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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连璧一件(图23)。巴林右旗那斯台遗址出土。长11.9厘米,宽3.8厘米。绿色。器体扁薄,呈长条形。一侧齐平, 另一侧呈连弧状,中部有三个并列的圆孔,相邻两孔间有一道阴刻线纹,靠近直沿一侧钻有两个圆形小孔。通体抛光。
方缘圆孔器一件(图24)。出自敖汉旗草帽山遗址。外缘边长9.4~9.9厘米,内缘直径3.8~4.1厘米,白色。外缘近似方形,内缘呈圆形,两面光平,靠近一侧边缘正中钻一小孔,孔径0.3~0.5厘米。通体抛光。
玉钺两件。依据形制不同,可分为A型、B型。
A型(图25)出自敖汉旗份子地遗址。长15.6厘米,宽14.2厘米,中心孔径2.8厘米,边缘孔径1.2~1.4厘米。石质,灰白色,夹杂有黑色斑点。器体近似梯形,通体磨光。顶部平直,两侧略外敞,呈斜直状,刃部呈圆弧状外凸。中部偏上钻一圆孔,靠近顶部边缘内侧钻有两个小圆孔。
B型,巴林右旗那斯台遗址出土。柄端平齐,圆弧刃,柄部有一圆孔,扁平磨光。
玉熊一件(图26)。出自奈曼旗。高5.3厘米,最宽2.1厘米。黑色玉质。上为圆形兽首,双眼圆凸,吻部前伸,下为椭圆形身躯,背部弯曲,胸腹部雕有相交的双前肢爪,通体有如胎儿状,腹部下端雕有三条凸起弧线。
玉鱼一件(图27)。巴林右旗那斯台遗址出土。长4.3厘米。葱白色碧玉琢成。扁圆锥形,头颈部有一周阴刻弦纹,似为鱼鳃,钻孔表现鱼眼,圆嘴呈凹坑状,左侧顺体刻一条沟痕,右侧两条似为鱼翅,尾端变细呈钝尖。
兽形玉器一件(图28)。采集自巴林右旗查日斯台嘎查遗址。长8.9厘米,宽2.5厘米,厚0.5厘米。青玉质,黄褐色。近似虎形,长条形扁平体,周边有两面磨薄,中部较厚。粗雕成兽形,脊上部正中有一对钻圆孔,一面中段有四道斜凹线纹,下为两道弧形凹线纹,另一面饰三角形凹线纹,尾端扁宽,头上有一扁耳。通体磨光。
兽面形饰两件。巴林右旗那斯台遗址出土。依据形制不同,可分为A型、B型。
A型,椭圆形扁片状,以两个圆孔表现眼睛,面下部有一排牙齿。
B型,头额光滑,脸部较窄,下部有齿。
玉两件(图29)。克什克腾旗南台子遗址出土。两件形制基本相同。整器呈环状,一侧有窄缺口。
玉斧七件。依据形制不同,可分为A、B、C三种类型。
A型:三件。其中一件(图30)出自敖汉旗千斤营子遗址,长25厘米,墨绿夹杂黄绿色,呈长条舌形,顶部略窄,平直,刃部较宽,呈外凸弧形,两侧微外弧,通体抛光;另一件出自敖汉旗北泡子沿遗址,长19厘米,宽7厘米,黄绿色,夹杂有褐色沁斑,器体呈长条形,顶部略窄,平直,刃部稍宽,呈外凸弧形,两侧斜直,通体抛光;还有一件出自克什克腾旗好鲁库遗址,长7.7厘米,宽2.8厘米,深绿色,器体呈长条形,顶部略窄,平直,刃部较宽,呈外凸弧形,两侧斜直,通体抛光。
B型:一件(图31)。出自阿鲁科尔沁旗巴彦塔拉苏木巴彦诺尔遗址。长8.5厘米,宽2.5~5厘米。墨绿色,夹杂有红褐色沁斑。器体平面近似梯形,顶部较窄,平直,两侧斜直,两面微外鼓,刃部略宽,呈外凸弧形。通体抛光。
