恶行被长子更大的恶行彰显出来,他的善行(赈济村民)和义举(保家卫国)则被乡村里庞杂的恶行所湮没,乡村文化兼具精华与污垢的这种混沌特点,其实是“仁义”不断蜕变、日益世俗化乃至变质的结果,到了历史剧变期,自然显示出诸多不适症状,用春夏秋冬来隐喻,隐射其趋于颓落的理路和尚有再生可能的多重意味,笔法圆润,为乡土叙事的技法创新和文化内涵厘辨提供了良好的启示。   第四层时间隐喻,应该是几乎所有的优秀作品都无法回避的,出生与死亡。《福地》开篇是母亲的死亡与四胞胎的出世,万仁义为父然后为祖然后为曾祖,他与儿孙们构成一个完整的乡村家族世系,建构这个世系的人便在时间的自然流逝中流逝了,生者依然在福地上承受着福与祸、憧憬与失落、欢爱与苦痛。万家由若干代独苗单传到四胞胎的出现,与中国现代历史的千年剧变互相映衬,而开端就是生与死的问题,或者说死亡培育了新生,这种隐喻虽然不是独创,用来作为一种情节演进的原动力确有便利。关键是作者用一个母亲的死亡作为开端,有某种献祭的意味,这种献祭显示出悲壮与平庸交织的复杂特点。因为她死亡的时间是中国历史剧变的节点,似乎可以说这一死亡暗示了古老乡村中国的命运走向,她的子女被分别命名为福禄寿喜,又似乎是古老文化观念的再次显灵,为官兵为土匪为农民为出家人,也是对几乎所有中国人命运的暗示。作者似乎想把她作为一个副线来经营,所以让她出现在万家父子的梦中,但是和整个叙事呼应得不够有力。
  这四层时间隐喻,各有循环的意味,又互相应和着形成一种向前向未来推进的态势,使小说叙事悲中含苦、痛中期待,可以称之为属于叶炜的俄罗斯套娃叙事。万禄携儿子从海峡对岸归来祭祀家祖,形成了一个开放性的结尾,其象征色彩是不言而喻的。麻庄的子孙回望故乡,本应满怀喜悦,却因为众多的磨难和死亡以及不言自明的政治隔离,只能在梦中渴望圆满,而这梦又不能告诉别人:万禄梦到他们在娘胎中的争斗,其实是乡村文化中兄弟阋墙的形象化表述,兄弟之间最为和谐的时候是不解人事的哺乳之际。反讽之处在于,他们从来不曾有过被母亲哺乳的经历,梦想是对残缺现实的一种补偿,而小说叙事在结尾的时候使用这种情节设计,应该是在强调时间的不可溯性,灵魂对于圆满和谐境界的渴望只有在时间倒流的幻觉中暂得所愿。这就为全书增了一丝温馨,添了若许悲怆。
  选择老槐树作为一个基本视角,为时间隐喻系统之外设置了一条平行的副线,强化了乡村历史演进与外部世界变迁的共生共振关系。立足一隅牵动全局,树能够暗示迁徙与定居交替的乡村繁衍史,而且成为人类世界与动物世界的纽合点,还可作为亡灵世界与生人世界往来对话的媒介,这种魔幻现实主义笔法显然增强了小说叙事的象征内涵。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树的年轮本来就隐喻着时间,和这本书用60卷来描摹甲子轮回的笔法暗通款曲。树的老迈枯朽和生机仍存,既寓指乡村的发展历史,又和人事与国事变迁反复缠绕,产生丰富的韵味。叶炜更长于现实主义叙事,对于老槐树视角的运用,显得比较节制,这样反而使他固有的现实主义叙事灵动起来。
  再次,《福地》比较完善地运用了身体政治学的理论思维,以女性的身体苦难寄托对于现代政治文化进程的反思。从比较超脱的立场看,把女性的身体伤害与精神苦闷作为政治文化隐喻,是诸多乡土叙事的策略,甚至可以说是众多作者为了营构一部庞大的历史文化寓言不愿舍弃的叙事设计。叶炜这部书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对不同女性命运的叙写采用了互见法,且与那四层时间隐喻融合为一体:滴翠这个人物是对现代革命经典叙事的反讽,黄世仁式的强占不仅收获了民女的甘愿顺从,还收获了民女丈夫的顺从,物质作为权力的媒介左右着乡村的秩序,于是乡村历史展示出人们屡屡回避的难堪一面,富即强即王即恶,当物质所有权因政治权力而转移的时候,这种乡村文化逻辑居然只是微调而无实质性改变,流氓曾经受辱与流氓肆意侮辱他人,遵循同样的权力秩序和文化逻辑。嫣红是书香门第的女儿,她的偷情和受辱似乎嘲弄了书香门第这块招牌,又似乎反映了乡村女性灵魂空虚后放纵肉体的合理性,而作者让她的身体受到不同男性的伤害,正体现了作者本人对于这种乡村女性的复杂情感。唯一没有受到身体伤害的是欢喜,这个革命女性很多次都化险为夷,相比于其他万家女子都很容易受到伤害的情节,不能不说作者实施了某种审美规避或者修饰。万家女性的身体受辱跨越不同历史阶段,和开头绣香的死亡又构成了特殊的呼应态势,强化了把女性作为献祭的意味。
  这本《福地》前半部分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到了中部(尤其是土改阶段)以后,则显得急促,也许是编年叙事的基本格局决定了后半部分不能不如此,更深层的原因应该是作者无法摆脱现有的对共和国基本政治历史脉络的事件选择标准,也可能与多数长篇小说的写作过程出于同样的主体原因,生活积累和构想在最初喷发的时候,饱满圆润,到了中后期则产生写作主体内在的审美疲劳。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0世纪中国作家迁徙对文学生态的影响研究”(13BZW138)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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