C型:三件。其中一件出自巴林右旗那斯台遗址,长13.4厘米,宽4.8~6厘米,青绿色,器体平面近似长方形,顶部呈斜弧形,两侧较直,刃部略外弧;另一件(图32)出自翁牛特旗海金山遗址,长4.4厘米,宽2.7~3厘米,孔径0.3厘米。黄绿色,器体呈长方形,四周边缘平直,两面光平,刃部略厚,靠近顶部正中对钻一圆孔,通体抛光;还有一件出自林西县大营子乡土庙子村遗址,长6.8厘米,黄绿色,略呈长方形。
玉坠饰63件(图33)。巴林右旗那斯台遗址出土。依据形制不同,可以分为A、B、C三种类型。A型,圆珠形;B型,半圆形;C型,扁片形。
此处出土的玉器还有玉管、纺瓜、玉片等。
红山文化玉器的造型和题材
红山文化玉器的造型较为丰富,各类玉器主要是在造型来源实物的基础上,趋于写实略有夸张地进行表现。主要有工具形、肖生形和几何形。其中,工具形源于先民的生产生活、日常生活实用的工具,如斧、棒等。肖生形来自自然界的生物,如猪、鸟、龟、鱼、蝉等。几何形可能是源于对天、地、云等自然现象的认识,多以矩形、圆形、圆柱形的几何形状为基本造型,这类玉器有玉璧、连璧、箍形器等。
红山文化玉器大多光素无纹,少数雕琢有网格纹、瓦沟纹等。
红山文化玉器的功能和用途
依据玉器的形制特点、出土位置以及使用功能之不同,红山文化玉器一般可分为装饰类、工具类、礼仪类三种。其中,装饰类有玉、玉环、玉珠、玉镯等;工具类有斧、锛、凿、棒形器、纺瓜等;礼仪类有玉龙、勾云形玉佩、箍形器、璧、连璧、三孔器、方缘圆孔器、玉人、人面形玉饰、双龙首玉璜、玉、玉鸟、玉鱼、玉蝉、玉熊、玉龟、兽形器、兽面形器等。
礼仪类玉器在红山文化玉器群中,占主导地位,装饰类、工具类玉器所占地位并不突出。刘国祥先生曾指出,红山文化玉器的使用功能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玉器的装饰功能明显淡化,作为神器或法器使用的特殊功能显著增强;二是祭司死后,玉器成为主要随葬品,具有标志墓主人等级、地位、身份等特殊功能,并由此成为红山文化晚期社会内部分化、等级制度出现的真实物证。可见,在使用功能方面,红山玉器的宗教礼仪、祭祀色彩浓厚,玉器使用时的组合搭配与主人的身份地位、宗教祭祀活动及葬俗有密切关系。
从红山文化玉器的出土数量和种类上看,玉猪龙、勾云形玉佩和玉箍形器是此期最具代表性的三种器类。下面以玉器出土时位置,结合玉器造型特征,探讨这三种玉器的具体功用。
勾云形玉佩(包括带齿兽面形玉佩),一般呈矩形扁片状,中心部位镂雕作勾云状盘卷,四角琢出弯曲的卷状勾,器面磨出与纹饰相对应的凹槽,器边缘呈薄刃状。带齿兽面佩,多为镂空圆孔式双眼和弯弧形双眉,下部有一排牙齿,表面琢有相应的浅凹槽,二者具有一定的发展演变关系。从勾云形玉佩的出土情况看,多出于等级较高的中心大墓,且通常放置于墓主人的头部、胸部、腹部等人体的关键部位,说明墓主人的身份地位非同一般。关于勾云形玉佩的造型寓意,学界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苏秉琦先生认为与红山文化一种以玫瑰花为原型的彩陶花纹图案有关;刘国祥先生认为是直接或间接继承兴隆洼先民崇拜鹿角、猪獠牙等实物形态的一种艺术化再现;田广林先生认为是抽象的鸟纹形象;尤仁德先生认为是对云气形象的抽象表现;杜金鹏先生则认为代表龙的形象。该器的功用,可能是某些特殊社会成员的标志或巫师通天的媒介。刘国祥先生认为勾云形玉佩是红山文化玉器群中最重要的器类,可堪称红山文化第一重玉。
玉猪龙,一般蜷曲呈环状,头部硕大,猪首蛇身,吻部前噘,口微张,双目圆睁,面部多道皱纹,三角形耳部竖起。玉猪龙皆有一个穿孔,穿孔一般位于颈部,靠近头部。穿孔是用来系绳,其使用方法是吊挂在胸前。牛河梁遗址第二地点由六个单元组成,东西长150米,南北宽60米,由西向东第一、二、四、五单元为祭祀冢,第三单元为祭坛,第六单元被扰动甚大,性质不清。一号冢共发现27座石棺墓葬,中部有两座东西分布的大型墓葬,南部墓群分成四排,M4位于南数第二排的最靠西部,东、南两壁分别与M6西壁、M10北壁相接。墓主是成年男性,仰身直肢,两腿膝部相叠压,左腿在上,右腿在下。随葬三件玉器,一件玉箍置于头骨下,两件兽首玉龙并排倒置于胸前。从M4出土玉龙位置看,墓主人胸前玉龙吊挂一同与墓主人下葬,穿孔部位应该向上,后因尸体腐烂,位于胸前的玉龙滑落才使玉龙倒置。从玉猪龙的出土情况看,大都放置于墓主人胸前,可以推断其使用方法是佩于巫师的颈上或坠于神服之上。玉猪龙既可能是巫师通天地的法器,也可能是氏族部落作为崇拜和祭祀对象的礼器。
箍形器,多作椭圆形筒状,上大下小,上端作斜坡形口,口沿琢磨成刃,下端平齐,一般两侧各有一个小圆孔,整器呈倒置的马蹄形。出土时大多位于墓主人头下,少数置于墓主人胸前或肩部。箍形器的用途有多种说法:李文信先生认为是束发用具即发箍;林巳奈夫先生认为是一种铲东西或撮东西的用具;杨美莉女士认为是一种通天地的神器。箍形器的器体较大,高度通常在10~20厘米,直径在7厘米之上,不太可能是实用的发箍,因为人不可能有足够多的头发以固定住玉箍。从箍形器的出土情况上看,解释为通天地的神器应该是较为可信的。
红山文化玉器的制作工艺
红山文化玉器无论在辨材选料,还是在加工技术方面,都已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从现有资料上看,红山文化时期主要为透闪石、角闪石之类的软玉,少部分为蛇纹石类的岫岩玉和绿松石。玉材颜色有:淡绿色、黄绿色、灰绿色、灰白色、黄色、淡黄色、碧绿色等。
红山文化时期,玉匠已能较熟练地使用各类磨具、管钻、钻等工具,进行钻孔、切割、镂雕、研磨、压地隐起、抛光等工艺。其中钻孔、研磨、镂雕和抛光是红山文化玉器制作中较为常见的工艺。
钻孔工具多为钻,即实心钻,少数为管钻。钻孔时,手工转动钻,以潮湿的解玉砂为介质钻孔。由于工具形状特征和玉料的耗损递减,具钻孔极易产生“喇叭孔”现象,由于解玉砂的颗粒不均,孔壁上多有宽窄、深浅不一的螺旋纹。玉器钻孔方式有三种,单向直钻,双面对钻和斜向对钻。相对应的钻孔形态也有三种:单向直钻者,呈“喇叭状”,双面对钻者,呈“蜂腰状”,即上下两个“喇叭孔”;斜向对钻者,呈“隧孔状”,可认为是两个“喇叭孔”倾斜相连而通。
红山玉匠善于使用各种研磨技术,研磨工具主要为扁片状的有刃石片。玉器表面的阴刻线条多为反复推拉研磨而成的宽浅形,如勾云形玉佩上就有宽槽式“瓦沟纹”,沟内常有磨制留下的细密线纹痕迹。
红山玉器的镂雕,多见于勾云形玉佩之上,主要以扁片状磨具或结合钻在器表两面进行反复对磨,直至把玉器磨透出现空洞,再对空洞边沿加以修整而成。因此,红山文化玉器镂空处边沿多呈薄刃状。
红山文化玉器大多进行抛光处理,表面呈现出温和、晶莹的油润光泽。
(全文完)(责编:蔚蔚)
方缘圆孔器一件(图24)。出自敖汉旗草帽山遗址。外缘边长9.4~9.9厘米,内缘直径3.8~4.1厘米,白色。外缘近似方形,内缘呈圆形,两面光平,靠近一侧边缘正中钻一小孔,孔径0.3~0.5厘米。通体抛光。
玉钺两件。依据形制不同,可分为A型、B型。
A型(图25)出自敖汉旗份子地遗址。长15.6厘米,宽14.2厘米,中心孔径2.8厘米,边缘孔径1.2~1.4厘米。石质,灰白色,夹杂有黑色斑点。器体近似梯形,通体磨光。顶部平直,两侧略外敞,呈斜直状,刃部呈圆弧状外凸。中部偏上钻一圆孔,靠近顶部边缘内侧钻有两个小圆孔。
B型,巴林右旗那斯台遗址出土。柄端平齐,圆弧刃,柄部有一圆孔,扁平磨光。
玉熊一件(图26)。出自奈曼旗。高5.3厘米,最宽2.1厘米。黑色玉质。上为圆形兽首,双眼圆凸,吻部前伸,下为椭圆形身躯,背部弯曲,胸腹部雕有相交的双前肢爪,通体有如胎儿状,腹部下端雕有三条凸起弧线。
玉鱼一件(图27)。巴林右旗那斯台遗址出土。长4.3厘米。葱白色碧玉琢成。扁圆锥形,头颈部有一周阴刻弦纹,似为鱼鳃,钻孔表现鱼眼,圆嘴呈凹坑状,左侧顺体刻一条沟痕,右侧两条似为鱼翅,尾端变细呈钝尖。
兽形玉器一件(图28)。采集自巴林右旗查日斯台嘎查遗址。长8.9厘米,宽2.5厘米,厚0.5厘米。青玉质,黄褐色。近似虎形,长条形扁平体,周边有两面磨薄,中部较厚。粗雕成兽形,脊上部正中有一对钻圆孔,一面中段有四道斜凹线纹,下为两道弧形凹线纹,另一面饰三角形凹线纹,尾端扁宽,头上有一扁耳。通体磨光。
兽面形饰两件。巴林右旗那斯台遗址出土。依据形制不同,可分为A型、B型。
A型,椭圆形扁片状,以两个圆孔表现眼睛,面下部有一排牙齿。
B型,头额光滑,脸部较窄,下部有齿。
玉两件(图29)。克什克腾旗南台子遗址出土。两件形制基本相同。整器呈环状,一侧有窄缺口。
玉斧七件。依据形制不同,可分为A、B、C三种类型。
A型:三件。其中一件(图30)出自敖汉旗千斤营子遗址,长25厘米,墨绿夹杂黄绿色,呈长条舌形,顶部略窄,平直,刃部较宽,呈外凸弧形,两侧微外弧,通体抛光;另一件出自敖汉旗北泡子沿遗址,长19厘米,宽7厘米,黄绿色,夹杂有褐色沁斑,器体呈长条形,顶部略窄,平直,刃部稍宽,呈外凸弧形,两侧斜直,通体抛光;还有一件出自克什克腾旗好鲁库遗址,长7.7厘米,宽2.8厘米,深绿色,器体呈长条形,顶部略窄,平直,刃部较宽,呈外凸弧形,两侧斜直,通体抛光。
B型:一件(图31)。出自阿鲁科尔沁旗巴彦塔拉苏木巴彦诺尔遗址。长8.5厘米,宽2.5~5厘米。墨绿色,夹杂有红褐色沁斑。器体平面近似梯形,顶部较窄,平直,两侧斜直,两面微外鼓,刃部略宽,呈外凸弧形。通体抛光。
C型:三件。其中一件出自巴林右旗那斯台遗址,长13.4厘米,宽4.8~6厘米,青绿色,器体平面近似长方形,顶部呈斜弧形,两侧较直,刃部略外弧;另一件(图32)出自翁牛特旗海金山遗址,长4.4厘米,宽2.7~3厘米,孔径0.3厘米。黄绿色,器体呈长方形,四周边缘平直,两面光平,刃部略厚,靠近顶部正中对钻一圆孔,通体抛光;还有一件出自林西县大营子乡土庙子村遗址,长6.8厘米,黄绿色,略呈长方形。
玉坠饰63件(图33)。巴林右旗那斯台遗址出土。依据形制不同,可以分为A、B、C三种类型。A型,圆珠形;B型,半圆形;C型,扁片形。
此处出土的玉器还有玉管、纺瓜、玉片等。
红山文化玉器的造型和题材
红山文化玉器的造型较为丰富,各类玉器主要是在造型来源实物的基础上,趋于写实略有夸张地进行表现。主要有工具形、肖生形和几何形。其中,工具形源于先民的生产生活、日常生活实用的工具,如斧、棒等。肖生形来自自然界的生物,如猪、鸟、龟、鱼、蝉等。几何形可能是源于对天、地、云等自然现象的认识,多以矩形、圆形、圆柱形的几何形状为基本造型,这类玉器有玉璧、连璧、箍形器等。
红山文化玉器大多光素无纹,少数雕琢有网格纹、瓦沟纹等。
红山文化玉器的功能和用途
依据玉器的形制特点、出土位置以及使用功能之不同,红山文化玉器一般可分为装饰类、工具类、礼仪类三种。其中,装饰类有玉、玉环、玉珠、玉镯等;工具类有斧、锛、凿、棒形器、纺瓜等;礼仪类有玉龙、勾云形玉佩、箍形器、璧、连璧、三孔器、方缘圆孔器、玉人、人面形玉饰、双龙首玉璜、玉、玉鸟、玉鱼、玉蝉、玉熊、玉龟、兽形器、兽面形器等。
礼仪类玉器在红山文化玉器群中,占主导地位,装饰类、工具类玉器所占地位并不突出。刘国祥先生曾指出,红山文化玉器的使用功能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玉器的装饰功能明显淡化,作为神器或法器使用的特殊功能显著增强;二是祭司死后,玉器成为主要随葬品,具有标志墓主人等级、地位、身份等特殊功能,并由此成为红山文化晚期社会内部分化、等级制度出现的真实物证。可见,在使用功能方面,红山玉器的宗教礼仪、祭祀色彩浓厚,玉器使用时的组合搭配与主人的身份地位、宗教祭祀活动及葬俗有密切关系。
从红山文化玉器的出土数量和种类上看,玉猪龙、勾云形玉佩和玉箍形器是此期最具代表性的三种器类。下面以玉器出土时位置,结合玉器造型特征,探讨这三种玉器的具体功用。
勾云形玉佩(包括带齿兽面形玉佩),一般呈矩形扁片状,中心部位镂雕作勾云状盘卷,四角琢出弯曲的卷状勾,器面磨出与纹饰相对应的凹槽,器边缘呈薄刃状。带齿兽面佩,多为镂空圆孔式双眼和弯弧形双眉,下部有一排牙齿,表面琢有相应的浅凹槽,二者具有一定的发展演变关系。从勾云形玉佩的出土情况看,多出于等级较高的中心大墓,且通常放置于墓主人的头部、胸部、腹部等人体的关键部位,说明墓主人的身份地位非同一般。关于勾云形玉佩的造型寓意,学界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苏秉琦先生认为与红山文化一种以玫瑰花为原型的彩陶花纹图案有关;刘国祥先生认为是直接或间接继承兴隆洼先民崇拜鹿角、猪獠牙等实物形态的一种艺术化再现;田广林先生认为是抽象的鸟纹形象;尤仁德先生认为是对云气形象的抽象表现;杜金鹏先生则认为代表龙的形象。该器的功用,可能是某些特殊社会成员的标志或巫师通天的媒介。刘国祥先生认为勾云形玉佩是红山文化玉器群中最重要的器类,可堪称红山文化第一重玉。
玉猪龙,一般蜷曲呈环状,头部硕大,猪首蛇身,吻部前噘,口微张,双目圆睁,面部多道皱纹,三角形耳部竖起。玉猪龙皆有一个穿孔,穿孔一般位于颈部,靠近头部。穿孔是用来系绳,其使用方法是吊挂在胸前。牛河梁遗址第二地点由六个单元组成,东西长150米,南北宽60米,由西向东第一、二、四、五单元为祭祀冢,第三单元为祭坛,第六单元被扰动甚大,性质不清。一号冢共发现27座石棺墓葬,中部有两座东西分布的大型墓葬,南部墓群分成四排,M4位于南数第二排的最靠西部,东、南两壁分别与M6西壁、M10北壁相接。墓主是成年男性,仰身直肢,两腿膝部相叠压,左腿在上,右腿在下。随葬三件玉器,一件玉箍置于头骨下,两件兽首玉龙并排倒置于胸前。从M4出土玉龙位置看,墓主人胸前玉龙吊挂一同与墓主人下葬,穿孔部位应该向上,后因尸体腐烂,位于胸前的玉龙滑落才使玉龙倒置。从玉猪龙的出土情况看,大都放置于墓主人胸前,可以推断其使用方法是佩于巫师的颈上或坠于神服之上。玉猪龙既可能是巫师通天地的法器,也可能是氏族部落作为崇拜和祭祀对象的礼器。
箍形器,多作椭圆形筒状,上大下小,上端作斜坡形口,口沿琢磨成刃,下端平齐,一般两侧各有一个小圆孔,整器呈倒置的马蹄形。出土时大多位于墓主人头下,少数置于墓主人胸前或肩部。箍形器的用途有多种说法:李文信先生认为是束发用具即发箍;林巳奈夫先生认为是一种铲东西或撮东西的用具;杨美莉女士认为是一种通天地的神器。箍形器的器体较大,高度通常在10~20厘米,直径在7厘米之上,不太可能是实用的发箍,因为人不可能有足够多的头发以固定住玉箍。从箍形器的出土情况上看,解释为通天地的神器应该是较为可信的。
红山文化玉器的制作工艺
红山文化玉器无论在辨材选料,还是在加工技术方面,都已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从现有资料上看,红山文化时期主要为透闪石、角闪石之类的软玉,少部分为蛇纹石类的岫岩玉和绿松石。玉材颜色有:淡绿色、黄绿色、灰绿色、灰白色、黄色、淡黄色、碧绿色等。
红山文化时期,玉匠已能较熟练地使用各类磨具、管钻、钻等工具,进行钻孔、切割、镂雕、研磨、压地隐起、抛光等工艺。其中钻孔、研磨、镂雕和抛光是红山文化玉器制作中较为常见的工艺。
钻孔工具多为钻,即实心钻,少数为管钻。钻孔时,手工转动钻,以潮湿的解玉砂为介质钻孔。由于工具形状特征和玉料的耗损递减,具钻孔极易产生“喇叭孔”现象,由于解玉砂的颗粒不均,孔壁上多有宽窄、深浅不一的螺旋纹。玉器钻孔方式有三种,单向直钻,双面对钻和斜向对钻。相对应的钻孔形态也有三种:单向直钻者,呈“喇叭状”,双面对钻者,呈“蜂腰状”,即上下两个“喇叭孔”;斜向对钻者,呈“隧孔状”,可认为是两个“喇叭孔”倾斜相连而通。
红山玉匠善于使用各种研磨技术,研磨工具主要为扁片状的有刃石片。玉器表面的阴刻线条多为反复推拉研磨而成的宽浅形,如勾云形玉佩上就有宽槽式“瓦沟纹”,沟内常有磨制留下的细密线纹痕迹。
红山玉器的镂雕,多见于勾云形玉佩之上,主要以扁片状磨具或结合钻在器表两面进行反复对磨,直至把玉器磨透出现空洞,再对空洞边沿加以修整而成。因此,红山文化玉器镂空处边沿多呈薄刃状。
红山文化玉器大多进行抛光处理,表面呈现出温和、晶莹的油润光泽。
(全文完)(责编:蔚蔚)